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什麼怎麼樣?」葛瑞問道。

「一切過得如何啊,你這幸運的傢伙?從我上次跟你見面之後,你好像已經成了大名人了嘛。」

「成名的原因全不對就是了。」

「唔,誰在乎?何必抗拒呢?不管你是否對它有責任,《湯姆舅舅的宅邸》都是出頗為轟動的戲。我看了兩次,恭喜你啦。他們什麼時候要到倫敦來演?」

「還沒,說不定永遠來不了。宮內大臣不會準的。」

葛瑞又叫了兩杯馬丁尼,兩人都點起煙。尼克隔桌咯咯笑著。

「不過誰想得到老麥考雷會是這麼個讓人笑破肚皮的電影明星?還記得萊頓·史崔契 是怎麼寫他的嗎?『他就在那裡——蹲著,一副冬烘相,話講個不停——在巴納塞斯山上。』宮內大臣又看他哪裡不順眼了?」

「如果你還記得的話,在第二幕,麥考雷公然反抗印度總督:先是講了一段關於民主的長篇大論,然後唱了一首振奮人心的歌,歌名我記不得了。」

「『別踐踏他們,總督:他們會殺了你』。要不要我用口哨吹給你聽?」

「不用了,謝謝。」

「但我還是不明白啊,葛瑞。宮內大臣有什麼不高興的?」

「《湯姆舅舅》里那個被演成天字第一號大壞蛋、為了君王的榮耀而鞭打折磨印度人的總督,是個真有其人的官員,他的子孫現在還活著。除非他們把他重寫成一個顯然是虛構的人物,否則宮內大臣不會准他們演的。」

「太不幸了。但我真正想問你的不是這個。你的私生活如何,老馬兒?結婚沒?」

「還沒。你結婚了吧,我聽說?」

「曾經結過。」尼克以哲學家姿態噴出一口煙。「我是曾經結過婚沒錯,不過行不通。爾瑪和我早就分了,此後我就專打游擊。愛她們然後離開她們:這是我的座右銘,雖然不是很有原創性。

「我年紀慢慢大了,葛瑞。」他相當自負地說。「要是我不小心點,可能兒女成群哪。你看,我頂上的頭髮也有點稀了。倒是你呀,你這個老土包子!看起來健康極了,瘦得跟耙子一樣,頭髮還是那麼濃密,你這個走運的渾球。」

他們再次碰杯。

「你可真有資格啊,是吧,」葛瑞,「還說別人是走運的渾球?『大亨巴克里,統御他供給的一切。』『公司或許是我的,』巴克里說,『但我仍然報道任何引起我興趣的新聞。』」

「這聽起來像是《時代》周刊。」

「就是《時代》,封面人物特別報道。」

「哎呀呀!助長競爭對手的聲勢一定讓他們肉痛不已,不過他們依然很有風度。但我還是覺得你很可惡。《湯姆舅舅》首演的時候你到紐約去了對不對?你為什麼沒來找我?」

「我有啊。他們說你不在城裡。」

「嗯,我想是吧。那是六二年的秋天對不?古巴危機?不過,要講到可惡的話……」

「好了,我們已經閑扯夠久了。尼克,別再打哈哈了。從你在電話上說的話就可以清楚聽出來,有事情很讓你心煩,那麼你何不說來聽聽?」

「你是說真的,對吧?你會跟以前一樣全力挺我?」

「我當然是說真的。」

突如其來的嚴肅神情除去了尼克臉上的笑容。酒吧里很暖,空氣也一如往常地很悶。一道傍晚的陽光穿過窗帘邊緣照進來,照在尼克的左眼角。他緊張躁動地喝乾了酒,摁熄香煙。

「我可以跟你談。」他說。「經過二十五年,大部分人會變得完全陌生,但我並不覺得你是陌生人。我可以信任你;我可以信任安德魯·多黎許……」

「那是你們家族的律師,是吧?」

「是的。不過,因為我這人有點多疑,你們差不多就是我唯一信任的人了。總之,沒錯,有麻煩。一直以來在綠叢和其他地方都是如此:是潘叔叔,是艾斯姑姑,是所有的一切;我只希望我能應付得了。」

「嗯?那麼綠叢一直以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鬧鬼。」尼克說著突兀地站起來。

「鬧鬼?」

「至少據說有一個鬼。但不只是這樣。一份新的遺囑。一些神秘的女人,有血有肉的女人,出現一段時間然後又消失,彷彿從來沒存在過。」

「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葛瑞也同樣突兀地問道,「說有血有肉的女人出現然後又消失,彷彿從來沒存在過?」

