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的車一一福特金牛已經被警察扣留了,所以他租了一輛栗色的水星美洲豹,希望女人們能夠抵擋它的魅力。米隆發動汽車,把收音機調到FM106.7,帕迪·拉貝爾和麥克·麥克唐納正在低聲吟唱一首憂傷的歌曲——《獨自一人》。這對曾經恩愛幸福的情侶現在已經面臨分手,真是悲慘,正如麥克·麥克唐納唱的:現在我們開始談論離婚,……可是我們甚至未曾結婚。
米隆搖搖頭,麥克·麥克唐納就是為了這個原因離開杜比兄弟樂隊的嗎?
大學時,比利·李·帕慕斯一直都是一個派對男孩,他有著漂亮的外表,略帶輕佻,黑黑的頭髮,儘管有些油滑,但絕對極具魅力,而且很有男子漢氣概,在初次離家的年輕男女大學生中間非常受歡迎。在杜克大學,兄弟會的弟兄們稱他為奧特爾——《動物屋》中冒充文雅的角色,再恰當不過了。比利·李還是一名出色的捕手,曾經進入大聯盟,參加了大約半個賽季的比賽,在巴爾的摩金鷹隊贏取總冠軍的那個賽季里作為該隊的板凳球員。
那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米隆敲敲門,幾秒鐘的等待之後,門毫無預警地被快速打開,很突然,所以令人奇怪。這年頭,人們通常都會從貓眼裡張望一陣,或者先拉上門鏈,至少也要問一下來者是什麼人。
一個女人站在門口,問:「你找誰?」米隆隱約認出她就是帕慕斯夫人。她身材矮小,長著松鼠似的嘴,眼睛鼓出,彷彿眼珠後面有什麼東西往外頂著。她的頭髮綁在腦後,可是有那麼幾縷垂在臉上,她伸出手指,把幾縷頭髮撥到後面。
「您是帕慕斯夫人嗎?」米隆問。
「是的。」
「我是米隆·波利塔,以前和比利·李一起在杜克上學。」
她的聲音低了8度,「你知道比利在哪兒嗎?」
「我不知道,夫人。他不見了嗎?」
她皺起眉,後退一步,「請進吧。」
米隆走進門廳,帕慕斯夫人從已經走到了走廊里,她指指右面,沒有轉身也沒有停下腳步,只是說:「去莎拉的婚禮室吧,我一會兒就過來。」
「好的,夫人。」
莎拉的婚禮室?
米隆順著她的指引走去,在轉過牆角時,不由得發出一聲驚嘆。莎拉的婚禮室,這是一間裝潢風格普通的客廳,就像傢具店的廣告。一張米白色的長沙發,還有與之配套的雙人小沙發,組成不連貫的L形,長沙發可以打開變成一張床,可能是當月特價,全套695美元之類的促銷品。咖啡桌是一張半橡木的方几,沒有什麼獨特之處,一頭放著些從沒人看過的雜誌,中間擺著絲緞花,另一頭則是些消遣時看的休閑書。房間里鋪著淺棕色的地毯,屋裡還放著兩盞造型大眾的燈。
可是牆壁卻一點也不普通。
米隆見過很多家庭在牆壁上掛照片,這一點也不稀罕。米隆也見過有人把照片當成主題而非點綴的,這也不會讓他大驚小怪,可是眼前這個房間實在令他大吃一驚。莎拉的婚禮室——天,這幾個字應該用粗體——完全是婚禮現場的重現,絕無虛言。彩色的婚禮照片被放大成真實尺寸,取代牆紙貼在四周的牆壁上。右手邊,新娘和新郎正在展露動人的微笑;左手邊,比利·李身著禮服,也許是男伴郎,也許是現場迎賓,也是滿面笑容;帕慕斯夫人身穿長裙,和她的丈夫翩翩起舞,前景是婚禮現場的餐桌,數量很多,賓客們也都抬著頭對著米隆微笑。所有人物都是真人一般大小,好像是婚禮現場的全景照片被放大到了林布蘭(荷蘭畫家)《夜巡》的尺寸。人們在跳舞,一支樂隊在演奏,還有一名司儀,鮮花被精心地擺放在最合適的位置,還有婚禮蛋糕,精美的瓷器和白色亞麻布——同樣,這些都是真實尺寸。
「請坐。」
米隆轉身看著帕慕斯夫人,這是真實的帕慕斯夫人還是照片中的再現?哦,她穿著日常的衣服,應該是真實的,他幾乎想伸出手去摸摸她,以確定真假。「謝謝。」他說。
「這是我女兒莎拉的婚禮,她在4年前結婚的。」
「我明白了。」
「對我們來說,那是很特別的一天。」
「可以想像。」
「我們在西桔的曼諾舉行婚禮,你知道那兒嗎?」
「我在那兒接受成年禮。」米隆說。
「真的嗎?那一天一定是你父母的美好回憶。」
