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二十一章 日記本

鬱鬱寡歡的情緒持續了很長時間——非常長的時間——一直到深更半夜。警官作為父親,使盡了渾身解數,竭力勸說自己這個悶悶不樂的親骨血,別再枉費心思了,到床上安息去吧。可是沒用。埃勒里披著睡衣,趿著拖鞋,蜷縮在起居室的微弱爐火前的皮椅中,逐字逐句地閱讀那本他從史洛安寫字桌上順手撈來的皮面日記本;老頭子對他好言哄勸,他也愛理不理。

到後來,警官束手無策,就拖著疲沓的步伐,到廚房去,煮了一壺咖啡——迪居那早已在自己寢室中睡熟了——一個人冷冷清清,喝著咖啡,吃下幾片烤麵包。埃勒里將那日記本全部研究一遍之後,嗅到了香味的刺激,於是揉了揉惺忪的倦眼,走進廚房,自己斟了一杯咖啡,父子倆對喝著,仍舊一言不發,冷靜得使人的耳鼓難受。

老頭子板著臉,拍了一下桌子:「告訴爸爸。孩子,你是被什麼鬼纏住啦?」

「嗨嗨,」埃勒里說道,「你問得好。我一直在等待你問呢,就像麥克佩斯夫人 一樣耐著性子等待。你一口咬定,是吉爾伯·史洛安殺害了自己弟兄亞爾培·格林肖——你所根據的是些明擺著的種種現象,你認為案情已經一清二楚了。那麼,我倒請問你一下:那封告發史洛安與格林肖弟兄關係的匿名信,是誰寄來的呢?」

老頭子張口結舌了:「往下說吧,」他說道,「把你心裡的話全抖落出來吧。凡事總會有答案的。」

「哦,真是這樣嗎?」埃勒里反唇相譏,「那很好——我來引伸發揮一下吧。史洛安不會自己寄那封信,這是顯而易見的——難道他犯了罪還會向警方提供不利於自己的情報嗎?當然不會的。那麼,那封信究竟是誰寫的呢?請記住,史洛安講過,這世界上除了他本人之外,沒有一個人——甚到包括他嫡親弟兄格林肖在內——知道吉爾伯·史洛安其人與被殺者就是弟兄。所以,我再問一遍:信是誰寫的?因為,寫信的人必定就是知情的人,然而情況看來是:除了唯一絕不會寫這封信的人之外,沒有任何人會寫這封信。這實在講不通啊!」

「哎,我的兒啊,再比這更容易回答的問題,是沒有的了,」警官冷笑道,「信當然不是史洛安寫的!可我管它是誰寫的呢。這無關緊要。因為——」他用瘦長的食指,親熱地點點戳戳——「因為,所謂除他之外沒有別人知道,這只是史洛安自己的說法。你懂嗎?可以肯定,如果史洛安講的是實話,這問題倒是難以解答了;然而史洛安本身是個罪犯,他所講的一切都是值得懷疑的。尤其是如果他講這話的時候——事實也正是如此——自以為還很安全,謊話可以把水攪混,擾亂警察的視線。所以——看來很可能,另外確實有人知道史洛安其人跟格林肖是弟兄。必定是史洛安自己對什麼透露過。最可能是曾向史洛安太太透露過,雖然確實很難理解為什麼她會密告自己的丈夫——」

「這正是關鍵所在呀,」埃勒里拖長了聲調說道,「因為,在你自己對史洛安犯罪作案的分析中,你斷定史洛安太太就是打電話給史洛安吹風的人。這跟出於惡意而寫匿名信的人,肯定是風馬牛不相干的兩碼事吧。」

「好吧,」警官立刻介面說,「那就從這個角度來討論吧。史洛安有冤家對頭嗎?這是不在話下的——現在的例子就是有一個人曾來檢舉他:那就是弗里蘭太太呀!所以,說不定她就是寫信的人。至於她怎麼會曉得這一層弟兄關係的,那當然是頗費猜測的嘍,不過我敢打賭——」

「那你准輸。丹麥的氣氛亂糟糟,真使我頭疼——頭疼欲裂,頭疼欲裂! 我死也不相信……」他話沒講完;面孔拉得更長了,如果能夠拉得長的話。他惡狠狠地把火柴棒往漸漸熄滅的火爐中丟去。

滴零零的電話鈴聲,把父子倆嚇了一跳。

「這樣的深更半夜,還有誰會打電話來呢?」老頭子喊了起來,「喂!…唔。早安……很好嘛。你發現什麼啦?……原來如此。那好啊!現在快上床去吧——年輕姑娘的嬌軀最不宜熬夜呀。哈哈,哈哈!……妙極了。晚安,好孩子。」他含笑掛斷了電話。埃勒里眉目之間流露出詢問的意思,「是恩娜·蘭玻打來的。她說,燒剩的遺囑殘片上的手寫的姓名,業經核實無誤。是卡吉士的親筆,毫無疑問。她還說,其它一切跡象都表明殘片是遺囑原件的一部份。」

