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案 復仇遊戲 冒牌死囚

今天註定是一個不平靜的日子。

江洋大盜黎小龍將在下午3時被槍決。

黎小龍時年三十五歲,身高一百七十公分,體重一百二十斤,是一個脫下衣服可以見到一根根肋骨的精瘦男人。

他的身上除去肌肉,幾乎沒有一點脂肪。他的細眯的眼睛、塌陷的雙腮,在皮膚下躍動流轉的肌肉,都蘊藏著無窮無盡的精力,似乎隨時隨地都要爆發。

黎小龍是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重刑犯。他橫跨南七北六十三省,做下數十起火案,包括七件人命案。最後黑吉遼三省的公安部門,出動近千名武警,在大興安嶺的原始森林裡,圍追堵截五天五夜,才把滴米未進、瀕臨油枯燈盡的黎小龍生擒活捉。

黎小龍被判處死刑。異地關押在楚原市南嶺監獄。南嶺監獄是國內設施最好、防守最嚴密的監獄之一,裡面關押的都是重刑犯。

中午12時,獄警李濤在關押黎小龍的死囚室門外問他:「再有兩個小時就要上車,你想吃什麼就說出來,可以滿足你的要求。」

黎小龍窩在死囚室的牆角,垂著頭,神色有些萎靡,說:「給我一碗紅燒肉,要後腿上的五花肉,少加糖,多放辣椒。」

李濤又看了黎小龍一眼,想人之將死,再兇悍的狂徒這時也沒有了銳氣。

下午兩點,八名荷槍實彈的武警押著黎小龍登上囚車,在前後兩輛警車的護送下,駛向行刑地北大壕。

北大壕距離楚原市區二十餘里,背靠荒山,左右均是叢林,據說從清朝時起就是處決犯人的地方。由於陰氣太重,平時少有人跡。

今天的北火壕卻圍滿了人。裡層是全副武裝的武警和法警,警戒線外則同攏著來看熱鬧的市民,其中也有黎小龍系列罪案的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屬。

帶著總重量達三十三斤的手銬和腳鐐的黎小龍垂著頭走下囚車。為避免他在受死前胡亂喊口號,他的嘴巴上被戴上口罩。

黎小龍背對荒山站立,前面十米處,有五隻黑洞洞的槍口指向他。行刑的武警均戴著面具和墨鏡,看不出本來面目。這五隻槍里只有一隻會射出子彈。行刑手都是百發百中的神槍手,沒有失誤的可能。

坐在警車裡的指揮官發出開槍的汛號。

隨著一聲脆響,一粒子彈準確地擊中黎小龍的心臟位置,血花燦爛地飛濺,圍觀人群發出一陣驚呼。

黎小龍應聲倒地。負責驗屍的法醫向黎小龍的屍體走過去。

忽然,黎小龍的身體動了動,然後緩緩地坐起來。嘴角流出汩汩的鮮血,樣子非常詭異。

人群中膽子小的發出尖厲的驚叫聲。

準備驗屍的法醫迅速退後。五名行刑的武警又同時端起了槍。

忽然圍觀人群有兩個聲音幾乎同時喊出來:「這個人不是黎小龍,他是冒牌的!」

在眾人反應過來之前,又一粒子彈呼嘯著射出,準確地落在黎小龍的額頭。他的眼睛裡射出奇異的光芒,喉頭滾動了兩下,倒在黃土中,一攤鮮血在他身子下面的土地上緩緩流淌。

那兩個聲音幾乎在歇斯底里地叫:「他不是黎小龍,是冒牌的,你們殺錯人了!」

人群中一左一右擠出兩個男子,拚命向前擠去,試圖穿越警戒線。

負責警戒的武警抬起了槍,警告他們說:「穿越警戒線的,當場擊斃。」

那兩名男子被黑洞洞的槍口震懾住,不敢再向前走,卻不停地喊:「你們殺錯人了!」

行刑指揮王天德見秩序失控,皺了皺眉頭,說:「把那兩個人趕走,不行就抓起來,別讓他們在這裡搗亂。」

法醫驗明犯人已經死亡。由於無人認領屍體,由運屍車徑直運送屍體到火葬場火化。

提出異議的兩個男子被武警驅逐到百米以外。他們兩個原本不認識,經過這麼一鬧,彼此通了姓名,又互相印證過被執行死刑的人不是黎小龍,都不肯善罷甘休,決定把事情鬧大,報警要求驗屍。

