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屍謎案 第一章

佛羅里達州坦帕市位於希爾斯伯勒河口,是佛羅里達半島西岸的一個海港城市,濱臨坦帕灣,外連墨西哥灣。這裡不僅以風景優美而著稱,還因為頻繁的雷雨而聞名。

10月20日上午,坦帕市剛剛過去一陣雷雨,我靠在辦公室的椅子上翻著一本雜誌。要知道,對於一名法醫來說,這樣悠閑的時刻可不是隨時都有的。就在兩天前,我剛從一件殺人案中脫身出來,結束了緊張而繁忙的工作。

儘管天氣並不炎熱,我還是有點昏昏欲睡,於是將雜誌放到一邊,正想偷偷打個盹。就在此時,探長羅伯特·克里敲開了我辦公室的門。

「艾迪,你又有活幹了。」羅伯特一貫嚴肅低沉的聲音將我的睡意驅趕得無影無蹤。我嘆了口氣,站起身來,一邊披著外套一邊走向我放在柜子里的手提箱。

在去現場的路上,我和羅伯特乘坐同一輛車,雖然說我在兇案現場的工作只是負責取證,但我並不介意傾聽一下案情。

大約在10點多的時候,一個快餐店負責送外賣的司機照常開著車去送披薩,在經過坦帕市清水鎮附近一片草地的時候,他無意中朝車窗外望了一眼。但就是這麼隨意的一瞟,他嚇得差點把車弄翻——草坪上靜靜地躺著一個渾身赤裸的女子。司機壯著膽子下車仔細瞧了瞧,終於確認那是一具屍體,於是他毫不猶豫地撥通了報警電話。

清水鎮離坦帕市並不遠,大約一個小時後,我們到達了現場。大伙兒下車沿著司機所指的方向慢慢搜索前進,不多時就看到一具一絲不掛的女屍,她正趴在一塊草地上,右手與身體呈九十度角,左手的小臂和她的頭部保持平行。

我四下看了看,發現離這裡不遠就是清水海灘,那裡有一片波瀾壯闊的大海,遊人每天都絡繹不絕。他們有的在散步,兩個人彼此之間手拉著手,有的在洗日光浴,還有的在遮陽傘底下,躺在座椅上,一副悠閑自得的樣子。但此時他們並不知道就在他們附近發生了一起兇殺案。

「艾迪,你留在這裡進行屍檢,我們四處看看。」羅伯特在現場向我交代工作。對我們來說,當務之急是必須對附近進行仔細的搜查。

羅伯特和同事們分散開,在現場及周邊勘查起來,他們沿著道路、河溝以及樹叢等慢慢走過去。我則蹲下身,對屍體開始進行初步的檢查,儘管一開始我的工作並不那麼順利,因為早上的一場雷雨可能將一些證據沖刷得一乾二淨,這並不奇怪。

我集中精力,仔細觀察起裸屍的外表現象以及傷痕的形狀、大小和位置。死者的頸部有一道扼痕,身體上有其他的傷痕,這說明死者在死之前曾遭到毒打和虐待,但我並沒有發現她受到性侵犯的跡象。我分析,她有可能是在其他地方被殺害後,屍體被「傾倒」在這裡。

在死者的頸部,我發現了明顯的出血點,顯然造成死者斃命的原因是扼死,兇手用一隻或者雙手壓迫被害人頸部而讓她窒息死亡。曾有法醫學者的研究指出,大約2公斤的壓力就能夠使人體頸動脈的血液迴流受到阻礙,3.5公斤壓力便足以閉鎖頸總動脈,如果換成是16.6公斤就可以壓閉椎動脈。因此,16.6公斤以上的壓力足以閉塞人頸部所有的血管,使腦血液循環完全停止——造成腦血液循環障礙。那樣的話,扼死死者的是一雙什麼樣的手呢?它必須具有16.6公斤以上的力量。

我提取了女屍十指的指紋和掌紋,包括她的血、尿及腸胃裡的一些分泌物以送檢。死者沒有任何衣著也沒有攜帶任何物品,羅伯特和同事還在繼續搜尋兇手用來搬運屍體的包裝物和運輸工具等。經過一番考慮,他們把搜尋的地點擴大到市區以西40公里左右的地方,那裡有名揚全美的「清水海灘」,而離海灘不遠的地方就是清水鎮。

「有沒有其他的發現?」我的工作接近尾聲,正好看到羅伯特和幾個同事疲憊地朝這邊走過來,於是我迎上去問道。

「離屍體發現地點大約7英尺的地方,也就是在2.1米的地方,有一個汽車輪胎印,我想這應該和案件有關係吧。」羅伯特氣喘吁吁地說,看來剛才的搜索讓他累壞了。

大雨過後的泥濘地還是記錄了輪胎駛過的痕迹,在這次勘查中,我們採用中心照相法拍下了輪胎印。這是按照兇案現場的實際情況來考慮的,採用這種方法取證,主要是想弄清重要物體的特點、狀況及痕迹與物體之間的聯繫。一般來說,犯罪現場調查的照相取證一共有四種方法,包括方位照相、概覽照相、中心照相和細目照相。採用中心照相法的好處在於,洗印照片的時候,證物被放大的比例和感光度能完全還原現場的情況。

