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保釋請願書

支倉喜平將自己獻給了惡魔,傾其一生的智慧,做出各種努力嘗試,企圖多延長一刻生命也好,多給怨恨重重的周遭人們一份傷害。但是,他最執拗的希望還是,能夠再看一眼外面的大千世界,再呼吸―口自由清爽的空氣,最好是再與那些可恨的人們,共抽一支香煙。

他早已覺悟到,無法避免死刑,因此,想到的只是保釋,一方面盡量延緩公開審判進行;另一方面,則拚命設法,達成保釋目的。他呈遞出多達幾十封的保釋請願書,然而,全部都是無情的兩個宇——「不準」。

他最初呈遞保釋請想書,是在大正十一年十月。

被告甚至連在夢中,也沒有做過初審遭受誤判的行為,關於這點,只要庄司利喜太郎後來,全郜帶至審判長家中,原髙輪警察署的勝尾探長,製作的三份調查報告、保險公司當時的文件、被告本人在大正六年二月,放置於深川區古石場、荒卷家二樓的建設孤兒院意向書和明信片、被告和尾島相互往返的書信、被告化名松下一郎和淺田順一,往返的信件、庄司與神戶因同一母校,而聯手欺負被告,所藏匿的無數信件……等等,都能夠出現於法庭上,立刻就可以真相大白。然而事到如今,庄司利喜太郎已經不可能拿出來了。

問趙是,事關被告的一身,所以如果能讓被告出獄,被告會求見律師、勝尾探長、神戶牧師、佐藤調查主任、庄司署長、八田警視總監等人,協調獲得圓滿結局。因為被告身系獄中,雖然得以不讓任何人受到傷害,卻無法使事件圓滿落幕。

過般三崎首席檢察官,曾要被告呈遞保釋請願書試試看。昨天,能勢律師告訴被告說,就算是誤利,已經被宣判死刑者獲准保釋,並無此前例,只是,官房主事藏匿所有文件數據,並作偽證,陷害無辜,也是從未有過之事,所以,有可能獲准也未可知。反正,既然三崎首席檢察官都這麼說了,呈遞保釋請願書試試也好,若能夠獲准,讓事件完美結局,當然最好。

被告只要可以出獄,會和大家見面,以便解決事件。前述的文件數據,應該是秘藏於死去的大島副探長、或者根岸刑警的文件數據深處,但是,我和庄司和八田總監,將會三人同心,以文殊之智找出,提出於庭上。

只要能夠讓被告保釋,將與誰的名譽皆無關地,讓事件得到美好結局。如果被告獲准保釋,絕對會依法院規定找保證人、繳納保證金,而且,一旦法庭上傳喚,隨時準時出庭。衷心懇求審判長閣下,能夠准許保釋。

首次的保釋請願書,如上所述,極盡殷勤之能事,同時,內容暖昧難以捉摸。不過,幾乎當天就遭駁回。但是,支倉並不死心,繼續請願。

「關於不可寄出信件之事,希望能夠讓我見您一面,慢慢地地向您報告一切。」

「被告急於見到閣下一面,以倣各種陳述,並詳細請教閣下的意見。還有,十分惶恐,能否請閣下儘快安排時間,見一見被告呢?」

接連收到兩封保釋請願書,審判長也有點躊躇了。支倉喜平究竟想要訴說些什麼,並非難以想像,對此,審判長也心裡有數。問題在於,支倉在公開法庭上盡露狂態,審問也不回答,卻私下表示,要向審判長申訴,根本就是分不清狀況。雖然審判長也是人,因為可憐支倉的心情,而答應面見於他,但是,他當然無法達成心愿。

似此,支倉每次公開審判,都在法庭上咆哮,同時對自己深恨之人,不停歇地寄出威脅信函。這中間,也不知道是幸或不幸,他竟然在歷經前所未有的東京大地震中,毫髮無傷,就這樣,轉眼到了大正十二年秋天,他再次耐心地呈遞上保釋請願書。內容力陳自己是冤枉受罪者支倉喜平,但求再呼吸一次外界的空氣。但是,很可悲的,由於他本身的不良行為,加上冰冷的法規限制,終究未能被准許。

文件數據被藏匿,原本就是莫須有的事情,可是,他的執拗與耐心,實在令人驚異,仍舊繼續反覆陳述。

「與閣下迄今多次見面,但閣下每一次總是說:『你的記錄,我尚未看多少,請願書內容也讀得不多,所以,你是否有罪,還無法確定。另外,你所說的庄司利喜太郎,對你嚴刑逼供、答應與你交換條件、藏匿部分文件資料,捏造事實……等等,目前也未能證實。所以,決定利用這個周末假日,進行仔細謂查,以便能夠進行大公無私的審判……云云』,可是如今假期早就過去,眼看下一庭的審判又將屆,照理應該已經讀完被告的事件記錄,也調查過被告的請願書,對於庄司利喜太郎對被告,施加的各種刑訊逼供予以拷問、答應交換條件、藏匿並偽迭被告由高輪警察署帶出的文件,和神戶玄次郎以及淺田順一提出的各種文件,還有東洋火災保險公司,必須永久保存的重要文件……等等情事,必定已經非常清楚。

