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淼博士之罪 第三章

「那我再問一遍,你確定被告說了『沐浴』一詞嗎?」「是的,他說了,我聽見了。」

「你確定是『村人沐浴(bathe)的地方』嗎?」「是的。」

「被告是中國人。不僅中國人,東洋人都很難發『th』這個音。他們分不清『th』和『s』的區別。還有一點,被告畢業於美國的大學,他說的是美式英語。所以他即使不能發出『th』這個音,說沐浴(bathe)的時候,應該也會念成『貝斯』。而證人堅稱聽見的是『沐浴』一詞。我們是否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被告說的不是『沐浴』(bathe),而是『巴士』(bus),被證人聽錯了。他問的其實是『那她會走去村人坐巴士(bus)的地方嗎?』這裡的巴士當然是指凱斯維克與格蘭傑之間的巴士。沐浴的『bathe』和『巴士』(bus)發音相近,很容易混淆,何況說話的是個外國人,聽者也很容易聽錯。證人可能就是聽錯了吧。事關被告的清白與性命,請證人考慮清楚再回答。」

「沒有考慮的必要。他說的就是『沐浴』。」

女服務員哈麗迪依然覺得沒聽錯。看到這裡,各位讀者應該會想起剛才我們提到的一件事。老闆娘克羅斯麗小姐在前往郵局之前,曾去過張一淼的房間,主動提出要順便去巴士車站接張夫人回來。這時,張一淼明確指出妻子不會坐巴士回來。

傑克遜律師說得一點沒錯。美國人發「沐浴」(bathe)這個詞的時候,會讀成「巴斯」或者「貝斯」;英國人將「bathe」用作動詞時,也會讀成「貝斯」。平時說美式英語的張一淼絕不會將「bathe」讀成「巴斯」,而且,就連在當地工作六年的女服務生都不知道酒店附近有個浴場,昨天才來的外國人又豈會知道?就算他曾去過屍體被發現的現場,知道那裡有條小河,可他要是不向當地人打聽,是絕對不會知道那裡是個「浴場」的。況且他也的確沒問過別人。所以他不可能懼怕老闆娘前往浴場發現妻子的屍體,也不會提有關浴場的問題。把這句話當成定罪的依據,未免欠妥。

而且,正如筆者適才所言,許多巴士司機都見過張一淼。也就是說,張一淼在散步時也見到了許多巴士,他肯定知道凱斯維克和格蘭傑之間有巴士通行。而且,在與女服務員對話之前,他還與老闆娘討論過有關巴士的問題。所以,張一淼其實是問:「那她會走去村人坐巴士的地方嗎?」女服務員錯把「巴士」聽成了「沐浴」。而且張一淼的運氣太差,村子裡還真有個幾被遺忘的「浴場」,更糟糕的是,屍體就是在這個浴場旁邊被發現的。

在張一淼去廚房與女服務員交談之前,也就是晚上七點三十分左右,一位農夫正巧走過了案發的那條小路,他說自己在路邊的草堆里看到了一個白色的東西。

初夏的夜晚,七點三十分左右。住在格蘭傑村的農夫塔馬斯·威爾森沿著小河往南走,走到了那個浴場附近,正準備左拐走到大馬路上。這時,他突然看到有一把打開了的陽傘掉在附近的草叢裡。他定睛一看,還發現草叢裡有兩隻裸露的女人的腿。威爾森嚇得半死,立刻回到村子裡,和兩三個熟人說了這件事。這時,來度假的威廉·潘德貝利刑警—就是四點左右看到張一淼一個人回酒店的那位—正好聽見了這件事。雖然轄區不同,而且還在休假,可他還是本著職業道德,關注了這件事情。他立刻打電話給警局報告了這件事,接著他帶上了自己在格蘭傑村的親戚蒙西,讓那位農夫帶路,於八點四十五分趕到現場,發現了屍體,潘德貝利刑警立刻著手開始調查。

屍體頭朝小河,面朝上倒在地上。上半身蓋著一把撐開了的茶色陽傘,頸部纏著一條細繩和兩條窗帘繩。兇手可能是先用包裝帶勒死死者,再在死者右耳下方打了個結。繩子深深陷入肉中,這一定就是死因。另外兩條繩子是用來拉窗帘的綠色細繩,長約四英尺二英寸,兩根繩子在脖子上繞了一圈,在後頸處打了個結。負責驗屍的凱斯維克法醫克勞福德認為,犯人明知道死者已經身亡,可為了保險起見,還是用那兩根細繩又勒了一遍。屍體的口鼻與左耳都有出血,將附近的草根都染紅了。當時警方還不知道這些繩子是從哪裡來的。被害女性雙腿分開,裙子與內衣被拉到腰部,內褲也被拉了下來,幾乎是被兇手扯破的;屍體的右手位於右側臀部下方,左手抓住身後的岩石一角;死者隨身攜帶的白色手袋被翻了個底朝天,掉在屍體附近;死者的戒指都不見了;屍體頭部附近有一塊綉著「S」的手帕;左手手腕上還戴著一隻裝飾有鑽石的手錶;死者生前還披著一件毛皮外套,可是也被兇手扯了下來,發現屍體時外套已經墊在了死者身下。

