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永眠 第四章

「老公!」身後的妻子輕喚了一聲。

威廉姆斯一言不發。兩人四目相對,一切盡在不言中。

這時,他六歲的孩子突然醒了過來,掙扎著爬起說道:「爸爸!你要去哪裡啊!我也要一起去……」

這孩子平時絕不撒嬌的。

威廉姆斯盯著孩子看了一會兒,還是下了狠心,拉開門,走了出去。他幾乎能聽見孩子的哭鬧與妻子的啜泣,他的部下也都灑下了男兒熱淚。多麼感人的一幕啊!

月黑風高之夜,威廉姆斯獨自赴死。

—瞧我寫的是什麼啊!大白天的,哪有月亮?

總之,威廉姆斯獨自前往普托南姆大樓。

當然,他早就做好了吃子彈見上帝的準備。

他走上三樓,站在丹·卡普蘭辦公室的門口—按下了門鈴。

穿著幹練的嘍羅出來迎接了他。冒險開始了。

威廉姆斯被帶往會客室,裡面的裝修果然很有黑幫的風格,許多凶神惡煞的大叔們站在房間的角落裡,惡狠狠地盯著威廉姆斯。

他們都知道威廉姆斯是幹什麼的,為何而來。不過,黑道也有黑道的道德。他們發現威廉姆斯是堂堂正正來的,也知道他不會使出什麼下三爛的手段。

「竟然還有這麼豪爽的警察!」所有人都這樣想著。「你是誰?」負責「接待」的嘍羅這樣問道,他的一隻手還插在褲子的口袋裡。如果威廉姆斯沒回答好,他就小命難保了。

周圍的人也側耳傾聽著威廉姆斯的答案。

在美國,與人見面的時候是不能把手插在褲子口袋裡的。因為這個動作暗示著你的口袋裡裝著手槍,表示強烈的敵意與警戒心。所以如果你走進別人家裡的時候,雙手插在口袋裡,對方很有可能會先下手為強,開槍打你。當然沒這麼誇張,總之這樣是極不禮貌的。

威廉姆斯的回答令人吃驚:

「我是查克·哥亨,想和老大談談。」

膽子不小。周圍的嘍羅都被嚇到了,沒想到已經被滅了口的同伴居然又活了。

於是,威廉姆斯平安無事地過了這一關。

負責接待的嘍羅走進屋裡,不一會兒又走了出來。

「是查克·哥亨先生吧?請進!」

對方也不是吃素的。威廉姆斯被帶進了老大的辦公室。威廉姆斯抱著胳膊,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這個動作是為了說明自己沒有帶槍,他也倒是真的沒帶武器。

不一會兒,正面的大門開了。

穿著大外套,叼著銀色煙斗的多羅帕老大,慢慢走了進來。他一屁股坐到地上,盤起了腿。

「我就是多羅帕,你是……查克·哥亨?找我什麼事?」「初次見面。在下初來乍到,有幸能見到老大……」「條子,少說廢話。威廉姆斯先生,你要是找我多羅帕有事,就請明說吧。」

威廉姆斯嚇出一身冷汗。

多羅帕面帶微笑,掏出一樣東西「啪」地放到桌上。史密斯·維森三十八號—那是一把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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