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那天夜晚,姜蘭被關押在看守所拘留室。第二天提審她時,發現她衣服上滿是血跡,連地上也到處是血。原來是她夜間咬斷了舌頭,她不想再講自己的過去。

吳冰冰回到家時,已近中午了,她一邊尋找家裡有沒有幾個月前的報紙,一邊又忙不迭地打開了電腦。沒想張群已經把資料發過來了,前面畫了一個小丑開心大笑的漫畫,還附了幾句讓她慰藉的問候。想起一開始對張群的疏遠,她感到有些歉疚。

最早刊登那起殺人案件的是《城市新聞》。緊接著是《南方導報》的跟蹤報道,好多篇都是張群寫的。隨後,《E城晚報》、《大眾娛樂》、《法制閱覽》都跟上來一窩蜂似的爆炒,足足喧嘩了幾個月。案發是5月初,吳冰冰那時正在幾百里外的大學,當時功課很忙,沒有看到有關這樁案件的報道。

《城市新聞》2002年5月7日消息,題目是《市郊火山廢墟石林中發現一具無名男屍》,記者馮剛報道,內容如下——

昨天下午4點50分,在位於城西25公里處的火山廢墟石林中,來自江蘇的遊客蔡某某夫婦在一堆火山石下面發現一具無名屍體。市公安局接報迅速派人前往,封鎖現場後進行勘查。初步判斷死者為男性,50歲左右,身份不詳,系他殺。

由於近期外來遊客增多,平時很少有人光顧的火山廢墟石林迎來了一批又一批觀光獵奇的客人。這對蔡氏夫婦在火山石林中度過了一個下午,當他們走到離火山口兩公里處的亂石區時,發現一條野狗在石堆里扒東西,有一隻已被撕扯得血肉模糊的胳膊露在外邊。他們近前仔細觀察,一致認為下面埋的是一具屍體,於是就用手提電話報警。公安機關對屍體檢驗後確認,被害人死亡時間是在兩天前,屍體因埋得較深,除一條胳膊破壞外,其他部分基本完好。

接下來,是市公安局在2002年5月8日《E城晚報》上登出的認領屍體和協助破案的公告,除了被害人屍體的半身照片外,還有部分提示性的文字說明——

無名男屍,身高1.72米,年齡50歲左右,瘦長臉,尖下巴,吊梢眼,中度近視,膚色較白(屍體臉部有些腫大、變色);戴一副赤金鏤花架眼鏡,經查為香港某公司製造;上身穿短袖花格棉襯衫,下身穿深咖啡色寬鬆休閑褲。在死者褲袋裡發現部分現金,沒有找到能證明其身份的任何證件。經DNA檢驗,死者血型為AB型。偵查機關從其襯衫上還提取到部分微顆粒,經化驗為一種油畫顏料粘附物,懷疑其職業與繪畫有關,或者其生前與從事油畫工作的人有接觸。死者為5月5日夜12時至次日凌晨4時間被害。請被害人之家人對照後速與本局聯繫,認領屍體,配合破案。也希望各界知情群眾提供各種破案線索,本局將給予相應酬謝!

直到20天後,即2002年5月28日《南方導報》才有關於此案的消息。這篇稿件是張群采寫的,題目是《「5·7」火山口匿屍案偵破,女畫家涉嫌故意殺人被拘留》。主要內容如下——

日前,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5·7」火山口匿屍案,由於知情人的舉報使案件有了突破性進展,警方已經查清死者身份為香港畫商陳中傑,並於昨日對涉嫌故意殺人的市畫院女畫家姜蘭刑事拘留。姜蘭今年35歲,是市畫院的簽約畫家,4年前來這個城市的,據說是從國外回來,父母現在都在葡萄牙。

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該證人是從屍體招領公告上看到被害人特徵,猜想到可能是曾經見過的那位畫商。該證人和犯罪嫌疑人姜蘭是同事,對姜蘭的過去和她與畫商之間的交往有所了解,故懷疑畫商的死和姜蘭有關;她在猶豫了相當長時間之後選擇了報案。因為她的證明是破案的突破口,公安機關對其予以獎勵。

《南方導報》2002年6月2日刊登《女畫家姜蘭涉嫌殺人案件跟蹤報道之一》,記者張群。主要內容如下——

女畫家殺人?而且是本市著名的女畫家姜蘭殺人?——很多人表示難以理解,有部分人對此半信半疑,甚至有些人認為是搞錯了。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對此案進行了追蹤採訪。因為案件還沒有偵查終結,無法掌握具體案情,但記者儘可能比較全面地調查了姜蘭工作和生活過的地方,對她的鄰居和同事進行了採訪,並獨家訪問了因大膽作證被公安機關獎勵的本案知性人王某某。

王某某也是市畫院的女畫家,比姜蘭年齡稍大,平時姜蘭對她大姐相稱。她其實和陳中傑只見過幾次面,並且對陳與姜蘭的關係直到今天也沒有弄清。說得準確點,她是看到屍體認領公告時才知道那人叫陳中傑。王某某回憶說,她第一次見到這個人是在一年前,她和姜蘭受E市畫院的指派,從南方A省飛到東北的哈爾濱參加中俄油畫展。記得當時姜蘭不願去,但畫院領導決定讓她做代表,直到出發前她也沒推脫掉。她說這是她幾年來第一次去外省。我當時還感到不解,她整天守在畫室里,不願遠行,那麼好的畫是怎麼畫出來的?

