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因警官坐在他的起居室的寫字檯前,在一張信頭為「THE奎因S」的又長又窄的信紙上急速地寫著什麼。現在是星期三早上,一個天氣相當好的早晨,陽光從天窗直射進來,隱約可聽見樓下第八十七街上傳來的悅耳的聲音。警官穿著睡衣和拖鞋,迪居那在忙著收拾桌上的餐具。
警官寫道:
親愛的兒子
我昨天晚上給你發電報的時候,案子已經結束了。我們用邁克爾斯的名字和筆跡作為誘餌順利地抓住了斯蒂芬·巴里,我必須為這個計畫的心理戰術的成功而慶祝,巴里像許多其他罪犯一樣在絕望的情況下認為他不會因為重複一次伎倆而被抓獲。我不想告訴你我現在有多麼疲勞,而且有時是多麼不喜歡這項抓人的工作。
每次當我想到那個可愛的女孩弗朗西斯必須面對最愛她的人是個謀殺犯的事實……啊!這太不公平了,太冷酷了。當然我對她的不幸也多多少少負有責任。剛才伊維斯·波普在聽說了這個消息以後給我打了一個電話,表現得很大度。我希望我能為他和弗朗西斯做點事。我們——
這時門鈴響了,迪居那快速地擦了一下手,跑去開門。地區檢察官辛普森和蒂姆·克洛寧興奮地走了進來。奎因用一個筆記本把信紙蓋上。
辛普森高聲說道:「奎因,你這個傢伙,祝賀你,看了今天早上的報紙了嗎?」
克洛寧笑著說:「像哥倫布一樣偉大。」他舉起一份報紙,上面以頭版頭條報道了抓獲斯蒂芬·巴里這件事。警官的照片被印在了很醒目的地方,標題「奎因警官的殊榮又增加了一項」,整整印了兩行。
然而,警官似乎並不受影響,他示意讓他的客人坐下,要了咖啡。他似乎對費爾德案一點也不感興趣,開始談論改變某些警察局的人員配備的計畫。
辛普森不滿地叫道:「看看這裡,你怎麼了,奎因,你應該高興啊,但你好像受到什麼挫折了。」
警官嘆了一口氣說:「不是的,因為只要埃勒里不在身邊,我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說實話,我希望他現在在這裡,而不是在可惡的緬因州的森林裡。」
兩個人笑了。迪居那端上了咖啡,老警官非常喜歡他做的面點。克洛寧拿著雪茄說:「我開始只是想進來表示敬意,警官,但是我對這個案子的某些細節很迷惑。我對整個調查都不清楚,只是在來的路上從辛普森那裡了解了一些片段。」
地區檢察官插話說:「奎因,我也一頭霧水,我想你能給我們講講這個故事吧。」
警官苦笑著說:「為了給我自己一點面子,就當成是我完成了大部分工作,但事實上,整個計畫的最關鍵最智慧的部分是由我的兒子埃勒里想出來的,他是個非常機敏的孩子。」
辛普森和克洛寧都準備好了,警官吸了吸鼻子,然後靠在他的扶手椅上。迪居那安靜地坐在一個角落裡,豎著耳朵聽。
警官說:「在敘述這個案子的時候,我可能要經常提到本傑明·摩根,他在這一切中都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亨利,請你記住,不管我說起摩根的什麼事,都僅限於他的職業情況和社會狀況。我已經有蒂姆的沉默的保證了。」
兩個人都沒有說話,點點頭。警官繼續說道:「每一個案件調查的開始都是找犯罪動機,這一點我不用解釋了。很多時候,只要知道了犯罪的原因,就可以一個個地排除嫌疑犯。在這個案子中,很長時間都找不到犯罪動機。曾經有一些暗示,比如,本傑明·摩根的故事,但這些都不是決定性的。費爾德曾經長期勒索摩根,先生們,你們可能了解他的其他方面的社會活動,但對這一點可能不太了解。似乎勒索可以作為犯罪的動機,即殺人以擺脫勒索。但是又有一些事情可以作為犯罪動機,比如,費爾德曾經把一些罪犯送上法庭,這使報復成為一種動機,或者他的犯罪組織的某一成員也有可能,費爾德有很多敵人,毫無疑問,也有很多朋友,但是這些人也僅僅是由於受他所控制,有很多人,有男人也有女人,都有謀殺這個律師的動機。因此,那天晚上在羅馬劇院,有很多其他的急迫的事情要去解決,我們就沒特別注意動機問題。但它是背景問題,隨時都會起作用。
「但是記住這一點。埃勒里和我最終決定是勒索,因為勒索的可能性最大,如果是勒索,那麼在費爾德的個人物品中肯定會有一些信件能有啟發性。我們知道摩根的信是存在的。克洛寧堅持說他要找的肯定在某個地方。所以我們必須經常警惕地注意各種信件,這些信件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破案的關鍵。