「哇哈!」尼克的笑意短暫地回來了一下。「我是不是碰到你的痛處了?」

「我問你,這什麼意思?」

「事實上,老正經,我問你結婚沒的時候就覺得你的表情有點奇怪。用你演藝界朋友的話來說,你是不是遇到了一位女士?」

「呃……」

「她是金髮嗎,葛瑞?記不記得以前在瓦特福,住你家附近的小米麗·史蒂文斯?你對她真是死心塌地到十五歲的人能死心塌地的極限。米麗就是金髮,你當時發誓說……」

「不管我有沒有遇到什麼人,」葛瑞沉著臉說,「都跟眼前的問題沒關係。究竟怎麼回事,尼克?是什麼事讓你這麼煩惱?再來一杯?」

「不,謝了。我現在有點不對勁;一整天我都沒吃什麼,可不想在晚飯前就醉倒。」

「好吧,隨你。坐下來,把事情講給我聽。」

「我想我曾經在信上跟你說過,」尼克繼續說著,坐回椅子上伸手拿煙,「說我父親跟我那可敬的爺爺斷絕關係走人之後,兩家就再也沒有聯絡了?這我告訴過你是不是?」

「是的。」

「事實上不完全是這樣。我父親從沒寫信給柯羅維斯過,只把他那一千鎊連本帶利還給他。天知道我也從來沒寫過信。但有時候艾斯姑姑會寫幾個字給我母親,我母親也總是很有良心地回信。信不多——也許一年一封,或者兩年一封——但確實能讓我們偶爾知道那親愛快樂、被捏得緊緊的老家發生了什麼事。老柯羅維斯——關於他嘛,大概還是少說為妙……」

「我多年前見到他的那一次,他似乎沒有那麼糟嘛。」

「他當然沒那麼壞,只要你從來不在任何方面惹他生氣不高興。這世界上沒有人不能用這句話來形容吧?」

尼克點起一根煙,以異常專註的眼神隔桌盯著他看。

「我跟你說,他是個大怪物。葛瑞,我們一家都很怪,不穩定,神智可能也不太清醒,但我祖父是數一數二的怪胎。除了某人生日這麼個多愁善感的小小習俗之外(別管那習俗是什麼;誰知道,或許這習俗仍然被遵守著),柯羅維斯要不就是鬧彆扭、要不就是發脾氣,把整個家裡弄得烏煙瘴氣的。我父母和我住在綠叢的時候就已經夠糟了。我們搬走之後——乖乖!你得從艾斯的信里讀出言外之意;雖然她把老頭當成萬能的上帝,但你還是看得出來。他把每個人都弄得慘兮兮,但尤其是、總是不停地拿潘叔叔開刀。」

「不過,」葛瑞插話道,「不過,就我所知,他還是把所有的財產都留給了你的潘叔叔。」

「對,根據一份四八年擬定、交給安德魯·多黎許保管的遺囑。柯羅維斯並沒有把這點當作秘密。『你不配得到這些,潘寧頓,但你是我兒子。』就連艾斯也知道那份遺囑的內容,說潘不配得到它。」

尼克頓了頓,在煙霧和飄浮的塵埃中。

「我喜歡潘叔叔。」他突然以防衛的態度補充說。「以前我喜歡他,現在我也喜歡他。他是個大好人,向來都是。我不會眼睜睜看著他被省略掉或者被騙。」

「他是怎麼被省略掉或者被騙了?」

「你等我說完行不行?」

「好啦,快說吧。」

「我喜歡潘叔叔。」尼克重複道。「可能是因為他有種戲劇性的態度。他那麼熱愛戲劇,如果能成為這個俱樂部的會員,大概要他割耳朵他也願意。但當時他完全把我當成大人來對待,這種態度能贏得所有孩子的心。他總是有時間談話,而且老天,潘叔叔真的很會說話!他講故事給我聽:大部分是鬼故事,而且挺嚇人的。他並不相信超自然現象,對死者會回來的說法嗤之以鼻,但他跟許多同類的人一樣,總是很著迷於這種事。

「我現在彷彿還可以看見他當時的模樣:比你瘦——但他是瘦弱,你則不然——而且身體一直不好。我現在彷彿還可以看見他在花園裡漫步朗誦詩句的樣子,不過我當時對詩的概念恐怕只有吉卜齡的東西,或者你那位朋友麥考雷寫的《橋畔的賀瑞修》。他讀的則是真正的詩:濟慈、鄧恩、莎士比亞。但柯羅維斯很討厭詩,也很討厭戲劇。現在我們知道,那老妖怪對我父親反抗他這一點,心裡是偷偷感到讚賞的。」

「你的潘叔叔有沒有反抗過他?」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當然啦,青少年從局外人的角度可以聽到很多東西,但他們不了解自己家裡的大人,只覺得他們喜怒無常、沒什麼人性。到很久之後,我才真正去想過這一點,或從我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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