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集 人怕出名 第四章 另外一個世界

在卜哥的印象之中,買東西總是大包小包一大堆,而魔法書更是那種需要兩個人才能夠抬得動的「巨型磚頭」,更別說還有一口魔法鍋。

沒有想到,魔法書根本就是一本硬封面的書夾,一張張書頁夾在裡面,這些書頁是用特殊手法硝制過的整張羊皮,平時上面乾乾淨淨什麼都沒有,只有集中注意力,上面才會顯露出文字和圖案。更方便的是魔法書還可以縮小到只有手掌心那樣大小。

卜哥的魔法書裡面只夾了三張書頁,一張是有關魔法基礎的,一張是初級幻術方面的,最後一張是魔葯配方。三張書頁中最後那張最貴。

巴米爾用的那口魔法鍋更加簡單,只有兩個鋪子有賣這種東西,他在其中的一個鋪子留下了地址,只要魔法鍋打造好了,賣爐子的人自然會通知。

只有一些用來煉金的材料必須拎在手裡,其中有兩卷皺巴巴的皮子、一瓶有點像血的藥水、幾根藥草和一袋子植物種籽。

除了買東西,卜哥最終還是忍不住簽了一隻魔寵,他原本想簽一隻有著火紅羽毛的鳥,但是巴米爾卻勸告他說,魔寵裡面只要是鳥,大多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那就是聒噪,如果不是耐性極佳,不怕被煩死的話,最好另做選擇。

雖然巴米爾的性情古怪了一些,卻不會害他,所以卜哥最終選了一隻灰褐色的野兔。說起這隻兔子也挺奇怪,這裡的活物無論是貓狗還是小鳥,看上去要麼是家養的,要麼就是樣子奇怪的特異生物,只有它居然是一隻外表普普通通的野兔。連巴米爾也說不出這傢伙的來歷。

從來的那面牆出去,那位供職於皇家艦隊的哥頓魔法師,果然坐在角落裡面,他倒是挺大方,已經叫了一小桶啤酒,酒桶就放在桌子的正中央。

巴米爾打了個招呼,走了過去。

「你們聊,我先回去了。」卜哥一手抓著袋子,一手抱著那隻叫「風月」的兔子。

「等一會兒,有些東西需要你帶回去。」巴米爾一把將卜哥拉住。

哥頓魔法師看了卜哥一眼,考慮了一下,似乎感覺卜哥還算可靠,這才從衣服的內插袋取出了一包東西。

那包東西並不大,不過托在手裡沉甸甸的,扔在桌上更是咚咚直響。

卜哥好奇地捏了捏,他的臉色頓時一變,手裡的感覺告訴他,他摸到了幾枚戒指和一串項鏈,裡面的東西應該不只這些,如果這一包全都是金銀珠寶的話,絕對值不少錢。他在心中暗想,這位不會和巴米爾一樣,暗中也有另外一個身分,該不會是小偷或土匪吧。

巴米爾一眼看出了卜哥的心思,回答道:「放心,在軍隊里的人,只要有戰爭發生,總能夠弄到一些值錢的東西。」

雖然說得非常隱晦,不過卜哥完全能夠猜到這些東西的來歷,肯定是搶來的,軍人在戰爭中總是扮演洗劫者的角色,哪怕是教廷的聖騎士裡面,也有人這麼做。

哥頓倒也坦然:「我自己賣的話,會被人將價錢壓得很低,所以以往都是請巴米爾幫忙,他的管道比我要暢通。」

「我能看看嗎?」卜哥問道。

「就在這兒看吧,別認為這個酒館很破,這裡非常安全。」巴米爾一邊說著,一邊往桌子的一角按了一下。

卜哥頓時感到四周彷彿多了一個罩子,不過他看了看酒館裡面另外幾個人,似乎沒有人注意這邊的情況。

打開小包,稀里嘩啦將一大堆東西倒了出來,全都是黃金飾品,有些還鑲嵌著各種寶石。

卜哥仔細翻看著,他已經不是當初那個一無所知的小演員了。

「大部分珠寶都被打上了家族紋章,一眼就可以看出原本屬於某個家族所有,如果不改頭換面一番,只能夠賣個很便宜的價錢,你們不是有魔法鍋嗎?為什麼不把寶石拆下來,然後把黃金熔化重新澆鑄成金條,那樣的話,可以賣得更貴一些。」卜哥說道。

說著說著,突然間他想起了一條財路,為了印證自己的想法,他捻起一枚祖母綠戒指問道:「這樣一枚戒指,你們以往能夠賣多少錢?」

兩位魔法師面面相覷,過了好半天,還是巴米爾比較了解卜哥,先說道:「少則兩百,多則五百,這要看上面鑲嵌的那顆祖母綠的成色,我不是鑒定珠寶的行家。」

卜哥也不是這方面的行家,但是他有一段時間整天都在金鋪和珠寶行這類地方溜達,見識自然比他們豐富得多。

這種鑲嵌寶石的戒指,真正值錢的就是那塊寶石,不過價錢絕對不會只有幾百金幣,他手上的這顆祖母綠有尾指的第一節那麼大,顏色翠綠,看得時間長了,似乎整個人都會陷入那一片綠意之中。

