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非法行醫:危險的遊戲 一、無證醫生鬧出多少人命

林偉鋒,1996年6月自費取得石家莊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畢業證書,1996年7月便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曲江縣沙溪鎮擅自開了「杏林堂」門診非法行醫。據《南方日報》報道,1998年5月10日9時許,林偉鋒為患者張英靜脈點滴了一瓶10%葡萄糖500毫升、一瓶5%葡萄糖鹽水2500毫升和一瓶500毫升的氨基酸。期間,林錯將兩支2毫升的肌肉注射人蔘液加入到10%的葡萄糖500毫升中進行靜脈點滴。當日下午4時許,患者即出現昏迷、呼吸困難等癥狀。林見狀要求患者轉院治療,患者在被送往縣人民醫院途中死亡。

根據法醫臨床解剖,醫院病理檢驗報告以及醫療事故鑒定小組出示的報告,確定患者張英的死亡是由林偉鋒用藥不當造成的。經曲江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曲江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將涉嫌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林偉鋒依法執行逮捕。

安徽省亳州市是我國醫聖華佗的故鄉。也許是沾了華佗的仙氣,此地行醫的人也特別多,他們或者是「子承父業」,或者是「自學成才」,經過正規培訓的卻不多。不久前這裡發生的一些醫療事故,就足以給華佗的後代們一個警告:行醫看病是人命關天的大事,祖宗的飯也不是誰都能亂吃的。

毫州市華佗鎮邢閣行政村的張殿堂未經批准擅自在家裡辦了一個「骨科醫院」,號稱「張接骨」,在當地非法行醫。

據《檢察日報》記者報道,1998年1月7日午飯後3時許,劉偉琴由其兒子扶著走到張殿堂診所求治,張殿堂接診時,病人面色青紫,顏面浮腫,呼吸急促。張檢查病人心率快(未計數)、心率不齊,即給予低右一瓶加丹參6支靜脈輸液。輸液約5分鐘後,病人渾身發冷,張殿堂讓病人的兒子回家拿被子,繼之又給付腎素2支肌注,同時撥打市醫院「120急救」。市醫院120急救車於20至30分鐘後到來,給病人吸氧,發現病人心跳、呼吸驟停,做人工呼吸、肌注「呼吸三聯」針,搶救無效死亡。

據專家鑒定,死者劉偉琴患有慢性氣管炎、輕度肺氣腫、肺源性心臟病,在就診時有心率失常,心功能不全,個體醫生張殿堂對於此病診斷不清,在治療中用的葯(低右、丹參、付腎素)都是很不妥當的。低右屬於心臟病禁用藥,它的藥理功能是加速心跳,用於心率過快的病人身上自然是不妥當的。為此,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根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定為一級醫療事故。

1999年1月26日,65歲的馬占林因感冒前往西寧市城西區紅十字會中西醫結合門診部複診。自稱「華佗轉世」的成愛光用所謂的「妙方」治療後,馬占林老人驟然辭世。西寧城西區衛生局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認為:此案屬一級醫療責任事故。

1999年2月19日的《中國青年報》發表了該報記者唐鈺關於此案的詳細報道:1月25日,馬占林因傷風感冒、胸部不適,經人介紹到城西區紅十字會中西醫結合門診成愛光處看病。據當時陪同其就診的老伴馬香蘭介紹,成愛光在沒有作出診斷結果的情況下,直接進行靜脈注射。馬占林說,他有些頭暈、口乾。第二天,他們又到這裡複診。成愛光在沒有開具任何處方的情況下,又給馬占林注射靜脈針劑。當第三針劑還剩1/3注射液時,馬占林說,他心裡特別難受。

馬香蘭眼看著老伴馬占林身體癱軟下去。這時一位姓韓的婦女過來扶住了馬占林。馬香蘭說,當時自己驚恐失聲地大叫成大夫過來看看。那婦女一邊說不要緊,一邊拔下了針頭。一會兒,正在看病的成愛光才慢騰騰過來說:「不要緊,不要緊,過會兒馬上就好。」那婦女對成說:「你在患者背上拍幾下。」成便拍了幾下,見無任何反應,才開始人工呼吸。馬香蘭跑到街上找電話,給子女們通知了老伴病危的消息。等她再回到診所時,馬占林已經嘴角流血,一動不動了。醫生成愛光放棄搶救後,並沒有將患者死亡的消息告訴馬香蘭,繼續若無其事地看病、收錢。

死者馬占林的長子馬成說,1月26日上午,家人看到父親被擱在長條凳上,胸前的衣服被撩開,全部堆在脖子里。大夫成愛光看上去好像沒有發生什麼事一樣,依舊忙著抓藥、收款。面對死者家屬的詢問,成愛光竟輕鬆地甩出一句話:「大不了給你們賠償。」

