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生活多美好(1978年——2006年) 平反決定

1978年2月18日,中國共產黨南京軍區空軍委員會作出了《關於為所謂參與空軍『罷官奪權』和『鹽城未遂兵變』中受到打擊迫害和誣陷的同志徹底平反的決定》:

「林彪反黨集團及其死黨吳法憲、江騰蛟一夥,為了其反黨亂軍、篡黨奪權、打倒一大批從中央到地方的黨政軍領導幹部、復辟資本主義的罪惡目的,採取種種陰謀手段,造謠誣陷,捏造了一個所謂『聶風智、顧前黑集團』,給聶鳳智、顧前、張少虹等同志強加了參與空軍的『罷官奪權』、搞『鹽城未遂兵變』等莫須有的罪名。

「在1967年12月召開的南京軍區空軍黨委四屆四次全體(擴大)會議上,對聶鳳智、顧前、蔡永、李赤然、周正勛、薛毓芳等同志強加了參與空軍的『罷官奪權』、搞『鹽城未遂兵變』等莫須有的罪名。在1967年12月召開的南京軍區空軍黨委四屆四次全體(擴大)會議上,對聶鳳智、顧前、蔡永、李赤然、周正勛、薛毓芳等同志採取隔離看管、限制自由、打罵逼供等法西斯手段,進行重點批鬥;並對另一些同志在小組批鬥。爾後,有的送『五·七』幹校當候補學員,有的送農場監督勞動,有的專案審查,有的被迫害致殘、致死。

「現已查明,林彪及其死黨吳法憲、江騰蛟一夥強加的所謂『聶顧黑集團』參與空軍『罷官奪權』和『鹽城未遂政變』等罪名,純系對一大批領導同志的誣陷、打擊、迫害,是蓄意製造的冤案。根據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精神,南京軍區空軍黨委五屆七次全會決定,對上述案件中遭到打擊迫害的同志徹底平反,恢複名譽。並為因此而受到株連的家屬、子女、親屬一律平反,恢複名譽。推倒強加給他們的一切誣衊不實之詞,材料予以銷毀。」

南京軍區空軍黨委(蓋章)

一九七九年二月十八日

1979年7月9日,我接到南京軍區空軍政治部1979年4月9日的信。

1980年5月,我回南京軍區空軍辦理8年中被沒收的私人物品和個人應得待遇問題,包括從南京到西安的搬家費、房租費、書報費、所欠工資,以及妻子翟平因受株連而應恢複名譽等問題。趙昭政委、政治部車主任以及大多數幹部群眾積極幫我解決,他們找證據、查事實、立清單,很快將處理報告交到司令部。但司令員既不上報空軍,也不給予答覆,還不滿的宣揚:這些老傢伙平反了還不滿足,算什麼待遇問題的帳!他對老同志毫無感情,目無黨紀國法,致使此事久久未能解決。錢物、待遇對我本不是大事,但要討個公道。

1981年8月,蘭州軍區空軍通知我由雍村搬到蘭空干休所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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