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五、陝北「肅反」幾則事實之考辨

李東朗

(中共中央黨校)

近些年,一些陝北「肅反」當事人的回憶錄和傳記相繼出版,如張秀山的《我的八十五年——從西北到東北》(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版)、《郭洪濤回憶錄》(中共黨史出版社2004年版)、《朱理治傳》(吳殿堯、宋霖著,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版)、《紀念朱理治文集》(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版)、《聶洪鈞回憶與文稿》(中共黨史出版社2005年版)等。這些書籍都有很大的篇幅敘述陝北「肅反」的歷史,因此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反響。同時有不少與此相關、反映陝北「肅反」的文章發表。但在陝北「肅反」的一些關鍵性的問題上,存在敘述相異,表述偏頗、混亂、失真,甚至自相矛盾的現象。這無疑會影響人們對這個歷史事件的了解,甚至誤導讀者,起不到從歷史事件中得到啟迪的作用。作者茲就相關幾個歷史事實,談談自己的思考。

目前對此的說法頗亂。張秀山認為是三個月:「1935年發生在陝北的這起『左』傾肅反,從7月15日永坪擴大會議作出的《反右傾取消主義決定》開始,至1935年10月24日,黨中央、毛主席率領中央紅軍到甘泉縣下寺灣制止肅反止,歷時三個多月。」郭洪濤說:「陝北(包括陝甘邊)的錯誤肅反,發生在1935年九十月間,正當國民黨反動派對我西北根據地以空前規模進行第三次『圍剿』,強敵壓境的關鍵時刻,逮捕了紅二十六軍的領導人劉志丹等同志,在前方還殺害了一批黨、政、軍幹部,整個根據地面臨著嚴重危機。」朱理治認為是一個多月。1935年11月初他在下寺灣向博古彙報說:「這次張慕陶反革命右派事件,經過一個多月時間,大體搞清楚了。除了李西萍等人有政治歷史問題外,劉、高及紅二十六軍的一批幹部肯定都是冤枉的。」而《朱理治傳》稱之為「八天陝北肅反」,具體計算方法是:從10月1日逮捕原陝甘邊特委秘書長兼組織部長蔡子偉、陝甘邊蘇維埃政府秘書長張文華等開始,到10月8日朱理治決定「後方不再捕人」,指示郭洪濤趕往前方,要求前方停止捕人為止。

其實,陝北「肅反」的時間問題是容易搞清楚的。判斷一個事件的始終,只要了解了它的籌劃、發動和最後結局,就清楚了。考諸歷史,陝北「肅反」的決策是1935年9月15日紅二十五軍到達陝北永坪與西北紅軍會師後,朱理治、聶洪鈞、程子華、徐海東、郭洪濤、戴季英六人座談中作出的。朱理治後來在1945年7月10日於西北歷史座談會上說得非常明確:一切問題都是在六人座談中決定的。此前,紅二十五軍在陝南圍殲了由共產黨員張漢民擔任旅長的楊虎城的警備三旅,張漢民在被俘後說明了他的真實身份和他與中革軍委、西安黨組織、劉志丹紅二十六軍之間的聯繫,但紅二十五軍認為他是反革命,把他殺了。座談中,紅二十五軍領導人介紹了這些情況。朱理治本來「懷疑劉(志丹)、高(崗)有問題」,聽了紅二十五軍領導人的介紹後疑慮加深,「我們六個人都覺得陝甘邊右派問題很嚴重」,於是商定:立即開始「肅反」,「肅反」的重點在張漢民已有「布置」處,即紅二十六軍和陝甘邊蘇區。朱理治當時認為此舉非常重要:「幸而二十五軍來此就開始肅反,不然則陝北蘇區與我們危險極了!」聶洪鈞1942年11月西北高幹會上的發言證實了這個時間:「在我隨軍去前方臨行前的省委會上,曾交代我到前方後儘可能就近幫助陝甘的肅反。」聶洪鈞是根據新成立的西北軍委和陝甘晉省委聯席會議作出的紅軍南下打擊東北軍的決定,而隨軍前往前方的,該會召開的時間應是1935年9月19日或20日。而出發前夕對他的「交代」,說明其時已經確定要進行「肅反」。另外,1935年9月22日印發的《陝甘晉新省委一個半月工作計畫》明確把「肅反」列為一項重要工作:「頒布赤色戒嚴條例。動員政府、貧農團、工會與黨及團,動員廣大群眾,嚴格執行階級路線,進行『肅反』工作。並建立政治保衛局的工作系統,加緊『肅反』工作。」上述事實說明,陝北「肅反」的決策是在1935年9月中旬作出的,陝北錯誤的「肅反」由此而起,因此陝北「肅反」的起始時間應從1935年9月中旬算起。

