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道精髓:商人是一個經濟人,追求利潤最大化是無可非議的,但同時商人更是一個社會人,應該遵守道德和法律。生意的內涵,不僅僅是追求經濟效益,還應有助於社會的完善和進步。對此,溫商深解此道。
2005年,一則傳銷大案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新華網對此做了報道:
新華網武漢9月20日電(梁曉亮、王湘麟)以高額返利為誘餌,發展傳銷人員逾2萬人,非法經營額高達4500餘萬元,武漢「蒼龍」特大傳銷案一度備受關注。4名被告人汪厚棣、吳國陽、冼丹東、程念茹近日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5年,4人同時被處罰金共115萬元。
汪厚棣現年68歲,原為武漢蒼龍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武漢蒼龍營銷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1999年4月,他與蒼龍營銷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吳國陽、冼丹東及該營銷公司營銷中心營業部部長程念茹等人,精心策划了「九九蒼龍跨世紀滾動促銷計畫」傳銷方案,後專門在武昌中南路租房作為傳銷窩點。
同年5月起,他們開始以招聘「蒼龍力諾活力素」、「蒼龍力諾健之素」等保健藥品銷售「代理商」、「業務員」、「宣傳員」為名,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在湖北武漢、黃石、黃岡、孝感、仙桃等地建立傳銷網路,實施所謂「滾動方案」傳銷計畫,從中收取應聘者「保證金」。至當年10月,「蒼龍」銷售網共發展傳銷人員21441人,其中「代理商」1010人、「業務員」20431人。通過傳銷,「蒼龍營銷公司」共售出產品163162份,非法經營額高達4530餘萬元,從中非法獲利938萬餘元。
因不能嚮應聘者兌現承諾的分紅,「蒼龍」特大傳銷案很快於當年案發,警方經艱難偵查,於2004年將4人相繼抓獲歸案。
2003年《南方日報》的一位記者寫了一篇《楊斌調查——中國「黑馬富豪」浮沉錄》的報道,對風雲一時的人物楊斌的歷程做了報道,以下是節選的部分:
「我1963年2月11日出生在南京,5歲的時候父母離異,我成了孤兒,是我奶奶靠擺茶水攤一分一分地攢錢把我養大的。從小學開始,我就靠減免學費讀書。那時候,我能想到有今天嗎?當時,我想得最多的就是,長大後要多掙點錢,給奶奶買好吃的。
「小時候,別人家都在南京的湖中划船,我也划了一次,不過是坐在木桶中劃的。有一次,別人家在吃橘子,我趴在門縫上看,結果被我奶奶打了一巴掌,說:『幹嗎要眼饞人家,要長大了自己掙!』
「8歲的那一年,我找到了我的生母,跟著她走了一個小時,我母親打了我一巴掌,在地上扔了5塊錢,我撿起來帶回去,我奶奶又打了我一巴掌,說:『你不爭氣,為什麼不長大了自己掙錢?!』
「因為我是吃百家飯長大的孤兒,所以我到了荷蘭後,民族心特彆強。在荷蘭,在我居住的萊頓市,我看到了荷蘭先進的農業模式,當地的農民人均年收入是25萬美元,我就想,要是能把荷蘭的農業帶回中國來,讓中國農民也像荷蘭農民一樣富,那有多好!
