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星期五12點35分,兇殺處的檢查官格拉莫坐在那一把紅皮椅里,從嘴裡取出未點燃就揉壞了的雪茄煙說:「我仍想知道過去的二十四小時里你和阿奇·古德溫都在哪裡並幹了些什麼?」

拒絕回答是擔心他會親自或派人去證實我們所說的話,而莪爾默醫生是個大忙人,若那樣去報答他的好意可是太不夠意思了。說到好意,那可是毫無異議,因為他在空屋子裡給我提供了一張極其美妙的床,而沃爾夫倒吃了不少苦頭。樓上有書看,但沒有一把椅子坐得下他,他也不能躺著看書。沒有一件睡衣他穿得進去,只好穿著內衣睡覺。至於吃的雖然沒有糟到不堪忍受,可也沒好到可以刺激起胃口。啤酒倒還有一種,但也正是他不喜歡喝的那種。墊一個枕頭太低,兩個又太高。毛巾不是太大就是太小。肥皂有股晚玉香味(據他說),而他常用的是天竺葵香型的。他一離開自己的家簡直就度日如年。他悶悶不樂。當然了,假如你也被迫落到他這步田地,出來時竟來不及帶上一把牙刷,那你就不會責怪他了。

我們沒打電話問弗里茲是否有人來訪,因為我們對現代電子技術了解甚微,誰了解這些呢?我們知道在電話里安裝跟蹤儀的技術要比過去複雜得多,但他們也許會把一個控制中子或者其他什麼安置在沃爾夫的電話里,這樣就能記錄,從而知道電話從哪打來。那裡有登載星期四晚上和星期五上午新聞的報紙。《大公報》上對綁架案隻字未提,倫確實保了密。《時報》星期五晨版和十一點的廣播對此也未作報道,但卻有大量關於吉米·懷爾的消息,但主要的內容與我從倫那裡得到的一致:瑪葛特·特德星期四上午9:05走進書房時發現他躺在地板上,本傑明·富蘭克林的塑像壓在他身上,銅像將他胸部壓扁了。

星期三晚上最後一次活著見到他的人不是一個,而是五個:他妻子、她的兒子尼爾和女兒瑪葛特·特德、她哥哥拉夫·普塞爾、她的律師安德烈·弗羅斯特。那天晚飯後他們都呆在書房裡(討論的內容沒有說),十點剛過,吉米·懷爾說他有三天沒合過眼(原因不明),他躺在沙發上伸個懶腰很快進入了夢鄉,當他們離開時,他已經酣睡了一個小時。尼爾和瑪葛特·特德和拉夫·普塞爾上樓就寢。與此同時懷爾太太和安德烈·弗羅斯特待到她樓上的書房裡去了。弗羅斯特大約是在半夜走的,懷爾太太那時也上了床。星期四早上,當她的兩個孩子走進了她房間告訴她吉米出事了的時候,她還沒起床,很顯然她有些睡眠不足。

那幢房子里的人,包括僕人在內,都知道本傑明·富蘭克林的銅像沒有固定。《大公報》上刊載了一篇某專家撰寫的介紹固定銅像的若干方法的文章。但他都沒有被准許檢查壓在吉米·懷爾舟上的銅像,但是他說,這次事故不可能是由螺絲鬆脫引起的,他認為是固定銅像的一個或幾個螺栓有裂縫,安裝時,這個或這些螺栓全都破裂了。他深信吉米是在睡得迷迷糊糊地起來走到門邊時,由於失去平衡他伸手去抓銅像,不料銅像向他壓了過來。我認為刊登這篇文章是《大公報》的不足。刊登一個驚人的謀殺案或重大嫌疑案都將擴大報紙的銷售量,而這些報紙都認為此案是偶然事故造成的。在這些報紙上都刊登了倫所說的那張現場照片。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來自這個家庭的成員的解釋。懷爾太太由醫生照料,不能詢問她;安德烈·弗羅斯特沒有與記者見面,但對警察說他是經過書房直接離開這幢房子的。

正像我們前面所說的,星期五上午11點廣播里沒有什麼新聞。11點10分莪爾默醫生在他診所樓下的辦公室打電話到兇殺檢察處,請值班人員轉告格拉莫檢察官:內洛·沃爾夫掌握了一些有關吉米的情況。我給在警察署的地區檢查官辦公室打電話,找到了助理檢查員,請他轉告哈伯特:沃爾夫已決定回答他的任何問題。五分鐘後,我打電話到報社找到倫·科亨,告訴他不久人們都會知道他所了解的一切,如果他能將我們的名字拼對,那他就可以讓讀者知道他是從我們這裡得到有關情況的。當然他希望了解更多的情節,可我將電話掛了。11:24我們對海倫·格那德的款待表示感謝並請她轉告我們對醫生的謝意。然後離開了那所房子。出門走了60碼,我們來到了沃爾夫的住所,發現門是栓上的,按了按門鈴,不一會弗里茲打開了門讓我們進去。他告訴我們,昨天在我們離開十分鐘後,帕里·斯迪賓斯中士來了,格拉莫檢察官是6點來的。他沒有帶搜查證,可他在8:45和10:19來了兩次電話。在辦公室門口,沃爾夫問菜做得怎樣了,弗里茲說:「請放心。」我們進了辦公室。沃爾夫合上眼,一動也不動地坐在他辦公桌旁那張唯一他能坐下的椅子里。我坐在自己的辦公桌前打開那些郵件。聽到了門鈴聲,我走出去開門,只見檢查官格拉莫多皺的臉上泛起了紅暈,寬大的雙肩聳得更高了。他根本不理睬我,徑直走向辦公室。關上了門後,我聽到他粗魯地問:

