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二章 我如何的恨你?讓我逐一細數

天下的丈夫都認為自己是神,偏偏老婆都是無神論者。

在我二十多歲的時候,我以為我得了耳鳴,其實那只是我的朋友都結婚了,結婚鐘聲吵得人耳朵差點聾掉。

最後,我也結婚了,我丈夫洛伊是個獸醫,而我其實不怎麼喜歡動物——原因很可能是因為我是小學老師,我已經有一教室的動物……抱歉,這是教師辦公室可悲的小幽默!

依我看,動物最討人喜歡的時候,就是躺在烤肉架的網子上。

我尤其不喜歡狗,大家都說狗天性善良,如果真是這樣,它沒事長那麼多銳利的牙齒做什麼?所以,如果非要我養寵物不可,我要選擇鱷魚,好把其他的動物通通吃掉!

我其實有夠偏執,除了狗之外,舉凡一隻腳、兩隻腳,甚至八隻腳的,我都沒有好感。我每天上床之前都要先檢查床單,看看有沒有蠍子——在英國?看,我夠偏執了吧!

你或許會拍胸脯保證你喜歡動物,但是,你若嫁個獸醫,我才拍胸脯保證你立刻不會再喜歡。

相信嗎?會有一段時間,我們家裡同時有七八隻狗、八九隻貓,還有一大堆根本不是寵物的老鼠。

我懷孕的時候,洛伊說我快要「下崽」,就是快生小狗的意思。他還不只一次心不在焉地搔著我的耳朵後面說:「乖女孩!」依我看,要不了多久,他就會丟一個網球給我磨牙了。

要我把洛伊想像成動物,他會是既忠心又有趣的拉不拉多犬。我認識他的時候,他正自我陶醉地掛在學校那座大鐘的分針上,只因為他想名副其實地套用那句用來跟女孩子搭訕的話——請問你有時間嗎?

洛伊熱愛戶外生活,他的腿有兩個七歲男孩合起來那麼粗,二頭肌像客人專用廁所那麼大,身材之壯碩,是那種碰上任何天災地變都死不了的人。

他是天生的拓荒英雄,可以涉大河、攀雪山、砍倒一座紅木森林,他會平地搭起牧場屋舍,順帶把「豬食」都煮好,完全不用我大叫:「誰想去吃麥當勞?」

以我的定義,所謂的「戶外」就是從地鐵的龐德街出口,走到薩弗瑞百貨公司的那一小段路。我是在雪梨長大的,父母在我十六歲時才搬到英國,我對倫敦的地理知識,僅止於怎樣到哈洛德百貨公司,再從百貨公司回家。

我的同學如果要邀我到他們家住鄉下的別墅玩,而該別墅位於英國北方的蘇格蘭,他們要指示方向的時候都必須說:「你先到哈維尼可百貨公司,然後右轉……」這樣我才聽得懂。

我之所以跟洛伊結婚,是因為他能讓我哈哈大笑。他湛藍的眼睛和朝著四面八方輻射的金色捲髮,使他像只可愛的小狗,而他那隨時笑意盎然的臉,更是讓人一見就喜歡他。我也好愛他把手肘擱在車窗上,吹著口哨開車的輕鬆模樣。

噢!對了,還有他的愛心!

那時他已有一半的時間在流浪動物收容所幫忙。他的獸醫院現在就在我們的住家旁邊,但他依然兼職做很多志工。

雖然這樣,我們還是最佳盟友……至少以前是的。

好比兩隻蠶寶寶糾纏在一起,我的愛像蜜糖那樣覆蓋著他。而當他看著我的時候,疼愛的感覺會從眼中冒出來,像漣漪那般擴大到他整張臉,害我經常連乳頭都快要著火!

如今,結婚十五年了,他的缺點我也一清二楚,例如,他永遠只穿那件磨得發亮的皮夾克,卻擁有西半球最豐富的T恤收藏——在洛伊的心目中,所謂正式的服裝就是「燙過的T恤」。

而他最大的缺點就是不喜歡我的朋友,他說,倫敦那些宴會根本就是集世界勢利眼之大成,硬要客人認為邀請你是給你很大的面子。

他迫不得已陪我去參加潔思或漢娜辦的晚宴時,都必須發揮極大的忍耐力,而且總是一語不發地癱坐在角落裡。

「啊!那是你丈夫啊?我們還以為那是書靠。」

這也是去年一月他不願意出席潔思和史督仔結婚二十周年晚宴的原因,而我真希望當時有聽他的話……

那本來是一場只邀請大學老友的聚會,但史督仔向來是寓工作於娛樂的人,因此場面愈弄愈大,最後大得像歌星桃莉,巴頓的雞窩頭!

