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田宏殺人及其屍體遺棄一案的第四次公開審判於十月八日在橫濱地方法院第五號法庭舉行。在此以前檢察官所申請的證據調查算是結束了。從此次審判起,開始對辯護人的證人進行訊問。
第二次公判中作為被檢察官一方的證人宮內辰造現在是作為辯護一方的證人第一號而提出,他是被害人初子的情夫。六月二十八日初子被害那天午後,初子到他在長後鎮的家,並看見了他的新情婦櫻井京子,這亦是昭然若揭的事實。
初子離開宮內家後經過丸秀運輸店前,偶然遇見上田宏,接著被害身亡,但在死前兩小時內於宮內家和京子在一起的情況,申請的證據調查則必然表現出初子臨死前的精神狀態。對把上田宏的犯罪不是看成預謀性的而是看成偶然性的菊地辯護人來說,這些情況無疑是具有重大意義的。
另外,從十月一日第三次公判之際良子的證詞來看,上田宏和初子、良子之間的關係很明顯已經被社會上看做是三角關係。對此,良子雖然加以否定,但他們之間究竟是怎麼回事,這隻有上帝才能知道。而這一點,可以說就是上田宏殺死初子那一瞬間的真實情況。
如果說是三角關係,這無疑是對上田宏不利的。但菊地律師為什麼要追問此事,把它端到法庭上?這是一個疑問。從菊地過去一系列反訊問來看,他確實有某種想法,然而他又迴避了利用冒頭陳述的機會加以闡述。
但是,地方報紙的報道都集中在這新的三角關係上。周刊雜誌「實話」的報道也提到了這種關係,因此,案件再次引起了社會上的注意。在第四次公判中,宮內辰造作為辯護人一方第一號證人出庭,就是處於這種背景。
宮內辰造開庭後二十分才到,這就給審判官留下了一個壞的心證。在前次公判後過了兩天,法院向他發出在十月八日午前十點之前到法院的通知,這通知他也確實收到了。但儘管如此,他還是晚到二十分鐘。這使人感到他不願意出庭作證。
的確,每天只給三百日元的補助費,白白浪費半天時間,這是也誰不願乾的。況且,作為殺人案件的證人,其每一句證詞可以說都是關係到被告人的命運。而要迴避有關問題不答,對他來說又似乎感到於心有愧。他說自己來晚的原因是由於東京至橫濱的電車出了事故,但對此誰也不會相信。
谷本審判長等三個審判官在規定時間內提前來到審判官室,但由於宮內沒有到不能按時開庭。十點二十分當接到宮內已到的通知後,谷本審判長終於站起身來。
在二十餘天的時間裡,法庭里的人的衣著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穿著一般的白襯衣的人不見了,穿著深褐色衣服的人佔有絕對優勢。從法庭里也使人感到秋意已濃。
宮內的衣著跟上次一樣,仍穿了一件陳舊的西裝。襯衣和領帶也沒有換。如果說有什麼不同之點的話,那就是臉上似乎有點怯懦之色。他宣讀完誓詞之後,菊地馬上對他進行訊問。
「現在就第二次公判時問你的情況,繼續問你。你說,初子在二十八日那天到你家呆了十五分鐘的時間,但你在檢察廳的供述說是一個小時。你的這份供述材料已經作為證據被採用。」菊地以威嚴的語調說。他認為,從宮內的態度來判斷,採取這種語調對於問出真實的情況是有效的。從前作為預審法官的經驗告訴他:象宮內這種類型的人,一旦突破其一點,就會象倒塌的建築物一樣,全面崩潰。
「你為什麼要那樣說?」
「我不是說謊。」宮內顯得很老實,說,「問我,我就順嘴說了。究竟是一小時,還是十五分鐘,我記不清了。」
「這麼說,初子在你那兒呆的時間比十五分鐘長,對吧?」
「我沒有看錶,不知道。也許更長一些。總之,檢察官來對我說,長後火車站工作人員說是初子在兩點二十分回去了。如果這樣,那麼到我家是在三點十五分。據說三點半初子路過丸秀運輸店的,所以,她離開我家還是在那個時間。檢察官當時問我:『她離開你家是三點鐘左右吧?』我就說道:『是的』。但我沒有想到現在會遇到這個麻煩。」
「這麼說,你認為初子在你家呆了也許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對吧?」
「是不是一個小時,我也不清楚。但比十五分鐘長這一點好象是事實。」宮內似乎感到自己在敘述這一事實時是有些主觀的。「當時因為大吵了一番,忘了時間了呢。」
