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發現的位置及周圍情況被偽裝成劫財劫色的樣子,但警方找不到任何能佐證強姦的證據,就算被害人真的遭到強姦—此處,檢察官說得很曖昧,恐怕受害人真的遭到了強姦。筆者覺得檢察官是為達到一定『目的』而故意採取了這種說法—犯人離開時也不可能不清理現場。被告在強姦被害人之後—不過他們是夫妻,說不定是你情我願的—離開了現場。屍體頸部纏有一條白色的包裝帶,死者正是命喪於此。此外,屍體頸部還有兩條窗帘繩。屍體可能是從現場上方的岩石滑落的,身上有些損傷,還劃破了一些皮膚。被告一定是趁夫人站在岩石上欣賞風景的時候,從背後接近,用繩子將被害人勒死。各位陪審員,這幅場景不難想像吧?」
「事件發生後,凱斯維克警局的格拉哈姆警長立刻將被告逮捕歸案,送至凱斯維克警局。隨後,警方對他留在波羅德爾·蓋茨酒店的行李進行了仔細的檢查。次日下午,凱斯維克警局沒收了全部行李,其中有一個上了鎖的珠寶箱,被告聲稱自己不知道鑰匙的所在。然而,警方從被告的黑色小手提包中發現了一件襯衫,在襯衫的口袋裡發現了一串鑰匙,其中一把就是珠寶箱的鑰匙。警方打開珠寶箱,發現箱子里裝滿了漂亮的珠寶首飾。經過經驗豐富的珠寶商鑒定,這些寶石的時價約為三千四百英鎊。行李中還有一台柯達照相機。警方請來攝影師,原計畫將照相機中的兩卷膠捲沖洗出來,可是沒想到幾天後,沖洗其中一卷膠捲的時候,竟然從膠捲中發現了一枚鑽石戒指和一枚結婚戒指—也就是被害人的結婚戒指。被告定是在殺害妻子之後,取下了屍體上的兩枚戒指,藏在了膠捲里。因為戒指價值不菲,被告定是準備日後將其變賣。而且犯人還將現場布置成強姦搶劫的樣子。」概括起來,本案的要點如下:
「被害人是一名年輕的異國女性。為什麼她會在異國他鄉,走一條無人同行的小路呢?強姦、強盜的現場又是誰布置出來的呢?膠捲中發現的兩枚戒指有著決定性的意義。不用說,大家也能明白犯人是誰了吧?希望各位陪審員能本著良心,判處被告張一淼死刑。」
之後,檢察官朗讀了由史密斯校長發來的電報。校長在電報中說到了有關魏順淑的父親和家庭的情況,並且她還特意提到,魏順淑與一般歐洲女子不同,平時就特別喜歡佩戴高價的珠寶,並且還以此為榮。一般來說,西方人出席宴會和劇場等需要穿正裝的場合,才會佩戴珠寶,平時出門購物的時候絕不會佩戴特別引人注目的珠寶首飾。之後警方發現魏順淑入住波羅德爾·蓋茨酒店的時候也隨身攜帶了價值三千五百英鎊的珠寶。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還帶著如此高價的寶石,的確有些輕率。
之後,輪到被告方的辯護律師傑克遜發言。他要求格拉斯哥羅伊德銀行的出納莫布洛夫出庭作證,詢問有關二百五十鎊支票的情況。據說銀行員工最初提議做一張掛在張一淼名下的支票,但張一淼立刻反對,聲稱掛在夫妻名下的支票會比較方便。這條證詞對被告方還比較有利。
格蘭傑村在凱斯維克的東北部,離格蘭傑橋大約四英里。夫妻入住的酒店位於格蘭傑村的西北部,與村莊的入口格蘭傑橋大約有三分之一英里的距離。從格蘭傑橋到酒店的路上,有一棟叫格蘭傑之家的房子,這座房子位於卡瑪卡特森林的南部。在大馬路上右轉,有一個小噴泉,在小噴泉前方有一條小路,沿著這條路走就能走到一條小河的河岸邊。這條小河是全村的共有財產,周圍象徵性地圍著一圈矮石牆和小門,誰都能自由進出。往小路旁邊走一百二十二碼左右,就能看到一片草叢,那裡就是發現屍體的地方。沿著小河往下走就能看到一條小河,河水緩緩流動,大家都管這塊地方叫「KidhamDub」,這裡也成了村人的浴場。小路的木門與格蘭傑橋的距離約四百碼。
小河對面也有一圈矮石牆,將小河與森林隔開。如果發現屍體的地方有人站著,河對岸的人是能看見的。這裡雖說是「浴場」,但那只是當地村人起的綽號,根本沒人來這兒洗澡。控方的一位證人證明說,二十年來,從未有人去那兒洗澡。那些年輕的村人甚至不知道村子裡有這個浴場。張一淼這個外國人,況且是個昨天才來到村裡的外國人,豈會知道附近有個浴場呢?
