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獵槍與婚禮 第三十八章 宿醉

薩拉在酒店突然醒來後,快速跑進了衛生間。她昨晚已經吐出了大部分東西,但胃還是不舒服。她乾嘔了一陣,站起來時感覺腦袋兩側突然被擠壓得很緊,疼得呻吟起來。她倒了杯水,厭惡地從酒店衛生間那令人痛苦的大鏡子上移開雙眼,蹣跚著回到床上。

那麼就這樣了,她想,一切就這樣結束了。十七年的婚姻、學習和奮鬥全都白費了,就因為跟人在酒店卧室里上床,而最終床也根本沒上,天哪,到底發生什麼了?他看著我在衛生間里嘔吐,我永遠也忘不了這件事了,永遠!

她在手袋裡摸索著找出了布洛芬,一口氣吞下三片,你不該那樣做,而且,也不該僅僅因為丈夫的混賬行為就喝得大醉,隨便和某個男人胡搞,把曾經擁有的一切都毀了。可他不能那麼混帳,對嗎?他不能那麼混帳,因為我不允許他那樣。這本應是我教訓他、同時找點小樂子的手段,可是現在這裡唯一受到教訓的人是我。教訓就是,你不能這樣做,你太老、太丑,又沒有酒量。天哪,那個男人現在一定在嘲笑我,還有賽文和他的所有客人——我怎麼敢走出這個房間?

而在找樂子方面……薩拉靜靜地躺在那兒,用一隻胳膊遮住眼睛,這時,她腦中的陣痛一點一點地逐漸減輕,這表明,等到太陽吞沒太陽系,掉進宇宙黑色蟲洞的時候,她又會好起來,健康起來。

不知過了多久,她醒了,感到口乾舌燥,也隱隱記得自己曾頭疼過。她小心翼翼地坐起來,四處打量。舞會禮服散落在沙發上,穿壞的中跟鞋放在地上。陽光透過窗帘照射進來。她起身下床,朝窗外凝視了一會兒。一艘八人賽艇從河面上划了過去,船槳在日光下划出一道道細小的彩虹。

她想,賽文德拉一定在這兒,和貝琳達以及留下的家人一起。我敢在早餐時見他們嗎?他們究竟會怎麼想?我想這取決於他們看見多少,又聯想到什麼。如果他們真的在意我的話。

她沖完淋浴,穿衣服時一直在考慮這個問題。她可以像犯罪的流浪漢一樣逃走,可是這有用嗎?不管怎樣,她很可能會在接待處碰見熟人,而現在她的胃完全空了,又餓了。她已經付了酒店早餐的費用,所以還是去吃早餐的好。回家前我也需要吃點東西。

她看了一眼手機,不知道該不該給鮑勃打電話,不過,她還是決定不打。讓他等吧。他和斯蒂芬妮在開會,他還沒有打給我。不管怎樣,電話上也說不清楚。即使不為任何其他的人,僅僅為了艾米麗的緣故,我們也必須停止孩子般的幼稚做法,正確解決這件事。

她化完妝,打開房門,卻發現門廳外面有一大束用緞帶、花紙包裝好的鮮花,還有一張卡片。她打開卡片,上面寫著:

感謝這個美好的夜晚。希望我們還是朋友。

特里

計程車穿過蘭德爾橋時,米拉達跌坐在后座上,人行道上人來人往,行色匆匆,人們低著頭,沉浸在自己感興趣的事情里。她想,也許我不該回家。為什麼不叫這位計程車司機帶我去警察局?

「長夜漫漫,對嗎,親愛的?」

「是的,和男朋友一起。」上帝,她說謊了。他問這樣的問題是什麼意思?他看起來像個正派男人,三十五歲左右,衣衫乾淨,短髮,啤酒肚,可能家有妻兒——他看我像什麼呢?倒在他的計程車后座上,頭髮刺蓬蓬,妝容模糊,穿著皮夾克——也許像一個習慣吸毒的妓女?