「同時在查找各種文件的時候,埃勒里注意到在費爾德的個人物品中有很多關於筆跡分析的書。我們認識到,費爾德有一次勒索的確鑿證據(摩根案)並有多次勒索的嫌疑,而且對筆跡分析很感興趣,那他完全可能是一個會偽造筆跡的人。如果是這樣,並能解釋得通的話,那麼這意味著費爾德經常偽造原始勒索信,他這樣做的惟一原因是保留原始勒索信,以反覆進行勒索。毫無疑問,他和黑社會之間的聯繫使他掌握了勒索的技巧。後來我們確定勒索為犯罪的動機。但是我們還記得當時以勒索為動機使我們失去了方向,既然我們的任何一個嫌疑人都可能是被勒索對像,我們就不能確定其中哪一個是兇手。」
警官皺起眉頭,調整了一下坐的姿勢。
「但是我在使用這一解釋時方向錯了,它只能向你說明一個人的習慣是怎麼指揮他的行為的。我太習慣從動機查起了。但是在調查中只有一件事情是引人注目的,它是一個錯綜複雜的線索,我寧可不稱它為線索,我指的是丟失的帽子。
「不幸的是,我們在星期一晚上在羅馬劇院急於馬上進行質詢,而忽視了帽子丟失的重大意義。並不是從一開始,因為它太遠,我們就沒有注意它。我在檢查屍體的時候,它是最先引起我的注意的事之一,對於埃勒里,在他一進入羅馬劇院彎腰看屍體的時候,他就注意到了。但是有什麼辦法呢?我們有成百的細節要注意,成百的問題要問,成百的命令要發布,有成百的矛盾和可疑的發現要排除。所以像我說的,我們在無意中失去了最好的機會。如果我們當時在現場充分分析了帽子丟失的意義,可能當天晚上我們就破案了。」
辛普森笑著說:「但畢竟也不長,你這個火藥桶,現在是星期三,謀殺發生在上個星期一。只有九天時間,你那麼苛刻幹嗎?」
警官聳聳肩:「但是如果當時注意了,就會大不一樣了。最後,我們終於認識到帽子的重要,首先我們問自己:帽子為什麼被人拿走了?似乎只有兩個答案成立,首先帽子本身可以作為指控的證物,第二,帽子裡面藏有罪犯想要的東西,為它才發生了謀殺。最後證明都是對的,帽子本身可以作為指控的證據是因為在他裡面的皮製汗帶上有斯蒂芬·巴里的名字,墨水極難抹去,而且帽子里有罪犯最想要的東西——勒索信,當時他肯定想那些都是原始信件。
「我們雖然沒有得出更多的結論,但我們找到了切入點。當我們星期一晚上離開羅馬劇院並下令關閉劇院的時候,我們在搜查中沒有找到丟失的帽子。我不知道帽子是被秘密的帶出了劇院,還是還藏在劇院里,我們沒有找到。第二天,我們再來到羅馬劇院的時候,我們就完全明確了蒙特·費爾德的帽子的去向,它不在劇院里這點是可以肯定的。因為星期一晚上劇院就被封了,所以帽子在案發當晚就被帶出了劇院。
「他只有在觀眾散場的時候才能把帽子帶齣劇院,因為在此之前所有的緊急疏散門都是關著的,或有人守衛。左邊過道最先有傑斯·林奇和埃琳娜·利比,然後是領坐員約翰尼·蔡司,最後是我的一個警員。左邊過道除了劇院大門,沒有緊急疏散門,而且整個晚上都有人站在門口,所以帽子不可能從這裡帶出去。
「從這裡繼續想,費爾德的帽子是一頂禮帽,但整晚都沒有人不穿禮服卻帶著禮帽走齣劇院。這一點我們看得非常清楚。所以拿走帽子的人肯定穿著晚禮服。你們肯定會說,策劃這次謀殺的人肯定會不戴帽子來到劇院,然後作案後不用再處理多出的一頂帽子。但如果你想一想,你應該明白這是很不可能的。如果他不帶帽子進入劇場,他會非常引人注目的,尤其在進入劇場的時候。當然這只是一種我們應該記住的可能性。但是我們推測,能如此不留痕迹作案的罪犯肯定要避免一切可能引起人注意的機會。埃勒里推斷罪犯事先沒有意識到費爾德的帽子的重要性,但如果是這樣,罪犯不戴帽子進入劇場的可能性也不大。我們認為如果他戴著帽子進來,他必須在第一幕休息的時候把帽子處理掉。就是說,在作案之前。而埃勒里的『罪犯預先不知道帽子的重要性』的推論使得這一點也不成立。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罪犯就不會意識到在第一幕休息的時候把帽子處理掉。從各種角度,我們都認為比較合理的假設就是罪犯把他的帽子留在劇院里,而那帽子是一頂禮帽。這一切都還合理嗎?」
辛普森承認:「似乎很合邏輯,但很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