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文革」中的秦城監獄秘密寫作 李英儒:八年秦城,兩部長篇

在北京西北郊大約70公里左右,有一座杏花山。從山腰至山腳築有高高圍牆,高牆內有幾座樓,從遠處望去一排排小洞,比一般樓窗小得多,彷彿是進氣孔。這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出了名的秦城監獄。不少黨的高級幹部和無辜者被囚禁此處,飽受折磨。

後來倖存的原北京市公安局長後任中央調查部副部長的馮基平說:「我要是知道我建的這座監獄是關押我自己的話,我一定會把它建得更好一些。」他的話,不禁令人想起法國的路易皇帝修建巴士底獄,當他被關進巴士底獄,他曾經說過的話:「它修建的太完美了。」生活就是這麼嘲弄人,同時逼人深省。

在「文革」前,秦城由公安機構管理,監獄管理者還比較注意政策,對犯人講一些人道主義。1967年11月間,軍隊對秦城實行軍管,原管理人員全部進了「學習班」,秦城便完全掌握在部隊一些人手中。因為當時極左影響,新的管理人員不斷無理折磨、污辱犯人。伙食也十分粗劣,多方剋扣。對這一切,已有多名後來倖存者的回憶錄介紹。但是,在這樣惡劣的條件下,在「四人幫」掌權時的監獄中,仍然有共產黨人頑強的抗爭。特別是軍隊作家李英儒,在這裡創造了當代文學史的一個奇蹟,在監獄中寫出了兩部長篇小說,《女游擊隊長》、《上一代人》,合計百萬字。

李英儒監號7007號,即1970年關入的第7號犯人。他利用馬克思《資本論》書頁的白邊,用牙膏製成筆,蘸著紫藥水進行寫作。令人驚異的是,李銳(原水電部副部長)也在秦城監獄,同樣用紫藥水進行寫作,後來獄中詩作結集出版名《龍膽紫集》。本章對他們在「文革」時期秦城獄中的秘密寫作活動加以詳細介紹

1969年的日曆翻到了最後一頁。這是一個寒冷而沉寂的日子,李英儒開始在關押中度過他的第三個元旦之夜。

就在這一天的下午,專案組命令李英儒趕寫材料。寫檢查李英儒幹了三年了,早已駕輕就熟,在掌燈的時候,他就交了卷。看管李英儒的人員,今天態度有明顯好轉,晚飯之後,主動吩咐他休息。電燈被熄滅了,李英儒躺下不禁心潮滾滾,無法入睡。

「文革」開始18個月之後,李英儒即因莫須有的罪名,被江青下令隔離審查,隨後被關押,失去了與外界的任何聯繫。在他身邊圍上了很多「專案組」,有軍隊專案組,有奉江青之命的中央二辦專案組,有地方文藝團體聯合組成的專案組。大會「煮」,中會批,小會斗,不分日夜,輪番審訊。

首先打頭陣的是部隊的專案組,起初他們對李英儒還算文明,把他押進一間會議室里,主持人坐在圈椅上,蹺起二郎腿,斯文地拿出一本書:「這是你寫的吧!」李英儒從封面上看清是自己寫的《野火春風斗古城》,點頭稱是。「那好,你從頭交代吧。這本書的主人公就是你自己。抗戰期間,你動搖妥協,進入保定城,後來你——就是主人公被捕入獄……咱們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來,先說說你是怎樣進入保定城的吧!」

李英儒向他們解釋:小說主人公不是他,小說雖然有自己生活的體驗,但是經過藝術加工和改造。對方不容他否認,文明面具立即撕下,由「文」改「武」,眾人推搡叫罵,沖他狂呼了整整兩個小時。其間,李英儒聽出有人居然罵他「漢奸」。批完不許回去吃飯,說是先在原則上承認下來才能回去。李英儒眼黑頭暈嗓子眼裡一團火,滴水難吞,有飯也咽不下去。人稍稍清醒,便要求找一位骨幹分子,請他啟發啟發。

此人到後,李英儒向他說明,自己確系受黨委派,才去保定內線工作,委派人就是後來的湖南省委書記周小舟同志。那人聽完激怒了:「我們認為你不是組織派遣的,你是先和敵人通了氣,由敵方接你進入保定城;後來你想和抗日方面聯繫,敵人得知把你逮捕了,你又叛了黨。」李英儒苦苦說明:「我從未被俘被捕過。」那人搖著頭說:「白紙黑字,有你寫的書為證,鐵證如山。」並告訴李英儒說:「你不要再抵賴了,你的同案金環銀環也正在被審查哩!」

