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了博·魯梅爾。噢,不,不是「花花公子布魯梅爾」——那位生於1778年的倫敦上流社會的紳士——是博·魯梅爾 。這位博·魯梅爾1914年生於紐約城的切里街。
別以為博對自己的名字就那麼逆來順受。從少年時代起,他就準備著要同全人類作戰,以捍衛自己的尊嚴。他想出了各種各樣的辦法,甚至也想到了要另取個名字。他想改叫巴克,或巴奇 ,或諸如此類的某個富有男子氣的名字。結果呢,改了名字也沒有用。
「魯梅爾?姓魯梅爾?哎呀,還不好意思說吧?你的名字應該叫博,『花花公子魯梅爾』嘛。呃,呃……沒錯!」
博——「花花公子」,這苦澀的名字好似一隻熔爐,而博的個性,也就在這爐中鑄成了。十二歲的時候,他經過一番調查了解到,那位他與之同名的人物,曾經是倫敦著名的時尚權威,也是往昔那一時代花花公子中的第一人。從那以後,博便成了男式服裝激情昂奮的反叛者。時至如今,假如哪天你碰見一位粗獷的年輕人,他兩手的指關節處傷痕纍纍,那樣子看上去就像一件衣服也沒脫地連著睡了整整兩個月,那麼,你或許可以肯定:那不是飢腸轆轆的乞丐,而是博·魯梅爾。
令他的父親——也就是毒品緝捕隊的約翰尼·魯梅爾警官——頗感絕望的是,博一而再、再而三地總是在逃跑。
在他就讀的哥倫比亞法學院里,有那麼幾個擅長幽默調侃的聰明傢伙,因為他們,博就逃跑過三次。頭一次,他跑到一處水道隧洞工地去挖沙子。結果,一個膀粗腰壯的立陶宛隧道工,看破了他自感羞恥的秘密,於是他被遣送回來,繼續受到《契約法》課程的捆束。第二次溜號,他去一個三流馬戲團做新聞廣告宣傳員。而這一段插曲,又以他跟一個大力士之間一場血腥的吵斗而告終。那邦戈人 起初滿以為他能把任何一個名叫「花花公子」的人揍扁,可是,當他最終在昏迷中醒轉之後才明白過來:這場架打得著實地不輕鬆,正像有句話說的——是一場誤會。第三次出逃,他找到第六大街一處建築工地,在高高的半空中做吊運鉚釘的活兒。就在又一次經受了痛苦的折磨之後,他一怒之下爬上了四十層樓,還險些從那危絕之處摔了下來。不過,自那以後,他再選擇逃往避難的地方,總是要離大地母親更近一些了。
暑假期間他也屢次潛逃。一次跑到好萊塢;一次到了阿拉斯加;還有一次,他搭上一艘開往裡約 的貨輪,朝著遙遙召喚著他的南方天堂去了。然而,最後這次出逃,可是絕對的判斷失誤。船上的商務監運官是個受過教育的人,他在船員們中間津津樂道地傳播著對博的議論,而年輕的魯梅爾先生,如果要想對自己的教名所受到的那些文雅的聽似恭維的譏謗還以懲罰,看起來就不得不以浩森無垠的大海作為戰場,而且,除非憑著游泳,竟再無別的脫身之法。
埃勒里·奎因先生頭一次聽說博·魯梅爾,是當約翰尼警官故世之際。
對老友的故去,奎因警官十分難過,並很想為這位故交的兒子做些事情。
「這孩子沒工作,閑得無所事事,」奎因警官對埃勒里說道,「他有文憑,本來是個律師,不過他辭職不幹了。情況就是這樣,一個沒有工作的人,你可想而知。我的意思倒不是說他有什麼不好。再者說,他倒沒有成天舒舒服服坐在轉椅里,變成那種吃不了苦的軟蛋。他可是個精力充沛的坐不住的年輕人,而且又倔又硬,很難對付。五花八門的事情他都干過:航海、吊運建築鉚釘、一路乞討周遊全國、在加利福尼亞摘橙子、到海險防護工程設施上去挖溝……總之,什麼他都干過,可就是到了哪兒也沒找到能發揮自己的工作。現在呢,約翰尼又去世了,他的情況也比以前更糟了。這個驕傲自大的傢伙,對,博就是這麼個人,他覺得自己無所不知,而且,差不多也無所不能哩。」
「你剛才說他叫什麼名字?」埃勒里問。
「博。」警官答道。
「博·魯梅爾?」埃勒里笑了。
「我就知道你會笑的,誰聽到他的名字都會笑的,這正是博的痛苦所在。只是別當著他的面嘲笑他,否則,他會暴跳如雷的。」
「為什麼你不讓他當警察呢?」
「是啊,他要不是那麼不踏實,當警察倒也能是個好樣的。不過實際上,他正琢磨著想開個偵探事務所呢。」警官一笑,繼續說道,「我猜想他近來一直在讀你寫的那些離奇的偵探小說。」