潔思看上史督仔的時候,他還只是劍橋一家教學醫院外科的實習醫生,潔思對他是一見鍾情。

「凱西,他美呆了!」當時,潔思這麼對我說,「我真想把他抹在小麵包上,一口吞下去。」

原本要當家政老師的潔思放棄了教書的工作,改到一家餐廳當廚師,賺錢支持史督仔從醫院的最底層一路往上爬。

如今,史督仔可有錢了,皮夾大得像人可以走進去的衣櫃,開的車是跟銀行家(Banker)押同一個韻的櫝架(Jaguar),光可監人地停在哈雷街私人診所外的專用停車位上。而且,道男人不只俊帥好看,身材還高到必須用無線電跟我們凡人聯絡,才知道地面的天氣是陰是晴。

即使年近五十,史督仔的身材依然修長健美。他的側麵線條非常銳利,你甚至可以拿來刮腿毛。他的舌頭同樣鋒利,但通常用來開自己的玩笑,使得他的魅力更加所向無敵。他是醫界整形與燒燙傷重建的頂級外科醫生,並擔任國家級教學醫院的顧問,在學界也擁有崇高的地位。

至於史督仔奢華的生活方式,則來自私人診所的整形手術。

他替其實不需要動手術的人開刀,而且收費昂貴,為了安撫良心,他每年都抽出固定的時間,在環繞非洲大陸航行的醫療船上,替戰爭受害者施行免費的醫療與手術。

他的組織能力很強,知名度又高,總能替各個救援組織找到最厲害的醫生。大家都知道,他很鼓勵診所的年輕人為了拯救自己的靈魂,去「無國界醫生組織」擔任半年的義工。他也把時間奉獻給「戰爭受害者醫療救助基金會」,並且是「世界健康組織」的專任顧問。沒錯,白金漢宮已經召見他,並且光環加身。

就因為他無私的這一部份天性,我們的校園美女潔思美·賈汀才會把他的名字刻在床頭板上。

潔思本想取消結婚紀念宴會,因為她母親跟乳癌奮鬥多年之後,剛在聖誕節之前過世。但是,史督仔要求宴會照常舉行,而漢娜跟我則希望熱鬧的氣氛能讓潔思不再那麼沮喪。所以我們的任務,便是絕不能讓任何人提起那個C開頭的字(cer,癌症)。

約好晚上八點,我已經快遲到了。

漢娜命令我打扮得時髦一些,這表示我必須找一批電影特效人員幫忙才有可能達到,因為大家好像都沒有注意到,女老師的標準服裝就是平底鞋和誇張的耳環。

我常穿的衣服不是少個扣子就是掉了縫邊,而且原來大多都是洛伊的,我選擇它們是因為不必熨燙。

人家見到潔思,都是轉頭一看再看,見到我則是一再地反胃。你覺得我說得太誇張?最近我真的成天穿著寬鬆的運動裝。

我們剛認識時,潔思總說我像典型的鄰家女孩,意思是「有足夠的吸引力讓自己突出,但還不夠讓別的女孩恨我」。

我並不在意我是不是美女,認識洛伊之後,只要他認為我美就夠了。如今,將近二十年後,我從遠處看大概還算美女,只是這遠處大概是三百公里之外。怎麼會這樣?

都怪我們當上了母親!婚前,我最討厭露出瘦巴巴的四肢,結婚那天我的體重是四十五公斤;婚後幾年,我為了穿上十號(三十八腰)的牛仔褲,憋氣憋到差點窒息,看向落地穿衣鏡時,竟然彷彿看見我老媽——小胸部、大屁股。

我的體重幾時破了六十五大關?生完孩子之後,我原本計畫要去健身房的,可是誰有時間啊?然而,整天穿著睡衣住家裡晃,讓我很快又懷了老二。

好啦!現在兒子傑米十三歲,女兒珍妮也十一歲了,我總算可以去健身房了吧?然而,身為職業婦女,我下班之後,還有力氣按微波爐把速食餐解凍就不錯了。

偏偏兒童吃的食物,卡路里都超高,你飯後一邊喝茶,沾了番茄醬的熱狗、淋了奶油的馬鈴薯泥、碗內剩下的冰淇淋,全都進了肚子。人不能浪費,對吧?所以,它們全部囤積在你的腰圍上。

幸好,我喜歡我老媽,不然看到自己越來越像她,我會更氣憤!

等我終於穿好一套孕婦褲裝,並把長外衣下的褲頭用安全別針別住時,我忽然發現頭髮在動,似乎在鏡子里對著我揮手。

我的天啊!頭虱——這是在小學教書的職業風險!我可以搖著鈴跑過街道,同時大叫:「會傳染!不要靠近!」但當務之急,是趕快拿藥水熏我的頭皮,這樣一來,眾家頭虱除非戴防毒面具、穿潛水衣,不然必死無疑。

我不再具有傳染性,可是,離「時髦」可有天差跟地別!

潔思與大衛的家是一棟十八世紀的宅邸,位於倫敦歷史悠久又高級的漢普區。當洛伊把他那輛狗尿味與迷你豬大便味交雜的爛吉普車違規停在人行道旁邊時,我從屋子的大窗看到頭上沒有頭虱的時髦人士群眾在客廳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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