這真使李英儒哭笑不得,如果說利用寫小說反黨,是一大發明,那麼把小說人物被捕的情節扣到作者的頭上,也是一個不小的發明。

在「被俘」這一個問題上,李英儒長久過不了關,後來專案組負責人,私下對他講:「你別繞開走,必須先承認下來,然後等待組織裁定。」並讓他向XX學習。XX是李英儒同一部隊創作組的另一位同志,也是因寫了一本小說挨批,怎麼檢查也過不了關,一直說他的檢查上綱不夠。後來這位同志在大會上公開承認:他的這本書寫在台灣國民黨號召反攻大陸之時,他寫這本小說的目的,就是為了配合台灣國民黨反攻大陸……李英儒吸取經驗,在另一次會上,把自己也大大罵了一頓,但仍堅持個人歷史上沒有被俘被捕的事實。當李英儒在一次小會上,為寫這本小說傷心而號啕大哭的時候,有的專案組員在下面小聲說:「我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這才開始觸動了他的一點靈魂。」

在以後三年中,對李英儒多次抄家。大大小小的鬥爭會,累計起來有上千次,一天開幾遍,任誰高興或不高興,都可以拿他出氣或開心。寫檢查是家常便飯,隨便一個雞毛蒜皮的事,都要寫檢查。檢查材料頁數之多,實在驚人。古人講創作等身,李英儒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寫的檢查材料摞起來,差不多也等身了。鬥爭他的人賣弄說:「坦率地告訴你,我們每天都把你的情況向她彙報。她是誰你清楚,她的權力有多大,你也清楚。」隔了些時候這幾個人又把他叫去,很嚴肅地傳達了她的話:「老實交代,給你個出路;否則,絕不客氣!」這裡的「她」,就是執掌生殺大權的江青。

1969年的最後一天,夜深了,忽聽得開電門的響聲。室內一亮,進來幾個穿警服的警察。李英儒一驚,警察問了姓名,即命他快穿上衣服,跟他們走。

「到哪裡去?」

「不許問!」

李英儒要收拾書籍衣物,被命令不許,後又說可帶一床壓風棉被。李英儒把心一橫:不帶!什麼都不帶!凡是人能生存的地方,我都能夠活下去!跟他們走!

左右兩個警察上前夾住李英儒,被架出門上了警車。坐在前面的警察回頭盯住他說:「汽車要穿行北京市。不許你說話,更不準喊叫!」說完車內滅了燈,向市區西北方駛去。

經過長時間的賓士,不知過了多久,穿過一片古樹林,警車停在依山而建的一座建築的圍牆外。在車內等了一段時間,李英儒被拉進一間室內,經過登記,又重新搜查身上所帶的東西。衣兜里的紙煙和幾個蘋果被扣留,鋼筆手錶等被全部沒收。然後被人領著走進一條長長的深巷,越走越深,真感到是從陽世間朝陰間深處走似的,行行復行行,最後在夜色中眼前出現一幢兩層樓房,幾排狹小的窗欞,黑森森的像一座蹲伏的怪獸。

這裡就是秦城高級監獄,時間正是子夜時分。

李英儒被帶進樓內,先穿過一道大鐵門,又跨長廊,來到了一間囚室,李英儒瞥見門口掛著的牌號:7007。只聽咯噔一聲巨響,鐵欄門猙然洞開。沒容他抬腳邁步,身後有人用力一推,他便踉蹌撲進去了,緊跟著鐵欄門鎖閉。

這是一間單人用房,面積10平米。四壁陡起,室內一切器物都用鐵包裹著。門是鐵門,窗是鐵窗,窗上玻璃是不透明的,不能見天色,更有鐵條加護在外。連室內的監燈都被鐵絲圈系著。牆角有個磁馬桶,靠窗下是一張離地一尺的木板床。「這是一口活棺材」,李英儒驚愕的想,「我在這裡與死人有什麼不同?」屈辱、悲哀、憤怒一起湧上心頭。

鐵門上端的小門忽然打開了。從兩巴掌大的小方孔,有聲音透進來:「從現在起,你已變成犯人,要長期坐牢了。」

「不許說話,更不許喊叫。」

「白天可以坐在床頭,但不許躺下。」

「夜間睡覺,要臉朝外;我每次拉亮燈,你必須表示回答……」

「現在距天亮還有三小時,你可以睡一會兒啦。」

李英儒的頭嗡地脹大了,「犯人」、「長期坐牢」幾句話在他身體里爆炸,把他撕裂開來。

「我犯了什麼罪?為什麼把我關在這口水泥棺材裡?」「江青你為什麼要這麼折磨我?」一股血流猛竄上來,李英儒感到自己不能在世上活了,他想:「死吧!可殺不可辱!自己到了這個地步還活個什麼勁兒?死吧!死之後,讓家斷絕了對我的牽掛,也是件好事哩。」

牢卒的眼睛又一次在方孔中出現,催促他馬上卧下。李英儒坐到低矮的鋪床上,發現是張光板,只有條棉被——說準確點是一條短尺寸的被套,裝了四個大棉球。一個吃奶嬰兒也無法用的枕頭,只有供中醫診脈用的手腕墊大小。可是,在準備去死的人眼裡,這些也不算什麼了。在嚴寒的冬夜,死寂的黑暗裡,李英儒把兩腿伸進棉大衣衣袖裡(幸虧他還穿了一件棉大衣),不脫衣服,用大衣裹住下身,上面蓋了那件「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