吊墜迷蹤 第二章

格特魯德·湯普森和愛德華·科瓦茨在他們的家中被謀害後,為了找到破案線索,我們一直在犯罪現場查找物證。

我首先想到的是確認謀殺武器,這對破案很重要。我發現格特魯德的頭骨上面有一條很長的線狀傷痕,這是由鈍器造成的。她的顱蓋骨的外骨板上還留著一道非常明顯的串珠狀的傷痕。另外,我還在她的頭上發現了一個草皮狀的傷痕,很像是什麼東西的彎角造成的。鈍器傷多造成閉合性顱蓋骨骨折,顱骨就是類似球形的骨殼,它能夠容納和保護顱腔內部。當顱蓋骨受外力作用後,發生局部變形彎曲,在彎曲的頂端內板受到較大牽伸力。若外力強度超出內板彈性限度時,則此處內板便會發生骨折。格特魯德的外板骨折,也是當暴力作用顱骨時,局部顱骨出現了錐形內陷,而周圍顱骨卻朝相反方向彎曲;當暴力強度超出骨外板彈性的極限時,外板會出現折裂,並可出現由中心向外的放射狀骨裂。

至於格特魯德頭骨上那條線狀傷痕,我認為那也是線狀骨折。而線狀骨折不僅能反映出著力的部位,而且還能反映出暴力作用的方向。格特魯德的線狀骨折和兇器縱軸打擊方向一致。骨折線可以越過骨縫,甚至環繞整個頭顱,但不能通過已經發生的骨折線。我根據這一現象可以確定她頭骨受傷的先後順序。若有不同方向的線狀骨折,其中一條骨折線被另一條截斷時,那就為第二次打擊,多條骨折線方向不一致,那就是兩次以上打擊所致。假如說是一個人被圓形鐵鎚垂直打擊頭部,常能造成凹陷骨折。它能反映出兇器接觸面的輪廓和近似的直徑。

綜合以上的情況,我判斷,這些傷痕很可能是由矩形基座的地燈造成的。

朱莉·索爾法醫也介入此案,她發現格特魯德另一處頭傷與一盞黃銅檯燈基座相似。把這盞燈基座上的串珠狀裝飾與頭骨上的傷痕相比較,它們極其吻合,所以很有可能就是這盞燈造成了那個傷痕。我認真觀察了黃銅檯燈的基座,那是用來掌握檯燈的穩定性的,而就是在基座的周圍,有一串珍珠式的花紋。但是,我們沒有在這些物品上發現任何指紋。

同時,我還認為格特魯德和愛德華曾經有所反抗,因為他們的手上留有防衛時造成的傷口。

緊接著,我又發現了一條線索。在愛德華鞋底有一小塊碎玻璃,最終成了破解整個案件的關鍵線索,它回答了一個重要問題。

這片玻璃是一個燈泡的碎片,這使我們相信,愛德華是在暴力開始之後進入房間的。當時,他很可能剛從外面回來,因為他把大衣掛在了門口。就在掛大衣的一剎那,他發現了房間里的問題,同時兇手也沖向他。這時候,或許格特魯德已經躺在地上了,然後,他和兇手兩人扭打起來。我現在似乎明白了,當時給兇手開門的應該是格特魯德。當然,聽見門鈴響的格特魯德,她應該先透過門鏡朝外看了看。她要先觀察一下來者,是不是她認識的人。因為來人是格特魯德認識的人,她就開了門,並笑容可掬地請他進來。這一切,似乎進行得那樣自然。對這樣的分析,我提不出更多的看法,只是對愛德華進門的方式還在思考當中。

那個時候,愛德華為什麼不按門鈴讓房間里的格特魯德為自己開門?這是一種很自然的行為:我有鑰匙在身,為什麼非要裡面的人為我開門呢?是的,假如你有鑰匙而不用鑰匙開門,反而大聲嚷嚷請裡面的人為你開門,是不是有點多餘?再說托萊多12月份的天氣有多冷啊。

現在我對愛德華進門的方式問題弄清楚了,就比較好理解愛德華這種行為。

我們假設,當愛德華把鑰匙插進門鎖時,外面的風正颳得緊,他縮著脖子,一頭鑽進門裡。

「我回來啦!」他進了門隨口說了一句,然後,把大衣脫下來,掛在門口的衣帽架上。他應該看見了一個他熟悉的人和房間里的凌亂不堪,應該說,他意識到這一切的時候已經晚了,那個兇手沖向了他,或者是兩個同時在朝前沖。結果,就在現在他躺著的地方,他們之間的肢體進行了接觸。

