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1949上海,民族資本蛻變 稅收

國民黨將在上海建立一套適應近代化城市的管理制度的期望寄託於警政系統改造上,試圖仿效世界上最好的執法機構;共產黨則將農村工作中群眾運動的智慧在城市複製,二者路徑和思路迥然不同。而新舊政權在上海不同時期針對社會的改造出現不同結果,最根本的差異,在於共產黨完全恢複了上海這座遠東第一城市的造血功能,國民黨當時卻陷入了噩夢般的鴉片生意中。

上海解放後,新政權就開始尋找新的稅源。在它的統一預算里(包括各級政府的收入),關稅、鹽稅以及農業稅的比例在1949~1953年期間顯著下降。與此相對應的是「國有企業的利潤」以及「工商業稅」穩步增長,成為政府收入最重要的兩個部分。新稅收渠道的開闢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同時也使得政府得以投資新的建設項目。

上海,承擔著這兩部分新增稅收任務的最大部分。儘管從1949年10月起,上海市就開始向中央上繳巨額資金,但是中共中央對上海的期望仍是有增無減。1950年2月,中財委在京舉行全國財經會議後,給上海的任務是,在3月份內要徵收公債和稅收各5000億。

因為稅收任務在上海的舉足輕重,權力需要被高度賦予到一個具有執行能力並且有足夠專業知識的人身上,12歲就在會計行當實習生的顧準是難得的人選。當時上海財政與稅收是分開的。除財政局外,還有直接稅局(商業稅)、貨物稅局。三個局各有副局長,而局長都是顧准。

時任財政局辦公室秘書的陳丹晨回憶說,「我剛參加工作時就站在櫃檯里給人家開稅票。宴席、娛樂、車輛都是要收稅的,這是地方稅,由財政局收。直接稅是商業方面的。街上到處有這三個局的徵稅布告,布告上局長都有簽名,名字還有套紅的。所以顧準的名字大街上到處都有。後來把三個局合併了,統稱為稅務局。」1949年,34歲的顧准,作為中共高級幹部掌管了遠東最大城市的財政稅務大權,與陳毅、潘漢年、方毅等同為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並成為最年輕的副市長候選人。

居民委員會這樣的基層權力組織成熟後,新政權開始逐漸採用居民委員會取代行會。屠基遠回憶說,上海根據每個區分成「徵稅片」。在每一片中,每15個臨近的公司形成一個「納稅小組」,五到七個小組形成一個「納稅大組」,二到四個大組形成一個「納稅段」。這樣,所有的公司都包含在新體制中了。相比於基於行會的稅收系統,這個系統中臨近的公司(競爭者)相互間可能更為了解對方的業務,隱匿資產和收入情況因此變得更為困難。在這個四級系統中,較低的三級都是由商人自己,而不是國家官員運作的,這就意味著政府不必承擔其運作成本。「然而,與行會組織不同,作為一個整體,這個系統是以政府為中心的。每一個納稅片都由市稅務局的某個派出部門領導,負責商業登記、納稅評估、納稅審計、稅收徵集,以及協調和監管下級段、大組、小組。小組、大組以及段都成了國家稅收部門的工具,離開居民委員會的建設,這是不可思議的。」屠說。

解放初,通行於各城市的稅收方法是民主評議法,即規定某一時期的稅收總額,分攤到各行業各戶,再由各戶自報後進行公議確定稅額。但顧准認為,這一做法不適應「5000億」的非常徵稅時期。如果在上海搞「民主評議」,只有兩種後果,一是徵收實額低於稅法規定的稅率,這會使資產階級佔盡便宜;二是徵收實稅高於稅法規定的稅率,這就會變成「攤派」。另一方面,由於「民主評議」以工商聯為主,這樣,這種民主評議既使資產階級在應交稅額上得到照顧,又使它們的階級組織——工商聯和各業同業公會操持稅收大權,必定會造成大量的合法逃稅……

「顧準的辦法是一套更接近現代稅收制度的『稅收專管』。」陳丹晨回憶,「他認為應該利用上海民族資本企業賬冊俱全這一條件,讓企業『自報實交,輕稅重罰』,並通過稅務局從社會招聘的會計師組成特約查賬員『查賬徵稅』,以配合居民委員會的基層架構,完成稅收任務。」

上海財稅的顧準時代,3月份,實收稅款竟達5800億,超額16%。而1950年底,統計報表顯示,上海的稅收總額已佔全國稅收22%。根據《顧准全傳》作者高建國對當年親歷上海接管的中共老幹部的採訪,當時來自上海的收入佔了全國財政收入四分之一強到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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