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廳里,三個人圍著桌子喝茶:容貌酷似伊芙雷太太的老婦,一頭紅髮肌膚蒼白的女孩,還有黎凡特人。當主人為他開路,準備將他帶到他們眼前的時候,格蘭特隱身在壯碩的牧師身後,趁機留意他們每一個人,他甚感得意的是:他要抓的人認出了他。拉蒙雙眼瞪視著他兩秒鐘,血液上沖漲紅他的臉又迅速退去,一臉慘白。
格蘭特以旁觀者的心態想著丹尼·米勒不知會怎麼奚落這番景象——丹尼這傢伙一向不留口德。黎凡特人無疑是這種遊戲的大外行——過失殺人的可能性大於蓄意謀害。
「我帶了一位訪客,」牧師說。「這位是格蘭特先生。
我看到他在釣魚,但是什麼都沒釣到,所以邀他進來喝杯茶。這位是我的姐姐,迪摩太太。外甥女,迪摩小姐。還有我們的朋友,拉爾先生。現在,你要坐在哪兒? 「格蘭特被安排坐在迪摩小姐旁邊的位子,正對著拉蒙。牧師介紹的時候,拉蒙向格蘭特微微點頭示意,並無失態的表現。他紋絲不動地坐著,然後安靜地起身去拿東西。他坐下時,格蘭特注意到一件事,讓他心裡突地為之一震。拉蒙放在盤中的杯子方向錯了。這個人是左撇子。
「我很高興你們沒有等我,愛格尼絲,」羅更先生打開清朗的嗓音說,「我本來以為你們會等我。我走過了那座搖晃的橋,繞道河的對岸回來。今天的黃昏真美。」
他的外甥女說:「我們很高興你帶格蘭特先生回來,這樣剛好湊成奇數,我們就可以進行投票了。我們曾經爭執混血兒究竟是好是壞。我指的不是黑人和白人,而是不同語系的白人。我母親說血統純正的人種最優秀,當然,她這麼說是因為她是如假包換的高地人,淵源直可追溯至創世紀的洪水時期。羅更家是麥坎南族人,從來就沒有一個麥坎南男人沒有自己的船。我的父親生長於蘇格蘭和英格蘭交界地帶,祖母算是英國人,拉爾先生的祖母是義大利人,大家都各持己見。現在,羅勃舅舅無疑是站在我母親那一邊,身為一個血統純正的高地人,他擁有這個純正所有的冥頑不靈和這族人討厭的自豪。所以我們找你加入我們的討論,你的祖先該不會也是穿格子紋呢的吧。」
格蘭特坦白說,他認為混血兒比血統純正的人更受重視。所以說,混血兒到今天還能存在。混血使人類變得更多元化,不再僅限於幾項單一的特質,這是件好事。
混血兒多半聰明機伶多才多藝,甚至心胸寬闊,對人體貼關懷。總之,他認同迪摩小姐及——拉爾——先生的觀點。
原本只是輕鬆的閑聊,格蘭特大感訝異羅更先生竟激烈又認真地反駁他的話。
高地人的血液蠱惑著他,他以此和西歐大多數的國家做比較,證明其他國家受到的遺害。
直到茶喝完時,格蘭特才發現一件很可笑的事,羅更先生這輩子居然沒有走出過高地一步。到低地去還只是因為三十年前的神職人員訓練,他根本就不知道有什麼其他的國家。善解人意的迪摩小姐適時接話,打斷他的高論,緩和了這段爭議。
格蘭特擔綱羅更希臘合唱團中的一角( 宗教慶典或戲劇表演中的合唱團,在古希臘的悲劇中,他們扮演興高采烈的觀隸,藉以說明戲劇的過程和詮釋戲劇的主題,與演員產生共鳴。) ,他讓自己的思緒專心針對拉蒙。
黎凡特人開始表現得比較自然一點。他出於個人的敵意正眼迎視格蘭特的目光,旁的事全無法引起他的注意。
他無意掩飾他大拇指上的傷疤,儘管他已經知道格蘭特看出他泄露秘密的杯子,該死的證據。他顯然在盤算著這出正在上演的好戲。走著瞧吧,等時機到了,他就會乖乖就範。格蘭特終於看到他眼裡閃動敵意的凶光。逮捕個膽小鬼不是什麼好差事。辦案人員一刀砍了他的腳脛都比用刑具緊夾他膝蓋來得乾淨利落。此時此刻,根本就不須動用到膝蓋夾。
面對著這個男人,有一件事教格蘭特不得不狠下心:在他留宿的短短三天時間裡,似乎就已經贏得了迪摩小姐的青睞。他用飛快的淺笑回應她,他眼光停留在迪摩小姐身上的時間多過席間其他人。迪摩小姐看起來是個很會照顧自己的女孩——她像所有的紅髮女孩一樣機伶聰慧——所以不嫌棄缺乏男子氣概的拉蒙。拉蒙是否是想找一個盟友? 一個正在亡命天涯的殺人兇手通常沒什麼興趣和人談情說愛——尤其他對犯罪根本不在行。這就是機會主義者的卑鄙與無情。好吧,他不可能有機會達到目的的。格蘭特靜觀其變。他重新加入談話,品嘗牧師宅五點半午茶中的主食炸魷魚,黎凡特人也吃了,格蘭特好奇地想拉蒙怎麼吞咽得下每一口食物? 他在意嗎,還是他覺得一切都過去了? 他難道真的無恥到認為「你難道不這麼想嗎,格蘭特先生? 」他是虛張聲勢還是胸有成竹? 他的手很穩——殺了他好友的那隻細長黝黑的手——他在這席談話中並未刻意迴避他應該扮演的角色。對其他的人而言,現在坐在這裡的男子和午餐時坐在同一個位置的男子並沒有兩樣。