輪胎的圖案看上去非常清晰,這說明它是由較新的輪胎留下的痕迹,輪胎上還嵌有一塊小石頭。根據車輪痕迹的數量、形狀以及軌距可以知道這是一輛卡車。

通常,車輛在行駛中,因為空氣流的作用,常常會使輪胎側面的塵土或是細沙等物質形成扇形,而扇形的展開面就是車的後方,這樣可以判斷出,車是從城裡開出來的。我們還發現了從車上滴下來的油點和水點,它們的形狀看上去有個尖端,這個尖端的指向也能說明車輛的行駛方向。

在回警局的路上,死者的身份就已經被調查出來。羅伯特接完電話後,有些氣急敗壞地咕嚕著。

「真見鬼,這個死去的女人又是一個吸毒者。」

到此為止,我對整個案件及屍體的相貌特徵,有了一個初步的認識,至於屍體的生理和病理特徵,還要作進一步的觀察和分析。死者名叫溫迪·埃文斯,白種人,今年42歲,是一個大腦有缺陷的可卡因吸食者。可卡因是一種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美國出現的新型毒品,因為它價格低廉,快感迅猛,特別受低收入群體的歡迎。後來,高純度的可卡因迅速流行起來,這不僅給使用者帶來了肉體和精神上的副作用,也給整個社會和美國政府帶來了沉重的負擔。

實際上,我在剛接觸到溫迪的屍身時,就有了自己的一些猜想,後來調查到的案情不過是證實了我的推論完全正確。坦帕市是一個旅遊城市,這個地方和旅遊業同樣火爆的還有色情業。每到夜裡,就有許多打扮得十分漂亮的女人站在馬路上招攬生意。晚上的坦帕美麗得如同一個幻境,道路兩旁的霓虹燈每天晚上都在不停地閃閃發光,映照著絡繹不絕的車流。

溫迪一直以來從事著色情業,平時靠可卡因麻醉自己,而且還有精神病史。人們最後一次看到她的時候,她剛從精神病院出來,正在一個紅燈區搭便車。紅燈區是脫衣舞、性商店以及黃色書刊、電影、錄像集中地。雖然政府對紅燈區有許多規定,如:不準17歲以下的青少年觀看性表演,但是靠誰來判斷那些小觀眾的年齡就成了問題。我們隨處可見,不少年輕的男孩子被那些站在夜總會門口,身穿比基尼的舞女們招呼過去。

看來,溫迪已經徹底把可卡因給自己帶來的危害丟在了腦後。人的大腦中有一種被稱為多巴胺的化學物質,當人在受到刺激或是進行一些運動時,神經系統的細胞會釋放出多巴胺,它會跨越神經細胞之間一個被稱為突觸的間隙,然後與相鄰神經細胞一個被稱位神經元上的受體相結合,向神經細胞傳遞一個信號,那就是快感。在正常情況下,多巴胺釋放了這個信號後,就會被產生多巴胺的神經細胞重吸收。但可卡因可以阻斷這種循環,它依附於產生多巴胺的神經細胞上,阻礙了細胞正常重吸收多巴胺的過程,使多巴胺積累在突觸部位,持續刺激受體,讓可卡因的使用者產生長時間的快感或精神愉悅感。當然這樣一來,也就會給人的機體造成潛在的毒副作用。

進入美國市場的可卡因來自哥倫比亞、玻利維亞和秘魯。毒品從墨西哥邊境以粉末形狀走私進入美國,然後由美國的批發商和零售商在中間提純。在美國,各個幫派控制了大部分零售市場。

可卡因是由古柯葉中提煉出來的一種粉末狀毒品,古柯葉的生長地主要在南美,而可卡因實際上已經存在了好幾個世紀。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就通過咀嚼古柯葉來獲得力氣和精力。19世紀中期,可卡因第一次從古柯葉中得到分離,那時候,人們在當時的一些飲品中放入可卡因以起到提神醒腦的作用。到了19世紀後期,可卡因作為麻醉劑應用於醫學上,主要是防止外科手術的時候病人出血過多。之後,人們越來越意識到,可卡因是一種成癮性麻醉劑,終於在1914年,美國通過了「哈里森麻醉劑稅法」,把非醫療使用可卡因列為非法行為。

以上是一些題外話,不過,溫迪有吸食可卡因的歷史,對我們的偵破方向倒是有好處。我原本希望在溫迪的衣服上找到一些線索,但它卻是一具裸屍。對此,我並沒有灰心,而是利用了一切設備,先是用顯微鏡觀察,接著又用上了光能,試圖將那些在顯微鏡底下看不到的材料變亮。

要知道,光源的利用對偵破案件非常重要,在警局的犯罪實驗室里,我開始用盧馬燈對溫迪的裸屍進行檢驗。這種燈具有極強的能量,哪怕白天在戶外,它也能對整個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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