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子

2005年x月x日,淫雨霏霏,天空凄悲。在李真死後的第二個清明節凌晨,清東陵昌瑞山上,李真的情人秀玲將一個圓的護身符向山下拋去,護身符一直滾落到清東陵深處的燕山塔林,她說李真夢中告訴她,護身符停下的地方將作為李真墓穴地。不久,墓穴掘好,李真的骨灰被安葬到風水寶地——清東陵燕山塔林。

這一天,李真的墓前不約而同地出現了六個身著素衣、面容哀傷的女子,她們胸前戴著小白花,靜靜地立在墓碑前。片片落葉身前飄,像是亡魂在乞討。她們抬頭望望天,分不清是淚水或雨水……

自稱為河北第一秘書的原河北省國稅局局長李真,曾是一個少年政界奇才,27歲即成為省委第一秘書,五年連升六級,32歲就走上廳級領導崗位,成為全國最年輕的正廳級國稅局局長,他還曾被列為國家稅務總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雙料後備領導幹部。他人生奇特,自稱原是唐太宗李世民和大清朝第一秘李蓮英家族的後裔。他三次被下放基層鍛煉,曾經三起四落,他在高層有美女貴人相助,他曾驅走了八個省部級領導幹部,還一掌擊昏過省級領導,他的成長和火箭式的高升,跨越了我國改革開放的二十年,這本身就是一個傳奇。他的戀愛婚姻是傳奇的,他的政治作為也頗具傳奇特點,他的個人私生活內幕、他奇蹟般的高升更帶有種種神秘的色彩。

他自稱命中注定將是半生輝煌,因此這位當代政壇上耀眼的新星,依仗其特殊的背景,大肆收斂錢財,數額特別巨大;2000年李真被雙規,成為新千年跨世紀的驚天大案;2002年8月30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李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李真被判死刑的消息傳到石家莊,原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程維高因過分難過,氣得面部癱瘓,失去知覺,悲痛至極。

由於受李真大案牽涉,2003年1月10日,河北兩會剛剛開幕,當天深夜11時,一輛黑色奧迪轎車急匆匆地駛出了河北省委家屬院,徑直向石家莊東南駛去,不一會兒便消失在夜幕中……

這天下午,程維高剛剛卸去了他在河北最後的職位——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夜裡,便匆匆離開了他工作了十幾年、一生仕途最高峰的地方,返同他走上仕途的起點——江蘇常州。

程維高坐在車上一言不發,空氣像凝固了一樣,車裡的氣氛令人窒息,只聽到汽車的馬達轟鳴聲,程維高不想在河北這個他曾經生活工作了十三年的地方再多呆一刻,面對人們不絕於耳的指責和叫罵聲,他要迅速地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想當年,程維高離開江蘇、河南北上河北時,當地百姓曾經隆重歡送,數百人與他依依惜別……那場面歷歷在目,令人激動和追念,而十幾年以後的今天,當他離開河北時,卻落到了在夜幕掩飾下匆匆離去的下場。沒有人歡送、沒有鮮花和美酒、沒有送別的問候,有的只是人們對他的憤慨和不滿。程維高心裡突然湧起強烈的感傷,唉!世態炎涼啊,他不禁潸然淚下突然,他想起了秘書李真早在八年前曾給他起的卦,李真解釋那神秘的卦辭,說他的命運是:

成也在常(州),敗也在常(州),退位離庄(石家莊),兒子飄洋,是非從此難講,到頭來空忙活一場難道如今,李真的八卦真的應驗了八個月後,即2003年8月9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河北省原書記程維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審查,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撤銷其正省級職級待遇,連降三級,至副廳級。

程維高的兒子程某被通緝,已逃往加拿大,程的妻女也被拘查,其中一個女兒因涉嫌經濟犯罪,此案已在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法院開庭審理,後被判處有期徒刑。

