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在被施暴之後再毒打致死的。這是一種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殘忍,不知道什麼原因,從左腋下到左肋骨處被深深地切開了,背後肩胛骨的正中間,左右各有一處用刀深深刺穿的刀口。左邊的肋骨像切雞一樣,被一根根小心地切開,皮膚和筋骨完全剝離。鼻子被從根部完全切掉,被水沖刷後就剩下兩個空空的洞。一把刀從會陰部一直插到下腹部里,左肋腹被切開,一部分內臟被小心地取了出來。屍體的這部分損傷在公開發表的刊物上只是用「她的一部分內臟被小心地拿了出來」這樣模糊的語言代替了,手頭上當時的報紙是這樣記載的。作者是根據進行屍檢的介雷西縣的布拉賽博士寄給「底特律時報」記者拉爾夫·格蕾的個人日記里的描述,委婉簡單地解釋了整件事情。他相信這樣就足以讓這一恐怖事件公諸於世了。警方推斷殺人的第一目的就是為了施暴,這是毋庸置疑的。而後來用刀和在水裡造成的局部損害,是經過多個部門的專門檢查後才弄清楚,並且被作為證據保留下來。在之前的一九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夜裡,在布倫特·克里克和弗林特市交界的曼特·莫里斯鎮上,也發生過兩起類似的事件。二十二歲美少女桑德拉·G.巴克斯特的屍體被挖了出來,兇手奸屍後對屍體進行了奇怪的解剖,她全身都被刀子殘忍地切開。這件事情當時引起了很大的轟動。本州的當局積極行動起來,但至今都沒有將這個虐待屍體的惡魔逮捕歸案,整件事彷彿走入一座迷宮。如今,格林檢查官從殺害桃樂絲的方法上斷定兇手有著虐屍的怪癖,他使用刀的方法就像外科醫生一樣專業,對人體的解剖知識和經驗都超出了常人的知識範圍。格林檢察官突然覺得這兩起案件應該出自同一人之手—他彷彿嗅到了什麼氣味,頭腦里一下子就冒出了這樣的想法。
現場取證工作沿著布倫特灣還在繼續著。不久格林就發現了裝三氯甲烷瓶子的蓋子、從屍體上切下的右手拇指和小指,還在枯草叢中發現了部分血肉模糊的肉片。隨後又在附近的殘雪裡發現了口香糖的包裝紙和帶血的男士手帕。手帕是鑲邊的、白底藍色條紋、棉質的便宜貨。
微弱的光亮一點點被黑暗籠罩,傍晚後寒風陣陣。在現場的小河堤上,一群蒼白臉色的人圍著格林,他們正在召開首次的搜查會議。第一步就是以當前現場四周的情況為事實材料,對整個犯罪過程進行想像拼湊和推理—被害人桃樂絲·修納易達在回家的途中,被「這個男人」用一片口香糖騙上了「那輛車」。到了前面斯坦雷街道的T形路口時,「這個男人」用三氯甲烷將她迷暈之後,抱起已經失去意識的她穿過柵欄來到小河岸。借著這片楊柳樹下凹地的遮掩對她施暴,事後又對她施以重拳,並用小刀將她捅死,之後把屍體的衣服脫光,在屍體上用刀切開一道道口子,最後將屍體拋入旁邊的小河中。根據阿奇·培根的證詞,整個過程大約兩小時。之後「這個男人」洗掉手上和衣物上的血跡,由於車子陷入泥潭無法動彈,便來到附近的培根家中,尋求培根和威廉·勞倫斯的幫助。之前培根還說了,他是沿著斯坦雷街道走到克里奧大街後朝西開走的。
以上這些事件,是否是一人所為?這不妨放在第二位。需要先強調的是,在四個月的時間裡就發生了五起變態性虐待事件,而且後兩起的受害者都是七歲兒童,其殘忍程度連惡魔都無法容忍。加利福尼亞州馬里安·帕克事件的陰影還沒有消失,就又發生了桃樂絲被殺的恐怖事件,從地方乃至全國都呈現出一片恐慌—公眾就像看偵探小說,興趣如水波般擴大開來。
之前還名不見經傳的布倫特·克里克和桃樂絲·修納易達如今成了美國眾所周知的名詞,以迪克西國道為中心的中西部各州,凡是行為可疑、之前有類似犯罪記錄的人都被一一收監了。