「就在這個位置……」我指著那裡說,「這時候,我們應該知道,這所房子客廳的布置和擺設,我們可以先從這間房子的地上觀察,地上鋪的是地板,這裡還有幾個沙發在客廳的中間圍成一個四方形,我們還要注意的是,沿牆擺放著一排柜子,這些柜子不高,我數了一下,一共有四張像寫字檯一樣的柜子,每個柜子分上下兩層,上層是兩個抽屜,下層是兩扇門。當愛德華開始警覺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就是說作案的至少是兩個人當中的一個,可能已經從另一個方向出現了,這不過是事情發生的開始。然後,愛德華所穿的軟底膠鞋就接觸到了已經被打壞的燈泡碎片,這就可以說明,兇手在愛德華沒出現之前,就已經拿起一件鈍物把格特魯德打倒在地了。接下去,兇手又把愛德華也打倒在地,同樣又舉起了那件鈍物砸向老人的頭部。對,就在這裡,確切地說,就在格特魯德的邊上。兇手開始在作案的時間上沒作多大考慮,所以用輕傷和刺傷的手段慢慢折磨兩位老人,希望他們說出一切。但是,他們失望了,沒有時間再這樣白白消耗,所以就下手了。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兩位老人先後都有過反抗,但是,那些反抗對兇手來說簡直是不堪一擊的。」

同事們靜靜地聽著我的話,我繼續說:「可想而知,這種反抗的結果是明擺著的,愛德華被打倒在地。這就涉及到兇手用的兇器——就是朱莉在前面提到過的那一盞黃銅檯燈。」

接下去,我們開始尋找嫌疑犯,其他線索是來自老人們的電話應答機。

由於格特魯德和愛德華有幾處房子出租,電話錄音帶上有不少房客的留言。不過,只有一位房客打了無數次電話,他的名字叫伊森·沃爾斯。

當我們找到伊森時,他說自己曾去那幢房子交房租,當時發現郵箱都滿了,敲門也沒人應答,於是就把房租支票留在那裡回家了。

「我把支票放在了他們的郵箱里,我看到郵箱中有很多郵件,但我沒有多想這件事。兩三天後,我又留下字條請他們和我聯繫,但他們始終沒有迴音。」

這就是在警局裡,伊森對我們說的話。他承認自己後來又去房子處把房租拿回來花掉了,這說明伊森在謀殺事件發生前後曾兩次到過犯罪現場。

伊森說他留下了支票,然後又回去把它取走了,我對這一做法感到有些奇怪。我希望他的這種行為和犯罪現場所發生的事情只是一個巧合。可是,我又不得不對他產生懷疑。因為伊森是兩位老人的房客,他們認識伊森。或許,伊森去那所房子的時間,就是老人所預料到的他交房租的日子,雙方這種默契的配合,是不能用言語來表達的,這種默契如果沒有幾年的時間積累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伊森那天去那所房子是一種很自然的行為,當他走到房子門口,當然,他只能敲門,因為他沒有這所房子的所有權。這時候,格特魯德應該從門鏡里也看到了他,正因為是熟悉的緣故,所以她開門請他進來,語氣也就變得很客氣。要知道,有人能夠按時把房租送來是一件多麼美妙的事情。特別對商人來說,他們整天打交道的就是錢。這時候,格特魯德接過支票正認真看時,伊森就對老人下手了。然後愛德華就回來了,於是兩個人打了起來,伊森又用同樣手段殺害了愛德華。接著,伊森拿回那張支票走了。

當然,這些都是我的推斷。但沒多久,警局接到一個女人的電話,她說謀殺事件發生的那段時間,她曾看見伊森在一個著名的毒販子家裡,她還說伊森的襯衫上有血跡。

我們確實是在犯罪現場的天花板上發現了飛濺的血跡,牆壁上也有,再加上屍體的受傷情況,由此,我可以推測兇手身上肯定也有血跡。

那就是說,伊森穿著那件有血跡的衣服,出現在了一個著名的毒品販子家裡,和他交上了朋友。

不過,伊森矢口否認告密者所說的這件事。他說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謊言。

「你們是從哪裡聽來的?是誰指使這個人說出這樣的話?這當然不是真的,完全是編造!」伊森顯得很激動。

我們檢查犯罪現場留下的血跡時,注意到一條重要線索:現場的血跡有兩種不同的形狀,這說明了兩種不同的情形。其中一種血跡是長條形的,顯然它是從受到打擊的部分噴出來的。

來自某個稜角重物的血跡會顯得更長一些,頭部為橢圓形,末端通常會帶有一個小尾巴。血跡越長,說明稜角越大。而在另一個地方,距屍體較遠的地方,有幾處血跡幾乎是圓形的。其中包括一個碎陶瓷花瓶內的兩滴血和抽屜里紙張上的一個血滴。

這些血跡很像是垂直滴落下來的。由此,我可以認定這些血跡很可能不是來自兩位受害者的身體,而是來自兇手。

血跡很像是從某個站立著的人身上流出來的,它們像是靜止地從人身上滴落到下面的物體上的那種。

我們沒收了伊森的所有刀具,對它們進行測試,以便確認裡面是否有兇器。

結果表明,沒有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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