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十二章 事實

那天晚上,奎因府上的一頓晚餐,簡直是愁雲密布。座落在第八十七西大街上一座褐色砂石建築物的第三層公寓,那時還比較新,過廳也比現在更有氣派些,起居室也沒現在那麼陳舊過時;至於奎因家那個打雜的,迪居那,那時還非常年輕,因此也不象後來這些年頭這樣的拘謹。這間公寓可以稱得上是安逸舒適、氣氛明快的。然而不然;警官的Weltschmerz 籠罩全室,就象在辦喪事;他拚命撮吸鼻煙;他用沒好聲氣的單字來回答埃勒里的話,幾乎是用發脾氣的腔調向那手足無措的迪居那發號施令,並且從起居室到卧室來來回回地走,坐立不安。有客人來了,老頭子的火氣也並不稍減;是埃勒里把他們請來吃晚飯的,可是佩珀的心事重重的臉色,以及辛普森檢察官的滿腹狐疑的目光,全都改變不了這裡整個兒的灰溜溜的情調。

迪居那在悄沒聲息之中,端上了一道道美味;這一道道美味,也在悄沒聲息之中,被接納到脾胃中去。四個人內,只有埃勒里是安詳沉著的。他還是一如既往,吃得津津有味,誇獎迪居那烤肉燒得好,吃布丁時引述了狄更斯的名句,喝咖啡時回憶起伏爾泰的格言。

辛普森剛用餐巾抹完了嘴,馬上就說:「老奎因啊,還是那些老一套呀。頂牛了,難住了,難倒了。真是一件老大難的謎呀。究竟是怎麼搞的呢?」

警官抬起了布滿血絲的眼睛:「你去問我兒子吧。」老頭子幾乎把鼻子浸到了咖啡杯子里去了,「看來他對於案情的進展卻是很滿意的呢。」

「你把這些事看得太嚴重啦,爸爸,」埃勒里一面說著,一面泰然自若地噴出一口煙來,「問題有其癥結所在,但我並不認為——」他深深吸了一口煙,再噴了出來——「我並不認為是無法解決的。」

「咦?」三個人不約而同盯住他看;警官驚奇得圓睜了兩眼。

「別追問我了,我求求你們吧,」埃勒里咕噥著說道,「每到這種時刻,我的出言吐語就會變得引經據典,迂腐騰騰。我知道辛普森也是非常討厭這一套的。況且,我並不喜歡吃飽了肚皮去運用三段論的推理法。迪居那,再來杯咖啡吧,好小子。」

辛普森斷然說:「但你如果知道什麼的話,埃勒里,那就快吐出來!到底是什麼?」

埃勒里從迪居那手中接過了杯子:「太不成熟了呀,辛普森。我覺得現在還是不談為妙。」

辛普森跳了起來,開始激動地在地毯上踱來踱去:「永遠是這一套!老調子!『太不成熟了呀』!」他象一頭烈馬,用鼻子哼哧哼哧噴氣,「佩珀,我倒要問問看,最新的情報是什麼?」

「唔,檢察官,」佩珀說道,「維利發現了不少情況,但在我看來,沒有一件對我們有多大用處。舉個例子吧,亨尼威爾——那個教堂里的司事——報告說,墓地是從來不上鎖的,然而無論是他或者是他的同事,在葬禮之的任何時候都沒有看見過任何可疑的跡象。」

「簡直不象話,」警官大聲說道,「墓地和後院,並沒有人巡邏。如果有什麼人進進出出幾十次,也不會被發現的。特別是在夜晚。呸!」

「那些鄰居怎麼樣?」

「沒什麼新情況,」佩珀答道,「維利的報告是完整的。你們瞧,無論是靠第五十五大街南側,或是靠第五十四大街北側的房子,全都是後門通向後院的。在第五十五大街上,由東向西,各所房子順序是:十四號,在麥迪遜大街轉角上,是蘇珊·莫思太太的房子,就是來參加葬禮的那個瘋瘋癲癲的老太婆。十二號,住的是富樂司德醫生——他就是給卡吉士治病的醫生。十號,隔壁教堂的牧師住宅,裡面住著艾達牧師。在第五十四大街上,由東向西,你能找到:十五號,在麥迪遜大街轉角上,住著羅道爾·甘慈夫婦。」

「就是那位退休的肉罐頭商人嗎?」

「對。至於在甘慈家和十一號的卡吉士家之間,那是十三號——是一所釘上了木板的空房子。」

「別著急。它是有主的,」警官嘟嘟囔囔地說,「屋主就是那位赫赫有名的百萬富翁詹姆士·諾克斯先生,卡吉士在那份已遭失竊的遺囑里提名遺囑執行人的就是他。房子里不住人了——是一份舊產業了。諾克斯三年前常住在那兒,但後來他搬到了附近一個非商業區里,這個住宅就讓它空著。」

