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離開北海灘後,我駕車從克雷街上高速,往南去紅杉城。我思考著剛才波特說的話,不是自殺——是謀殺。當然如他所說,這只是一種可能,也許會揭出克雷恩死亡背後的秘密。但警察已經下了結論,反鎖的房間里不可能有人進去,而我對舊金山警察局的兇案調查組還是很信任的。那裡面有很多我認識的人,包括當年我當警察時的同事,以及認識埃伯哈特後又通過他認識的人。埃伯哈特曾在那裡工作了十五年,然後升職了。不,如果他們覺得克雷恩是自殺,那一定就是了。不用去管他為什麼要把自己鎖在辦公室里,然後把點二二式布朗寧手槍對準自己的太陽穴扣下扳機。那時他喝醉了,精神抑鬱,神經緊張;處在那種心境下的人做出任何瘋狂舉動都是合理的。

就是那樣,我想,就是那樣。儘管如此,我還是想看看警察局的報告——如果它還存在,如果埃伯哈特能找到的話。最好的警察有時也會犯錯,不用說我們了。

從一〇一高速路的紅杉城出口下來時已是午後。它坐落在聖馬泰奧,是一個夾在卡米諾電氣鐵路和南太平洋鐵路之間的小鎮。它不像南方的阿瑟頓和帕羅阿爾托城,或北方的柏林加姆和休斯波羅城那麼富裕。和其他普通小鎮一樣,林蔭路邊有很多廉價的房子。這些年有不少作家曾在這裡住過,其中一些就是寫通俗小說的。不知道他們中是否還有人健在,羅素·丹瑟爾認不認識他們;如果他認識,經過這些年他還記不記得他們。

我把車開進一個靠近城市主幹道的加油站。我在加油時,一個胖胖的、懶散的小青年站在旁邊看,等著收錢。加油站的自助服務是我最不能忍受的事情之一:價格高,而且所有的事都得自己來。那些該死的服務員什麼也不做就拿工資嗎?當然,工資也他媽的不高。加完油我沒向他走去,而是直接坐回車裡。因此他不得不移動他的一身肥肉過來收費。我因此獲得了小小的滿足感,雖然很小,但總比沒有好。

為了擴大我的滿足感,我沒有直接開走,而是坐了幾分鐘,從包里掏出紅杉城的地圖,查找斯坦布街,也就是我所知道的丹瑟爾的最新地址。地圖上顯示那不是斯坦布,而是斯坦波:我把丹瑟爾聖誕卡片信封上手寫的回信地址中的a看成了o。斯坦波街和我現在所處的位置只相隔幾個街區,離主幹道不遠——差不多在市中心,離鐵路很近。

但我離開加油站後並沒直接去那兒,而把車停在主幹道,進了我看到的第一家咖啡館吃午飯。我很餓,不想空著肚子去找丹瑟爾。

我邊吃邊拿出我那兩本《阿克斯標記》和《仁慈的阿克斯》,大致看了一遍。沒有義大利惡棍;我也想不起來哪本書里有。讀這些書實在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還是再去找克斯卡頓,看看他的藏書吧。

一個乳酪煎蛋和一杯冰茶下肚後,我驅車前往斯坦波街尋找丹瑟爾的門牌號。那是一幢破舊的兩層樓,在一家舊貨店旁邊。房子是維多利亞式的,雜亂無序,有角樓、山形牆和磚砌煙囪,所有的東西都需要重新油漆和整修。前院有一排缺了四分之一的尖頂籬笆圍著,裡面種著兩棵病懨懨的棕櫚樹。好地方。每次和丹瑟爾偶遇,他的境況總是比上次更差了一點。

我把車停在前門處,穿過大門,走上嘎吱作響的門廊。房子只有一個入口,沒有那種貼了名字的信箱來顯示誰住在這裡,只有一個門鈴按鈕和一張小卡片:房屋出租——請進來面談。我推了一下門,鎖住了,於是我按了門鈴。很快有人開了門。我走進一條黑漆漆的走廊,裡面的味道像是混合著來沙爾消毒水和——真令人稱奇——爆米花。接待我的是個女人,她從門洞里探出頭,眯著眼看我。