黎凡特人這一點做得太高明了。
茶喝完後,他們準備抽煙,格蘭特向迪摩小姐奉上一根煙。她故作害怕地揚起她的眉毛。
「親愛的先生,」她說,「這裡是牧師會館。如果你想出去走走,到河邊的石頭上坐坐,我可以奉陪,但在這屋頂下可不成。」
「在這屋頂下」這話顯然別具深意,她的舅舅假裝沒聽到。
「這真的是讓我受寵若驚,」格蘭特說,「只是,現在時間已經晚了,我還得走回葛寧村。我想我現在最好動身了。很感激各位讓我度過一個愉快的下午。也許,拉爾先生願意陪我走一小段路? 反正還早,天氣又很好。」
「沒問題,」黎凡特人說,比他早一步走向門廳。格蘭特怕拉蒙一走了之,匆匆向主人道別。然後他看到拉蒙靜靜地在門廳穿他早上穿的舊軍用外套。迪摩小姐跟著她的舅舅出來,在宅院前目送他們離去。格蘭特一度擔心她會追上來要與他們同行。也許是拉蒙轉身背對著她的堅持讓她卻步。她若無其事地對他說:「你也不想自己一個人回來吧? 」他不答腔,明知她還站在那裡,頭也不回。這隻意味著一點:他不要她同行,她最好識相地閉上自己的嘴。格蘭特默不作聲,要是能夠避免的話,他不願讓一個歇斯底里的女人蹦這渾水。走出大門,兩名男子轉身向站在門口的兩人致意。格蘭特戴上他的舊軟呢帽時,看到拉蒙致意,於是也脫下無邊帽,跟著他回禮。除此之外,格蘭特還真不知道有哪些其他的姿勢可以表示道別的誠摯。
他們一語不發地朝前段的上坡小路走,直到遠離房子所能看見的距離,駐足在通往山上的公路路段和沿著河通往田地那條小徑的岔口,格蘭特說:「我想,你該知道我要你做什麼,拉蒙? 」
「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拉蒙說,迎面看著他。
「我是從蘇格蘭場來的格蘭特探長,我有搜捕令可以逮捕13日晚上在沃芬頓隊伍里殺了索瑞爾的兇手,就是你。我得警告你,任何你說的話,都會是法庭上的呈堂證供。我要確定你沒有攜帶武器。能否麻煩你把手從口袋裡拿出來一下,讓我搜身? 」
「你弄錯了,探長。」男人說,「我說我願意陪你走一段路,不過我可沒說走多遠,恕我只送到這裡。」他抽出插在口袋裡的左手,格蘭特惟恐是支左輪,在他出手的霎那,格蘭特急忙舉起雙手。雖然他本能地閉上眼,還是看到拉蒙拿出的是牧師會館下午茶桌上藍色的茶杯紙墊。尷尬之餘,他半睜半閉著眼睛,假裝咳嗽打噴嚏,卻只聽到田埂上飛快離去的腳步聲,他馬上集中注意,辨識聲音的方位,待他分辨清楚要追上去,已經過了兩分鐘。史翠德那晚的記憶向他襲來,他決定急起直追。沒有人——即便是像黎凡特人這般身手矯捷的人——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跑得了多遠。他的活動範圍受限於精力耗盡的臨界。他一定是沿著某條路逃,黎凡特人雖然順利逃脫,但等他最後筋疲力盡時,終究還是被困在鄉間里。沒錯,他夠狡猾,對這點一定心知肚明。因此,最有可能的情況就是故伎重施,重耍在史翠德那晚的詭計;躲起來,等到天色全暗,能夠安全的行動時,再來個名符其實的大逃亡。
格蘭特想,這麼一來,黎凡特人應該會站在較高的地勢以方便掌握情況。遠處幾英里的地方,一條細窄的涓流從山上流下來。溪谷不足以擋住他直立的身軀,但是,如果他彎下身,它絕對可以遮蔽他沿著荒地爬上山頭的行動。他銳利的雙眼迅速朝眼力所及的四周環顧。他就著小峽谷,彎下身子,往上攀爬,每爬行幾碼就停下來,確定視野內沒有任何動靜,自己尚未暴露行跡。繼續爬行,峽谷被樺樹阻隔,更遠處,峽谷貫入稀疏地散布著幾株樺樹的一片小台地。在黃昏綠暈的暮靄中,樺樹尚未被黑暗吞噬,從台地放眼望去一覽無遺,格蘭特決定放手一搏。他小心翼翼地從溪邊的沙岸起身,朝台地那片稀疏的草坪走去。越過草坪走到山腹前僅幾碼的茂密的掃帚樹邊緣。地理位置的優勢讓他得以偵查眼下整座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