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道精髓:窮人為什麼窮?富人為什麼富?就在於兩者的心態不一樣,窮人對待任何事情都抱著做事情的態度,做完就行,其餘不管;而富人呢,無論做什麼工作、處於什麼樣的崗位,他都會以做事業的態度認真對待。事情和事業,雖只有一字之差,境界卻有天壤之別。
如果有人投資讓你去開一個雜貨店,你會怎麼想?
從做事情的角度考慮,開雜貨店用不著風吹日晒雨淋,除了進貨,大部分時間都是坐著,可以閑聊,可以看報,可以織毛衣,不可謂不輕鬆。錢呢,也有得賺,進價6毛的,賣價1元,七零八碎地一個月下來,衣食至少無憂。幹嗎不做?
但換一個角度想,開了雜貨店,你就開不成百貨店、飲食店、書店、鞋店、時裝店,總之,做一件事的代價就是失去了做別的事的機會。人生幾十年,如果不想在一個10平方米的雜貨店內耗掉,你就得想到底做什麼更有前途。從事業的角度,你要考慮的就不是輕鬆,也不是一個月的收入,而是它未來發展的潛力和空間到底有多大。
雜貨店不是不可以開,而是看你以怎樣的態度去開。如果把它當做一件事情來做,它就只是一件事情,做完就脫手。如果是一項事業,你就會設計它的未來,把每天的每一步都當做一個連續的過程。
作為事業的雜貨店,它的外延是在不斷擴展的,它的性質也在變。如果別的店只有兩種醬油,而你的店卻有十種,你不僅買一贈一,還送貨上門,免費鑒定,傳授知識,讓人了解什麼是化學醬油,什麼是釀造醬油,你就為你的店賦予了特色。你的口碑越來越好,漸漸就會有人捨近求遠,穿過整個街區來你的店裡買醬油。當你終於捨得拿出2000元錢去註冊商標,你的店就有了品牌,有了無形資產。如果你的規模擴大,你想到增加店面,或者用連鎖的方式,或者採取特許加盟,你的店又有了概念,有了進一步運作的基礎。
這就是事情和事業的區別,也是一般人和溫商的差距。
記得一位溫商說過:如果一個人能夠把本職工作當成事業來做,那麼他就成功了一半。然而,不幸的是,對今天的一些人來說,工作卻並不等於事業。在他們眼裡,找工作、謀職業不過是為了糊口、混日子而已。
1974年,麥當勞的創始人雷·克羅克,被邀請去奧斯汀為得克薩斯州立大學的工商管理碩士班作講演。在一場激動人心的講演之後,學生們問克羅克是否願意去他們常去的地方一起喝杯啤酒,克羅克高興地接受了邀請。
當這群人都拿到啤酒之後,克羅克問:「誰能告訴我我是做什麼的?」當時每個人都笑了,大多數MBA學生都認為克羅克是在開玩笑。見沒人回答他的問題,於是克羅克又問:「你們認為我能做什麼呢?」學生們又一次笑了,最後一個大膽的學生叫道:「克羅克,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做漢堡包的。」
克羅克哈哈地笑了:「我料到你們會這麼說。」他停止笑聲並很快地說:「女士們、先生們,其實我不做漢堡包業務,我真正的生意是房地產。」
接著克羅克花了很長時間來解釋他的話。克羅克的遠期商業計畫中,基本業務將是出售麥當勞的各個分店給各個合伙人,他一向很重視每個分店的地理位置,因為他知道房產和位置將是每個分店獲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而同時,當克羅克實施他的計畫時,那些買下分店的人也將付錢從麥當勞集團手中買下分店的地。
麥當勞今天已是世界上最大的房地產商了,它擁有的房地產甚至超過了天主教會。今天,麥當勞已經擁有美國以及世界其他地方的一些最值錢的街角和十字路口的黃金地段。
克羅克之所以成功,就在於他的目標是建立自己的事業,而不僅僅是賣幾個漢堡包賺錢。克羅克對職業和事業之間的區別很清楚,他的職業總是不變的:是個商人。他賣過牛奶攪拌器,以後又轉為賣漢堡包,而他的事業則是積累能產生收入的地產。
追求財富應該成為一個事業而不是為單純的享受。在溫商的成功因素中,他們把追求財富當做一種事業是其中極其重要的一項。如果你把追求財富當做一種事業,就會站在一個更高的角度來看待它,因而也就更容易在生意場上取得成功,因為你已經獲得了超越、獲得了幸福。從對許多經濟成功人士的採訪看,賺錢使他們感到快樂,不在於自己的金錢增加了多少,而在於自己通過賺到的錢,證明了自己行,這種滿足感才真正是快樂的源泉。這種滿足感使自己在賺錢的時候感覺自己是在從事一種事業,從而極大地激發自己的創造性和幸福感。
