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醫療鑒定:多少辛酸多少淚 一、千呼萬喚——誰能給我一個說法?

對於一點兒不懂醫的穆耀升來說,當年,他不知道兒子得的是不是闌尾炎,他只能聽大夫的;現在,他也不知道兒子的闌尾是不是割錯了,他想聽專家的。但他沒有得到答案……《中國青年報》記者任彥賓1999年1月20日的報道講述了穆耀升拎著闌尾找鑒定的辛酸故事。

1997年5月11日,穆耀升13歲的兒子穆茂林因扁桃體發炎、高燒而住進了呼和浩特鐵路中心醫院。值班大夫王寧診斷其為急性闌尾炎。穆耀升回憶說:「這天是星期天,我在化驗室沒有找到人。在沒有做化驗的情況下,大夫王寧表示要為兒子做手術。我反對無效後,聽從了大夫的安排。」對此,院方予以否認,但也沒有出示相關的證據。

手術前,大夫王寧違反規定要了紅包。「手術後,王大夫把割下來的闌尾器官給了我,嘟噥說,這個闌尾是好的。」穆耀升說,「後來,醫院的另一個大夫建議我找王寧做一個病理檢驗。但王寧表示,(手術)已經超過40分鐘,不能做了。」第二天上午,穆耀升又拿著兒子的闌尾器官找到該醫院外科的趙主任,主任告訴穆,(手術)超過6個小時,病理檢驗不能做了。這天下午,穆帶著闌尾又到了呼市的其他兩家醫院,但這兩家醫院均表示不願介入此事。

四天以後,穆耀升終於找到了呼和浩特鐵路中心醫院的孫院長。院長收下了闌尾器官,表示願意做病理檢驗。「兩個多月後,我們拿到了檢驗結果:是闌尾炎。」穆耀升說,聽到這個結果,他覺得自己是上當了。病理檢驗必須在什麼時間內能做,怎麼做的,他一點兒也不知道,也一點兒都不懂。

之後,穆耀升曾給國家衛生部的有關部門打過電話,就之前各大夫表述不同的「病理檢驗時限」一事諮詢,得到的答覆是:四天以後做的病理就不真實了。

但更讓穆耀升夫妻痛苦的是,在上述手術中,麻醉師寧容在實施麻醉時碰到了兒子的神經根,造成穆茂林「腰骶神經根損傷」。穆茂林的父親穆耀升說:「術後,孩子的左腿麻木無力,肌肉萎縮。至今左腳仍然麻木,走路無力,無法上學。」事後,醫院曾與穆耀升達成協議,一次性經濟補償穆茂林4萬元,並負責他的後續治療至痊癒,退還紅包等。去年初,穆耀升領著兒子開始到上海華山醫院進行治療。8月12日,呼和浩特鐵路中心醫院認為,經過一年多的各種治療,穆茂林已經達到臨床治癒,沒有必要再在外地就醫,並中止了原來的協議。

穆耀升不能接受醫院的這個決定。穆耀升表示,就「闌尾是否割錯」一事,他原本並不太想較真,只要醫院能把孩子的病治好了就行了。但現在醫院單方面中止協議,他就只能舊事重提。但穆耀升最大的難題卻是,他確實拿不出白紙黑字的鑒定,證明兒子的闌尾是被錯割了。他四處奔波,呼號——誰能給我個醫療鑒定?

孩子手術後的一年多時間裡,穆耀升在內蒙古的衛生、醫療等部門裡來回跑了許多趟,但他也幾乎從沒有得到過明確的答覆。

穆耀升找到內蒙古衛生廳醫政處,這裡的一位負責人答覆說,鐵路醫院的主管單位是呼和浩特鐵路局衛生處,醫療事故鑒定應該由他們作出。

按照這位負責人的指點,穆來到了呼鐵局衛生處。但該處處長劉寬河說,根據1987年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辦法》,醫療事故鑒定由地方衛生部門組織實施,鐵路局作為企業,沒有組織鑒定的權力。而且,按照程序,也應該先由醫院作出鑒定。

於是,穆耀升回到醫院,拿到了一個「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意見書。按劉寬河處長所言,穆找到呼和浩特市衛生局醫政科。這次,他得到的回答是:鐵路醫院不屬於地方管,我們從來沒有為鐵路系統的醫療糾紛作過鑒定。

就這樣,穆耀升手持醫院的意見,再一次找到劉處長要求鑒定,劉把上次的話又重複了一遍。穆耀升滿臉愁容地對記者說:「面對這麼多的權力部門,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中國青年報記者曾與穆耀升一起到呼和浩特鐵路中心醫院調查採訪。就醫療糾紛解決難一事,該報記者與該院醫務科主任劉運湖交談。劉不無坦率地說,實際上,不論醫院自己作出的鑒定,還是最終起決定作用的衛生部門的鑒定,也都全靠鑒定專家的責任心。這個鑒定過程沒有任何法律監督。「這是一個缺陷,」劉運湖說,「目前,我國還沒有統一的醫療方面的專項法律,醫療事故還全都由行政部門來處理,還沒有法律的介入。改變這一現狀,對醫院和患者雙方都會方便許多。」