自從2000年2月23日起,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群眾舉報,經中紀委領導批准,組成2·23專案組,、開始對李真特大經濟犯罪案件進行調查,2000年3月1日,李真被實行雙規。3月30日,經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批准,李真以涉嫌受賄罪被依法逮捕。在此後的兩年零八個月的時間裡,專案組根據李真一案牽涉的案件線索,共立案查處經濟犯罪案件四十七案四十七人。其中涉及廳級幹部八人,處級幹部十四人,科級幹部二十五人。李真案件牽扯到縣局級以上領導幹部六十七名,其中四十名是一把手。河北省國稅系統就有近四十五名幹部因涉案受到法紀、政紀的處分。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吳慶五、原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王福友、原石家莊市市長張二辰、原滄州市委書記薄紹銓、原河北省建委副主任李山林、原河北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健、原河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兼督察室主任楊益銘等一批官員,再加上原張家捲煙廠廠長、張家煙草公司經理李國庭等紛紛落人法網,受到黨紀政紀的處分和法律制裁。

2003年10片9日上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唐山市對引起國內外關注的被人稱之為河北第一秘的政界英雄、特大經濟罪犯李真受賄、貪污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依法裁定駁回李真上訴,維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李真的死刑判決。

李真,1962年出生,原系河北省國稅局局長。在1994年至1999年他擔任河北省政府辦公廳秘書、河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河北省國稅局副局長和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814萬餘元;夥同他人侵吞中國東方租賃公司河北辦事處公款、中興電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計摺合人民幣2967萬餘元,李真從中分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70萬餘元。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李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真不服,提出上訴。

李真及其辯護人主要提出,原審法院認定的受賄事實有的不構成受賄罪;不構成貪污共犯;有立功表現,應從輕或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後查明:李真在擔任河北省政府辦公廳秘書、河北省委辦公廳秘書和副主任、河北省國稅局副局長和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人民幣676.6584萬元、美元16.57萬元,共計摺合人民幣814.8164萬元;夥同他人,侵吞中國東方租賃公司河北辦事處辦公款、中興電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計摺合人民幣2967.432785萬元,李真從中分得美元25萬元、人民幣10萬元和價值人民幣51.671萬元的住房1套,共計摺合人民幣270.9874萬元。案發後,從李真處追繳贓款美元41.609307萬元。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李真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絕大部分贓款未退,並有多次索賄的法定從重處罰情節,危害極大,應依法嚴懲;李真勾結他人侵吞巨額公共財產,已構成貪污罪。本案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10月6日作出的維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真死刑、以貪污罪判處死緩的裁定。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原河北省國稅局局長李真受賄、貪污一案作出的死刑複核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2003年11月13日上午對李真執行死刑。據悉,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河北省執行死刑的最高級別官員。

2003年11月11日早晨6時,唐山市中院六輛警車魚貫而出。警燈閃爍,一輛開道警車駛出唐山市中院大門,五輛警車緊隨其後。

李真將被關押在天津薊縣看守所。薊縣看守所位於薊縣郊外,5米多高的灰色高牆外是大片收割後的農田和零星的草地。一條只有4米寬、300多米長的水泥道把看守所和京哈公路(102國道)連在了一起。

7時15分薊縣某看守所,李真被押上囚車。當李真走出監室時,拖著的腳鐐哐當作響,兩旁是荷槍實彈的防暴警察,李真步履蹣跚,神情木然,之後李被押上一輛防彈囚車。李真被押回到唐山市看守所等待執行死刑。12日是李真的最後一天,有關部門特准允許其脫下了囚服,他換上了一身深藍色的西服,頭髮也被梳理整齊,腳踏一雙黑色布鞋,而這雙嶄新的黑色布鞋伴隨這位風雲人物走過了他人生的最後十幾小時——死刑執行前一天晚上,知道自己大勢已去,李真一夜無眠。

2003年11月13日早晨,唐山市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複核核准裁定和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犯貪污罪和受賄罪的河北省原國稅局局長李真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為了準備這次宣判大會,唐山中院專門組織了強大的法警隊伍來維持現場秩序。押解李真的法警專門配備了頭盔,四名荷槍實彈的防暴警察駐守在法庭四周,而門口也同樣站著四名防暴警察來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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