溫州人張明高中畢業後隨哥哥到南方打工。
他和哥哥在碼頭的一個倉庫給人家縫補篷布。張明很能幹,做的活兒也精細,當他看到別人丟棄的線頭碎布也會隨手拾起來,留做備用,好像這個公司是他自己開的一樣。
一天夜裡,暴風雨驟起,張明從床上爬起來,拿起手電筒就衝到大雨中。哥哥勸不住他,罵他是個傻蛋。
在露天倉庫里,張明察看了一個又一個貨堆,加固被掀起的篷布。這時候老闆正好開車過來,只見張明已經成了一個水人兒。
當老闆看到貨物完好無損時,當場表示給他加薪。張明說:「不用了,我只是看看我縫補的篷布結不結實。再說,我就住在倉庫旁,順便看看貨物只不過是舉手之勞。」
老闆見他如此誠實,如此有責任心,就讓他到自己的另一個公司當經理。
公司剛開張,需要招聘幾個文化程度高的大學畢業生當業務員。張明的哥哥跑來,說:「給我弄個好差乾乾。」張明深知哥哥的個性,就說:「你不行。」哥哥說:「看大門也不行嗎?」張明說:「不行,因為你不會把活當成自己家的事干。」哥哥說他:「真傻,這又不是你自己的公司!」臨走時,哥哥說張明沒良心,不料張明卻說:「只有把公司當成是自己開的,才能把事情干好,才算有良心。」
幾年後,張明成了一家公司的總裁,他哥哥卻還在碼頭上替人縫補篷布。這就是帶著事業心做事與糊弄工作者之間的區別。
英特爾總裁安迪·格魯夫應邀對加州大學的伯克利分校畢業生髮表演講的時候,曾提出這樣一個建議:
「不管你在哪裡工作,都別把自己當成員工,應該把公司看作自己開的一樣。你的職業生涯除你自己之外,全天下沒有人可以掌控,這是你自己的事業。」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做事情的人就是在為錢而工作,而做事業的人卻讓錢為自己而工作。
為錢工作和讓錢為你工作是兩種不同的觀念,它們產生出兩種不同的結果。工作不是我們的目的,錢也不是,它們只是達到最終目的的手段或工具而已。所以,不能為工作而工作,更不能為錢而工作。在工作中不斷學習,讓錢為你工作是贏家的一個重要秘訣。事實勝於雄辯,讓我們來看看成功者的例子吧。
美國百萬富翁羅·道密爾,是一個在美國工藝品和玩具業富有傳奇性的人物。道密爾初到美國時,身上只有5美元。他住在紐約的猶太人居住區,生活拮据。然而,他對生活、對未來充滿了信心。18個月內,他換了15份工作。他認為,那些工作除了能果腹外,都不能展示他的能力,也學不到有用的新東西。在那段動蕩不安的歲月里,他經常忍飢挨餓,但始終沒有失去放棄那些不適合他的工作的勇氣。
一次,道密爾到一家生產日用品的工廠應聘。當時該廠只缺搬運工,而搬運工的工資是最低的。老闆對道密爾沒抱希望,可道密爾卻答應了。
之後,每天他都七點半上班,當老闆開門時,道密爾已站在門外等他。他幫老闆開門,並幫他做一些每天例行的零碎工作。晚上,他一直工作到工廠關門時才離開。他不多說話,只是埋頭工作,除了本身應做的以外,凡是他看到的需要做的工作,總是順手把它做好,就好像工廠是他自己開的。
這樣,道密爾不但靠勤勞工作,比別人多付出努力學到了很多有用的東西,而且贏得了老闆的絕對信任。最後,老闆決定將這份生意交給道密爾打理。道密爾的周薪由30美元一下子加到了175美元,幾乎是原來的6倍。可是這樣的高薪並沒有把道密爾留住,因為他知道這不是他的最終目標,他不想為錢工作一生。
半年後,他交了辭呈,老闆十分詫異,並百般挽留。但道密爾有他自己的想法,他按著自己的計畫矢志不渝地向著最終目標前進。他做起基層推銷員,他想藉此多了解一下美國,想借推銷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顧客,來揣摩顧客的心理變化,磨鍊自己做生意的技巧。
兩年後,道密爾建立了一個龐大的推銷網。在他即將進入收穫期,每月將會有2800美元以上的收入,成為當地收入最高的推銷員時,他又出人意料地將這些辛辛苦苦開創的事業賣掉,去收買了一個面臨倒閉的工藝品製造廠。
從此,憑著在以前的工作中學到的知識和積累的經驗,在道密爾的領導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