張一淼對酒店的員工說他的妻子去凱斯維克買東西了。之後,酒店的老闆娘出了門,被告就詢問女服務員哈麗迪說:「克羅斯麗小姐去村裡人沐浴(bathe)的地方了嗎?」酒店老闆娘克羅斯麗小姐如此說道:「張一淼夫婦於六月十八日下午兩點三十分入住酒店,要了二樓的一間房間,出門散步之後回酒店喝了下午茶。當時,張夫人還讓我打電報預訂六月二十三日倫敦魯本斯酒店的房間。她說有一個大箱子會直接從蘇格蘭送到魯本斯酒店,她讓我在電報里也這樣寫。那兩三天特別冷,我就幫他們點著了房間里的暖爐,他們當天很早就睡了。第二天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一點,我看到他們吃完午飯走出餐廳,下午兩點左右,他們手挽手走出了酒店大門,穿過院子朝大馬路上走去了。」
當天上午,兩人也沿著羅斯維特路轉了一圈,巴士駕駛員在格蘭傑橋附近看到了他們。據駕駛員說,張夫人站在橋上看風景,而男的則在散步,走去了離小橋四百餘碼的小門那裡—也就是前往「浴場」的那條小路的入口—之後他又立刻折返回來。這時巴士司機停車,問張夫人,您要不要去凱斯維克,張夫人說她不去,之後巴士司機就把車開走了。案發前一天,這位司機也看到這對夫妻在喝下午茶之前出門散了步。當時司機駕駛的巴士是開往凱斯維克方向的。司機只見過他們兩次,就記住他們了,想必張一淼應該也知道村裡有車能去凱斯維克吧。
辛格爾頓檢察官在報告中如此說道:
「兩人在酒店裡入住的時間不長,然而因為他們是東洋人,所以特別顯眼,有無數人能證明他們的行蹤。」檢察官說得一點沒錯。十九日下午,兩人一出酒店大門,就有許多人能為他們的散步路線作證。一位叫哈里森的老夫人在聖三位一體教堂的轉角處與這對夫妻擦肩而過,還有另外一位巴士司機在下午一點四十五分見到他們正往格蘭傑之家的南面走去。兩點三十二分,有人作證說在格蘭傑橋附近見到了他們。這時他們應該已經在往回走了。另一位證人清楚地記得這對夫婦兩點二十分到兩點三十分之間正在格蘭傑橋靠近凱斯維克的那一側,邊說笑邊往回走。兩點三十分左右,貝爾巴克夫婦見到這對年輕的中國夫婦站在噴泉邊上觀賞景色。這個村子裡的人很少見到中國人,所以大家對這對夫婦的印象都很深刻。所有證人都說張一淼手裡還拿著一台照相機,和妻子手挽手散步。
住在同一家酒店的某位夫人證明,前一天晚餐時魏順淑手上戴著兩枚戒指,一枚大鑽戒和一枚結婚戒指。十九日—案發當日—早餐時,她就戴了一枚結婚戒指。這位夫人與魏順淑的關係不錯,經常聊天,她是不會看錯的。問題是她最後一次出門散步的時候到底有沒有戴戒指呢?因為她出門的時候戴了手套,沒人知道她到底有沒有戴戒指。
兩人最後一次同時出現在眾人面前,是在通往小河的小路門口。當時是兩點三十二分。一小時後,張一淼沿著同一條路獨自回到酒店。這一點也有人能證明。在南包特·波洛警局工作的威廉·潘德貝利刑警正好和家人來這裡野餐—附近地區的居民常會過來玩個一天半天。正當潘德貝利刑警扶著妻子的手跨過小矮牆時,突然看見一位東洋紳士從路邊走來,往格蘭傑橋的方向而去。威廉·潘德貝利刑警事後描述道:「他手裡拿著照相機,走得很快。但我沒覺得他當時特別興奮。」
從格蘭傑橋到酒店的這一路上,有四位村人都見到了張一淼。畢竟是個小地方,調查起來特別方便。同一天早些時候,在教堂轉角處見到這對夫婦的哈里森夫人,又在格蘭傑橋靠近酒店一邊的巴士車站見到了張一淼,還跟在他後面走了一段路。之後,哈里森夫人就坐上了前往凱斯維克的巴士。在格蘭傑村的盡頭一家車庫的老闆也作證說,下午四點十五分左右,張一淼獨自一人走在路上。之後,另一對夫婦偶然看到張一淼獨自打開酒店的大門走了進去。所有人都異口同聲地說:「張一淼的神色並無異常,『完全正常』。」
這對夫婦的行蹤,以及張一淼單獨行動時的行蹤,居然都被當地居民看在眼裡,想起來都讓人背脊發涼。從出門散步,到獨自回酒店,一路上總有人能見到他們。在英國,尤其是在英國鄉下地方,人們很少有機會能見到東洋人,當然會抓緊機會好好看看了。回到酒店之後,克羅斯麗小姐看到張一淼回到了二樓的房間,關上了房門。四點三十分,女服務員哈麗迪一上到二樓,就看到張一淼去了廁所,之後一直能聽到廁所里的水聲。
英國人每天下午都要喝下午茶,這和一日三餐一樣重要,雷打不動。
下午五點,哈麗迪敲響了房門:「先生,我們為您準備好了下午茶,請問夫人回來了嗎?」
「她正好去凱斯維克買東西了,六點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