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摘錄
嗚啦啦!我的手上忙著記這則日記,臉上則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甜蜜的笑容。想不到自己會開心成這副模樣,簡直讓人有些臉紅:我現在恰似彩色漫畫里那些春心萌動的少女,正嘰嘰喳喳地講著一通電話,頭上扎著一束馬尾,腦袋上頂著一個對話框,裡面幾個大字赤裸裸地暴露了心聲:「我遇到了一個男孩!」
但把這句話用在眼下,實在是千真萬確。我真的遇到了一名男子,一個棒得不得了的傢伙,簡直稱得上幽默萬分、酷勁十足。讓我來講講當時的場景吧,因為子孫後代會銘記這一幕。(拜託,我還沒有淪落到說這種胡話的地步吧,什麼子孫後代!呀呸!)不過話又說回來,今天並非新年,卻也有著新年氣氛。現在是冬季,天黑得早,四處寒氣逼人。
一個剛結識不久的朋友卡門說服我去了布魯克林區,去赴一個作家聚會(卡門好歹能算半個朋友,不過其實也算不上什麼朋友,反正屬於不好意思放人家鴿子的那種交情)。我喜歡作家聚會,我喜歡作家,我父母就是作家,我自己也是一名作家——要是遇上表格、問卷調查還有文件之類的東西要求填寫我的職業,我就龍飛鳳舞地寫上兩個字——作家。好吧,我撰寫的是性格測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時事要聞,不過我覺得聲稱自己是一名作家也算恰如其分,畢竟我正靠著眼下這本期刊攢經驗,這份工作能幫我磨鍊技巧、增長見聞,也幫我展示「謹言慎行」一類的作家門道(拜託,這一切還不算糟糕吧,臉上要露出一抹笑容才行呀)。不過說真的,我覺得自己撰寫的那些測試已經足以讓我頂上一個作家的名頭了,對吧?
如果在一次聚會中,你發覺自己周圍簇擁著一幫子貨真價實、才華橫溢的作家,他們供職於大名鼎鼎、頗有聲望的報紙和雜誌,而你自己只為一些上不了檯面的女性媒體撰寫測試題,一旦有人問起你的職業,你會:
(A)感覺無地自容,然後回答道:「我不過是個撰寫測試的作者,那些玩意兒入不了大家的法眼。」
(B)調集火力發起進攻:「現在我在寫些東西,不過我正在考慮從事一些更具挑戰性更有意義的事業……怎麼啦,請問閣下又從事什麼職業呢?」
(C)為你的成就感到驕傲:「靠著我的心理學碩士學位,我正在撰寫一些性格測試……喔,還有一件好玩的事情要告訴你:有套熱銷的童書就是以我為原型的,我敢肯定你知道那本書……叫作《小魔女艾米莉》?對,知道我的厲害了吧,你這不長眼的勢利小人!」
(答案:C,絕對選C)
總之,該聚會由卡門的一位密友舉辦,他在為一家電影雜誌寫影評,據卡門說,那位朋友十分幽默。我原本有點兒擔心她要給我們兩個人牽線,我對別人的牽線一點兒也不感冒,我需要的是有人出其不意地對我出手,好似兇猛的豺狼一般攫取我的心。要不然的話,我這個人有些過分關注自己,覺得自己一直在努力扮出一副萬人迷的模樣,卻又意識到自己顯然是在裝腔作勢,為了不當場穿幫,我便更加賣力地扮起了萬人迷,最後變得跟麗莎·明尼利 差不多:我活像正穿著連褲襪和小亮片翩翩起舞,但求別人愛我,邊舞邊揮著圓頂禮帽,踏著爵士舞步,臉上露出格外燦爛的笑容。
不過卡門對她的朋友讚不絕口,我也突然回過了神:卡門才不會給我們牽線搭橋呢,她自己就對那位朋友動了春心——妙極了。
我們爬上三段彎彎曲曲的樓梯,邁進了作家雲集的人群。放眼望去,到處是黑框眼鏡和亂蓬蓬的頭髮,仿製西式襯衫和雜色高領毛衣,沙發上和地板上扔著一件件黑色羊毛雙排扣水手外套,油漆開裂的牆壁上貼著一張《亡命鴛鴦》的德語海報,音響里還播放著「法蘭茲·費迪南」樂隊的歌曲《帶我走吧》。
所有的酒都擺在一張牌桌上,一群傢伙正繞著牌桌徘徊,時不時啜上幾口酒,又再把自己的杯子滿上一些,壓根兒不理會其他人還能不能分到酒喝。我擠進人群直奔塑料酒杯,一個長著俊美臉孔、穿著「太空侵略者」 T恤的男子稀里嘩啦地在酒杯里倒了一些冰塊,又咕嘟咕嘟地為我灌上了一杯伏特加。
