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格蘭特通過電話得到的消息,讓他把喝茶時所想的事全拋諸腦後。一封用大寫字母寫的信函在等著他,格蘭特對這檔事已經司空見慣。蘇格蘭場對於大寫字母信函經驗豐富,他攔計程車時,不覺莞爾一笑。人們總是用大寫字母以表示信並非出自於他們之手! 而他真誠地希望他們不要這麼做。

在他拆開那封待拆之信前,在上面沾了些粉末以便採集指紋。他優雅地裁開信封口,用鑷子鉗著那封看來厚重但其實很輕的信,從中抽出一捆英格蘭銀行發行的5 英鎊銀行券(Bank Note,為當時中央銀行發行的期票,可代替貨幣使用。——譯者注) 和半張便箋。便箋上寫著,「埋了這個在隊伍中被發現的人。」

五張5 英鎊,總共是25英鎊。

格蘭特坐下來,凝視著那疊銀行券。他在蘇格蘭場待這麼久以來從未發生過這樣的事。今晚倫敦某處有個十分關心死者的人願意花25英鎊讓他安息在貧民墓地,而那名人士又不願現身。這與格蘭特的恐嚇假設相符嗎? 這筆錢是用來買心安的嗎? 還是兇手因為迷信,不得不對被害者的屍體做些什麼? 格蘭特不認為如此。從背後刺殺別人的人不會在意屍體最後的下場如何。兇手有個朋友——不管男女都有可能——今晚在倫敦。一個因關心而寄了25英鎊的朋友。

格蘭特把威廉斯找來,一起研究這個極為普通且廉價的白色信封和信封上突兀卻平板的大寫字體。

格蘭特說:「你看出了什麼? 」

「是個男人,」威廉斯推測,「生平不太順利,不習慣寫字。乾淨,吸煙,易沮喪。」

「太棒了! 」格蘭特說:「威廉斯,你真是華生再世,你是個大功臣。」

威廉斯當然知道華生是何許人物——他11歲時就躲在烏斯特郡的糧倉里讀福爾摩斯的《花斑帶探案》,怕被禁止他看這本書的大人發現——他笑著說:「我想,您發現的一定遠非如此,長官。」

但格蘭特沒有。「只除了他可能沒法用受傷的手寫信。

奇怪的是,他寄的竟是容易敗露行蹤的5 英鎊銀行券。「他吹熄蠟燭,半張信箋上撲著粉末,但是他們沒找到指紋。他喚一名警探來,要他把重要的信封及紙鈔送去拍照檢驗指紋。打字的便箋則被送往筆跡鑒定專家處鑒定。

「現在銀行都已經關門了,運氣真差。急著回家嗎,威廉斯? 」

威廉斯一點兒也不急,他的妻子和孩子這個星期都在南部娘家。

格蘭特說:「我們一起吃飯,順便談談你對這樁隊伍命案的看法。」

多年前,格蘭特繼承了一筆相當可觀的遺產——如果他樂意的話,這一大筆錢足以讓他提前退休過著閑暇無事的生活。然而,即便是常抱怨這是連狗都不如的日子,格蘭特仍熱衷於他的工作,他用這筆遺產脫離曾經拮据的窘境過著平順、不虞匱乏的生活,並使某些窘迫的生活出現在未來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南方郊區有間雜貨店,店裡雜陳著各種閃亮如珠寶的小東西,因為這家店的存在,才會有這筆遺產,格蘭特也才得以巧遇第一天出獄的假釋犯。

格蘭特有意放他走,格蘭特欲給他一個洗新革面的機會。

全靠這筆遺產,格蘭特才能成為勞倫特這種上流餐廳的常客,此外——更令人不可思議的——他還被餐廳領班禮遇成貴賓。全歐洲也只不過五個人被勞倫特餐廳領班視為貴賓,格蘭特自然是受寵若驚。

馬索在以綠金兩色裝潢的房間里看到他們,一臉糾結著痛苦哀愁的表情。他正煩惱著,因為他左側沒有任何空桌,除了那張位於角落需要吼叫才能交談的位子。

他沒有讓他的貴賓看出他的困窘。因此,他煩惱,覺得過意不去。

格蘭特二話不說地坐下。他餓極了,只要食物美味,他不介意坐在哪兒吃。除非桌子位於廚房上菜的門口,當然那裡不會安排任何桌子。廚房門口有兩扇屏風遮擋,那門搖擺不定,一直嘎吱作響奏著響板樂,隨著門間或敞開闔上趨強又忽弱。

用完餐後,格蘭特決定讓威廉斯隔天早上帶著信戳查訪英格蘭銀行,由此追蹤鈔票是從哪裡寄出來的。這應該不難,銀行通常會配合。他們繼續討論這樁謀殺案。威廉斯覺得,這個事件起於幫派內鬨。死者與所屬的幫派之間有糾葛,知道自己的處境很危險,於是從怕事的善心夥伴那裡取得槍,卻永遠沒有機會使用。而這筆錢則是當晚那位神秘的善心夥伴給他的。合乎理論,但有一點被遺漏了。