110接警後,感覺案情重大,不敢怠慢,立刻向沈恕彙報。

沈恕派車把兩名報案者接到刑警隊。

報案的兩名男子一個叫吳輝,河南省平頂山市人,一個叫武天賜,河北滄州人。兩人均與黎小龍有深仇大恨,知道他今天被槍決,不惜千里迢迢地趕來現場觀看執行現場。

沈恕與兩人互相介紹過身份,開門見山地問:「你們根據什麼判斷被槍決的人不是黎小龍?」

吳輝搶著說:「被槍斃的那個人確實和黎小龍長得很像,但是黎小龍的右手上有一道很長很深的刀疤,而那個人沒有。我和黎小龍搏鬥時見到過那道刀疤。2003年初,他和我兄弟三個狹路相逢,生死相拼,我的兩個哥哥都死在他手上,他用刀扎進我大哥肚子的時候,我清清楚楚地看見他右手上的傷疤,像一條蟲子一樣,很醜,那個印象非常深刻,我絕不會記錯。」

武天賜也說:「我也見到過黎小龍手上的那道刀疤。被槍決的那人手部的皮膚很光滑,而且他身上沒有殺氣。黎小龍是非常陰沉的人,在距離他很遠的地方就能感受到強烈的殺氣,讓人莫名其妙地害怕。被槍斃的那個人完全沒有這種氣場,明明就是兩個人。」

沈恕沉吟說:「關於氣場的說法,我可以接受,但是不能作為證據。他右手上的傷疤是實實在在的證據,不過現在整形技術這樣發達,他去掉了傷疤也說不定。不過你們放心,既然你們報了案,又這樣確定,我們會給出一個公正的說法。」

說完,沈恕拿起電話通知馬經略:「你和許天華立刻和火葬場聯繫一下,讓他們暫緩火化黎小龍的屍體,你們兩個先去火葬場控制一下局勢,我和淑心隨後就到。」

沈恕和我聯絡過以後,對兩個報案人說:「事不宜遲,我們立刻去再辨認下被槍決的那人的遺體,你們兩個也要到場做個見證。」

吳輝和武天賜都對沈恕的態度和雷厲風行的辦事風格感到敬佩與感激,說:「無論怎樣,先多謝沈支隊,我們和公安打交道,這是第一次報案後處理得這樣爽快。」

沈恕笑笑,沒接話,帶著兩人來到外面上了車。稍後,我也從法醫實驗室趕來。四人同乘,向火葬場疾馳。

半路上,馬經略的電話打進來:「黎小龍的屍體已經進了焚化爐,是行刑指揮王天德親自命令火化的,火葬場的人攔不住。」

沈恕說:「讓他們立刻停火,盡量保留黎小龍的屍體殘骸。」

馬經略說:「不行,我們攔不住,咱們沒有手續,王天德不理我們。」

沈恕說:「你把電話給王天德,我和他說。」

電話那邊傳來一個煙酒過度、中氣不足的沙啞聲音:「哪位?」

沈恕說:「我是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沈恕,正在趕向火化場的路上,由於有人報案稱被執行槍決的犯人不是黎小龍,我敦請你停止火化,儘可能保留死者的屍體殘骸。」

王天德滿不在乎地說:「你不要聽那些無稽之談,都是一小撮不明真相的圍觀者瞎起鬨,這件事解決後我還有其他工作,等你到了再說好不好。」話畢不容分說就掛斷電話。

沈恕還試圖繼續說服他,電話里傳出滴滴的斷線聲音。沈恕隨手把電話重重摔在座位上,這在他已經是少有的過激表現,看得出他很生氣。

沈恕問我:「火化一具屍體要多長時間?骨灰還能不能驗出DNA?」

我說:「半個小時就都成灰燼了,有一些較大的碎骨頭,也沒有了化驗價值,分子鏈都被高溫毀掉,驗不出DNA的成分。」

沈恕嘟囔著吐出含糊不清的幾個字,不知道具體在說什麼,但可以判斷出是髒話。

我們的車子開得飛快,拉響著警笛,平時要一個小時的路程,不到四十分鐘就到了。

我們下車後一路向火化爐的方向跑過去。

還是遲了一步,焚化爐的火焰已經平息,王天德也已離開了現場。

沈恕掏出警官證,阻止火化工說:「我是市局刑警隊的,現在要求你們不要打掃骨灰,我們要檢驗現場。」

火化工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見狀退後一步,偷偷撥響火化場領導的電話。

我站在焚化爐前,搖搖頭,有些絕望地說:「晚了,現在拿到骨灰也沒有什麼價值。」

這時火化場的主任陸志來到焚化爐前,和沈恕介紹過身份,問:「有什麼問題?」

沈恕說:「有人報案說你們剛火化的屍體是死者的替身,我們要保存證據。」

陸志說:「這件事和我們無關,這是你們送來的屍體,我們負責火化,各盡其職嘛。只要死者家屬沒有異議,你們要收骨灰就儘快收,焚化爐的排期很滿,不能耽誤時間。」

沈恕用目光徵詢過我的意見,對火化工說:「把裡面的骨灰收集到一起。」

火化工按動電鈕,火化爐里發出沉悶的咯咯吱吱的聲音,一堆灰白色粉末和碎骨順著爐壁的開口傾倒出來。火化工把這些殘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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