像這類打上家族紋章的珠寶,肯定是傳家寶,能夠有資格成為傳家寶的無不是真正的精品。

「這樣的東西還有嗎?我可以出一倍的價錢。」卜哥說道,他一直都想替自己建立一份產業,雖然他可以從芭瓦德維伯爵在鎮上的那些生意中,獲得千分之五的抽成,但那隻能算是啃骨頭,肉全都被別人吃掉了。

想要搞一份屬於自己的產業,首先要有本錢,而他根本沒錢。

向芭瓦德維伯爵借錢倒是很容易,但是必須要有恰當的理由,就像那二十萬金幣,是為了讓馬爾海姆男爵那批人徹底投靠他,借錢的來龍去脈芭瓦德維伯爵都是知道的,而且也相當認可,所以不會惹任何麻煩,這種機會並非總是能夠碰到。

巴米爾的這位朋友,居然會帶給他這樣一個機會,卜哥不打算輕易放過。

把珠寶項鏈重新裝進包里,卜哥離開了這家名叫「七月十五」的酒館。

他並沒有立刻回小鎮,而是先前往一家珠寶行。當初在兌換處實習的時候,他每天都要到這些珠寶行轉一圈,沒事就和珠寶行的人閑聊,有時候也到後面的作坊去看那些金匠和珠寶匠幹活,所以對這個圈子的人非常熟悉。

這個圈子的人,家世都很乾凈,哪怕在裡面做雜工,也要找一個有相當地位的人擔保,想要挖角或者讓工匠做私活,對於一般的人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不過真正有實權的人物並不吃這一套,他就看到過有人把一家珠寶行首席珠寶匠挖走。

卜哥想試試自己能不能同樣做到,他對這些人知根知底,而本身又有好幾個嚇人的身分。

他現在去的這家,是魯普奈爾的老字號,原本是整個法克數一數二的珠寶行,不過最近十幾年漸漸有些沒落了。這家珠寶行的金銀匠和珠寶匠有四十幾個,就像所有的老字號一樣,這些工匠的待遇首先是看資歷,然後才看手藝,所以這裡頗有一幫不得志的年輕人。

卜哥繞到了珠寶行的後門,工匠是不能走正門的,只能夠從這裡出入,他也不打算進去找人,那會打草驚蛇,讓珠寶行的擁有者有所警覺。

現在唯一要做的就只有等待,卜哥在馬路斜對面的小巷找了一個不引人注目的角落。

看了一眼天色,現在差不多是晌午,這家珠寶行的下班時間是晚上七點,有得等了。雖然有些意動想去夏姆修道院鬼混一番,可惜手上抱著一隻野兔,這件事情解釋起來有些麻煩,又不能將野兔魔寵寄放在密偵處,那票牲口絕對會把這個小東西燒烤燉煮,作為今天的加菜。

說到這隻野兔,卜哥只是憑自己的感覺把它簽了下來,到現在為止還不知道這傢伙有什麼特長呢。

簽魔寵就像是賭博,魔寵會分走主人的魔力和生命力,這是簽魔寵必須付出的代價,不過它們並非寄生蟲或者吸血鬼,一隻好的魔寵對主人的幫助極大。

反正閑著沒事,這個角落又非常僻靜,他乾脆往地上一蹲,逗弄起那隻野兔來。魔寵都是會說話的,所以卜哥並不擔心互相之間無法交流。

把兔子往地上一放,卜哥直接問道:「小東西,你會幹些什麼?」

「我有名字。」兔子揮舞著兩隻小拳頭,掀動著那可笑的兔唇說道:「難道你沒有注意我的名字嗎?名字裡面已經說明了我所擁有的能力。」

「風月?」卜哥想了想:「是指風流不羈、到處留情嗎?」

兔子聽到這樣的解釋,頓時倒在地上,四肢抽搐。好一會兒才有氣無力地趴在地上瞟了他一眼:「我怎麼會攤上這樣一個沒有知識沒有文化的主人呢?」

它突然間跳了起來,閃電般地在卜哥的腦袋上踹了一腳,落回地上之後趾高氣昂地教訓道:「小子,你簽了我,是你的運氣,跟著我,你會學到很多東西。」

卜哥可沒有被寵物教訓的習慣,他已經決定把這隻兔子當午餐了。

剛想抓住風月,沒有想到那隻兔子一下子滑了出去,一邊閃避,這隻滑溜的兔子還不忘記調侃:「來抓啊,我最喜歡玩這種遊戲了,風是我本身的屬性,告訴你,我其實是一隻飛雪兔。」

卜哥知道什麼是飛雪兔,那是伯利亞冰原特產的一種魔性生物,以一身細密的白毛著稱,而且風屬性的它們,一旦快速奔跑起來,會被風輕輕托著,所以哪怕是在最鬆軟的雪地,也能夠奔跑如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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