我向她走去。門上寫著「經理」兩字。她大約五十歲,灰發,戴一副金框眼鏡。她的臉看上去像一張退了色的牆紙——那種帶有怪獸圖案的。

「先生,您需要什麼?」像勞倫·芭考爾 嗓子痛時發出來的聲音。

「我找一個叫羅素·丹瑟爾的人。」

她的嘴變成一種難看的形狀。「他?」她問,「你不是警察吧?」

「不是。怎麼了?」

「你看上去像。丹瑟爾之前進過監獄。」

「在紅杉城?」

「是的。他在其他地方也坐過牢?」

是的,但我沒告訴她。「他為什麼被捕?」

「醉酒鬧事,還能有什麼?你是來收賬的?」

「不。」

「傳票送達員?」

「不。他還住這兒嗎?」

「是的,但不會太久了,如果他不及時付房租的話。他和我前夫一樣,欠債不還。這是我的房子,我要把他扔到大街上去。」

「呃。」

「扔到大街上去。」她又強調了一遍。

「他住幾號房間?」

「六號。在樓上。」

「他在嗎?」

她聳聳肩。「天知道。如果不在你可以到『魯茲媽媽』去找他,過了梅尼街就是。他不在這兒喝酒就在那兒喝。」

「謝謝。」

「不客氣。你是他朋友?」

「宗教顧問。」

「什麼?」

「他的宗教顧問。我正在教他如何愛鄰居。可能你也需要上幾節課。」

「滾!」她說,砰地關上了門。

我上樓找到了門牌號為六的房間,用力敲門。沒人答應。我試了試門把手,丹瑟爾忘記鎖了,或者是他覺得根本沒必要鎖。我伸進頭去看了看。就一個房間,傢具很少;衣服堆得到處都是,有隻空了的幸運商店出售的半加侖波本威士忌酒瓶,一些大概從附近那家舊貨店裡淘來的平裝書。但我沒看見打字機、手稿或者其他一個職業作家應該擁有的東西。

我關上門下樓,沐浴著外面溫暖的陽光。今天是個萬里無雲的好天氣,風很小,半島地區的溫度通常比舊金山高十到二十度 。我沿著斯坦波街向梅尼街走去。魯茲媽媽不難找,向西半個街區就到了,一塊花哨的牌子上寫著它的全稱:魯茲媽媽火烈鳥酒吧,與周圍污穢的環境不謀而合。我穿過街,對著牆上油漆的火烈鳥圖案直搖頭,然後走進一扇蝙蝠形狀的門。

裡面和外面一樣糟糕。和一般酒吧的裝潢一樣,有一些木板隔成的小房間,一張撞球桌上方有隻吊燈,還有一隻壞了的點唱機,看上去像被搶劫過一般:玻璃碎裂,邊緣凹陷,中間還被砸出一個洞。我可不想遇見搞這種破壞的傢伙,即使他有正當理由。

酒吧里有四個人,包括一名豐滿的女招待。其中兩個藍領裝扮的顧客在喝啤酒,另一個就是丹瑟爾了,他坐在最遠的角落裡,嘴裡叼一根雪茄,手中拿著一杯大概是波本威士忌的飲料,正在翻報紙。他湊得離報紙只有十英寸,幾乎是用鼻子透過煙霧在聞,好像近視眼一樣。他是那種就算瞎了也不承認自己需要配副眼鏡的人。他正全神貫注在報紙上,沒立即認出我,所以我可以觀察他一小會兒。

和兩年前我見到他時相比,他改變了不少,一年老過一年。他現在六十五歲左右,下頜凹陷,臉上和脖子上有深深的皺紋。臉頰上的紅血絲比過去更多,還有一隻W.C.菲爾茨 那樣的酒糟鼻。歲月也在他頭上留下了痕迹,灰發已所剩無幾。他看上去骯髒而浪蕩、渾身的肌肉像稻草人穿的破布一樣掛在骨頭上。我覺得他好像很快就會死了,憐憫和同情油然而生。他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團糟——我們都時不時地做這樣的事,但他從未停止。再加上運氣太差。六十五歲的他本應比現在過得好,而不是住在租來的舊貨店邊上的小屋裡,坐在魯茲媽媽火烈鳥酒吧,讓死神從威士忌酒杯底部凝望著自己。

「你好,羅素。」我說。

他立即抬起頭,茫然地看了我幾秒鐘。接著他顯然認出了我,咧開嘴笑著說:「哦,這不是達戈 偵探嗎?你怎麼在這兒?」

「找你。」

「是嗎?上帝,我們多久沒見了,兩年?」他有些不穩地站起身——他喝了點兒酒,但並沒有醉——推了一下我的手臂。看上去他見到我十分高興。「你瘦一點了,鄉下人。看起來更俊了。」

「你也是。」我撒了個謊。

「胡說。聽著,快坐下,坐下,喝一杯。你有時間喝一杯吧?」

「當然。如果你有時間和我聊聊的話。」

「無論為你做什麼我都願意,老朋友,在你救了我之後。嘿,魯茲媽媽!把你的肥屁股挪過來,見見我的一位老朋友。」

一個體型巨大的女人搖搖擺擺朝我們走來。她是墨西哥人,一定有三百磅,肥大的身體塞在一件印有火烈鳥的連衣裙里。她抹了很厚的粉底和胭脂,看起來像個啞劇演員;沒準她真的當過,因為她一句話也沒說,甚至在丹瑟爾介紹我後,也只是站在那兒點頭。

「你想來點什麼?」丹瑟爾問我,「還是只喝啤酒?」

「沒錯。米勒淡啤。」

「米勒淡啤,媽媽。冰的嗎?給我也來一份。」她走開去拿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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