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三十四章 推原論始

「這不成問題,切奈先生,」埃勒里說道,「完全可以給你講個明白——你,當然,還有——」但這時門鈴響了,埃勒里住了口,迪居那朝大門跑去。瓊·布萊特小姐在起居室的門口出現了。

看來,瓊·布萊特小姐見到阿侖·切奈先生,就象阿侖·切奈先生見到瓊·布萊特小姐一樣的驚奇。阿侖站了起來,緊緊抓住了奎因家那張精雕細刻的細骨靠椅 上的翹曲胡桃木扶手;瓊呢,一把拉住門柱,好象是突然之間需要有什麼東西來支撐一下。

埃勒里·奎因從他躺著的沙發上站起身子,左臂裹在繃帶中,心想這是——這是很好的收場……他略微顯得蒼白些,但幾個星期以來,他第一次露出開朗的神情。跟他一塊兒站起來的,還有一組三人合唱團——一位是他父親,顯出局促不安的樣子;一位是檢察官,從他目光中可以看出,他昨夜出乎意料之外的大吃一驚,到現在還不曾恢複過來;還有一位就是憔悴消瘦而敢作敢為的大財主,詹姆士·諾克斯先生,看來他並沒因為坐了一次班房而有什麼改變——這幾位紳士都欠身為禮,可是卻得不到門口這位淑女用笑容回敬,因為這位淑女看來已被和她同樣發愣的那位緊抓靠椅的小夥子所怔住了。

後來,她的藍眼珠轉了轉,碰上了埃勒里含笑的目光:「我以為……你請我——」

埃勒里走到她身旁,一把攙住了她的胳膊,把她攙到一張太師椅旁邊,她十分不好意思的坐了下去:「你以為——我請你來……幹嘛呢,布萊特小姐?」

她瞧見了他的左肩:「你受傷啦!」她驚呼起來。

「這個嘛,」埃勒里說道,「我不妨套用一句英雄好漢的現成話,『算不了啥。擦破一點皮。』坐下吧,切奈先生!」

切奈先生坐下了。

「來吧!」辛普森性急地說道,「別人怎樣,不管我事;反正對我,你必須講解一遍,埃勒里。」

埃勒里再次躺倒在沙發上,用一隻手點燃香煙:「現在咱們可輕鬆了,」他說道。他接觸到了詹姆士·諾克斯的目光,兩人共同發出會心的微笑,「講解一遍……當然嘍。」

埃勒里開始講了。他一口氣象爆炒玉米花似的講了半個鐘頭,阿侖和瓊全都交叉雙手坐著,不曾相互望過一眼。

「這是第四個結論——一共有過四次結論,這你們都知道的嘍,」埃勒里這樣開的頭,「當初卡吉士結論上,我是被佩珀先生牽著鼻子走的;在史洛安結論上,不妨稱之為佩珀跟我之間相持不下,因為我自始至終從來也沒有相信過,儘管我一直到蘇伊查來報告之後才確知這一結論之不可置信;後來在諾克斯結論上,是我牽著佩珀先生鼻子走的——你們看吧,這是打成了平局;到於這次佩珀結論,這才是正確的結論——我認為,這第四個也就是最後一個結論使在座各位全都大吃一驚,其實它象強烈的陽光那樣彰明昭著,可憐的老佩珀是再也看不到這種陽光啦……」他沉默了一會兒,「不在話下,把年輕有為、受人尊敬的副檢察官揪出來,作為老謀深算、放肆大膽地犯下一系列罪行的真兇,必定使你們大惑不解,如果你們不明白他何以和為何如此。實際上,擒獲佩珀先生的,乃是我那鐵面無私的老戰友,邏輯,希臘原文是logos ,並且,我相信它將是一切陰謀詭計的剋星。」

埃勒里把煙灰彈在迪居那收拾得纖塵不染的地毯上:「現在,我可以坦率講,在事態發展到河濱大道諾克斯先生的高宅大院之前——恐嚇信以及油畫失竊——在發生這些事件以前,我一絲一毫也搞不清罪犯在哪兒。換句話說,要是佩珀在殺害史洛安之後,就此洗手不幹的話,他就滑過去了。然而,這件案子也跟其它不那麼出風頭的案子一樣,罪犯總是被其自身那永遠填不滿的欲壑引向絕路。而且,他總是親手編織出自己終於陷落其中的那張羅網。

「好在河濱大道諾克斯府發生的一系列事件都已歷歷在目,我就由此談起吧。

「你們總還記得,昨天上午我曾總結出兇手的主要條件吧;現在有必要把這些條件重複一遍。一:他必須是能夠製造陷害卡吉士和史洛安的假線索的。二:他必須是恐嚇信的作者。三:他必須是在諾克斯的房子里,才得以用打安機打出第二封恐嚇信。」

