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幽靈 第三章

於是這位能力超群的吉姆·萊利也成了一位光榮的陪審員。在審查第五位候補陪審員L.R.杰特利時,被告方企圖證明進化論學說與《聖經》之間的爭論是荒誕無稽的,不斷誘導質詢往他們想要的方向進行。

達勞:你認為《聖經》上有關人類起源的記述,與進化論是完全對立的嗎?你對這個問題有什麼意見嗎?

杰特利:有。

達勞:審判長!我決不相信有人研究了進化論之後,會認為進化論與《聖經》相矛盾。

拉爾斯頓警司:我就料到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達勞:請大家不要認定《聖經》跟進化論矛盾。

拉爾斯頓警司:大家才剛剛坐下,謝謝忠告。

十二位陪審員的人選終於定了下來,包括六位洗禮教會教徒、四位衛理公會教徒、一位基督使徒教會教徒和一位無宗教人士。其中有十個是農民,還有一個搬運工頭和一個大地主。

審判的第一天就這樣結束了。控辯雙方寒暄幾句之後,審判延至周末。這場騷動在雙休日達到了頂點,戴頓鎮上上下下都在討論這件事,熱火朝天。雙方都在報上發表聲明,宣傳混戰,流言四起。布萊恩老先生還在兩個地方進行了自己最擅長的演講。整個鎮子都殺紅了眼,比選總統的時候還要激烈。

戴頓鎮北部的衛理公會牧師霍華德·G.巴德從紐約請來了著名的查爾斯·弗朗西斯·帕塔牧師,來代替自己進行周日禮拜。然而,帕塔牧師是個會擅自解釋《聖經》的問題神學家,普通教會人士都把他視為眼中釘。巴德先生只是覺得從不同角度思考《聖經》可能會給其他牧師帶來一定啟示,並未把問題看得太重。而那些反對進化論的教會人士卻把這位有自由主義傾向的牧師一併罵了進去。一位女信徒激動之餘,衝去巴德牧師的家,威脅他說:「如果你敢讓那個紐約瘋子來宣講,我就把整個教堂炸了!」好事者們還將巴德牧師和帕塔牧師的住處圍了個水泄不通,不斷大聲抗議。巴德牧師立刻辭去牧師職務,發表聲明說今後將在言論自由的領域進行活動。總之,人們都有些不正常了。換作一兩百年前,這種事倒也常見。然而,就像筆者多次強調的那樣,事情發生在一九二五年的美國。其實,美國只是擅長製作便宜方便的產品,在知識方面其實是很落後的。從司考普斯事件來看,就不難發現美國市民有多愚蠢了。

周一,酷暑難當。

法庭里依然擠滿了前來旁聽的人。敵我雙方都只穿著一件襯衫,分別坐在法庭的左右兩側。還有許多人沒能擠進法庭里,只能坐在法庭外的草地上,通過擴音器聽法庭內的情況。像往常一樣,庭審從祈禱開始。

陪審員宣誓。杰特利在首次開庭到周六的這段時間裡,發表過言論,認為被告有罪。這件事引起了不小的風波,原告被告雙方只得重新對他進行質詢,然而杰特利始終否定這一事實。正午時分,終於進入了原定議程。

第二、第三天的庭審主要圍繞著法律手續問題,辯護人的辯論猶如暴風雨一般。「進口」辯護人對田納西州的獨特庭審程序不是很習慣,事態越發混亂。斯圖爾特檢察長朗讀起訴理由之後,被告方的尼爾辯護人起身,宣稱起訴理由無效。他認為「反進化論法」從根本上就是違反州與中央憲法精神的,亦即該法規根本無效。他以巴特拉案為例,說道:「這項法案只考慮到了一部分與教會相關之人的利益,卻無視憲法中有關學校的規定。」

田納西州這邊覺得事情不妙,狼狽不堪,立刻要求審判長下令,讓陪審員先退庭一段時間。

達勞:我堅決反對讓陪審團退庭!

斯圖爾特:你反不反對與我何干?我是直接向審判長提出的要求。審判長,請下令吧!

尼爾:請說明理由。陪審員要根據法律與事實作出判決。我們之間的辯論也是他們判斷的依據之一,必須要讓他們好好看看。

斯圖爾特:你身為被告的辯護人,並沒有為被告的無罪辯護,反而追究起州法律的有效與否。陪審團完全沒必要聽你說的話,因為你說的話完全沒有價值。所以我要求法庭讓陪審團退庭。

尼爾:我的這些話就是對陪審員說的,而且我也有權利在陪審團面前說這些話。判斷法律有效與否的,也是這些陪審員—我先說好,陪審員要是退庭了,那我也不說了。他們一出來,我就會繼續說。你們要求退庭,我就閉嘴,就是這麼簡單。

斯圖爾特:這不是陪審員該聽的事。他們聽你說這些廢話又有什麼用?