宴會的主人開玩笑買了一瓶看上去能要人命的青苹利口酒,要是沒有人出門替大家買些酒回來的話,我們立刻就會攤上那瓶倒霉的玩意兒。不過從現場的情形看來,顯然不會有人樂意出門買酒,因為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剛剛為這種破事跑過腿。時值一月,胡吃海喝的假期還讓眾人對山珍海味大倒胃口,個個身上都長著一副懶骨頭和臭脾氣。聚會上的人們喝得醉意醺醺,正在妙語連珠地吵架,從開著的窗戶往外噴著煙霧——儘管主人已經要求賓客們到戶外抽煙,他們卻一個個把這些話當成了耳邊風。這群人在無數個節日派對上互相搭過話,已經聊得無話可聊,所有人都百無聊賴,但我們可不希望轉身再走回一月的寒氣里,從地鐵出來的那幾步就已經把我們凍得夠嗆啦。
卡門已經跟她那位舉辦宴會的男友搭上了腔,完全把我拋到了九霄雲外,他們在廚房的一個角落裡聊得熱火朝天,兩個人躬起肩膀,面朝對方,形成了一個心形——妙極了。我想要找點兒東西吃,免得自己站在房間的正中央無所事事,笑得好像食堂里剛到校的新生,但人們幾乎已經把能吃的東西一掃而空了。一個「特百惠」大碗的碗底還盛著一些薯片渣,咖啡桌上擺著一盤從超市買來的食品,上面擺滿了灰白的胡蘿蔔、疙疙瘩瘩的芹菜和一碟蘸醬,沒有人碰過,一支支香煙撒得四處都是,彷彿一根根多餘的蔬菜條。這時我正在天馬行空地做著白日夢(做白日夢是我素來的愛好):如果此刻我從影院陽台上縱身躍下的話,那會怎麼樣?如果我和地鐵里站在對面的流浪漢熱吻,那會怎麼樣?如果我自個兒在地板上坐下來,把托盤上的食物吃得一乾二淨,連香煙也不放過,那會怎麼樣?
「拜託別吃那邊的任何東西。」他說——這就是他,(咚咚鏘咚咚鏘!)但當時我還不知道這就是他。(咚咚鏘咚咚鏘!)我知道這個傢伙會跟我搭上話,他擺出一副趾高氣揚的氣質,不過那氣質倒挺配他。此人看上去常在女人堆里打滾,是個流連花叢的浪蕩子,說不定能與我在床上好好激戰一場。話說回來,我還真想在床上好好激戰一場!我的約會史似乎一直繞著三種類型的男人打轉:一種是通身學院味的常春藤名校生,他們覺得自己是菲茨傑拉德筆下的人物;一種是巧舌如簧的華爾街人士,他們渾身上下透著金錢的氣味;還有一種是心有七竅的機靈鬼,他們是如此的關注自我,一切都像是一場玩笑。愛扮「菲茨傑拉德」類型的男人在床上常常雷聲大雨點小,聲音鬧得響,手法用得多,可惜收效甚微;金融人士變得怒氣沖沖卻又綿軟無力;機靈鬼們彷彿在編纂一曲數學搖滾 ——先用這隻手漫不經心地撥弄某處,再用那根手指敲出幾個低音節奏……我這串話聽上去挺騷包,對吧?稍等片刻,讓我算算究竟有幾個……現在為止有十一個,那還不錯,我一直覺得用「十二」這個數來收尾既可靠又合理。
「說真的,」十二號還沒有住口(哈!),「別碰那托盤,詹姆斯的冰箱里最多還找得出三種吃食,我可以給你弄個芥末橄欖來,不過只限一顆。」
「不過只限一顆。」這句話算不上笑料十足,但已經有幾分私密玩笑的味道,要是一遍遍拿出來回想,這種話會一次比一次顯得風趣。我心想:一年之後,我與他會在日落之時漫步布魯克林大橋,其中一人不禁竊竊私語「不過只限一顆」,那時我們兩人便會一起開懷大笑(想到這裡,我總算管住了自己。太嚇人了,如果他知道我的白日夢已經一下子飛到了一年以後,這傢伙只怕已經嚇得掉頭就跑,我還不得不在一旁給他加油叫好呢)。
我要坦白:此刻我的臉上露出了一抹笑容,主要是因為面前的男人魅力四射。他俊朗得讓人心醉神迷、眼花繚亂,讓人恨不得先開口點破眼前天大的事實,然後再繼續跟他聊天,「你知道你帥氣逼人,對吧?」我敢打賭,男人們可不待見他。眼前這個人看上去像是20世紀80年代青春片里的那些「小霸王」富家子,正是他們欺負那些性格敏感又不合群的孩子,在影片結尾,一個餡餅會「吧嗒」一聲砸在「小霸王」的臉上,鮮奶油糊住了他那挺括的衣領,於是食堂里的所有孩子都歡呼起來。
不過他可不是那種「小霸王」,他的名字叫尼克。我很喜歡這個名字,這個名字讓他顯得既和氣又可親,他也確實是這樣的人。當他告訴我名字時,我介面說:「這才是個腳踏實地的名字嘛。」他頓時面露喜色,一口氣甩出了一句話:「名叫尼克的這種人可以陪你喝上一杯啤酒,這種人不介意你喝多了吐在他的車上。尼克!」
尼克講了一串蹩腳的俏皮話,在他從電影中借鑒而來的雙關語里,我只聽懂了四分之三,也有可能是三分之二(記住:下次要去租《犯賤情人》來看一看)。他不知道從哪裡搜羅出了最後一杯好酒,用不著我開口就給我滿上了。這個男人把我圈進了他的領地,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