而陝北「肅反」結束時間,毫無疑問應該是對被錯誤監禁的人全部釋放和作出基本結論之日。陝北「肅反」的錯誤是長徵到達陝北的中共中央糾正的。1935年11月3日,在甘泉縣下寺灣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在聽取「肅反」負責人的彙報後,決定派國家保衛局副局長王首道和賈拓夫等前往陝甘晉省委駐地瓦窯堡,接管陝甘晉省委保衛局,查處「肅反」問題。11月7日,中共中央機關到達瓦窯堡,組成在博古指導下審查陝北「肅反」的五人黨務委員會,主任董必武(中央黨務委員會主任),成員有王首道(紅軍保衛局長)、張雲逸(代表軍委)、李維漢(中央組織部長)、郭洪濤(陝甘晉省委副書記)。並在當日下午釋放了劉志丹、習仲勛、高崗、楊森等18人。以後,被誣陷受害者陸續釋放。11月30日,張聞天主持召開黨的活動分子會議,明確指出:中央召開這次會議,是為了解決西北錯誤「肅反」問題。過去對劉志丹等同志的處理是一個冤案,應該糾正①。王首道報告了冤案調查和處理意見,代表五人委員會宣布:劉志丹等同志無罪,黨中央決定立即釋放,並且分配工作。戴季英作了檢查。會上宣讀了中共西北中央局26日作出的《審查肅反工作的決定》和中共西北中央局黨務委員會作出的《關於戴季英、聶洪鈞二同志在陝甘區域肅反工作中所犯錯誤處分決議》。這次會議標誌著對劉志丹等正式平反,對陝北錯誤的「肅反」正式糾正。應該說,陝北「肅反」至此結束。

綜上所述,陝北「肅反」從1935年9月中旬部署發動到11月30日中共中央正式作出結論結束,大體經歷了兩個月時間。

1935年10月2日,新任陝甘晉省委政治保衛局副局長(代理局長)戴季英酷刑逼供原陝甘邊特委秘書長兼組織部長蔡子偉、陝甘邊蘇維埃政府秘書長張文華等,得到劉志丹、高崗、張秀山、楊森等是「右派反革命」的口供。朱理治和程子華、戴季英商議「決定等劉、高回來」。但在處置劉志丹的問題上,幾位負責人說法各異,朱理治有多種說法,一種說法是,「可以叫劉志丹回到軍委來,代理軍委主席」;一種說法是決定把劉志丹調回後就軟禁在省委機關里,又說把劉志丹「監視起來」等待把問題搞清。並且強調「只是監視劉志丹,沒有決定逮捕」。而程子華的說法是:「以北面對敵作戰,須劉回來指揮為名,調劉回去秘密扣留審訊。」戴季英明確說決定逮捕:「關於逮捕劉志丹,是代表團和省委的決定」,在蔡子偉、張文華等供出劉志丹後「記得理治很興奮,認為問題已證實,為防事變,決定逮捕,叫我寫信給前方……後來我照他的意見寫信,理治、洪濤均簽名拿回來後我也簽名」。聶洪鈞也說是要逮捕劉志丹等:「勞山戰役後,過不兩天,接省委朱理治寫的親筆信,指令式地要我們逮捕劉、高、楊松(森)和習仲勛、劉景范等人,說是張秀山等供出他們是右派反革命,並有很大的陰謀活動準備,等等。」證之劉志丹一到瓦窯堡就被逮捕並被長期監禁的事實,應該說逮捕劉志丹的決定是存在的。長期流行一種說法:戴季英扣押了劉志丹。但應該說這是現象,背後必有深層的原因,否則是難以解釋通的:戴季英竟敢擅權到擅自逮捕原西北紅軍主要領導人和時為紅十五軍團副軍團長的劉志丹?並且如果是戴季英擅權,那麼最高領導人朱理治為什麼不制止和糾正呢?

圍繞此說,還有一個逮捕劉志丹等的信是否是戴季英擅發的問題。這封信里寫道:「已確定劉(志丹)為反動無疑,速調劉、高(崗)回來」,並開列了逮捕一批原陝甘邊和紅二十六軍領導幹部的名單,要求儘快把他們押送到後方來。這封信造成劉志丹、高崗等大批人的被捕,對陝北錯誤「肅反」發展到極致產生了巨大的作用,因此是陝北「肅反」發生的關節點。但由於該信關係重大,所以當事人說法各異。該信是朱理治指示戴季英寫的,對此兩人都承認,但彼此信的發出和內容的說法頗不相同。朱理治說戴季英寫好信後未給他看,就直接派通訊兵送往前方了,「戴季英擅自抓了張秀山,同時直接寫信到前方去捉人。……自己沒有叫他亂抓。」即此信中抓人的內容他不知道,是戴季英背著他乾的。而戴季英則說他是奉令行事:「後來我照他的意見寫信,理治、洪濤均簽名拿回來後我也簽名。」時在前方與劉志丹在一起的聶洪鈞回憶說是朱理治的親筆信:「勞山戰役後,過不兩天,接省委朱理治寫的親筆信,指令式地要我們逮捕劉、高、楊松(森)和習仲勛、劉景范等人,說是張秀山等供出他們是右派反革命,並有很大的陰謀活動準備,等等。」但他把如此重大的一封信,說成是戴季英擅權妄為,也頗難說通。疑問有三:一是,逮捕西北紅軍主要領導人劉志丹、高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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