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的審判讓所有人都心情不佳。上午十點三十分,庭審結束。這天是周五,周六、周日休息,周一再次開庭。達勞:審判長,在陪審員入席之前,我有一個提議。陪審員席左前方十英尺左右的地方有一塊十英尺長的告示牌。上面寫著「多看《聖經》」,旁邊還有個手指的圖案。尤其「聖經」這兩個字,特別大,大概有一尺半吧,而且是用紅漆寫的……審判長:那個嗎?那個字沒這麼大啊,達勞上校。
達勞:是嗎?那就算它是一尺好了,我總覺得它不止一尺。算了,問題不在字的大小上。我希望法庭能拆除那塊告示牌。
因為來旁聽的人實在太多,而法院裡面又小又熱,下午的審理被移至戶外的大草坪上進行。審判長拉爾斯頓警司坐在法院外牆下的陽台上,而警司與辯護人則坐在庭院里的楓樹蔭下,有的站著,有的直接盤腿坐在地上。那塊「多看《聖經》」的告示牌,就立在法院庭院的兩棵樹之間。
達勞提出要拆除這塊告示牌,不用說,這又激起了控方的憤怒,麥肯錫「將軍」立刻吼道:「你對這句話有意見?那你乾脆把整本《聖經》撕碎丟進火里,讓全國人都下地獄吧!」不過,在討論《聖經》與進化論的問題時,放這樣一塊告示牌在陪審團面前,的確有失公平—最終,控方終於讓步了。這塊寫著「多看《聖經》」的告示牌,被暫時撤走了。在下午的審理中,出現了本案最耐看的一場白熱化對決。被告方要求控方的威廉·傑寧格·布萊恩出庭作證,與達勞正面對質。這場對質實在太震撼了,所以筆者將一五一十地進行敘述。
以下就是布萊恩與克萊昂斯·達勞「單挑」的全過程。達勞:布萊恩先生,你認為《聖經》上寫的,都應該按照其字面意思來解釋,是嗎?
布萊恩:我認為《聖經》上的一切都是真理。
達勞:可是,《約拿書》上寫著,約拿把一條鯨魚吞進肚子里了—不,不,是一條鯨魚把約拿給吞了,那到底是怎麼回事?
布萊恩:就是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並沒有說是鯨魚。
達勞:沒有說是鯨魚嗎?你確定嗎?
布萊恩:我記得就寫了「大魚」。大魚,沒錯,我記得就是大魚。很大的魚。我堅信是這樣的。而且我也相信造人、造鯨魚,全智全能的上帝。
(旁聽的觀眾們送上掌聲與歡呼。)達勞:總之,就是條大魚吧,很好。那麼,這條大魚吞了約拿之後,約拿在魚肚子里待了幾天來著?三天嗎?三天後,這條魚游到岸上,把約拿吐了出來是吧?你相信這條魚是為了吞食約拿才被創造出來的是嗎?
布萊恩:我沒想過這麼多,只是《聖經》上是這麼寫的而已。
達勞:你覺得那是條普通的大魚嗎?還是為了吞食約拿特別創造出來的呢?
布萊恩:那隻不過是你的想像而已。你們這群進化論者愛怎麼想就怎麼想吧!
達勞:你相信上帝創造了能吞食人類的大魚嗎?
布萊恩:我當然相信!我全身心地相信!我不僅相信這個奇蹟,也相信所有的奇蹟!
(觀眾再次鼓掌喝彩。)
達勞:《約書亞記》中說,約書亞曾經停止過太陽的運行,那是什麼意思?你也相信那是真的嗎?
布萊恩:《聖經》上寫的我都信。你說的是讓地球停止運轉的那件事吧!
達勞:不,為了讓一天的時間變長,約書亞根據天命,停止了中天的運行。你相信嗎?
布萊恩:我相信!
達勞:我不知道是誰寫的《約書亞記》,布萊恩先生,那個人是不是覺得太陽圍著地球轉啊?
布萊恩:《聖經》是天啟之書,是受到天啟的人在信仰和歡喜之中寫成的,說不定是在睡夢中寫成的呢!說不定寫書的人本身,都不能理解他寫的東西。這並不影響《聖經》的價值!
(喝彩。)
達勞:天啟?是誰給的天啟啊?至少給出天啟的那個人,一定相信太陽是圍著地球轉的吧?
布萊恩:你在胡說什麼!給出天啟的是全智全能的神!神給出的天啟,是用那個時代的人能理解的語句寫成的。達勞你出生之後才出現的詞語,是不會出現在《聖經》上的!
