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詛咒

暑熱時節,不知心情如何?……

稱你為狗牧師,應該沒有異議吧!這點你自問良心,即可明白。

你受庄司利喜太郎所託,只隨便帶來三封信,就想將我支倉喜平打發過去嗎?別傻了,以為你們兩人聯手,就能夠遮住天了。在神的面前,你不覺得慚愧嗎?若是真正的牧師,早就該慚愧地自殺了。除非你交出庄司利喜太郎要你藏起之物,否則我不會善罷罷休。

大正十一年八月八日

你和庄司利喜太郎聯手,藏起一切文件數據,讓我受苦,未免太殘酷了,你是魔鬼?或是毒蛇?……把一切文件數據,叫庄司利喜太郎交出來。

大正十一年九月二十日

神戶先生,你受庄司利喜太郎所託,只帶來三封信,你以為我支倉喜平,會這樣就放過你嗎?你的良心大大地壞了,你不覺得慚愧?把庄司藏起來的東西,全郜給我交出來,否則我會讓你好看。

大正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秋涼時分,很愉快吧!……

與前述的暑熱時節相比,不知心情如何?內容完全相同。

大正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假牧師:

如果你不耍弄心機地,老實說出一切實情,我將什麼話也不會說地,儘力保護你的名譽,但是,你欺騙法官和檢察官,陰謀欺瞞,我當然不可能置若罔聞。

(以下和前文內容完全相同)

大正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和前文內容完全相同

大正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僅僅一個月之間,支倉喜平寄達神戶牧師家的詛咒明信片,就有六封,當然,牧師只好苦笑地不予理會。

但是,開春的大正十二年一月一日元旦,支倉寄來以下內容的信:

恭賀新年:

祈禱與庄司利喜太郎勾蛄、藏匿無數文件數據、偽證陷害無辜的喜平入罪的神戶身體健康。

由於文件數據遭到藏匿,己因無辜之罪,被羈押七年。

冤枉者支倉喜平

讀了這封明信片,就算是神戶牧師,也不禁為支倉的執拗惡意,吞下悲憤之淚。

但是,支倉喜平為何會惡化至這種程度呢?……

他真的是如自己聲稱的那樣,被冤枉而入罪嗎?如果真是這樣,無從辯駁、身系獄中長達六年,會詛咒世間、僧恨世人,或悲嘆、或憤怒,自是理所當然。而就算真的犯罪,在長達六年的持續咆哮、怒吼自己是冤屈之間,或許也會在不知不覺之間,堅信自己真的是無辜的人,也未可知。加上他的個性,既執拗又剛愎自用,歷經長期牢獄生活,會逐漸變得凶暴並不足為奇。

但是,讓他的態度,驟然遽變的主要原因是,他的妻子靜子,背他而去了!

各位讀者非常明白:支倉喜平是如何深愛妻子吧!……他的愛,是那種幾乎可稱之為變態的、強烈且偏執的愛。所有囚犯心中,惦念的都是妻子的事,支倉當然不會有例外,也所以才會拚命想逃避死亡,憎恨地詛咒神樂坂警察署署長。

某日上午,因為最近靜子較少來面會自己,而感到不安的支倉喜平,聽能勢律師提及,靜子已經另有男人時,立刻憤怒如狂,兇狠地瞪睨著能勢律師。能勢律師頓時也大驚失色。

得知靜子背叛自己,支倉的形貌實在可怕,兩道濃眉上翹,雙眼圓睜,神情悲痛,緊抿的嘴唇不住顫抖,呻吟似的用力劇喘,恰似被激怒的閻王一般,若是膽小之人,很可能嚇得閉上眼睛,講不出話來。這是能勢律師後來,向好朋友形容的情景。

靜子為何背叛他呢?是誰誘惑貞淑溫婉的她呢?……筆者雖然不知道她此後的訊息,但是,又有誰能責怪她?在父母安排下,嫁給毫不知其有前科的丈夫,育有一子之後,丈夫立刻被羈押,而且,還是因為殺人罪獲判死刑。儘管他口口聲聲說是遭人陷害,可是,家中連一毛錢也沒有,又守著多年空閨寂寞,雖說拋棄正在獄中呻吟的丈夫,另尋可靠男人是寡情了些,卻也是無可奈何吧!……筆者會為薄命的靜子,由衷地灑下一掬之淚,卻不忍心責怪。

身系獄中,唯一的倚靠喪失,前途又毫無指望,即使身為男人,支倉喜平在夜闌人靜時,面對牢窗,應該也不知痛哭過幾回吧!

他是不忍妻子受到折磨,才會在神樂坂警察署自白。依他的說法,是深信警察所說的「不必擔心你妻子的日後生活」,所以,當他知道應該是妻子生活支柱的房子,遭到了扣押、眼看就要流落街頭時,他的情緒首度惡化。如今遭妻子背叛,斬斷一朝的恩愛羈絆,雖有能勢律師、木藤上尉的同情,也等於變成天涯孤客。再加上屬於被囚之身,活生生地成為詛咒之魔,是他唯一的出路!