埃勒里笑笑:「現在可以講清楚了,這最後一個條件,我昨天上午大加發揮,是故布疑陣——我為什麼故意這樣做,你們且聽下文自會明白的。我在警察總部講了那一大套娓娓動聽的搪塞之辭後,我那精明的父親大人曾私下向我指出『毛病何在』。我故意使用這樣幾個字眼:『在諾克斯的房子里』,顯然有著廣泛得多的涵義。因為,『在諾克斯的房子里』可以泛指任何一個人,不論其是否屬於諾克斯家裡的人。換句話說,打出第二封信的人,不必一定是房子里的常住人員;他可能只不過是一個有機會進入諾克斯房子里的外界人士。請諸位記住這一點。

「因此,咱們就從這樣一點來立論吧:第二封信,根據當時的條件來看,必定出於某個在寫信之時正好是在那座房子里的人之手;而這個人,也就是兇犯。

「然而,我那明智的父親大人卻指出,未必一定是這樣的情況吧;他反駁說,何以見得寫信的人不是兇手的同謀,不是受雇於兇手,在兇手本人不在諾克斯房子里的情況下寫成這封信的呢?這當然意味著兇手無法冠冕堂皇地進入諾克斯的房子,否則他就可以親自打出這封信了……這個問題問得好啊,確是擊中要害的——我昨天上午煞費苦心避免觸及這個問題,觸及這個問題就會壞了我的事,因為我目的在於讓佩珀進入圈套。

「好極啦!現在,我們只要能夠證明兇手不可能有個同謀在諾克斯的房子里,那就意味著兇手是親自打出第二封信的,也就意味著在打信的時候兇手是在諾克斯先生的書齋中。

「然而,要想證明這個案件中並沒有同謀犯,我們首先必須確證諾克斯先生本人是清白無辜的,否則的話,在邏輯上就難以自圓其說了。」

埃勒里懶洋洋地噴出了一大口煙:「要確證諾克斯先生的清白,是再簡單不過的了。你們感到奇怪嗎?但這卻是明顯到了可笑的地步。要確證這一點,有賴於一個事實,而這個事實,世界上只有三個人知道:諾克斯先生、布萊特小姐和我。而那位佩珀——你們將能看到——由於對這個基本要點一無所知,就造成了他在勾心鬥角中的第一個失著。

「這個事實就是:正當一般人都把吉爾伯·史洛安看作是兇手的時候,諾克斯先生卻自動——注意這一點——告訴我,當著布萊特小姐的面,說他跟格林肖拜訪卡吉士的那個夜晚,卡吉士曾向他——諾克斯——借過一張一千塊錢的票子,交給格林肖,算是繳納一筆敲詐勒索的款子;而且他,諾克斯,目睹了格林肖把票子摺起來,塞進錶殼的背面,格林肖離開房子的時候,這張票子一直在他的表內。我和諾克斯先生立刻就到總部去,查明票子仍在原處——是原來的票子,因為我立刻進行核對,發現諾克斯先生說得不錯,那正是他所說的日期從銀行領出的。由此可見,這張一千塊錢的票子是條牽連到諾克斯先生的線索,對這個事實,他比誰都清楚,那麼,如果格林肖是諾克斯先生殺害的話,他就應該暍盡一切可能不讓那張票子落到警察之手。他既然知道格林肖有這張票子,也知道票子放在哪兒,那麼,如果格林肖是他勒死的話,他當場就可把格林肖表內的票子拿掉,這應當是輕而易舉的事吧。即使他並不直接就是兇手——而只是個同謀——他也會想到把票子從錶殼後面拿掉,反正有一個相當長的時期表是在兇手的手裡。

「然而,當我們在警察總部打開錶殼看時,票子仍在裡面!瞧,我剛才己經講過,如果諾克斯先生是兇手的話,他為什麼不把票子拿掉呢?事實上,他不僅不把票子拿掉,而且還出於自己的意思,向我講了票子的事——當時我跟所有的辦案人員一樣,根本做夢也役有想到有票子的事——他何必這樣做呢?請看,他的行動,完全不同於兇手或者同謀犯所可能會釆取的行動,所以我當時不得不認定:『好吧,不論罪犯是誰,反正決不可能是詹姆士·諾克斯。』」

「謝天謝地!」諾克斯嘎聲說道。

「還不妨看一看,」埃勒里接著說道,「這樣一個逆推而得的結論,在當時看起來好象無關緊要,卻產生了什麼後果。我們知道,只有兇手或者他的同謀(假定他有同謀的話),才可能寫這兩封恐嚇信——因為兩封信都是打在半張期票上面。那麼,既然諾克斯先生不是兇手,也不是同謀,兩封信也就不可能是他所作,儘管信是從他的那架自有特色的打字機上打出來的。關於信是出於他的打字機這一點,我昨天已根據英鎊符號作過推論。由此可見——而這是相當驚人的——打出第二封信的那個人,是故意使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的!目的何在呢?無非為了要讓『3』字失誤,並且露出英鎊符號——這當然是存心失誤和存心露出的——從而構成一條線索,我認為,他打算通過這條線索引向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製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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