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下工作(1927-1934) 黨營救我出獄

軍閥井岳秀是陝北的土皇帝,所屬八十六師鎮守陝北23個縣,與土豪劣紳、惡霸地痞及高利貸者互相勾結狼狽為奸,殘酷地剝削壓迫陝北人民。對於從事武裝鬥爭、在人民群眾中有聲望、有影響、有才幹的共產黨員,只要落到他手上,自然堅決鎮壓,格殺勿論。畢維周、白明善等同志就犧牲在他的魔爪下。對於一些被抓的無證據、無聲望又不牽連武裝鬥爭的學生娃或社會關係較硬的政治犯,他假惺惺的「考慮社會影響」,故存在被釋放的可能性。如朱有康、朱天明、李惠友、曹力如、王子宜等同志就被釋放了。因此我一進第三監獄,黨組織就派人教導我如何應付敵人。

我入獄後,每月至少提審兩次。法官根據安定縣的呈狀和軍法處的口供反覆折騰,妄圖尋找破綻,以便定罪。但敵人的審訊始終一無所獲,到1934年7月下旬,只好將我的案子轉交給高等法院檢察官宋繼周審理。黨組織及時通知我,向法庭提出調原告雷治富、折可達到堂對質。

原來自我入獄後,安定縣黨組織就一直在設法積極營救。這一次他們派游擊隊到南溝岔區公所警告折可達、雷治富,若敢到榆林對質,傷害到李先生的性命的話,就要殺他們全家,以償血債。他倆只好在橫山縣的親戚家藏匿起來。其親戚經我黨組織做工作,同意幫助我們,對他們進一步施加壓力,迫使他們出不了庭。原告不到堂,給我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我就可以理直氣壯的揭露雷治富、折可達誣陷我的罪行。法庭既調不來原告,又無有力的證據,只好對我宣判無罪討保釋放。

不久,安定縣黨組織要孫禮庭先生寫好保狀,動員了開明紳士楊如震、侯錫康、齊得功及第一、第二高小的校長和教育界人士等50多人聯名具保。黨組織派專人將保狀送至國民黨陝西省高等法院。

8月1日宋繼周便通知監獄放人。共患難的同志們、朋友們為我的出獄紛紛表示衷心的祝賀。他們誠摯殷切的期望,激勵著我儘快踏上新的革命征程。為了他們以及千千萬萬窮苦百姓的解放,我將繼續鬥爭!

省立榆林六中黨組織得知我出獄的消息後,於當天下午把我接到同鄉同學董學源的宿舍。當晚,史丕民、賈學誼、南宗玉、魏丁山等20多名同志,買來榆林城特產一豆腐、粉漿飯、羊肉、酒菜等慶賀我出獄。我們暢談到天明。

在大家的細心照料下,我的身體恢複的很快。他們陪我遊覽了鎮北台、紅石峽、古城灘、榆惠泉等塞外名勝。我們合影留念,並共敘未來的革命前景。與同志們的這一小聚使我精神振奮,鬥志昂揚。

根據黨的指示,我終於回到離別一年的家鄉,見到日夜思念我的老父、妻子以及侄女冬花、侄子李傑(他後來參加了八路軍一二〇師,任某團民運幹事、營教導員。1945年在集寧戰鬥中犧牲,追認為烈士)。大哥李宗元隨我到榆林後,先是賣菜為生,以便關照我。後見我出獄無望,以為參加國民黨軍隊或許對我有幫助,就加入了井岳秀在吳堡縣的部隊。我回到家時,他還在該部。1934年10月,他知我已出獄當了紅軍,時他身為班長,準備起義,被告密處死。大哥為我的無私付出,令我終生愧疚。

我到家的第二天,特委巡視員劉光賢和劉昌漢等向我傳達了縣委的決定,由我擔任瓦窯堡黨組織書記。我也早已準備好投入新的戰鬥。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