支倉喜平詛咒的目標,是神樂坂警察署的庄司利喜太郎署長。他不斷寄出恐怖的威脅信,單只是庄司署長,前後收到的就有七十五封,此外,也不知他是如何查出的,還遍及署長的親朋妻友,畢業的小學、中學、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和其他任何相關者,甚至連警察署長夫人,畢業的女學校校長,都慘遭魔手波及。

聽說署長夫人娘家,因為頻頻收到要挾信,導致女僕嚇得請假逃離!……

從監獄寄出的信件,通常皆受到檢査,內容有問題者會被扣住,但是由於檢査人員眾多,人多手雜的情況下,還是難免有所疏漏。

支倉喜平的書信,並非全部獲准寄出,有相當多都被扣住,由此也可想像,他究竟寫了多少信了。他曾向典獄長請願,表達對信件檢査的不滿:「雖然明知不該請願,但是我寄出獄外的信件,常常遭到扣留,說什麼『這裡那裡有問題,不可寄出』,或是『非得修改或塗掉,這邊那邊,才能夠寄出』……等等,在信上畫記號。這是何等歧視啊!」

大正十一年六月七日,公開審判第十二庭開審。支倉徹底怒叫地,否認犯罪事實。

「因為在神樂坂警察署時,庄司署長泣訴哀求說,要和我結拜成兄弟,希望我看他的面子自白,我才會做出全然虛偽的自白。庄司利喜太郎當時說過,頭蓋骨是品川某糕餅店老闆女兒的頭蓋骨,根本不是阿貞的頭蓋骨。」

這次開庭時,審判長確定下次開庭,傳喚辯方律師數度申請,卻未被獲準的神樂坂警察署的佐藤調査主任,和石子刑警出庭為證人。

「東京監獄羈押六年,冤枉者支倉喜平」,這是大正十一年左右,支倉喜平在其信上,必然會有的署名。

支倉喜平在六年的漫長羈押期間,持續申訴冤罪,始終堅持,自己是在神樂坂警察署,受到嚴刑逼供而自白。他究競會被判處無罪呢?抑或是死刑?……絕對不失為明治-大正年間的一大疑獄。

見證支倉喜平自白的人,可能相信他是真實犯罪;可是,在他遭到收監以後,聽到他申訴的人,應該又會相信他的說辭。木藤上尉可憐他而伸出援手,能勢律師又糾舉神樂坂警察署的刑訊逼供不當,尤其是後者,只要一有機會,就在報章雜誌或演講中,高呼官警蹂躪、踐踏人權;加上被告支倉喜平的個性又與眾不同,搭配能勢的宣傳,自然而然造成輿論喧騰,聚集朝野視聽,使「支倉事件」成為了天下一大問題。

能勢律師一直想要掐住神樂坂警察署警察的脖子,一舉解決事件,而無數次申請傳喚,署長以下之人出庭,卻始終未獲准。這次,雖然仍未獲准,傳喚最重要的署長、如今已是警視廳官房主事的庄司利喜太郎,卻准許傳喚調査主任,和自事件開始,就奔走逮捕支倉的石子與渡邊兩位刑警,能勢當然摩拳擦掌,全力以備,打算深人追究,只要對方的答辯,出現前後矛盾,立刻就直搗黃龍,扭轉成有利局面。

支倉仍舊持續寄出威脅信,特別是將主力,放在庄司署長與石子刑警兩人身上。

在此必須稍微述及,支倉喜平在這麼多年之間,如何籌措出審判和其他費用呢?別的不知,光是郵資,就是一筆相當龐大的金額了。

舉一例來說,神戶玄次郎牧師的夫人,就屢屢接獲如下內容的明信片:「雖是難以啟齒,但是,接獲此明信片時,能否寄一百張三錢的郵票給我呢?等我出獄後一定奉還。」

相信一定還有其他人,接獲這種帶有敲詐意味的信吧!

大正十一年六月七日,進行了公開審判第十二庭,除了審判長以及各合議庭法官,庭上還有能勢辯護人,和其他兩、三位律師,以及特別辯護人——救世軍士官木藤。由於此次開庭,傳喚神樂坂警察署的警察,站上證人席位,必須視為是決定支倉命運的重大審判,支倉當然攜帶自己筆記的大量文件數據,坐在被告席上。

最先出庭的是石子刑警。與支倉事件有關的神樂坂警察署警察中,大島調査主任已在偵訊期間因病殉職,活躍於整個事件的幹練刑警根岸,去年也病歿了,石子刑警是除了署長以外,唯一的現存主要人物,因此,在審判長尖銳的訊問、能勢辯護律師的窮追猛打之下,石子刑警幾乎成為代替神樂坂警察署,接受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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