畫展的第二天,我們南方展區來了一批香港客人。我看到有個很瘦的中年男人老盯著姜蘭看,就捅了捅姜蘭提醒她,沒想她看到那男人時臉色變了,連忙躲避了目光。那男人從和她對視那一眼之後,似乎確認自己沒認錯她,就主動走了上來,喊了一聲什麼,問是你吧?你怎麼在這兒?我都找了你好長時間了?你什麼時候回國的。姜蘭顯得很緊張,嘴裡說著你認錯人了,身子也往後躲著,和我打了聲招呼,急急地去了遠處樓頭的衛生間。那個男人滿臉困惑地跟了她幾步,就在附近轉悠著,偶爾朝衛生間門口瞥一眼。我想他肯定認識姜蘭,不然怎麼知道她出國的事。可他喊她什麼?我沒聽清,名字顯然叫錯了。那天姜蘭回到賓館房間,我問她那人是誰時,她說不認識,對方認錯人了。可沒想這時門鈴響了,那個男人居然找到了我們住的房間。我從門上的貓眼裡看到了他,姜蘭先是不讓我開門,我說不然喊樓層保安,姜蘭又不讓我喊,我打電話時她又把我的話筒奪下來,反覆說算了算了別找麻煩。最後,拗不過那個男人捺門鈴,還是她打開了門,對站在門口的那個男人說:「先生,你確實認錯人了。我不是你說的那個人,我不認識你,也沒有出過國。請你不要打擾我們,不然我的同事會報警。」那男人走後我想,姜蘭可以說對方認錯人了,可為什麼說她沒出過國?她分明是從國外回來的嘛,她幹嗎要說謊呢?

第三天上午,姜蘭突然提出回南方,並拿出了已經訂好的兩張機票。我沒有準備,問畫展怎麼辦,她說已經辦好了全部委託手續,讓主展單位代理一切事務,包括展覽後將參展畫稿寄還。我才知道這是她事前想好的,她顯然是有什麼心事,可能跟躲避那個陌生的男人有關。我們回來後,誰都沒有提過那場事。直到兩個月後的一天上午,辦公樓下傳達室打電話說有人找姜蘭,姜蘭下樓接見時,我們幾個人都伸出頭往外看,只有我才認識,找她的就是在哈爾濱見到的那個男人。後來我們發現姜蘭跟那人出去了,到哪兒去了都不知道。事後我曾問過那男人的事,姜蘭輕描淡寫,說他是個畫商,過去認識的朋友,其他沒說什麼。

我想她不是說不認識他嗎?怎麼又變成舊相識了?但卻沒有說,而是欣喜地說你認識畫商,那給單位的同事介紹介紹嗎,也讓我們大家多賣些畫。她隨口說,遇機會吧,就轉身離去忙其他了。她沒有將那個畫商介紹給任何人。那畫商每次來找,她就陪他出去,走得離單位遠遠的。不少人親眼見過畫商一次次拿走了姜蘭很多的畫,卻不曉得姜蘭到底賣了多少錢。過了一段,很少見那畫商來單位找她了。卻沒想倆人一直在接觸,畫商甚至住進了姜蘭家。

我們開始並不知道那畫商住進了姜蘭家。只感到她可能有情人或者同居的朋友,怎麼也沒想到她會跟年齡那麼老、那麼難看的男人在一起。有一次有個畫家去野外寫生,回來跟我們說他見到了姜蘭,是在一個很偏僻的山坡上,姜蘭也在寫生,看到來人躲不過去就連忙戴上了眼鏡,但仍然遮不住她臉上的傷痕——她額頭和一邊的面頰上有幾塊青紫,嘴唇和下巴都腫著,好看的臉變了形。那畫家問她怎麼搞的?她說是不小心摔倒弄傷的。那畫家不相信,繼續追問時,她生氣地收拾起畫架走了。

那天是單位有事,找不到姜蘭,打電話也沒人接,就讓我去她家找她。我騎單車到了她在城西漁林村的房子,剛要敲院子的門時,就聽到了裡面的爭吵聲,一男一女,忽高忽低,吵得很激烈,中間還夾雜著東西摔在地上的響聲,或者是玻璃瓶和瓷器破碎的聲音。隨後,吵聲稍稍停歇,就聽到女人壓抑的哭泣聲,哭了好長時間才止住。接著又開始爭吵,你一句我一句,女人好像在哀求,而男人則惡狠狠的腔調……

王某某說,那天我沒有進姜蘭家,回來告訴領導說我沒有找到她。

但從那以後我對姜蘭和那個畫商的關係既懷疑叉擔憂。我覺得姜蘭的過去和她的心理一樣複雜,讓人看不明,摸不透,難理解。我曾這樣想過,那個畫商顯然了解姜蘭,不然才貌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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