尼爾:陪審員有權聽到辯論的全過程。而且,陪審員為什麼就不能聽我的發言呢?下判決的,不正是這些陪審員嗎?

斯圖爾特:沒錯,下判決的是陪審員,所以他們不能被你的歪理所迷惑!審判長!快讓陪審團退庭!尼爾:一派胡言!陪審員該依據法律與事實……斯圖爾特:你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

審判長:若陪審團不在,法庭氣氛也會輕鬆些吧!

達勞:我們只會更擔心!

審判長:我命令陪審團暫時退庭。

尼爾認為「反進化論法」違背憲法,沒有法律效力,從根本上否定了這場訴訟,被告方的海斯律師也起身重複了一遍。而州政府這邊的領袖麥肯錫「將軍」則說「那些跟外國人一樣的城裡律師」跑到田納西,還「對我們田納西州的法律說三道四」,讓他很不愉快。辯論至此脫離了法律,上升到了個人情感的層面上。被告方的馬龍律師拿出了吵架的架勢。這時,審判長竟安慰道:「麥肯錫將軍沒有不高興,他絕無惡意。」然而,審判長的安慰並無任何效果。

拉爾斯頓審判長繼續說道:「從紐約以及其他州遠道而來的各位紳士,我有一件事要提醒你們。」

眾人立刻安靜了下來。

「各位,請你們不要忘記你們是來做客的。我們把你們當客人來對待,給了你們與其他律師一樣的特權,請你們切記。」

審判長的意思是,你們是來做客的,就老老實實地做客,不要跑到人家的地盤上,對人家的法律說三道四。不愧是審判長,說出來的話就是有邏輯。

然而,無賴的「紐約紳士」馬龍立刻對這段親切的忠告提出反駁:「我倒想提醒提醒審判長。我們是作為辯護人來到這裡的,不是來這裡做客的客人!」

太不像話了,真是太無禮了!寬容的審判長只得苦笑。麥肯錫「將軍」又羅唆了好一會兒。一個下午就這樣過去了。期間,「紐約來的客人們」偶爾會掀起一陣小高潮,可是庭審卻沒什麼實質性的進展。不愧是圍繞「進化論」的審判,照這個進度來看,這場審判恐怕要進行幾個世紀之久。最後,達勞發表總結,結束了一天的庭審。他強調學校教授近代生物學的基礎,也就是達爾文的進化論,並沒有任何危害。

當然,這對受過一些教育的知識分子來說,簡直是常識中的常識,哪知卻引起了大部分旁聽人的憎惡與反感—甚至是戰慄。他們居然支持與《創世記》矛盾的異端學說!這些「邪惡的紐約律師」居然不怕天譴!太可怕了!

庭審第三天。激烈的爭論取代祈禱,拉開了庭審的帷幕。審判長:斯特裡布林牧師,請開始祈禱。

斯特裡布林牧師:願上帝保佑,引導這些迷途羔羊……達勞:審判長,陪審團入庭之前,我有一事抗議。

審判長:你要抗議什麼?請簡要闡述你的意見。

達勞:我反對祈禱!

審判長:什麼?你說什麼?

達勞:我反對祈禱!

斯圖爾特警司:什麼!你反對神聖的祈禱……審判長:你要反對的就是這個?

達勞:對,我對庭審開始前的祈禱表示強烈反對。而且在反對成立之前,我希望您讓陪審團暫緩入庭。

斯圖爾特:這又是什麼意思?

審判長:達勞先生好像對庭審前的祈禱有些意見,而且你尤其反對在陪審團面前進行祈禱,是吧?達勞:在這種情況下,祈禱很容易引起陪審團對被告的厭惡情緒,有失公正。

斯圖爾特:我真是聽不下去了,你在胡說什麼!被告的辯護人都是些疑神論者……馬龍:你說什麼!疑神論者?我並不懷疑神。

況且,神這個概念又不是你們田納西人發明的……於是,這場辯論一發不可收拾。然而,這就是這場圍繞著「進化論」的審判的有趣之處。筆者將進一步詳細敘述當時的場景。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