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幾十年的傳奇,因大起大落引人入勝。大起是時勢造英雄般的華麗,大落則是遭遇十面埋伏般的悲壯。
各種金融手段,早已如野草燎原之勢,無孔不入。這些資本遊走於法律邊緣,一不小心就踏入雷區。
無限的能力加上無限的慾望,其結果不是一場大勝利,就是一場大災難。
回顧中國民間金融業發展史,1984年的溫州有不可磨滅的一筆,談不上濃墨重彩,但是卻有著首創性的意義。
9月30日,蒼南錢庫,白底紅字的木質招牌「方興錢莊」,豎立在橫街29號方家老宅。
據說這比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分行的開業還早了一個月,這是大陸第一家由私人掛牌營業的金融機構。
開張當天,錢莊創始人方培林把幾沓手寫的借貸利率表張貼在錢庫的大街小巷,不足3萬人口的小鎮一天之內都知道了方興錢莊。
長期存款:月息1.2%,3個月以上結算。
臨時存款:月息1%,隨時存取。
貸出款項:月息2%,視情況而定。
顯然,錢莊在各方面都比銀行更有優勢。比如,銀行、信用社服務時間為法定8小時工作制,而方培林的錢莊24小時不間斷提供服務。
在錢莊籌備之前,在國營醫院當收發室工人的青年方培林四處翻尋中央文件,在中共中央(84)一號文件中發現這樣一句話:鼓勵農民集資興辦各種事業,尤其是興辦開發性事業……「集資如果合法,那麼與股息性質相同的私人利息理應合法」,因此,他為自己的錢莊計畫找到了政策依據。更讓人刮目相看的是,在當時,方培林的經營管理採取的竟然是董事會制。錢莊投股集資,每股金額1000元,個人入股不限,總股為100股,計10萬元。由股東選出董事會和董事長,董事長委任經理主持日常工作。
在向當地鎮政府提交申請時,鎮委書記黃德余給予了莫大支持:「不要搞股份制,萬一股東思想不統一,容易出問題。就你一個人去辦,不要叫什麼金融服務社,乾脆就叫方興錢莊。」同時,黃德余還通過鎮里發了專門的文件——為改革經濟體制,適應商品生產的迅速發展,狠剎社會高利貸活動歪風,經鎮委研究,同意方培林同志試辦方興錢莊。
但沒想到的是,在掛牌的第二天,溫州市農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便衝到錢莊門口抗議。不得已之下,方培林將「方興錢莊」的招牌取下,便轉入地下錢莊。
方興錢莊在社會各界引起極大關注後,在溫州市政府的指示下,1984年底,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市支行派出專人對錢莊進行了調查,在向市政府提交的調查報告中,這樣寫道:
經過行務會議討論,溫州市人民銀行對要不要試辦錢莊統一了認識,基本的看法是同意試辦,並建議加強管理監督。我們認為在錢庫鎮這個商品經濟繁榮、資金需求量大、民間借貸頻繁、銀行和信用社難以滿足需求的情況下,批准試辦一個錢莊有利於理論探討和金融改革,在實際工作中也有助於探索新路。從理論上講金融形式取決於經濟形式,經濟上提倡和允許國營、集體、個體一齊上,金融形式上也應該適應經濟發展。從實際上看,錢莊在經營作風、服務方式、服務態度上跟當前銀行和信用社相比都有其獨特之處……不過,必須持慎重態度,要加強管理:一要經過批准,發執照;二要有一定的自有資金;三要有一套賬冊;四要接受人民銀行管理;五要上繳保證金;六要照章納稅;七要框定業務範圍;八要確定利率杠子,人行對錢莊資金不擔風險。
之後溫州分行試探性地為方興錢莊向國家總行申請「金融許可證」,卻不料在整整1年之後,才得到相關回覆:
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分行:
11月6日電悉,經與國家體改委研究答覆如下:
對於私人錢莊,請按國務院銀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不能發給《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
儘管轉入地下,但錢莊的生意依舊興隆,開張不到1年,存、貸2400多人次,資金周轉總額達500多萬元。
在一日地上錢莊,5年地下錢莊之後,面對銀行的夾擊,方興錢莊無力抗爭,自行停業關閉。而據當時的記載,錢莊的掃尾工作非常認真負責,沒有留下任何糾紛。
