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如果對我的智力進行審判,不論是蔡平案還是別的案子,我在被告席上還從未顯得如此愚鈍。出門上車時,儘管我腦子裡對怎麼看住他已有各種解釋,卻絲毫猜不出沃爾夫通過反省他的罪愆到底得出了什麼莫名其妙的結論。自打離開辦公室,我就不猜了。經反覆考慮,我認定他是個傻瓜——我都跟他說了克拉默找那探子談過——但管他是不是傻瓜,別跑題了。

開車到了佩里大街,我把車停在距咖啡館五十英尺的地方。我早想好該怎麼辦了。鑒於我已知道那「粉子」對外交途徑的反應,採用勸說的方法是不實際的,是浪費時間。我走進咖啡館,瞟了一眼。「粉子」不在,當然,距離他的喝湯時間還有將近兩小時。我回到街上,四處張望,走了整整一街區,到了下一個拐角,既沒看見「粉子」,也沒看見弗雷德·德金,或任何貌似市局偵探的人。我走回來,徑直進了咖啡館,跟剛才一樣。這可不太妙,我尋思道,空無一人意味著這些猛獸出去追蹤獵物了,這獵物也許會在外面吃飯,看場演出,半夜才回家。我在這兒替弗雷德吃熟食三明治,沃爾夫在家等著看他的結論正確與否,很不錯嘛。

我開車圍著街區轉,重新找個更有利於觀察的位置,坐在車裡等。天快黑了,天黑了,我還在等。

快六點時,開來一輛計程車,停在二〇三樓前。我想看看司機是不是皮特尼·斯科特,結果不是。從車裡出來的,竟是那瘸子。他付了車錢,一瘸一拐地進了樓,計程車開走了。我朝四周看了看——街道,便道。

很快,我就看到弗雷德·德金從拐角處走來。他和另一個人在一起。我下車,站在路燈旁,他們從我身邊走過,我又回到車裡。兩分鐘後,弗雷德走過來,我挪了挪給他騰地方。

我說:「如果你和市局的那個探子想打一輛車省錢,沒關係,只要不出什麼事兒,否則叫你吃不了兜著走。」

德金笑了。「啊,算了吧,整個部署不過是個笑話。我要不是需要錢——」

「好吧。你拿錢,我來笑。『粉子』在哪兒?」

「哦?別跟我說你又在找那矬子!」

「他在哪兒?」

「就在附近。剛才他跟在我們後面——他在那兒,瞧,去咖啡館了。他一定去了十一街,想碰碰運氣。現在他該填肚子了。」

看到他走進去,我說:「好吧,聽著,給你的笑話再添點兒作料。你和那市局的探子是朋友吧。」

「嗯,一般。」

「去找他。街角那個小鋪賣啤酒嗎?好,帶他去那兒解解渴。給你報銷。我的車離開咖啡館之前,纏住他。我要帶『粉子』兜兜風。」

「不,我要遭報應的。把他的領帶留給我。」

「好的。動起來,走吧。」

他下車走了,我坐在車裡等。沒多久,我看到他和那探子出了洗衣店,朝另一個方向走去。我踩油門,換擋,開車走了。這次我就停在咖啡館前,下車走了進去。周圍沒警察。

「粉子」在,同一張桌子,似乎還是同一碗湯。我瞟了一眼別的顧客,坐在凳子上的人,沒什麼好怕的。我走到「粉子」的旁邊停下。他抬頭說:「哦,他媽的!」

再次見到他,我想,沒準兒沃爾夫是對的。我說:「走,克拉默探長要見你。」我從一個兜里掏出手銬,從另一個兜里掏出我的自動手槍。

一定是我眼神里的某種東西讓他產生了懷疑,我得承認這矬子還真有種。他說:「我不信,他媽的,給我看你的警徽。」

我可沒工夫跟他廢話。我抓住他的領子,揪他起來,銬上手銬,一點遮掩都沒有。我對他說:「走。」我聽到櫃檯那兒有人嘀咕了幾聲,但我沒回頭。「粉子」說:「我的外套。」我從衣鉤上一把拽下外套,搭在我的胳膊上,拉他走了出去。他沒反抗,沒像一般人那樣藏手銬,而是把手放在胸前。

唯一的風險就是碰上位樂於助人的警察,我的車可不是警車,但我只看到了好奇的老百姓。我把他帶到車邊,打開門,推他進去,隨即也上了車。車的發動機一直開著,以防需要馬上離開。我開車直行,到第七大道向北轉。

我說:「現在聽好,有兩件事要告訴你。第一,放心,我是帶你去三十五街,拜訪尼祿·沃爾夫先生;第二,你就是嚷嚷,也得去那兒,只不過更快,而且沒意識。」

「我不想嚷——」

「閉嘴。」我心裡笑了,他的聲音聽起來不一樣了,換了角色。

晚高峰已到,車排起了長龍,到西三十五街用了很長時間。我把車停在房子前面,讓我的乘客坐好,下車,轉過去給他開門,放他出來。我尾隨他上了台階,用我的鑰匙打開門。點頭示意他進去。我摘帽子、脫外套時,他也要摘帽子,被我制止了。我帶他進了辦公室。