「若是確實了解,希望閣下能做到以下兩點:一、關於警方偽造的證詞方面,被告喜平絕對不會有湮滅證據,或者逃走等情事,因此,請求召開特別會議,准許被告交付管束或保釋,讓被告能夠設法尋找昔日妻子的行蹤,了解其在此次震災中,是否有意外,並解決一切問題。被告是男人,不惜為知音犧牲性命。

「所以,請允許儘速交付管束或保釋,只要獲得許可,被告一定依法院之令行事,在自己遭到懷疑的問題澄清之前,棲身能勢律師的事務所內,供其驅策,無論法院何時傳喚,皆會按照實時出庭,絕對不會損及法庭威嚴或警察威信。只要被告能夠離開監獄,相信事件可以圓滿解決。

「二、在此之前,縱使是誤判,一審被宣判死刑者,交付管束或是保釋,並無前例,另外亦無官房主事,藏匿偽造所有數據,陷人入罪的前例,同時,也無如此次震災這樣,設置投訴院的前例,因此,閣下可趁機開創好的前例,充分發揮名法官的身價。」

若視他為真正的受冤屈者,他的心事實在堪憐,可是,如若真的有罪,這樣的請願書,豈非太可笑?

本來這樣的請願書,就不可能被接受,當然是「不準」了。

但是,支倉喜平卻毫不放棄,大正十二年歲末的十二月十七日,又再度呈遞上保釋請願書。此時,他的態度已經呈現不穩。

開頭是「庄司利喜太郎將被告長期之間,拘留於神樂坂警察署,而且長期拘留期間,對被告施加各種酷刑,還提出與被告結拜為兄弟的條件」,緊接著,還是千篇一律的藏匿文件數據等內容,最後為申請保釋。翌日,未被獲準時,即日再度呈遞包括內容、文字、行列等,完全一模一樣的請願書,當然同祥被駁回。

似此,直到年終的二十八日為止,總共呈遞了四次保釋申請,而且,皆附帶著以極細宇寫成的參考數據,數據當然也是完全相同,其耐心之強令人咂舌。所謂的「參考數據」,乃是支倉喜平寫給金澤市長,詢問庄司身世的頗具惡意信件。在此引用,或許會令相關者不快也未可知,但是,仍擇其部分敘述,藉以證明支倉對庄司是何等懷恨。

原文似乎是以細字,書寫於明信片上。大正十一年左右寄出,署名同樣是被羈押六年的冤屈者支倉喜平,收件人是金澤市政府市長先生。前半段同樣是詳細寫著,藏匿文件資料等等,後半則為:

「一等你(指支倉喜平)在更審審判出庭之後,我(指庄司利喜太郎)哥哥的岳父,目前在金澤的新地,經營名稱是南樓和橘平樓的藝妓屋和妓女戶,我會帶你前往,將所有藝妓都帶出場,飽餐一頓之後,我是想找最紅的那個上床,不過,如果你願意幫忙,承認自己做出殺人行為,我會將她讓給你,自己找第二等漂亮的,給佐藤(副探長)第三漂亮的……

「這是庄司利喜太郎那個畜生,與我約好之事,也告訴我,南樓和橘平樓的詳細狀況,希望市長先生,能夠儘速寄來,該兩家風月場所的戶籍謄本,以上……」

啊……這是何等可笑的信函呀!……支倉喜平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戶籍謄本,而只是寄戚脅信,給任何與庄司有關的人,嘗試造成騷擾。金澤市長當然不會理睬這種信!

事實上,無論是誰想申請戶籍譽本,一定要支付手續費,否則不可能取得。但是,支倉就是採取這樣的手段,四處寄信。問題是,想要申請保釋,卻附上這種內容的明信片複印件,真不知道他頭腦里在想些什麼。

大正十二年也結束,終於到了支倉所謂的冤獄未決八年。在此必須一提的是,大正十二年,由衷同情他的救世軍上尉木藤病歿。對支倉喜平來說,這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大正十三年一月七日,去年歲末,呈遞的保釋請願書被駁回。到了二月,保釋裁決所下決定:「有必要對此人(指支倉喜平)繼續拘留,自大正十三年更正其羈押期間。」

支倉喜平形同徹底被推落地獄深淵。他已經無望獲得保釋,然而,他仍未放棄推翻判決的一縷希望。

他想出什麼呢?亦即,他呈遞上閱覽請願書。他檢附前述的、寄給金澤市長的明信片複印件,依他一貫的方式,在三月二十四日到二十七日的僅僅四天內,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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