「吵嘴了?」菊地略微表現出一種吃驚的樣子說,「你過去的證詞可說過,初子見京子在並沒有在乎,她是高高興興地離開你家的。這是撒謊嗎?」
「不是說謊。她是笑微微地走了,但在此之前,卻是吵嘴了。」
這個證詞實質上是推翻了前證。在此以前的公判中,儘管菊地對他進行了深入的追問,但他堅持說,初子只呆十五分鐘,沒有吵嘴。但今天他為什麼又想要講真實情況呢?原因只能歸為「此一時彼一時也」。
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有這種情況,一旦說出的話,即使當場不改變,在以後寫信中也會訂正,或見面時也會說「前些日子我說的不對了」,予以痛快地承認。對於宮內來說也是如此。
「是這樣。那麼,請你講一講吵嘴的情況。」
菊地辯護人對於宮內的假證沒有進一步追究,在他看來,既然證人想講真話,就沒有必要老賬重算,傷害對方的感情,倒不如以寬宏大量的態度創造出讓證人更容易講話的氣氛來,才是適宜的和聰明的。
「開始,初子對京子在那兒倒是不介意的樣子,但喝啤酒的過程中,卻漸漸地不高興起來,看京子的目光也變得惡狠狠起來呢。而且,突然向我要一千三百五十日元的欠款。」
「請等一下,在初子的賬本里,你欠的款數共計為二萬元以上(當然,在此以前你不同意欠她的賬),你曾經還過她一部分錢嗎?」
「沒有。我不知道初子給我記上賬了。」
「這麼說,初子那時突然向你要當月的錢,有點怪吧?」
「當然怪。還窩嚷人呢。她這是說給京子聽的,要我的難堪。」
「說給京子聽?這是什麼意思?」
「初子以前說過,我有了新的女人是件好事。還說,如果我跟京子回東京,對她是幫了大忙,這樣就可以獨立經營飲食店,真是太好了。因此,她即使看到京子,也不能再說什麼了。但是看見我跟京子一塊喝酒,她不高興起來,也許有了醋意吧,就想找毛病,但又無把柄可抓,所以,就向我提出要錢的事來。我覺得就是這麼回事。」
「你認為初子提出要錢的事,是要你們的難堪嗎?」菊地問。
「我感到就是這麼回事。當時我火了,就斥她說道:什麼?你向我要錢?要的什麼錢?討厭!」
「這麼說,初子到你家來,是為了要錢嘍?」
「但至少在過去她沒有來我家要過錢。」
「但是,那天她確實到你家要過錢。」
「似乎是這樣。因為她說這就去見曬澤大村老人要錢。『味美』近來不景氣,所以,初子對要賬是很賣力的。」
「那麼,即使說初子向你要錢也沒有什麼奇怪的吧?」
「從道理上講是這樣。怎麼說好呢?她說話的聲調是無法形容的,好象是憋了一肚子怨氣似的。」
「你把她這種態度理解為對你抱有惡意的表現,對吧?」
「我是這樣想。」
「但是,你有了新歡嘛,初子對你抱有惡感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呢。」
「這倒是。但是,她如果對此不滿可以說嘛。」
「是啊,她沒有按照你的情況辦呢。——那麼,當時你是怎樣回答她的呢?」菊地律師為了使宮內回答問題時輕鬆自如些,把話有意識地說得隨便些。
「我說道:別開心了,沒有錢。但她一邊看著京子一邊說道:哪會沒錢呢。從中午就開始喝啤酒一直喝到現在——都有錢買這麼多啤酒,一千三百五十元算個啥?怎麼會沒有呢?!京子見她白眼盯著自己,也急了,說道:『好,我拿。』說完就從手提包里取出一千元票子兩張,放在草墊子上。這下可炸鍋了。」
「炸鍋了?怎麼了?」
「初子驀然間操起啤酒杯向京子倒去。」
「是把裝有啤酒的杯子拿在手裡嗎?」
「是的。把裡面還有的一半啤酒,全倒在京子的胸前了,啤酒從胸一直淌到膝蓋。這時京子也不示弱,伸手也要拿杯,但就在一瞬間,初子猛撲過去,揪住對方頭髮,想要把她拽倒。這可是鬧翻了。」宮內似乎洋洋得意地描繪著兩個女人的爭鬥場面。
「這期間,你幹什麼?」菊地律師輕輕地問。
「當然拉架了。」宮內回答說。
「順利地拉開了嗎?」菊地邊笑邊問。
「初子揪住對方頭髮不放,所以,我狠狠地揍了她。」
「這不是更拉不開架了嗎?你這不是站在京子一邊拉偏架了嗎?」
菊地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