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格蘭特睜眼直瞪著卧房的天花板,幾分鐘前他理論上是醒著,但睡時的昏沉和清晨難受的寒冷讓他拒絕去思考。雖然理性的部分還未清醒過來,他已經覺得愈來愈不舒服。還有些煩人的事等著他,一些令人極度不快的事。

慢慢浮現的犯罪驅散了他的獃滯,晨光和樹影漸漸映入他直瞪著天花板的雙眼,多麼令人沮喪的熟悉感。這天早晨已是他偵辦這件案子的第三天了。驗屍日,在驗屍官動手之前,他沒什麼斬獲,也沒有任何可供追查的線索。

他回溯昨天情形:早上,死者身份仍不詳,他將死者的領帶交給威廉斯,要他在倫敦進行調查,這是死者身上惟一較新也較個人化的遺物。領帶,和死者其他的衣物一樣,是從一家多元化經營的公司分店購得,他僅存渺茫的希望期待那些店會記得他們售出的領帶。而就算他們有印象,誰也不能保證那些店員還記得他們的客人。「信實兄弟」光是在倫敦市就售出幾十打同款的領帶。格蘭特碰到過無數的怪案子,但往往都會碰到契機讓你擺開原來偵查的方向。威廉斯剛出辦公室,格蘭特的腦中突然蹦出一個念頭:他想到這個男人很可能就是店裡的店員,所以他根本不需要去店裡買東西。他可能就是「信實兄弟」的僱員。「去查查看,」他對威廉斯說,「如果你查到死者受雇於哪家分店,或者你看到或聽到任何有意思的事——不管你覺得重不重要——都立刻讓我知道。」

他獨自一人翻看早報,與命案相關的各方報導並未困擾他,他有點故意地去細讀別的報導。新聞的開頭是則個人專欄,內容並沒有提到什麼,然而,卻有個聲音在他腦中拚命響著。他的照片下有行字寫著,「格蘭特探長,負責偵辦『隊伍命案』。」他皺了皺眉頭,大吼道:「一堆蠢才。」隨後,他仔細研讀一張由英國各地警局寄來的失蹤人口名單。五名年輕男子失蹤地點都不同,其中一個在杜爾漢小鎮的,很有可能就是死者。過了一會兒,格蘭特用電話聯繫杜爾漢警局,得知失蹤的是名礦工,或者以前當過礦工,杜爾漢警局的探長認為,那個傢伙是個混混。不管是「礦工」還是「混混」,都有可能是死者。

整個早晨都耗在例行公事上——進行偵訊和必要的手續。午餐時間,威廉斯向他彙報,「信實兄弟」最大的一家分店位於河濱大道,他忙了一上午卻徒勞而返。

店裡的人不但想不起來這麼一位顧客,甚至沒人記得他們曾賣過那種款式的領帶。

他們最近這批貨里沒有這樣的領帶。為了獲得更多有關這條領帶的訊息,他到總店要求見他們的經理,親自向他解釋案情。經理建議巡官將領帶暫交給他們一陣子,他們會將領帶寄到北伍德的工廠,那裡有去年所有托售領帶的細目。威廉斯經過許可,便將領帶交予經理處理。

格蘭特支持他的做法,心中讚許威廉斯會憑常識判斷——大多數巡警在倫敦步履蹣跚地瞎逛,因為他們被告知這是他們的職責——私底下卻認為就算查遍所有「信實兄弟」在蘇格蘭和英格蘭的分店,找到線索的機會也可能不到萬分之一。威廉斯報告調查進展後,希望看來更是渺茫。領帶的包裝是一盒六條,盒內的每條領帶都同色系,但深淺不同。一盒內不會有超過兩條相同的,由專人將這些深淺不一的領帶送往各處分店。所以與其問店員記得顧客買了哪條領帶,還不如要他們回想那條領帶是放在哪一盒裡。格蘭特偵探的部分賞識地聆聽著,旁觀者的部分則對一口流利的商業術語的巡官微笑。一個半小時內,巡警一貫率直的談吐和驚人的專業程度讓「信實兄弟」經理開始滔滔不絕地談著「訂購」、「再訂購」及諸如此類深奧的行話。透過威廉斯的描述,經理彷彿活生生地出現在電視上。格蘭特對威廉斯表示了他的讚賞,這就是格蘭特的魅力之一,當他滿意的時候,從不吝誇獎別人。

下午,對所有線索都放棄了希望之後,他將匕首送到化驗室分析。「告訴我所有化驗結果。」他說。昨晚直到離開前他還在等驗屍報告。此刻,他在冷冽的空氣中伸展手臂,一把抓起話筒,按下他想撥的號碼後,說:「這是格蘭特探長,有進一步的消息嗎? 」

沒有,毫無進展。昨晚有兩個人勘驗屍體——兩個不同部門的人——互不相識。

是的,已經留下他們的姓名和聯絡地址,放在探長的桌上,同時還有來自化驗室的報告。

「好極了! 」格蘭特道,將話筒用力摁在掛鉤上,從床上跳了起來。不祥的預感被這個季節清朗的光線一驅而散。沖冷水澡時他吹著口哨,連穿衣服的時候還在吹,以至於他的女房東對她正準備趕八點鐘巴士的丈夫說:「我在想,要不了多久,恐怖的無政府主義者就會被逮著了。」