「昨天中午以後你和古德溫上哪兒去了?」

12:35時,他吼道:「我想了解過去的24小時內你和古德溫的行蹤。」

我們轉入了正題。我充當了這次談話的主角:在場所有的人——嗯,是六個還是八個人——都知道,我和一台錄音機的區別就在於你可以向我提問題。我們把懷爾太太郵件里的那張字條交給了檢查官,還有另外兩份懷爾太太和奈普先生在電話里談話內容的記錄副本。我強調說吉米是活著回來的,他妻子遵守了她對綁架者的許諾。格拉莫跺著雙腳詢問為什麼在吉米死後,我們24小時一直還替他保密。很清楚是因為沃爾夫為了保住銀行里存進的錢,他知曉此謀殺的關鍵,但拒絕提供情況,為了掙得一筆錢而阻礙了伸張正義。

沃爾夫哼哼著,這使我感到不舒服。到現在仍得替懷爾太太考慮,並且我們也不知道吉米是被謀殺的。我讀過那位銅像專家所寫的文章,那上面認為此案可能屬偶然事故,是這樣嗎?格拉莫沒有說話,他當然也並不是非得說什麼。他站在那兒就足以說明這事已不言自明了。他說我們當然已讀過了晨報刊載的區檢察辦公室的陳述,那上面說,懷爾死於銅像倒塌,現場勘察完畢以後將作出最後結論。然後他將口中熄滅的雪茄煙吐出來,說他仍想知道過去的二十四小時里我們都在哪兒。

沃爾夫並沒有被激怒,他回到了他的屋裡,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一小時後,飯菜就要做好了。他說:「正如我對你說的那樣,我們早知道會被纏住,我們逃走了。上哪兒去是無關緊要的。我們什麼也沒幹,也沒和任何人接觸過。今天上午11點,我們盡完了對懷爾夫人的義務。古德溫先生給你辦公室打了電話,你沒有理由發火,甚至現在你也沒說你是在調查一樁謀殺案,你只是試圖證明是否有人在犯罪。阻礙伸張正義的罪名可不能成立。你對古德溫先生提出的問題表明你懷疑他正試圖找到從懷爾夫人書房失蹤的那台打字機。真是無稽之談,昨天以來他根本沒有尋找任何東西,我也一樣。我們對此事已不再感興趣。我們對懷爾夫人也沒有更多的義務了。也就是說我們沒有任何當事人了。假如是她自己殺了尤特麗小姐和懷爾先生,這看起來似乎不太可能,但也不是不可思議的。我不再欠她什麼了。」

「她已付給了你六萬美元。」

「可我是按勞取酬的。」

格拉莫站起來走到我的辦公桌旁,讓雪茄從手中落進廢紙簍。這一舉止極為反常,因為他慣常是將煙頭遠遠地投向廢紙簍而往往又投不中。他走回去從地板上拾起他的帽子,轉過身對沃爾夫說:「我需要一份由你和古德溫簽了名的詳盡陳述書,在四點鐘送到我的辦公室。地區檢察院可能要傳見古德溫,如果他們也要傳你,那會很合我的意願。」

我反駁說:「有的事並不是什麼人說四點鐘辦完就會辦完的,這活得干六個小時。」

「我要的是梗概和所有重要的細節。你可以省略警察署那段,那我們是都已知道了的。」他轉過身踏著沉重的步子走了出去。我跟在他身後來到前門將門關起,隨後回到辦公室。沃爾夫又把他的書打開來。我看完了郵件將它放在沃爾夫桌上,然後拉過打字機,將紙和複寫紙安放上。既然我們沒有案子可辦,那麼就干打字這類的活兒吧。我共要複寫四份:一份給西切斯特,一份給曼哈頓的地區檢查員,其餘兩份留給我們自己。我剛把紙放入打字機,沃爾夫在我身後說了話。

「明天給吉那德小姐送盆木木金菊,給莪爾默大夫送盆紫羅蘭。」

「好的。給你換一盆西塔西亞蘭,給我自己一盆草本蘭。」我打著字說。

吃完午飯後,我刮凈鬍子,換了件乾淨襯衣,等我出門時已是四點過五分了。我走到第八大道34號買了一張《大公報》,然後招了輛計程車。我在沃爾夫去花房之前讓他簽了名。帕里·斯迪賓斯中士曾打電話讓我帶上陳述書到地區檢察院去,不必再送到兇殺檢察處了。本·戴克斯也給我打了十五分鐘的電話,最後約定他星期六早上10:30與沃爾夫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