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集 惡魔交易 附錄二 法皇廳之聖焰騎士團

由信仰火之法皇的騎士所組成的騎士團,不過發展到後來,其成員不一定就是火之法皇的信徒,許多人入團,只是為了接受騎士的訓練,或是得到騎士位階的證明。

位階由低至高為:見習與侍從騎士、騎士、火焰騎士、法典騎士(審判、守護騎士、天譴者)、聖炎騎士。(如附圖)

見習騎士與侍從騎士:兩者皆為成為騎士的暫時位階,當完成完整的騎士訓練後,即可成為見習騎士,待三個月無過失的見習後,即可成為騎士。

侍從騎士則是沒有辦法接受騎士訓練之人,為了成為騎士而服侍有位階的騎士,從中學習騎士的技藝與操守。不過現在的侍從騎士多半是個代稱,是指那些一面從事騎士工作,一面學習且受訓的人。

因為侍從騎士的薪資與待遇,遠低於正規騎士,而無法負擔騎士訓練費用之人,亦可透過這個管道成為正式的騎士,因此這是提供廉價勞力晉陞騎士的管道。

騎士:騎士團的基層人員,在品德與戰技上要求較低,而且沒有強制服待法皇的義務。

火焰騎士:聖焰騎士團第一位階的騎士,必須通過三考才能成為火焰騎士,同時也是聖焰騎士團的基幹。想成為火焰騎士必須在品德操守上有相當的水準,同時有回應法皇廳徵召的義務。在成為火焰騎士後,法皇廳會賜與火焰紋章的紋章盾與徽章。

許多人成為火焰騎士後即退團,因為他們要的只是能力與操守的證明,退團時除了徽章,法皇廳提供的裝備都必須繳回。紋章盾與徽章都有法皇的祝福,一旦嚴重違反法皇的戒律,火焰徽章即會失去光芒。

法典騎士:聖焰騎士團的堅實成員,同時也是第二位階的騎士,其員額為火焰騎士的五分之一,每年會依火焰騎士的數量提列名額,進行進階考驗。會成為法典騎士的人,就都是法皇的信徒了,同時騎士戒律也比火焰騎士嚴格,同樣的,法皇廳會配發法典騎士法典的紋章盾與徽章。

法典騎士不一定要服侍法皇廳,但在必要時,必須回應法皇廳的徵召,許多國家都很喜歡任用法典騎士,因為他們是優質騎士的代表,另外不是為法皇廳服務的法典騎士,有義務捐獻一成的收入給法皇廳,在成為法典騎士的同時,可以直接進階為擔任特殊職務的審判騎士、守護騎士或天譴者。

審判騎士:第三位階的騎士,其工作如同司法官。許多國家會任請審判騎士擔任法官,其中以騎士聯合最為著名,以一名法皇牧師配合一名審判騎士或三名審判騎士主持法庭。當地方的信仰並非是火之法皇時,就會用三名審判騎士組成審判庭。

審判騎士為終生職,可以退下工作崗位,但頭銜與禮遇不會解除,除非是犯錯才會被解職,另外審判騎士並不算在法典騎士的名額。成為審判騎士,除了紋章盾與徽章外,法皇廳還會贈與一本法典。

守護騎士:以終生守護法律與秩序為職的第三位階騎士,直接受法皇廳所管轄,是法皇廳直屬的部隊,非終生職,在操守與品德上的要求特別嚴格,成為守護騎士,法皇廳會提供紋章盾、徽章與鎧甲。

天譴者:特別重視戰技的第三位階騎士,是法皇廳的最強武力,以討伐惡魔與動亂者、追捕重犯為終生職。成為天譴者,法皇廳會提供紋章盾、紋章劍與徽章,天譴者亦不算在法典騎士的員額中。

聖炎騎士:聖焰騎士團最高位階的騎士,員額有限,亦簡稱為聖騎士。聖炎騎士是各國搶著要的人才,當聖炎騎士接任某些職務時,必須卸除聖炎騎士的榮勛,但無損其聖騎士的地位。

想要成為聖炎騎士,除了要通過嚴格的考驗、並且還要立下相當的榮勛,同時還必須等聖炎騎士的名額出現空缺時,才有機會進階。

聖炎騎士只有在員額滿額時、又有法典騎士或守護騎士立下特別的榮勛時,才會增加,當發生這種情況時,聖炎騎士的員額就永久增加一名,現在的聖炎騎士員額計為二十六名。成為聖炎騎士,法皇廳會賜予紋章盾、鎧甲、紋章劍與徽章,退團時可留下鎧甲與徽章。

附帶一提,能夠被稱為聖騎士的人,除了聖炎騎士外,較知名的,尚有騎士聖堂的聖劍騎士、正義的戰爭女神阿密絲所屬榮耀騎士團的光輝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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