成愛光自稱是「轉世華佗,醫術高明,國際一流」。一些病急亂投醫的患者,對此人的話很迷信。有人責問起馬占林的死因,成愛光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也許是當時心臟病突發,也許是病人病人膏肓,但絕不是治療的問題。」

據知情人介紹,成愛光所謂的妙方就是:黃芪、板蘭根、柴胡、田基黃、菌成注射液等,不論是外感病、內科病、婦科病還是其他疑難雜症,一律都用這些針劑混合後直接靜脈推注。成愛光說,他的這種中西醫療法是有科學根據的,且有多篇學術論文證實,目前他正準備申請專利。

西寧市衛生局劉副局長否認了成愛光的說法。另據西寧城西區衛生局張局長證實,成愛光早在青海省湟中縣行醫時,曾因發生重大醫療事故致死人命,被勞教兩年。劉副局長介紹說,1993年,西寧市衛生局和個體醫療機構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就對當時在洪水橋附近無證行醫的成愛光進行過檢查。那時,成愛光診所無任何衛生許可證,西寧市衛生局對其提出警告,並勒令其不準行醫。雖警告三次,但成愛光依舊我行我素,採用游擊戰術,租用他人衛生許可證繼續開診。西寧市衛生局再次沒收了成愛光的部分藥品,並多次警告其不準行醫。

1994年,有關方面組成專家組對成愛光診所再次進行檢查,省市專家組對成愛光的治療方法提出質疑,並警告:若不取締成愛光診所,遲早會出人命。但是,成愛光再次換了地方,同時掛靠西寧城西區紅十字門診部下,行醫至今。劉副局長說,庸醫成愛光無證行醫多年,且今又釀成人命事故,有關衛生部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西寧城西區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對此事件作出鑒定意見認為:成愛光在診治患者馬占林時,違章操作,在診療過程中對病人極不負責,沒有詳細詢問病史及索要必要的檢查資料,沒有作必要的四診檢查,進一步了解心臟功能,更沒有診斷、治療記錄,違反藥物的配伍禁忌,改靜脈滴注藥品為靜脈推注,在知道患者馬占林有肺心病、糖尿病的情況下,仍使用大劑量、高濃度未經稀釋的藥物快速靜脈推注,形成毒副作用,急性肺栓塞,急性心衰,導致DIC形成,造成病人死亡。當病人出現危重癥狀時,成愛光沒有按照正規程序進行搶救,在沒有必需搶救藥品和搶救設備的情況下,沒有及時轉診到有條件的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因而延誤了搶救時機,導致患者馬占林死亡。因此,成愛光的違章操作以及失職行為,是導致馬占林突然死亡的直接原因。故此認定為一級醫療責任事故。

三年前住進回龍觀醫院分院僅三天就不幸身亡的郭之中也可以稍稍安息了。1999年元月6日上午,海淀法院對這起非法行醫、誤診誤治致人死亡的賠償案件作出公開判決。判令此案責任人北京回龍觀醫院和趙瑩共同賠償受害人家屬經濟和精神損失費91620元。

據《北京青年報》1999年1月8日報道,1995年8月25日,已從海軍701廠退休的47歲的郭之中,因懷疑患有精神病被送進北京回龍觀醫院分院。不想三天後郭的家屬接到院方通知說郭之中因患「急性痢疾」,不治身亡。後法院經審理查明,郭之中死因系該院「誤診誤治」所致,屬「一級醫療技術事故」。

當時郭之中的兩個弟弟郭之文、郭之允即對該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上死者的死因心存異議。當年10月,北京市紅十字朝陽醫院會同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檢驗中心對郭之中的屍體進行了病理解剖後重新作出了診斷。北京回龍觀醫院又據此作出結論:「患者郭之中患甲亢三度營養不良,入院第三天高熱、腹瀉,主管醫師雖然認識到感染,應用了抗菌素,但診斷為痢疾缺乏足夠依據。患者出現呼吸系統癥狀後,不作進一步檢查和全面的病情分析,也未請上級醫師治療,仍按腸道感染治療,造成誤診誤治導致病人死亡。」該院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認定為「一級醫療技術事故」。

在事故發生後,北京市海淀區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出據證明說,「經核實,北京市回龍觀醫院分院系非法醫療機構」。海淀法院受理此案後也進一步查明,該院並未向有關部門申請登記註冊,而且也不可能申請登記註冊,因為在承包協議上簽字的趙瑩使用的公章是他自己私刻的。

對這起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醫療事故,海淀法院在判決中已明確認定北京回龍觀醫院和趙瑩共同負有民事賠償責任。歷經三年艱辛,終於打贏了這場官司的郭家兄弟並不甘心。郭之文對記者說,他們要向有關部門舉報,追究趙瑩非法行醫的刑事責任。

新《刑法》中已經設定了一個非法行醫罪,不是醫務人員進行醫療活動的人,沒有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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