「我是喝長江水長大的中國的孩子,假如我真犯了罪,母親懲罰孩子,作為孩子的我能責怪母親嗎?」
以上是楊斌在法庭上說的一段話。就在2002年10月4日以前,楊斌還住在瀋陽市于洪區「荷蘭村」他的別墅里。在規劃佔地5000餘畝的荷蘭村,楊斌抽心愛的「三五」牌香煙,吃愛吃的紅燒肉,開著加長的豪華型賓士轎車,宛如一位國王。
楊斌不僅曾經以75億人民幣、僅次於劉永好兄弟1億美元的身價名列「2001年度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第二,被財經界驚呼為「黑馬富豪」,同時,他還曾經被朝鮮任命為朝鮮國新義州特別行政區的特別行政長官。
而如今,在他夢想要建立一座「人間天堂」式的衛星城的瀋陽市,在森嚴的法庭上,楊斌40歲的人生大戲正徐徐降下帷幕——面對他的,是6項罪名的指控。
這6項罪名是:涉嫌虛假出資罪;涉嫌非法佔用農業用地罪;涉嫌合同詐騙罪;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涉嫌對單位行賄罪;涉嫌單位行賄罪。其中,僅偽造金融票證一項,涉案的數額就高達17億元人民幣之多。
2003年7月14日,從瀋陽傳來消息:楊斌案一審判決,楊斌上述6宗罪名悉數成立,數罪併罰,被判18年有期徒刑,罰款人民幣230萬元;而楊斌旗下的瀋陽歐亞實業有限公司、瀋陽歐亞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也因為上述罪行分別被判以560萬元、4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其實不管是通過傳銷以牟取暴利者,還是像楊斌這樣的暴髮式富豪,如果以不正當的手段去賺錢,最終只能害人害己,成為社會的禍害。
錢是可以賺,但不能違法賺錢,如果為錢瘋狂出賣人格,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河北省沙河市原公安局長王文增就是一個典型的為錢瘋狂、為財送命的人。
1991年1月中旬,王文增正式就任沙河市公安局政委、黨組副書記,實現了當官的夢想。他開始羅織親信,排斥異己,為自己為所欲為打下基礎。漸漸地他將市公安局的人、財、物大權牢牢地控制在了自己的手上。
原市公安局民警鄭某以前因犯錯誤,被組織上清理出公安機關。後他多次找到王文增要求回到市局工作,王文增不顧其他人員的異議,一手操辦,於1993年8月將鄭某調回了公安機關,並任命其為機場派出所副指導員。為感謝王局長的「費心」,事後,鄭某分兩次先後給王文增送上人民幣2萬元,王文增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文增的胃口也在不斷地膨脹,侵吞公款的手段也在不斷翻新花樣。1994年9月,與沙河市地界相連的武安市礦山鎮後坡鐵礦,因與沙河市經常發生資源糾紛而無法正常生產。鐵礦承包人趙春祥便找到王文增,提出與市公安局聯營開發鐵礦,以圖藉助市公安局這桿大旗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送上門的好事兒,王文增當然不會放過,況且,頭腦精明的他瞬間已有了自己的想法。隨即,王文增決定以本局勞動服務公司的名義與鐵礦聯營,並協商雙方各投資75萬元,並擬定了聯營協議。可事過不久,當趙春祥再次找王文增洽談聯營具體事宜時,王文增提出將雙方投資改為100萬元,並命趙將公安局增加投入的25萬元返還他本人。
趙春祥明白這位局長大人的用意,他不敢抗命,只好照辦。不久,沙河市公安局投入的100萬元資金到位後,趙春樣便分兩次返還給王文增20萬元。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1998年6月,這個為錢瘋狂、犯罪金額達77.8萬元之巨的為財奔命人被依法逮捕了,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像汪厚棣、楊斌、王文增這樣的為錢瘋狂,違法犯罪的人在當代豈止幾人,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創富冒險是社會所鼓勵的,但如果因為創富而置法律於不顧,後果可想而知。他們的經歷值得每個創富的人借鑒,以吸取血的教訓。
人有正邪之分,事物亦有正邪之別,做生意更有正邪之道的不同。目前,絕大部分人合法經營、辛勤創富,我們當然鼓勵並贊成。但對於那些走私販毒、拐賣人口,甚至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的邪惡勾當,我們稱之為走邪道。這是一種充滿罪惡的骯髒的黑色交易。人們口中所稱的贓錢、黑錢、臭錢,大都是指這種來路不明的金錢。
如果說權錢交易給人們帶來的是一種罪惡之感的活。那麼對這種邪道的黑色交易還要加上一個更為直接的厭惡、痛恨之情。因為前者不僅是普通老百姓管不了也無法管的事。而且其危害儘管巨大,但往往並不和他們發生直接的關係,後者就不同了,毒品、人口,以及器官的非法買賣,活生生地發生在普通人中間,給他們的家庭、個人都曾造成了有目共睹的無數人間悲劇。世界上任何國家和政府都會堅決杜絕並打擊這些行為。
精明的溫商們極少會去觸碰商業的底線,他們深知經商要冒險,而在商場上,最大的風險,莫過於觸律犯科了,這是一種錯誤的取向。
不幹凈的錢如同一株誘人的罌粟花,能開出美麗的花朵,能結出誘人的果實,但任何人一旦沾上它,最終會陷入痛苦與失敗的深淵。近年來眾多知名富豪紛紛入獄就說明這一點。
社會責任要求工商企業負有追求有利於社會長遠目標的義務,遵守法律,並追求經濟效益。「義與利」之辨,歷來是中國傳統美德中的重要內容。「見利思義」,經營生意既要謀取利潤,講究經濟效益,更要講求社會效益,做到以義取利、義利並舉。而不願承擔社會責任、不講究商業道德的生意人則往往會深陷違法經營的泥潭,無法自拔,最終落得受到社會的譴責、法律的制裁。
商人是一個經濟人,追求利潤最大化是無可非議的,但同時商人更是一個社會人,應該遵守道德和法律。溫州深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