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下工作(1927-1934) 我在南溝岔廟會被捕

1933年6月2日,中共安定縣委派趙福祥前來傳達縣委指示,要求我們在農曆5月13日(即6月5日)南溝岔廟會上,在角峪岔到南溝岔之間30華里的地段上,張貼標語、散發傳單,歡迎紅軍強世清、史法直所領導的游擊隊。北二區黨委會經過再三考慮,提出了不同意見:認為剛剛建立的秘密據點,是游擊隊人員和槍枝彈藥的補充站,一旦暴露,損失不堪設想。但趙福祥沒有分析區委的意見,嚴厲指責我們,命令我們要堅決執行上級的決定,區委只好接受了這個任務。離廟會還剩3天,我們既無油印機等設備,又不知具體的宣傳內容,趙說:你們克服困難,設備自己解決,宣傳內容我也不清楚,你們看著辦就是了。

我和薛毓瑞整整花了兩個通宵,擬好稿並用左手抄寫了200多份傳單和標語。6月3日晚,我召集4個小組的組長會議,布置如何散發傳單、標語。決定由薛振昌領導3個小組負責馮家渠到角峪岔地段,要在4日晚三更前把150多份標語和傳單張貼散發完;由賀秉章負責1個小組,從薛家渠到南溝岔,重點是在南溝岔的廟會附近張貼、散發其餘的標語和傳單;我和薛毓瑞是抄寫者,以防萬一,先不出面。會上還交待了具體方法,囑咐大家要注意隱蔽。

到了4日晚上,我和薛毓瑞感到心神不定,沒有把握。因為我們的黨團員以及互濟會員都是貧、僱農,從未乾過這種工作,缺乏經驗。於是我們一起去賀秉章家裡,檢查準備得如何,因張貼標語必須在晚上進行,為防止黑暗中將標語貼顛倒,一定要事先排放好。在檢查大家貼標語的動作時,感到他們勇敢有餘,經驗不足,容易出現漏洞,這會造成不堪設想的後果。我和薛毓瑞毅然決定,廟會廣場的標語由我倆張貼。

南溝岔的廟會十分熱鬧,方圓幾十里的人扶老攜幼趕來參加。商人們也擁來賺錢。賭棍、流氓、兵痞、土匪,更不放過這有利可圖、大發橫財的機會。

我和薛毓瑞分了工,他利用曾擔任過區長的有利條件,在區政府門口監視民團的行動。我到廟會戲台東側張貼標語。南溝岔廟會的戲台坐南向北,西、南、北三面是河川,東邊靠山。戲台築在高地上,四方趕會的人都雲集在此。唯有東牆是貼標語的好地方。最初,一切都很順利。不料薛毓瑞忍不住去廁所時,兩個團丁突然闖來,他們一見牆上的標語就大喊大叫,還拚命往下撕,看見我正站在那兒,就問:「李先生,你在這兒幹什麼?」我先是一愣,隨即鎮定下來:「解手啊!」不等我說完,他倆卻急忙跑到區公所,想來是向上級報告去了。也幸虧他倆都去了。

我乘機立即脫掉黑色外衣,裡邊是經常穿的白衣服,將沒來得及貼的傳單迅速散發到稠密的人群中,不慌不忙地走到戲台的正面,鑽人觀眾中,看起「孫悟空大鬧天官」的皮影戲來。

不一會兒,安定縣民團團總折可達、敵區長雷治富帶七八十個荷槍實彈的團丁包圍了戲場,封鎖了所有的進出口通道,威脅群眾不許亂動,要抓共產黨。為避免暴露其他同志及傷害無辜百姓,我主動站出來,十幾個團丁蜂湧上來,把我押進了區公所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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