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伊麗莎白的妒忌 第四章

這位喬治·薩奇是個一絲不苟的人,只要是來買過東西的人,他都會事無巨細地記下來。法勞特與卡薩薩刑警來到店裡,取出樣本給他看了看。

「你有沒有從布希的店裡進過這種枕巾?」

「啊,這個啊!根本賣不出去啊……哦,不對,好像賣了兩塊。」老闆如此回答道。

「你知道那兩塊枕巾賣給誰了嗎?」

「當然知道。他們是……」

據說,來買枕巾的是一對年輕的新婚夫婦。根據店老闆的觀察,兩人結婚的時候好像非常匆忙,所以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女的很年輕,還有些姿色。男青年很有詩人氣質,甚至有些神經質,總之有些奇怪。他身材高大,臉色蒼白,就像病人一樣。褐色的眼珠散發著激情,令人印象深刻。薩奇老闆的敘述非常詳細。枕巾的送貨地址是布拉達斯大街的一棟公寓。據說兩人在那棟公寓里租了一間大房子,房間號是三樓三十八號。除了枕巾,他們還買了一些小傢具。薩奇還清楚記得房間里的情況與兩人的態度。

終於找到了!法勞特與卡薩薩警官立刻從薩奇的小店趕往布拉達斯大街的公寓。

兩位警探最享受的就是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的瞬間。

事件發生九天了,在這個周六的早晨,警探們通過「枕巾」這一條線索,終於找到了布拉達斯大街二一一號。兩人發現這棟公寓的房間小而精緻,裡面住的都是些手頭富裕的店員或小學老師。管理員兼看門人則住在地下室。警探們立刻找到他,打聽了住在三樓的那對小夫妻的情況。

據說,他們是八月三十日搬來的,的確是新婚宴爾。然而,管理員除了在他們剛搬來的時候幫他們搬過一次傢具,之後就再也沒見過他們了。兩人好像經常出門遊玩,平時都不在家。這棟公寓里,每天早晚都會有服務生推著小車收各個樓層的垃圾。只有這對年輕夫婦住的三樓三十八號房,從來沒有扔過垃圾。據說他們只是回來睡覺,平時都在外面吃飯,所以基本沒有垃圾。

警探還向公寓的其他居民取證。幾個女人異口同聲地說,她們曾在這對夫妻剛搬來的時候見過他們兩三次。月初時,三樓的那個房間里亮過兩三次燈,可之後房間里就沒動靜了。這兩天更是連開門的聲音都聽不到。

警探敲了敲門,果然沒有人應。直覺告訴法勞特刑警,這裡就是他們要找的地方。

然而,管理員非常頑固,硬說這對夫妻已經付了一個月的房租,沒有他們在場,不能把備用鑰匙交給警方。卡薩薩刑警見狀,便威脅他說,我們是警察,有權進去,你要是不給鑰匙,我們就撞門進去,說著就擺出一副要用蠻力撞門的架勢。管理員這才老老實實交出了備用鑰匙。

警探們走進房間,環視四周,越發肯定沒找錯地方。地上攤滿了女人的衣物和日用品,床上還放著一塊鮮艷的枕巾,和哈得孫河上打撈起來的包裹布一模一樣。薩奇說他賣出了兩塊,還真是一點兒沒錯。被子被揉得亂七八糟,被套也不見了。

法勞特走進浴室一看,更確定了這裡就是慘案的現場。搪瓷浴缸里,有無數褪色了的斑點。警官根據長年的辦案經驗斷定這是人類的血跡。

看來,兇手一定清洗過犯罪現場,卻因為太過倉促,留下了許多痕迹。

警方總算髮現了犯罪現場:布拉達斯大街二一一號,公寓三樓三十八號房。

警方從一塊枕巾,查出了有關「神秘女屍事件」的重要線索。

然而,查到這裡,法勞特警官突然沒了主意。下一步該怎麼辦?他毫無頭緒。他一直以為只要能找到案發現場,就能發現許多線索,可現實並非如此,這讓法勞特頓時沒了方向。就在這時,卡薩薩警官在起居室發現了一個行李箱,行李箱里裝著一個女用手提包,包里的小夾層里有一張類似證書的紙片。他在行李箱里還找到了一沓書信,這讓法勞特又看到了一絲光明。

信的收信地址如下:

美國紐約市第二大道

聖伯尼菲斯教堂

教區事務所

安娜·奧姆勒小姐

警官一共發現了十一封信,其中有九封信上印有匈牙利的郵戳,另外兩封則是從紐約市內寄出的。

而那張證明則是紐約市頒發的結婚證,很常見。證書的頒發日為六個月前,也就是一九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然而,結婚證並沒有填滿,右上側的「經辦人」一欄還是空著的。不過從另外一張教堂的結婚證明中可以看出,這對年輕夫婦憑這張結婚證,在教堂里舉行了正式的婚禮。

他們從市政廳領到這張沒有填滿的結婚證之後,在教堂里舉辦了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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