方培林的「中國第一私人錢莊」躲躲閃閃地蹣跚前行,其實某種程度上就意味著溫州民間資本力量湧向地面的不可遏制。而最終,錢莊並沒有獲得一紙認同,因此激發了民間資本以極端和激烈的方式進行著貪婪的金錢遊戲。
在方興錢莊做出正面積極試探的同時,溫州地下金融違規操作早已如野草燎原之勢,無孔不入。這些資本遊走於法律邊緣,一不小心就踏入了雷區。
這種能夠奪人性命的金融遊戲,被當地人稱為「抬會」,實際上是對溫州一帶民間融資活動的籠統稱呼。所謂的「抬會」早在解放初期便流行於樂清城鄉。那時作為民間互助籌資融資方式,資金投向主要用於滿足生活消費。隨著規模擴大,以及資金投向發展成生產經營資金的墊支,久而久之,便產生出一些食利階層:「抬會」會主。許多災難後,負債纍纍的家庭,都或多或少源於鄭樂芬,或者和鄭樂芬擔當會主的溫州婦人。
抬會通過以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優惠吸收存款,再以一個合理的貸款利率放出貸款,通過利率差賺取費用。1985年前後的溫州,以這種方式進行流通的民間資金超過3億元,成為私人企業發展最重要的資金動力。幾乎所有的業主都從「抬會」中借貸或出貸過資金。替美軍陸戰隊製造軍徽而名噪一時的陳加樞回憶:「工廠要發展全靠地下渠道,最多一次可借到1000萬元。」
然而「抬會」以信用作基礎,其在法律保護上的缺失將成為短板,制約著這種信用金融的未來發展。若遭遇信用危機,大規模的群體事件將成為不可避免的註腳。1985年,人們沉浸在「抬會」高回報的片刻喜悅中。更多的人帶著更多的錢湧入會主家中,或許用「瘋狂」來形容都不足以表達當時的情境。
機關幹部、中學老師,乃至拾荒者,不用別人遊說,只要一有閑錢就會將錢放在籮筐里,上面蓋著菜葉,趁天黑時挑著一擔一擔的錢往會主家裡送。經歷事件的人描述:錢收進來,先在牆兩頭放著,很快兩頭的錢連在一起,一上午整面牆堆滿了,到晚上一間房子全部是錢,腳都插不進,封門派民兵舉刺刀看門,人群不肯散去,高呼著要入會,把大疊的錢扔進來,民兵只有用刺刀逼他們後退。
人們之所以如此狂熱,那是由於他們被承諾的收益幾乎和高利貸相差無幾。按當時最流行的抬會規矩:一個會員入會交1.16萬元,從第二個月開始,會主每月付給會員9000元,連續12個月,計10.8萬元;第十三個月起,會員再付給會主3000元,連續付88個月,計26.4萬元,會主每月付出9000元。如此循環滾動,一個會期為100個月。最大的風險在第一年,會主要把1.16萬元變成10.8萬元。有人計算過,一個1.16萬元的會員要維持下去,到第六個月必須發展22個會員,到第十二個月要發展69一個會員,到第十八個月就要發展2.0883萬個會員。
誘人的投資,高額的回報,一個「不可能的遊戲」在僥倖、病態的集體驅使下燃燒起來。30萬人捲入其中,會款發生額達12億元之巨。
1986年春天,抬會鏈條出現斷裂崩盤的跡象,恐慌如瘟疫般在各個鄉鎮飛散開來。一場金融大災難洶湧而來。短短3個月里,溫州全市有63人自殺,200多人潛逃,900多人被非法關押。
災難之後,一個名叫鄭樂芬的女人,一個死刑犯,在她第三十八載痛苦離世,連一張照片都沒有留下。作為災難主角之一,鄭樂芬不幸成為政府竭力整治的靶心。這位溫州婦人在潛逃百天後被捕,5年後被判執行死刑。其丈夫蔡勝南潛逃一個月後主動自首,被判無期,總算是保住了1條小命。
如今仍有不少人對會主抱有複雜的怨恨與偏見。若客觀追論金融風波的始作俑者,與其將全部責任歸咎於這些會主,倒不如說這場本不該發生的錯誤源於當年溫州民營企業的迫切融資與國家尚未對私營經濟開放的金融政策之間的張力——這種張力成為「抬會」快速發展的內在動因。
世界金融發展的歷史,是一部由民間金融不斷完善演變為正規金融的歷史。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市場、黃金市場、外匯交易市場、信託、金融租賃……各種金融形勢,無一不是由民間發起,而後才得到相關官方認可。
溫州遍地都是企業家,事實上,也曾經有不少溫州人在成為銀行家的道路上奮勇前行,可惜的是,最終守得雲開見月明者少之又少。
1986年,全國最早的「股份合作制信用社」——鹿城城市信用社在楊嘉興等人的努力下宣告成立。6天之後,全國第一家私人獨資的城市信用社——東風城信社新開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