「無政府主義者」和「殺人兇手」對菲爾德太太而言是同義詞。格蘭特自己倒不做那麼樂觀的假設。他想的是,被偷來放在他桌上的包裹對他來說是個送給小男孩的幸運包裹。裡面可能沒有什麼重要的東西,但也可能是顆鑽石。

菲爾德太太準備好他的早餐時,他對她投以善意的一瞥,像個孩子般地對她說:「今天是我的幸運日,對嗎? 」

「我不知道什麼是幸運,格蘭特先生,我也不認為自己相信命運,但我相信這是神的旨意。我不認為神會讓一個年輕的男人遇刺身亡,卻不審判這個罪犯。神就是真理,格蘭特先生。」

「如果線索非常薄弱,是因為神,還是蘇格蘭場? 」格蘭特故意扭曲她的話,開始大嚼鹹肉煎蛋。她站著看了他一會兒,寬容地搖搖頭以示諒解,在他咀嚼著滿口食物瀏覽報紙的當兒離去。

往城裡去的途中,他忙著思考,男人身份未詳的問題似乎愈想愈不得其解。沒錯,倫敦每隔個一兩天,總有些來路不明的人被扔到貧民公墓里。他們不是太老就是太窮,或兩者皆是——這些城市廢物,死前已經離棄自己的親戚朋友,只有不斷轉述他們故事的人才知道他們的下落。格蘭特根據過去的經驗推斷,沒有像死者這樣的人——一個可能擁有正常生活圈子的人——居然身份未詳。

就算他是外地人或外國人吧——格蘭特並不以為然;男人這身打扮看來是個道地的倫敦人——他應該住在倫敦市或倫敦郊區。從飯店、旅社、俱樂部這些地方下手,就不難知道自己漏查了什麼。媒體發布要求協助尋找失蹤人口的回應傳到警局,蘇格蘭場刻不容緩地將相關人士帶到局裡做筆錄。

既然知道死者是倫敦人——格蘭特滿懷信心——為何他的手下和頂頭上司沒有繼續追查? 顯然,他們要不是有理由相信死者之死只是因為厄運當頭,就是認為這件案子根本不會引起警方的關注。幫派? 一伙人捅了那個沒用的傢伙? 其他的夥伴還沒把被害人帶到隊伍前,就先省了死者的差事。他們選了一條保險的途徑。

除非——是的,一定是懲罰或警告。所有的跡象顯示出這種情況——武器、死者在自以為最安全的地方被襲擊、光天化日下作威作福。他們不但殺人滅口還要威脅倖存者,格蘭特愈想愈覺得這是這樁懸案最合理的解釋。他反覆思索有關神秘組織的假設,還是覺得不對。神秘組織若要復仇,不可能不阻攔死者的朋友去通風報信。背叛同夥的這個人,顯然有別於組織里其他人。按理說,他的朋友無論是已經知道或猜到他難逃一死的下場,都不會笨到要去蹦這渾水。

返回蘇格蘭場的格蘭特正重新檢閱腦中那些倫敦幫派的當兒,丹尼·米勒,這個幫派大頭頭的名字冒了出來。

丹尼進人這行當已經三年,除非犯下大錯,不然他可能可以待得很久。丹尼來自美國,是個盜竊犯,腦子不錯,行事有條不紊,是個典型的美國人——英國人生來就是利己主義者——英國警方上上下下都對他頗懷敬意。結果,儘管手下兄弟隔三岔五地失風被捕,但丹尼始終一帆風順——順利到不討蘇格蘭場喜歡的地步。現在,他和對手打交道,完全一副美國惡棍的德性。他習慣用槍,不過,他考慮要不要拿刀刺死一個人所花的時間,不會比拍死一隻煩人的蒼蠅來得長。格蘭特覺得他應該請丹尼過來談談。

這時,一個紙袋擱到他桌上。

他急切地拆封,同時略過不重要的資料——布瑞得騰的科學觀點傾向於一個自大的獨斷者。如果你送一隻波斯貓去做檢驗報告,他會洋洋洒洒長篇大論,卻只告訴你貓毛是灰色,不是黃褐色,省其要點不說。在關於刀刃與刀柄的關聯方面,布瑞得騰說,刀刃上的血與死者的血跡不符。問題出在,聖像的部分是中空的,而且一邊有道非原本就有的裂縫,肉眼幾乎看不出上面殘留著血跡。刀柄表面一經施壓,不平整的切口就會略為翹起。兇手緊握兇器時,金屬邊緣的裂口傷了他自己的手。

他現在應該正為左手食指或拇指的指頭某處割傷的傷痕所苦。

進展不壞,格蘭特自忖,但他不可能一一找出倫敦市所有手指受傷的左撇子,並逮其到案。他喚威廉斯來。

「知道丹尼在哪兒嗎? 」他問。

「不知道,長官。」威廉斯回答,「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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