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梁錦松是怎麼「下台」的?

2003年年初,香港有人向廉政公署舉報了一個「以權謀私」的個案,涉案者不是一般的公職人員,而是香港回歸祖國後政府的第二任「財爺」,董建華班底的當家「算盤」——財政司司長梁錦松。

舉報者投訴梁錦松什麼罪過?

「偷步買車,有逃稅之嫌。」

「偷步」?什麼是「偷步」?

提前知道政府有可能要增加車輛購置稅,打了個「時間差」,稅前買車。

就為了此事,以後一連數月,梁錦松成為香港媒體爭相報道的熱門人物,最後風吹雨來,不日之後梁錦松竟然主動請辭,香港一位難得的理財幹將「折」在了自己行為的「不檢點」上,因小失大,不僅被迫下台,而且斷送了自己的政治前程。

2003年3月香港媒體對「梁錦松事件」的追蹤調查我們先看看是怎樣的緊鑼密鼓:

3月5日,有報章報道:香港政府二月決定加車稅,目前政府財政預算案已公布:汽車首次登記稅要大幅度增加;

3月9日,香港《蘋果日報》首次披露了梁錦松今年一月預先買車,有逃稅之嫌;梁錦松隨後會見記者,解釋一月份他買車時政府還未決定加稅,並宣布要捐出自己買車所值稅款的約兩倍——10萬港幣給慈善機構;

3月10日,香港汽車業人士揭發梁錦松需要補交的稅款差額(不是10萬),應該是19萬,隨後梁錦松把捐款數目改為了38萬;

3月11日,有車行職員在電台節目中回憶:一月中梁錦松夫婦確實曾到他們車行來要求購買現貨的「賓士」房車,當車行向其夫婦說明「未有現貨」時,他們便離開(證明梁錦松有心急於購買現貨),當車行職員問他港府是否會在近期內加徵車稅時,他「笑而不答」;

3月15日,梁錦松「會見記者,向市民致歉」;

3月16日,被停職的警務處高級督察向廉政公署投訴梁錦松,說明其在政府宣布加稅前買車,此種行為已經涉嫌官員「以權謀私」……

「以權謀私」?就為了「偷步買車」,就為這麼一點點事情,梁錦松頭上就戴起了「以權謀私」的帽子,被迫下台,「此種行為」在其他地方算個什麼?後面的話,我都無法再多說。

提起梁錦松,內地人可能並不熟悉,我對梁錦松也不熟悉,因為2004年我到香港,政府的「財爺」已經易主,但是如果說前幾年香港的一位高官娶走了我們內地的一位跳水名將——「國寶」級人物伏明霞,很多內地人就會說:「哦,這件事可是知道。」當時香港的大小媒體曾經為此事炒得驚天動地,梁錦松幾乎是剛一上任,他同伏明霞的戀情就被曝光,之後便是追蹤二人如何拍拖,如何證實伏明霞已懷有身孕,再往後還有結婚、生女,總之「新聞」不斷。

按照梁錦松的資歷,1973年他從香港大學畢業,獲得了「社會科學」的學士學位,1982年進修美國哈佛商學院,1999年又在同一間全球精英的搖籃完成了高級管理學業;1994年獲「香港傑出管理獎」,1999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金紫荊勳章;2001年5月1日出任香港財政司司長以前,曾在香港多間大規模的國際銀行擔任過高層管理,那時候香港人都知道,梁錦松同意「屈就」香港政府財政司司長一職,人家可是放棄了美資「大通銀行亞太區主席」的高位,那個職位年薪怎麼也得2000萬!

就是這樣一個人,即使不做美國「大通銀行」的高級職員,紆富降貴在香港做了一任「財爺」,一年怎麼也能掙到港幣數百萬,可是他為什麼還要「偷步買車」,引來「逃稅之嫌」,戴上「以權謀私」的帽子呢?

2002年梁錦松和伏明霞結婚後,2月26日在香港產下一名千金,香港媒體對此曾經熱烈追捧,細緻報道。第二天新聞喜洋洋地就介紹:剛剛當上了爸爸的財爺昨晚一臉喜悅,向外界透露母女平安。當被記者追問他們夫婦是否真的是「奉女成婚」時,梁錦松一直報以「哈哈哈」的笑聲,並沒有「予以否認」……

「奉女成婚」,那不就是「未婚先孕」?

在中國的傳統價值觀中,這種事不要說一介高官,就是一個普通人,面子上也應該多少有些不好看,但是香港社會對司長大人的這種生活「不檢點」根本不見有任何的微詞,但是「偷步避稅」人們就容忍不了,逼得董建華不得不啟動「高官問責制」,逼得梁錦松只好趕緊向市民「賠罪」、「捐款」,甚至「下台」。

一位政府官員「以權謀私」,不管行為是輕是重,都應該受到輿論和法律的監督、制裁,這一點我非常贊成。但是「奉女成婚」,「未婚先孕」,梁錦松的臉上沒有「灰溜溜」,只有「哈哈哈」的笑聲,這是為什麼?如果追尋原因,我私下揣度,也許前者傷害了香港市民的實際利益,使他們受到了欺騙和愚弄,全社會當然要群起誅之、伐之;然而後者呢?因為沒有傷害,也沒有妨礙到任何人,所以大家就不必深究,甚至認為中國的傳統習俗、陳舊禮教,那本身早已是一種迂腐,市民為什麼不陪著「財爺」歡天喜地,樂見其成?

這就是香港,一件事一個標準,方方面面都把人壓得很緊,還不把官員和老百姓都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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