「我查過房契,」佩珀解釋說,「這房子當然是沒有任何債務抵押,可以自由買賣,但卻並不打算出售。我猜想,他保留這所房子,是出於感情上的原因。這是祖傳的房子——年代象卡吉士那所破房子一樣古老——同時期建造的。

「可是呢,不管怎麼樣吧,這幾座房子里沒有任何一個人——無論是房主,或是僕人,或者客人之類——能向維利提供任何情況。你們總知道,兩條大街上這兩排房子的後門全都通往後院;從麥迪遜大街是走不到後院的,除非是穿過莫思家或者甘慈家的地下室,沿麥迪遜大街只有這兩座房子;從第五十四大街、麥迪遜大街或者第五十五大街,全都沒有通到後院去的小夾弄。」

「換句話說,」辛普森不耐煩了,「你除非穿過這幾座房子,或者穿過教堂,或者穿過墓地,否則是走不到後院的——是這樣嗎?」

「是這樣。至於講到墓地,只有三條通道——通過教堂的後門;通過後院西首的門;還有就是通過圍牆上的一扇門——這扇門確實很高——墓地只在靠第五十四大街這一邊的圍牆上開了一扇門。」

「這仍不能說明什麼問題呀,」警官不以為然地說道,「這無關緊要。要緊的是,維利所盤問過的每一個人,都說從卡吉士下葬以後,自己沒有在夜間或者在任何時間到墓地去過。」

「有一個例外,」埃勒里斯斯文文地插口說道,「莫思太太去過的,爸爸。你把她忘啦。記得維利曾說,她承認自己有個習慣,喜歡在每天下午到墓地去在死人頭上散步。」

「不錯,」佩珀說,「可是她一口咬定從未在夜間去的。無論如何,檢察官,所有這些住戶都是教堂里的教區民,諾克斯當然也不在其內,他也根本不算是這裡的住戶了。」

「他是個天主教徒,」警官大聲說,「屬於西區的有派的大教堂。」

「這一說,我倒想起來了。諾克斯在哪兒?」檢察官問道。

「嗯,他今天早上離開本市的,我也不曉得他究竟到哪兒去了,」老頭子說道,「我已派托馬斯去搞一張搜查證——我們不能幹等著諾克斯回來,我決心要搜一搜他那所位於卡吉士家貼隔壁的空房子。」

「檢察官知道吧,」佩珀解釋說,「警官有個想法,認為格林肖的屍體在葬禮之後埋進卡吉士棺材以前,可能一直藏匿在諾克斯那所空房子里。」

「想得對,老奎因。」

「不管怎麼說,」佩珀繼續講下去,「諾克斯的秘書堅決不肯透露這位大亨的行蹤,所以我們必須搞到搜查證才行。」

「這也可能並不重要,」警官發表自己的見解,「可是我得削尖腦袋,總不能白白放過任何機會呀。」

「真是絕妙的principio operandi ,」埃勒里吃吃笑著說道。

他父親繃緊了臉,非常陰沉沉,不以為然地望著他:「你——你自以為很了不起吧,」他有氣無力地說道,「好吧……諸位,請注意。關於那所空房子,我們還存在一個問題。我們至今還摸不透格林肖是什麼時候被幹掉的——究竟死了有多久。反正,屍體解剖總能夠得出一個準確的結論來的。在目前來講,我們只能立足於推算。假定卡吉士死在格林肖被殺以前吧,那就肯定意味著——從我們發現屍體的地點來考慮——是事先計畫好要把格林肖埋藏到卡吉士棺材裡去的。明白我的意思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這所空房子就是一個好地方,使兇手得以把格林肖屍體保藏到卡吉士下葬之後,再找機會利用已經下葬了的棺材。」

「對,不過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問題,老奎,」辛普森持有異議,「在沒有屍體解剖報告的情況下,假定卡吉士是死在格林肖被殺以後,也是同樣站得住腳的。這就意味著兇手事先無從預料卡吉士會突然死亡,也無法知道將有這個機會可以把被害人埋進卡吉士棺材,因此,這個屍體必定藏在殺害的現場——而我們沒有理由認定是在隔壁的空房子里就地殺害的。所以,無論如何,我認為,不確定格林肖死了多久,那麼隨便我們怎樣推敲都是無濟於事的。」

「你的意思是說,」佩珀深思著,「假定格林肖被人勒死,是在卡吉士死亡之前,那麼他的屍體很可能就窩藏在被殺的現場,是嗎?然後,卡吉士死了,兇手靈機一動,覺得可以乘機把屍體埋進卡吉士的棺材,於是就把屍體拖到墓地上,也許是從第五十四大街圍牆的門進去的吧?」

「正是這樣,」辛普森大聲喊道,「卡吉士隔壁那所房子,十之八九與本案無關。這樣的猜測純屬捕風捉影。」

「也許並不十分是捕風捉影,」埃勒里心平氣和地說道,「另一方面,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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