凱斯維克警察局立刻派出格拉哈姆警長與一位攝影師前往犯罪現場。半小時後,克勞福德醫生也來到了現場,屍體隨即被送往格蘭傑村的遊客病人救助所。

格拉哈姆警長離開案發現場後,立刻趕往波羅德爾·蓋茨酒店,敲開了張一淼的房門。當時正好是夜晚十一點整。張一淼已經換了睡衣睡下。

警長表明身份,讓張一淼穿好衣服,跟他走一趟。

「啊?去警察局?去警察局幹什麼?」

「我們發現了你夫人的屍體。我們懷疑你今天下午在格蘭傑橋附近的森林裡殺死了你的夫人。」

「我的妻子死了?你們懷疑我?你們在說什麼啊!」張一淼變得非常激動。事後,格拉哈姆警長說他覺得張一淼是在演戲。

張一淼被帶去警局後,警長留在房間里進行了一番調查。他從一個寫著「K.S.Sin」的茶色皮箱中找到了一個茶色的皮質珠寶盒,盒子上了鎖。他還發現了裝有張一淼個人物品的黑色皮箱,箱子里有一件洗過的襯衫,這種襯衫是專門用來搭配燕尾服的。警官在襯衫口袋裡發現了一串鑰匙,其中有一把就是那個珠寶盒的鑰匙。警官還找到了張一淼和妻子的手提包。梳妝台上放著照相機,在妻子的箱子里還搜出了兩卷拍過的膠捲。警方給房間貼上了封條,於凌晨兩點回到了凱斯維克。

張一淼到達警局之後,搜查科長—或者說是搜查科長之類的人—P.S.斯科特警長立刻對他展開了審問。「我有件事想問您,」張一淼突然說道,「您見過我妻子的屍體了嗎?」

「見過。」

這時,張一淼突然問了一個不可思議的問題:「請問,我妻子有沒有穿燈籠褲(knickers)?」「Knickers」(燈籠褲)亦稱「Bloomers」,是中褲的一種。英國人一般喜歡用「Knickers」來表示。張一淼居然問警官屍體有沒有穿燈籠褲。

斯科特警官一臉不解,沒有作答。他說這件案子是格拉哈姆警長負責的,他回來之前什麼都不能說。

在法庭審訊時,張一淼的辯護律師想要推翻這一證詞。律師問道:「你確定被告說的的確是燈籠褲嗎?」

「的確是燈籠褲。我一開始也不敢相信,可是被告人一連問了兩三次同樣的問題。」

「可是,我剛才也說了,被告的英語本來就有些中國口音,而且他說的還是美式英語,我們英國人很容易聽錯的,這一點你沒有異議吧?」

「沒有,我也覺得他的發音有點問題。」

「我的意思是說,他當時比較激動,他想說的其實不是『燈籠褲』(knickers)而是『項鏈』(necklace)吧?畢竟『knickers』和『necklace』是很容易聽錯的。證人你覺得呢?」

「不,我確定他說的是燈籠褲,而且說了不止一次。他問的是:『她有沒有穿燈籠褲?』(Had she knicker son?)」「你確定他說的不是『她有沒有戴項鏈』(Had she neckla)嗎?」

「對,我確定他說的就是『燈籠褲』。」

「可是,讓張一淼這樣的外國人來念這兩個單詞,你不覺得很容易搞混嗎?」

「不可能,我絕對不可能聽錯。」

「Knickers」(燈籠褲)和「Necklace」(項鏈)這兩個單詞,的確可能混淆。而且張一淼說的是美式英語,他如果真想說「燈籠褲」一詞,也會說「Bloomers」而非「Knickers」。美國人幾乎不說「Knickers」這個詞。在美國,「Knickers」是指高爾夫球褲,或者孩子穿的中褲及熱帶殖民地的居民穿的短褲—總之,美國人的「Knickers」是中褲的意思。

格拉哈姆警長從格蘭傑村回來後,著手檢查屍體。這時,張一淼又用他不標準的英語問道:「我妻子應該戴著一條珍珠項鏈的。她還帶著錢包,還有一枚大鑽戒。警方都找到了嗎?」

可是,格拉哈姆警長根本沒理他。

次日早晨六點四十五分,張一淼被帶出看守所,送到了凱斯維克警察局局長巴隆面前。

這時,張一淼突然開口了。聽他的口氣好像是自言自語,又好像是在控訴著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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