其實,穆耀升眼下遇到的難題,也是目前發生醫療糾紛的患者遇到的一個普遍問題。有關專家指出,由於目前我國處理醫療糾紛的現行體制尚不健全,患者個人的力量在與醫院以及管理醫院的衛生部門的權力對比中,明顯處於劣勢。

在要求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的這些日子裡,穆耀升感覺自己就像一個被踢來踢去的皮球。這個呼和浩特鐵路局哈業衚衕採石廠的工人感慨說:「要是國家有一部相關的法律,我就不會這麼沒頭沒腦地奔波了。」

穆耀升拎著闌尾到處找鑒定,已足以讓我們傷心不已,而無奈的於洪學揣著兒子的顱骨跪地請醫學專家們公正鑒定,則令我們感到更加悲哀——醫療事故已奪去了一個孩子的生命,而醫療鑒定又在折磨這個七尺男兒的心……

於洪學,黑龍江省加格達奇的一名消防隊員,他兢兢業業地保護著加格達奇人民的消防安全,而他卻無力保護自己的兒子不受醫療事故的殘害。這位剛強的東北漢子,給全中國人民講述了一個小生命蒙受的冤屈與他經歷的磨難。

據《法律與生活》1998年第7期報道:1996年11月3日11點鐘左右,於洪學帶著兒子於月,去加格達奇區人民醫院看病。發燒咳嗽的小於月到醫院後,跟爸爸樓上樓下跑得歡。都以為是看個小病,誰料想8小時後,小於月躺進了太平間的冰櫃里。

「醫院的值班醫生初診為上呼吸道感染,處方為靜點80萬單位青黴素八支,乾草片一瓶。靜點前,由護士做的試敏,是從一個已經稀釋完的80萬單位的青黴素小瓶中抽出的藥液,20分鐘後,護士認為可以靜點,拿的卻是自己備用的160萬單位青黴素四支,顯然與試敏的不是同一批號。當靜點約有2/3時,於月對我說,爸,我難受,難受!我冷,我口渴。我攥著他的雙手,那小手冷得厲害,我看他小嘴呈鉛色,覺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我找護士,新接班的護士拔下針頭,又肌注了地塞米松,找來了值班醫生,值班醫生又給孩子打了『高糖』,可是於月這時開始抽搐。護士、醫生在給他注射一支安痛定後,又取來了『水合氯醛』,說是冬眠針之類的鎮定葯,從孩子肛門推人。看孩子難受的樣子,我真的跪下了,說救救我的孩子吧。不久,孩子昏昏欲睡,先是無知無覺地喘著,然後就大便失禁。下午3點多,值班護士說,大夫說沒事,到晚上10點鐘孩子才能醒,反正葯是用完了,在哪睡覺都是睡,可以回家了。」

於洪學去醫院外找了輛計程車,他愛人孔德華抱著兒子上車時,護士叮囑說在孩子醒後如發高燒,可服用醫生開出的索密痛,明天繼續靜脈點滴。在家的三個多小時里,一直守在床邊的孔德華抹著眼淚,發現孩子越來越難受,於洪學又一次奔往醫院。原先那個醫生下班了,在病房值班的是另一位女醫生,聽於洪學講述了整個診治經歷,這位醫生說沒事,不用抱孩子來。於洪學回到家,眼見著兒子睜開眼睛說不出話,卻用嘴咬他媽的手指。看到兒子特別難受的樣子,嘴角有白沫子流出,孔德華慌得抓著丈夫的手哭了:「咱不能聽醫生的,趕快打車上醫院吧!」

兩口子抱著兒子來到病房,還是那位醫生,沒有試體溫,也沒有量血壓,說:「你不是相信我們醫院嗎,這事我們經多了,啥事沒有。」說完她轉身走開。於洪學一看急了,拉住醫生說兒子的病嚴重,那醫生總算讓他去給兒子辦住院手續。

等於洪學辦完手續回來,發現兒子已被抱進了兒科的搶救室里。看著忙碌的醫生和護士圍著兒子奔來走去,聽著「菲那根」、「強心劑」的叫喊,方才那位說兒子沒事的女醫生嘆著「怎麼這麼快呀!」一位男醫生用力給兒子做著人工呼吸……

一切都明明白白的了,於洪學和妻子孔德華渾身顫抖,眼前昏暗,於洪學知道自己不能倒下,因為妻子已暈厥過去。恍惚之中,他聽見那位女醫生說孩子不行了,可他沒聽見說他兒子到底得的是什麼病,他聽到那位男醫生對他說可以考慮第二天進行屍檢或上訴,但是要把兒子的屍體送太平間去。他記不清自己是怎樣把妻子送到朋友家的,卻記得怎樣把兒子,把8小時前在燦爛的陽光里跑著的兒子,把聲聲喚著爸爸、往爸爸和護士阿姨嘴裡塞巧克力的兒子,抱進恐怖的太平間冰櫃里。

於洪學傷心地回憶說:「兒子去世後,我領我愛人去吉林省白城市一家精神病醫院看病,醫生在診斷書上確認她患有精神分裂症。就是治療以後,她有時還是眼睛發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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