沃爾夫手拿空啤酒杯坐在安樂椅里,看著泡沫干後留下的印記。我關上辦公室門,停住腳步,矬子卻接著往前走,直奔桌子。沃爾夫看著他,微微點點頭,又看了看他。突然,他對我說:

「阿奇,摘下希巴德先生的帽子,取下手銬,給他搬把椅子。」

我照做了。看來這位先生即是沃爾夫所需的第二條事實,很高興為他服務。他伸手讓我替他取下手銬,似乎有些勉強。我看了一眼他的眼睛,他的眼神告訴我他覺得這並不重要。我把椅子搬到他身後,他突然坐下,用手捂住臉,就那麼待著。沃爾夫和我看著他,如果他看到我們,也許會認為沃爾夫和我理應對他表現出更多的同情。對我來說,他就是一塊我找了好幾個月的最棒的火腿肉。

沃爾夫沖我點點頭,我去櫥櫃前倒了杯烈酒,拿給他。我說:

「來,喝點兒這個。」

他終於抬起頭:「是什麼?」

「一杯他媽的黑麥威士忌。」

他邊搖頭邊伸手去接那杯酒。我知道他喝了些湯,沒什麼大事。他喝下半杯,咂咂嘴,又喝了半杯。我對沃爾夫說:

「我讓他戴著帽子進來,好讓您看到他是什麼樣子。反正,我只是見過他的照片,而且都說他已經死了。我想跟您說,能逮住他,這很好,但現在以及今後任何時候都無須評論什麼。」

沃爾夫沒理我,對矬子說:「希巴德先生,您知道新英格蘭的舊俗吧,將懷疑是女巫的人扔進河裡,如果她淹死了,她就是無辜的。我個人認為一大杯烈性威士忌恰恰是個相反的實驗:能喝下去,證明您什麼都敢幹。古德溫先生沒真的對您動手吧?」

希巴德看著我眨眨眼,又看著沃爾夫眨眨眼,清了清嗓子,兩次,輕鬆地說:

「其實我不是個喜歡冒險的人。這十一天,我的壓力大極了。以後——以後還會有壓力。」

「希望不會這樣。」

希巴德搖搖頭。「會的,上帝啊,幫幫我,一定會的。」

「您現在向上帝祈禱了?」

「修辭而已。作為一種依靠,我從未離他這麼遙遠。」他看著我,「能再來點兒威士忌嗎?」

我給他拿來威士忌。這次他小口啜著酒,咂咂嘴說:「這是種解脫。威士忌也是,當然。不過我是特指這種重新開口說話的機會。我距離平流層中的任何神祇都更加遙遠了,但距離我的同類更近了。我要坦白,沃爾夫先生,對您坦白與對別人坦白都一樣。這十一天,我裝成無賴所學到的要比我有生以來,這四十三年所學到的都多——」

「哈倫·拉希德 ——」

「不,抱歉,他是找樂,我是保命。起初,我只想保住自己的命,後來我明白了很多。比如,如果您現在對我說三周前的那些話,即您想毀掉保羅·蔡平,以使我不再怕他,我會說:『當然,務必去做,我該付您多少錢?』我現在明白了,我以前之所以會持那種態度,完全是出於一種比懼怕死亡更甚的恐懼,即懼怕為保住我的性命而承擔責任。您不介意我這麼絮叨吧?上帝呀,我太想說話了!」

沃爾夫咕噥道:「這房間經受得住。」他按鈴要啤酒。

「謝謝。這十一天我認識到,要說心理學是門嚴謹的科學,純屬誑語。所有筆下及付梓的文字,除聊解乏味外,均為無稽之談。我曾親手給一個將要餓死的孩子喂飯;曾看到兩個男人惡拳相向,直到鮮血橫流;曾見過男孩子勾引女孩子;曾聽到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講——在公開場合而且是現身說法——那些我覺得只有讀過哈夫洛克·艾利斯 的書的學者才知道的事;曾觀察飢餓的工人在咖啡館裡吃飯;曾看到街上的小混混從排水溝里撿起一朵凋謝的水仙。跟您說,人們率性而為的那些事,真令人嘖嘖稱奇。我都當了十七年的心理學講師了!該死!能再來點兒威士忌嗎?

不知道沃爾夫是否需要他保持清醒,反正沒看到他做任何警告手勢,我過去又給他斟滿酒。這一次,還給他倒了些碳酸飲料,他先喝了口飲料。

沃爾夫說:「希巴德先生,對您的教育,我很著迷,一定要從頭聽到尾,但我能不能先插一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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