(鼓掌。)
達勞:布萊恩先生,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地球停止運轉了,整個世界會變成什麼樣子?
布萊恩:我們的神一定會做好安排的,達勞先生。
達勞:看來你是不知道所有的物質都會溶解,回歸集團中去吧?
布萊恩:等你站到證人席上的時候,看我怎麼收拾你。你竟敢對神、對神的信仰採取如此傲慢的態度!
達勞:那麼你也相信諾亞方舟的故事嗎?
布萊恩:當然!
達勞:那場洪水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布萊恩:我也說不清楚。
達勞:是公元前四百年嗎?
布萊恩:現代的神學者一般都是這麼說的。當然我也不確定這種說法對不對。
達勞:《聖經》裡面是這麼寫的嗎?
布萊恩:《聖經》里沒有寫,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諾亞方舟的洪水就是發生在公元前四百年前的事情。亞夏大祭司根據推測,認定那場有名的大洪水發生在公元前四百年十月二十三日的上午九點。
控方說到這裡之時,只聽旁聽席上的人突然喊道:「東部標準時間!」
布萊恩:以達勞為首的這些紳士,並不是來為被告辯護的,他們是來攻擊宗教的。我則會拼盡全力,維護宗教。他們想怎麼審問我,我都無所畏懼!(場內再次爆發一陣喝彩。)達勞:那裡好像很熱鬧的樣子。
布萊恩:他們就是你們口中的「鄉下人」。
達勞:我可沒說過這種話。
布萊恩:田納西州的無知、頑固的……達勞:你是說那些幫你喝彩的人嗎?
布萊恩:就是你們這些人在侮辱那些善良的市民!
達勞:布萊恩先生,你也在侮辱那些不相信你的愚蠢宗教的科學家!
布萊恩:愚蠢的宗教?我不許你這麼說!
達勞:公元前四百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九點發生了大洪水,諾亞帶著各種動物坐上方舟,等到整個世界滅亡之後再重新開始。然而,中國的古文明是從公元前六千年或七千年開始的,你不覺得和《聖經》上的內容有矛盾嗎?
布萊恩:一點也不奇怪,《創世記》里也說,神是在公元前六七千年前創造了人類。這不是完全吻合嗎?
達勞:可是,那之後又發生了洪水……布萊恩:《聖經》上就是這麼寫的。只要是《聖經》上寫的,我都相信。相信《聖經》,是無上的榮譽。
達勞:唉!
達勞絕望地咂舌了。
宗教書籍中記錄的年代成了人們爭議的焦點,佛教和儒教的經典都被搬了出來。布萊恩認為佛教是無神論的宗教,把佛教罵得一文不值,之後還提到了巴比倫塔。布萊恩還說,四千一百五十五年前—居然能這麼精確!—地球上所有人都說著同一種語言。
斯圖爾特警司:請等一下,這些問題的目的何在?
布萊恩:這場問答的目的是,證明達勞企圖侮辱相信《聖經》的基督教徒,而我則獨自與他進行搏鬥。
達勞:我只是想把宗教從那些「居心不良」的政治家手裡拯救出來。布萊恩先生,你應該明白我是什麼意思。
布萊恩:我在此向全國的報紙嚴正聲明:此刻,布萊恩將為了神,接受這些異端人士的辱罵與嘲笑。神知曉一切。
以麥肯錫「將軍」為首的觀眾們掀起如雷般的掌聲與喝彩。能幹如達勞,對這位「鄉下政客」也沒有一點辦法。達勞:你相信世界上的第一個女人是夏娃嗎?
布萊恩:當然!
達勞:你相信夏娃是用亞當的肋骨做成的嗎?
布萊恩:相信!
達勞:你相信是蛇引誘了夏娃嗎?
布萊恩:達勞先生,請不要用你自己的話來篡改神聖的《聖經》。你看完《聖經》再來問我吧,到時候我就會回答了。
達勞:是嗎?那我就念給你聽聽好了。「耶和華神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中略),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詛咒,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生吃土。」
布萊恩:沒錯,這有什麼問題嗎?
達勞:這裡首次出現蛇「用肚子行走」的記述。在那之前蛇是怎麼走路的呢?難道是用尾巴跳?這也太奇怪了吧?
布萊恩:審判長!請您禁止達勞再提這種毫無意義的問題!這簡直是對基督教的諷刺!
審判長:適可而止吧,達勞上校。
次日,法院作出裁決。陪審員退庭,商討九分鐘之後,作出決定:「我們認為被告司考普斯有罪,處以一百美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