「為什麼他身上沒有能夠辨識身份的標籤呢? 」

「可能是,」威廉斯憑推理回答,「這是他們的作風,他們從不在身上留下任何可供辨識的標籤。」

這不無可能。格蘭特沉思半晌,反覆琢磨他的話。上主菜前的小菜時,他在西海岸四年及在蘇格蘭場所培養出的敏銳的第六感讓他警覺到,有人在望著他。他抑制住自己回過頭去的衝動——他坐的位置背向大廳,幾乎正對著出菜的門——謹慎地察看著鏡子,但根本就沒有人對他感興趣。格蘭特繼續吃著,時不時朝鏡子瞥上一眼。大廳自從他們到達後就沒怎麼來人,很容易關照到四周每個人的動靜。透過鏡子他只看到那些自顧白吃飯、喝酒或抽煙的人。格蘭特直覺自己已經當了很久的靶心,這種持續但不知對方是誰的盯梢,令他不禁毛骨悚然。他揚起視線掠過威廉斯的頭頂,瞧著遮蔽門的屏風,發現就在那兒,在兩扇屏風開合的啪啦聲中,有雙眼睛正盯著他。即便是意識到自己被發現了,那雙眼還是盯著他,時隱時現。格蘭特若無其事地繼續用餐。過份好奇的侍者,他心想。也許是知道我是誰,想看看究竟是誰跟兇手沾得上邊,格蘭特一向對這些好奇的旁觀者很有耐性,但眼下,在話說到一半的時候抬眼望去,他發現躲在後面的那雙眼睛是在窺視他。有點玩過火了。

他把目光筆直地回視過去,但那雙眼的主人卻裝出一副不知道格蘭特已經注意到他的樣子,繼續看著前方。時不時地,隨著侍者在屏風前後進進出出,那雙眼睛會消失一陣子,但總是會再次回到那裡,鬼鬼祟祟地瞄著他。格蘭特臨時起意想看看這個對他有興趣而且十分有意思的傢伙。他告訴坐在離屏風不到一碼遠的威廉斯。「有個人在你後面的屏風裡,似乎對我們很感興趣。

等我的手指彈向你的右邊,指著屏風,你儘可能做些什麼,假裝是個意外。「格蘭特等侍者眼睛間歇性地再度瞄向他時,用中指和拇指擦出清脆的響聲,威廉斯粗壯的手臂猛地一掃,屏風瞬間被揭開。然而,後面卻空無一人,只有繼續前後擺動的門,那人已經匆忙跑掉了。

當威廉斯為屏風事件致歉時,格蘭特想著,好吧,算了,反正你又不能確定是哪雙眼睛。他不再掛心這件事,繼續吃完他的晚餐,和威廉斯一起回到蘇格蘭場,並期待信封上的指紋的照片已經準備好了。

照片還未送來。但「信實兄弟」在北伍德工廠有關領帶的調查已經有了結果。

那系列去年托售的領帶只有諾丁漢的分店賣出過一盒六條,他們還要求再訂一次貨。

「信實兄弟」將領帶還了回來,說如果日後探長有用得上他們的地方請儘管吩咐。

「假如今天和昨天一樣案情沒有重要的突破,等你去銀行辦事的時候,我就到諾丁漢跑一趟。」格蘭特說。

沒多久,一名探員帶著信封上的指紋照片進來,格蘭特拿起桌上檔案夾里的指紋照片——死者的指印和手槍上的指印。報告指出,銀行券上除了污漬外什麼都沒有。格蘭特和威廉斯警官親自比對信封上的指紋照片。幾個經手過這封信的人各持不同的意見。但清楚、完整而且毋庸置疑的是,這是右手大拇指的指紋,而這隻大拇指與從死者口袋中發現那把槍上的指印相吻合。

「這和你的理論相吻合,是死者的朋友提供他這把槍。」格蘭特說。

警官發出奇怪的噪音,繼續看著指印。

「怎麼會這樣? 這竟和小孩吃奶一樣簡單。」

警官挺直腰桿,難以置信地瞧著他的長官。「我發誓我沒有喝太多,長官,這有可能是整個化驗指紋系統出問題了。您瞧這裡! 」他拿著死者的指紋比對格蘭特面前右下角一個不甚清晰的拇指指印。沉默半晌,在格蘭特進一步比對指紋時,警官肩膀往前靠,半信半疑地想進一步證實他的高見。但是擺在他們眼前的事實已不容置疑,指紋是死者本人的。

格蘭特本來以為是個單純事件,一兩分鐘後竟得到令人震驚的事實。

「一般的信箋,難怪。」他漫不經心地說,而他旁觀者的部分正嘲笑他競像孩子一樣瞬間就被驚異征服。「你的想法已經有結果了,威廉斯。借槍並寄錢給死者的人和死者是一夥的。因此,他可以隨心所欲地假裝成他的女房東、他太太或任何一個對他失蹤的朋友有興趣的人。」他拿起桌上的電話,「我們要聽聽負責鑒定字跡的人對這張字條有什麼話要說。」

字跡鑒定專家無法對格蘭特已知或猜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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