「你的這位四處遊盪的浪子還真讓我挺感興趣的。」奎因先生爽快地說道,「咱們去找他吧。」
在從中央大街往西兩個街區的路易烤肉館裡,他倆找到了正在吃著咸牛肉三明治的博·魯梅爾先生。
「你好,博。」警官打著招呼。
「好啊,老爺子。犯罪情況怎麼樣啊?」
「正常,沒什麼大事。博,我想讓你見見我的兒子——埃勒里。」
「博。」奎因先生招呼道。
那年輕人放下手裡的三明治,仔細審視著奎因先生,全神貫注地分辨著奎因先生眼睛和嘴部的表情,那多疑和警覺的神態,恰如正搜尋著小蟲並隨時準備前撲的一隻獵狗。
然而,從奎因先生的臉上,博沒有找出一絲一毫嘲弄之意,卻只是看到了一副莊重嚴肅且和藹可親的表情。於是,他向奎因先生伸出了他那因飽經爭鬥而滿是疤痕的大爪,並粗吼著招呼吧台的侍者。不多一會兒,警官便明智地告辭了,離去時,他嘴角上泛起了稍可察覺、卻又剛好被他濃密的髯須掩住的微笑。
美好的友誼開始了。奎因先生感到,面前這位身軀碩大、眼中充滿憤世嫉俗之情、神態自信、寬肩闊背之上隨意披掛著皺巴巴的外衣的年輕人,正不可抗拒地深深吸引著自己。
後來,當「埃勒里·奎因秘密調查公司」誕生了,奎因先生回想起這件事,心裡還時常納罕,竟不知這一切究竟是如何發生的。那天在路易烤肉館的談話,似乎整個是在很糟糕的迷濛氣氛中進行的,充滿著男人面對男人時的強悍無情,還有博的抱負和野心,而且談著談著,彷彿被某種魔力驅使著,突如其來地,他們就討論起一項事業的計畫來了。
奎因先生驚奇地發現,他就要同魯梅爾先生成為一家偵探事務所的合伙人了。
「我手裡有幾千美元,」博說道,「是我老爺子給我留下的,這錢早晚得讓我給花光了,最好還是用來為我的前途作投資吧。」
「我明白,不過——」
不過什麼?噢,是的,他很年輕,但他意願如此,而且他有能力。他受過法律學訓練,有勇猛無畏的性格,會使用各種武器,對紐約的各種藏污納垢之處以及警察的行事方式都很熟悉。
「畢竟,」他笑一笑,說道,「警察的兒子,自然會懂得這些東西。這一點你應該知道的!」——既然如此,又怎麼樣呢?
「可是跟我講這些幹什麼呢?」奎因先生沒精打采地問道。
「因為你是個名人。這座城市裡人人都知道奎因的大名,一提起這個名字,人們就聯想到偵探。我要靠你的名望賺錢哪。」
「哦,你這麼想嗎?」奎因先生仍是毫不興奮地問道。
「你看這樣如何,埃勒里,你什麼都不用做,所有工作都是我來干,我去跑腿兒,每天我工作二十小時,我把我的錢也都投進來。唉,瞧瞧吧,再也沒有比這樣當偵探更舒服的啦。」
「難道不是嗎?」奎因先生問道。
「我只要你的名字作幌子,其餘的事情我來做。」
奎因先生覺察到自己當時表態說會對這件事加以考慮。
第二天,魯梅爾先生打電話過來,邀請他到時報廣場一座寫字樓去看一套房間。
奎因先生到了那兒,發現房門上已經有印刷體鍍金的他的名字了。
為這開張的日子剛剛刮凈了臉的魯梅爾先生點頭招呼他進去。這是一套三間的房子。
「有點那意思嗎,嗯?來見見咱們新來的秘書。」於是他把那位叫做赫庫芭·彭妮小姐的老處女引見給奎因先生。雖然才一個小時的交往,這位秘書小姐對博·魯梅爾先生已是畢恭畢敬,那態度既鬼鬼祟祟,又一本正經,充滿了強烈的熱情。
奎因先生心服了,有點剛跑完幾英里路之後那種接不上氣的感覺。不過他喜歡這種感覺。
五月里明媚的一天,博打電話給埃勒里,叫這位合伙人立刻過去。電話里他的聲音顯得如此激動,連不怎麼容易動感情的奎因先生也興奮起來。他見到博的時候,博正用一隻手重新布置著辦公傢具,另一隻手整理一貫打得過於隨便的領帶。他知道,一定是有什麼不尋常的重要事情發生了。
「你猜怎麼著?」博大喊大叫地說,「不是離婚,不是『尋找我們親愛的離家出走的娜拉』,也不是保險欺詐。這回可是一件真正的案子,我的朋友!」
「什麼樣的案子?」
「誰知道啊?誰在乎啊?他又不肯說。不過這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