「是的。」不過現在他有些懷疑,因為他的父母把多數照片都只是放在相冊里,不像這裡掛在外面。
帕慕斯夫人對米隆微笑,「我知道,這有點奇怪,可是……哦,我已經解釋過上千次了,再多一次又何妨呢?」她嘆口氣,指指身旁的沙發,米隆坐下來,她也坐下了。
帕慕斯夫人雙手交叉,空洞的目光盯著米隆看,這是一個太靠近生活大屏幕的女人的目光。「人們總是為自己的特殊時刻拍照片留念,」她開始熱情地講述,「他們想捕捉有意義的重要瞬間,想在以後可以欣賞回味這些時刻。可是大部分人並不會真的就這麼做,他們拍完照片後,往往只看過一次就塞進盒子里,然後將它們遺忘了。但我不是這樣,我記得那些美妙的時刻,我甚至沉迷於這些瞬間,如果可以,我會讓它們重現,畢竟我們都是為了那些時刻而活著,不是嗎?米隆。」
他點點頭。
「所以,我在這個房間里會覺得溫暖,感覺被生命中最幸福的瞬同包圍著,我儘可能地還原真實。」
米隆點頭。
「我不是藝術愛好者,」她接著說,「我不喜歡在自己家裡的牆壁上掛4無關個人情感的板畫。為什麼我要整天面對著我不認識的人或地方呢?我不在意房子的內部裝修,不喜歡收藏古董,也不喜歡做作的瑪莎·史都華 風格。可是你知道我認為什麼才是最美麗的嗎?」帕慕斯夫人停下了,滿懷期待地看著米隆。
米隆接過話頭,「什麼?」
「我的家庭。」帕慕斯夫人回答,「對我來說,我的家庭最美,我的家庭就是最美好的藝術品。你覺得這有道理嗎?米隆。」
「是的。」儘管很奇怪,可是確實有道理。
「所以我把這裡稱作莎拉的婚禮室,我也知道這很傻,給房間取名,把老照片放大,還用它們當壁紙。我家裡所有的房間都是這樣,我把樓上比利·李的卧室取名叫捕手的手套,他在家的時候,一直都住在那裡,我想這可以給他一些安慰。」她揚起眉毛,「你想看看嗎?」
「當然。」
她從沙發上一躍而起。樓梯間貼著大幅的黑白照片,看著已經有些舊了。一對穿著結婚禮服的表情嚴肅的夫婦,還有一個身穿軍裝的戰士。「這是世代牆,那是我的父母,還有漢克,我的丈夫,他三年前去世了。」
「真遺憾。」
她聳聳肩,「樓梯間的照片可以追溯到三代之前,我想這是懷念祖先的最好的方式之一。」
米隆沒有說話,他看著那對年輕夫婦的照片呆了一會,那時的他們可能剛剛開始全新的生活,也許還對未來有著那麼一點點恐懼,而現在,他們已經不在了。
又是米隆·波利塔的深刻思想。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她說,「可是掛死人的油畫不是一樣也很奇怪嗎?而且照片更加接近真實。」
說得好。
樓上走廊的牆壁上,掛著某個20世紀70年代服裝派對的照片,很多的休閑服和喇叭褲。米隆沒有問,帕慕斯夫人也沒有解釋,這樣也好。她轉向左邊,米隆跟著她走進了「捕手的手套」,這個房間稱得上名副其實,比利·李的棒球生涯在此依次展開,就像名人堂的陳列室。最初的是少年聯盟,比利·李蹲成接球的姿勢,笑容燦爛,對一個那個年齡的孩子來講未免有些過於自信了。在照片里,時間一閃而過,從少年聯盟到貝比·魯斯聯盟,到高中,再到杜克大學,最後是在金鶯的輝煌一年,比利·李驕傲地展示他的冠軍戒指。米隆仔細地看了看杜克時代的照片,其中有一張攝於他們的兄弟會會所PsiU前,照片里有很多兄弟會成員,包括他自己和溫。米隆記得拍攝這張照片時,杜克棒球隊剛剛擊敗了佛羅里達州州立大學隊,蠃得全國冠軍,慶祝活動整整持續了三天。
「帕慕斯夫人,比利·李現在哪裡?」
「我不知道。」
「你說的是你不知道……」
「他出走了,」她打斷米隆的話,「又一次出走了。」
「他以前也曾經出走嗎?」
她凝視著牆壁上的照片,目光變得朦朧,「也許比利覺得這個房間不舒服,」她輕聲地說,「也許這裡讓他回憶起一些不該發生的事情。」她轉向米隆,「你最後一次見到比利是在什麼時候?」
米隆試著回憶,「很久以前。」
「怎麼會?」
「我們的關係不太親密。」
帕慕斯夫人指著牆壁,「這是你嗎?背景里的那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