「真是的。」這消息不知為什麼反而使埃勒里垂頭喪氣,真使警官覺得不可思議。

老頭子忍無可忍,發起脾氣來了:「天哪,我看你大概是不願意這件案子了結啊!」

埃勒里溫和地搖搖頭:「別罵我,爸爸。我是再渴望結案也沒有了。但是一定要圓圓滿滿的結案。」

「好哇,我覺得很圓滿了。史洛安的罪狀完全確鑿。而史洛安一死,格林肖的同黨從此不存於人世,一切都太平無事了。因為,照你的講法,格林肖的同黨是知道諾克斯擁有某件利奧納多作品的唯一外人,而今此人已丟了性命——雖然這件畫的交易現在只有警察當局知道了。這就意味著,」警官咂了咂嘴唇接著說道,「咱們可以轉而做詹姆士·諾克斯先生的工作啦。如果那件畫真是格林肖從維多利亞博物館偷出來的贓物,咱們可得把它追回來。」

「你發出的電報有回訊了嗎?」

「一個字也沒有。」警官皺起了眉頭,「我真不懂,博物館怎不給個迴音。不管怎樣吧,如果那幫英國人打算把畫從諾克斯手裡收回的話,可得費一番手腳呢。諾克斯有錢有勢,不難給自己開脫個乾乾淨淨。我認為,我還得跟辛普森從長計議呢——我不想把這個闊佬惹火了。」

「你要解決這件事,來日方長呢。那個博物館總不見得願意傳得沸沸揚揚,讓外界把他們專家鑒定為利奧納多真跡、並且也作為真跡公開展覽過的名畫,說成是一文不值的膺品。我這是指這件畫真的是膺品而言。要曉得,咱們現在是僅憑諾克斯一個人的說法而已。」

警官思慮重重地向火堆里吐了一口唾沫:「越來越複雜啦。別扯這些了,還是談談史洛安這個案子吧。托馬斯從比乃第旅館的住客登記薄上,搞來了格林肖所住的那個星期四和星期五的住客名單。看來,這上面的名字,沒有一個與本案有關人員相合或者有所牽連。我認為,這也是可想而知的。史洛安說,他認為那個人是格林肖在旅館內結識的——必定是撒謊,這個神秘客必是另有其人,說不定與本案全不相干,是在史洛安之後來的……」

警官娓娓動聽地往下講著,自得其樂,樂在其中。埃勒里對這些海闊天空的閑言碎語,不置一辭;他一伸猿臂,拿過史洛安的日記本,一頁頁掀動著,心有專註地啃讀起來。

「聽我說吧,爸爸,」他終於開口了,但眼皮也不抬一抬,「從表面上看,一切跡象確實絲絲入扣,其關鍵就在於史洛安這位半路上殺出的程咬金 。然而,令人不安的,也正在這裡;一切都太巧合了,反而使我無法放心了。請別忘啦,上一次我們——我——已經中過詭計而作出了一個結論……要不是完完全全由於偶然原因而使詭計被戳穿的話,這個結論這時早已肯定下來了,早已公布出去了,也早已丟在腦後了。這次的這個結論呢,看來可以說是顛撲不破的了……」他搖搖頭,「我找不出岔子來。不過總覺得裡面有毛病。」

「可是你硬要用腦袋往石牆上碰,不會有什麼好處的啊,孩子。」

埃勒里微微露齒一笑:「碰一碰,說不定能碰出點靈感來的,」他說道,咬了一下嘴唇,「我給你看一看吧。」他拿起了日記本,警官穿著毯式拖鞋,惴惴不安地站起來看。埃勒里把這個本子打開,翻到本子的最後一項記錄上——在鉛印日期「星期日,十月十日」下面,整齊清楚地用手寫的小寫作了日記。對面那一頁的上端,鉛印著「星期一,十月十一日」,整頁空白。

「這,看見了吧,」埃勒里嘆息著說,「我一直在仔細琢磨這本私人的、因此也是有趣的日記本。一望而知,史洛安今天晚上沒有記下任何東西——照你們所說,今晚是他自殺的日子。讓我先大致提一提這本日記的概況吧。當然嘍,有一個事實姑且撇開不談吧,那就是,整個本子里沒有一處提到有關勒死格林肖的事;另外還有一個事實,那就是,對卡吉士的死亡,也只不過象記流水帳似的一筆帶過;這是不在話下的,因為既然把史洛安當作兇手,那麼,他自然會避免白紙黑字留下可以使他遭到法網的任何東西。另一方面,有些特點是明擺著的:一個特點是,史洛安對待寫日記,非常一本正經當回事,每天晚上按時記寫,在鉛印日期的下面標明記寫的時間;你可以看到,這幾個月來總是在晚上十一點鐘左右。還有一個特點是,這本日記顯示了史洛安是個極端自負的紳士,此人的私事繁多;比如說吧,有一段描敘得詳細——不厭其煩地詳細——描敘自己與某個婦女通姦,卻謹慎地不提她的名字。」

埃勒里啪地一聲合上本子,甩在桌上,一躍而起,在爐前地毯上踱來踱去,前額上凝皺起一道道細細地的紋路。老頭子很不高興地盯住他望著。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