就因為擁有帶血的外科醫療器具和帶血的毛巾,一名醫生在經過因尼亞加拉瀑布而得名的紐約州布法羅市時,在停車場被警察逮捕。調查表明,他曾在密歇根州布里頓鎮乘車,所以警方對他的懷疑一下子變得更深。然而,他有著確切的不在場證據,所以在兩天的瘋狂審訊後被釋放了。在貝縣有一個平時口碑不太好的醫生也被調查審問了,他看上去非常可疑,但最後也被證明不是要找的人。從密歇根州到整個美國,許多這樣的悲喜劇每天都在不停地上演著。其間,在密歇根州南部的各個市裡,不良少年和變態性的危險人物都被監視了,警方把他們彙集到一起,讓加油站老闆希德·霍奇斯,還有阿奇·培根及威廉·勞倫斯每天奔走於各個警察局認人。底特律警署派了兩名精幹的刑警到介雷西縣搜查部進行支援。
管轄區內也採取了積極的行動,弗蘭克·格林擔任部長率領著弗林特的警察部隊。他們再三對現場進行了驗證,從整個美國著手,研究、比較泥土裡留下的輪胎痕迹,並發現了讓他們增加信心的新線索,「這個男人的汽車」的前面兩個輪胎是古德里奇金剛石胎面,後面兩個輪胎則是古德亞適合各種氣候、被廣泛使用的胎面。
進展雖然緩慢,但搜查的範圍確實在逐日縮小。介雷西縣的居民對這個還不知道真面目的淫魔的詛咒和憤怒達到了極點,大家都希望在抓到犯人的第一時間就對他動用私刑,把他活生生吊在樹上燒死,或者像那些受害的少女一樣,先殘酷地毆打,再進行斬殺—在弗林特市和曼特·莫里斯鎮的街角,人們正聚集著商討使用其他各種復仇手段,這絕對不是威脅或者空話。以前就聽說美國群眾的感情容易被激發,這次的事件就是最好的證明。
結果,警察又多了一件事—當逮捕犯人之後,從這些憤怒的人群手中保證其人身安全。他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即使他禽獸不如,作為當局也會給他機會為自己進行辯護,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也是文明國度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是,在美國街頭,起鬨人群的勢力非常強大,再加上犯人明顯理虧,所以實際執行起來難度還是相當大的。以前也有被押送的犯人被群眾搶走後執行私刑的事情,也有警察收了激進派頭目的錢,把犯人交給群眾的事情。他們希望跳過煩瑣的審判程序,早日執行私刑。所以警方從一開始就派了便衣警察混入人群待命。和便衣警察簡單較量後,群眾還是決定按計畫搶走犯人—現在還只能說是犯罪嫌疑人。他們計畫搶在警察的前面執行私刑。不過,要說美國的特有產物—私刑,其實根本就是一種不正當的行為。
言歸正傳,以格林為首的弗林特警察,對桃樂絲事件的態度當然是非常堅決的。在弗林特市城外的拉賽路街上,有一個男人正站在壞了的道奇麵包車旁煩惱著。在對附近的道奇麵包車進行逐一調查時,警察發現這傢伙有些可疑,於是逮捕了他。
當時,美國的每個小鎮都有縣級和市級兩種監獄,按照常理來說,此人應該被收容至縣級監獄。但是,弗林特市的介雷西縣監獄已經非常古老了,而且多處破損,倘若暴徒們當真大舉來襲的話,這裡一定撐不了多久。因此,格林警司無視規章,不顧反對意見,為了確保嫌疑犯的人身安全,堅持要把他關進新建不久的、更結實的市級監獄。
「警察們的行動」從那以後全部都秘密地進行活動。不管是什麼樣的嫌疑犯,如果聽說是稍微可疑的人,鎮上的人們立刻就會拿起武器一起殺到拘留所里。空氣中因此瀰漫著一種躁狂之感。
美國的暴徒們是沒有耐心的。當那些催人淚下的演說剛要進行時,恐怕他們已經開始對警察和監獄進行燒殺了,直到達到施行私刑的目的為止。
如果事情演變成那樣的話就麻煩了。
所以,格林一方面要操心犯人的搜查,另一方面也在暗暗擔心著犯人的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