「他一早就出去工作了,是嗎?」

「是的。你瞧,很抱歉,我不想說話。」

「隨你便。」他打開廣播,集中精神開車。男朋友,她想,真讓人好笑。那我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實話太難講,太糟糕,太可怕。我回家該怎麼對媽媽說?我必須說點什麼,但我又不能說——即使說一點點真相,都會對她造成極大的傷害。現在幾點鐘了?10點。上帝保佑,她去上班了,我現在不能說這件事,對誰都不能說。

誰又會理解呢?

她睡著了,後來,還是司機叫醒她,詢問到她家的方向,當他看到她家的房子時,顯然很驚訝。她哭笑不得地想,這確實不是吸毒者通常住的那種地方。她媽媽不在家,感謝上帝。可能去工作了。她在一個花盆下找到了鑰匙,跌跌撞撞走進去,突然倒在客廳的地板上。那隻柯利牧羊犬看著計程車離去,欣喜若狂地過來迎接她,又擔心地舔著她的臉。這是一隻年老的狗,一直都很了解她。她熱切地抱住它。

「噢,泰斯。」她吶吶說,「我都做了些什麼?」

可是,一條狗是不能解答這個問題的。她拖著疲憊的身體,走上樓梯,到了浴室,調整好按摩噴頭,直到感覺刺痛,硬硬的水柱鑽入皮膚,沖走了他的氣味,他的粘液,他留下的每個痕迹。她用香波、護髮素和檸檬味沐浴露洗遍了全身,一直站在那裡,直到熱水箱里的水流盡,然後用冷水沖洗乾淨。她出來時,臉色紅潤,全身乾乾靜靜。她用毛巾裹著身體,吹乾可憐的短髮,直到頭髮變得柔軟、順滑,所有毛刺都不見了。隨後,她化好臉上的妝,看起來好多了,就算不像模特,至少也有個人樣了。老實說,她留著這頭金黃色短髮看上去更像她母親年輕時的樣子,而不是她慣常的樣子。可是一點也不像昨晚的那個女孩。

那麼現在怎麼辦,她凝視著鏡中自己那大而無神的眼睛,思考著這個問題。我已經擦洗掉了所有的證據,我要去警察局哭訴他強姦我嗎?對了,我想,他們可以檢測我的血液,這或許還能顯示他在咖啡里給我偷偷下藥的蛛絲馬跡。我可以給他們看這些藥片。可是又怎麼辦?如果要進行審判,某個戴著假髮的政府蠢人會問,我為什麼去見妹妹的兇手——不,他們不會這樣稱呼他,對嗎?——首先他們會稱其為我妹妹的男朋友;然後質問我,是因為我像妹妹那樣對他著迷嗎?這是他昨晚說的;我是出於嫉妒,想把他佔為己有嗎?或者我是要試圖彌補謝莉在浴缸里輕率自殺讓他遭受的傷痛?

這樣做是不會奏效的,陪審團會像之前那樣再次放他走。那麼,遭受痛苦的就不僅僅是我了。爸爸媽媽也會再次蒙羞,如果布魯斯聽說這事,他也會感到羞辱。天知道他會怎麼做。也許會坐飛機過來,把那混蛋撕成碎片。

真應該把他撕成碎片。

我們中的任何人都不應該受到傷害,不再受到傷害。這傢伙像蛆蟲一樣鑽進我們家裡,從內部蠶食我們。媽媽是對的,他必須被除掉。

那麼,該怎麼除掉?

米蘭達從皮夾克里拿出那盤磁帶,默默放入卧室的播放器里。我最好還是聽聽,她冷靜地想。要是我能證明他殺了謝莉就好了,而且是先用藥片迷暈了她,這才符合實情。這是唯一可能有用的證據。

她坐下來,凝視著河畔田野里一台靜靜工作著的拖拉機,聽著昨晚大衛對她說過的話,做過的事,想著今天早晨發生的事情。

這無法減輕她的痛苦,可是讓她有了一個主意。記得再來,他說過,讓我開車帶你去兜風。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