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拘留所沒有「席夢思」床褥,沒有傭人服侍,車輛經過的轟轟轟聲音徹夜不息。早餐是白開水和兩件密封在膠袋裡多天的麵包,午餐和晚餐又是白開水配價值十五元的飯盒。看來,這個有錢人不能適應這種坐著等吃的日子,兩天下來,眼睛已經像熊貓一樣。他被帶進審訊室的時候,除去手銬後的樣子就像霜打的茄子,惹人可憐。
「莫先生,」
石勒輕喚,「你想回家嗎?」莫應彪驀地抬頭,警覺地說,「我的律師呢?沒有律師在場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你的律師堅持要把案件打上高院,我懷疑他有沒有盡律師責任?有沒有對你解釋將會面對的處境?為你謀取最佳利益?他有沒有告訴你,像謀殺這種嚴重罪行是不能保釋的?如果把案件打上高院,你會一直交由重案組看管,要在這間拘留所呆多一年。」
「不能保釋!?」莫應彪不相信地說。
石勒清楚地看見他的身體哆嗦了一下。「噢!他沒跟你實話實說?可能貴人善忘!反正你不急,又有足夠空閑時間在裡面獨自仔細琢磨,等大律師有空的時候再和我們聊。」
「我想回家。」
莫應彪臉色發青,一副屈尊俯就的模樣。「我願意跟你談。」
「你願意談,我就實話實說。」
石勒嘲笑地說,「一開始,只有白痴才相信你是把那個老人切成十二塊的兇手,不過,警察找到的證據提供合理結論:你應該知道自己的指紋怎會跑去兇案現場的。指紋這個有力證據可以讓法官和陪審員相信你涉及謀殺。警察通情達理,給你兩個選擇:合作還是對抗。你拒絕和警方合作,毫不珍惜名譽和事業證明你知道兇手選中你的原因,或者你因為參與謀殺自忖罪有應得。如果你覺得我說錯了,條件很簡單,只要你說出原因,我可以寬宏大量,回到一開始的條件,暫停檢控,讓你保釋回家。」
莫應彪緊鎖著眉頭嘟囔,「我說出來,你不會相信。」
「我可能不把你的話當真,但只要你說得有理,我寧可被你矇騙也會相信。」
莫應彪瞪大眼,「為什麼?」
「因為還有什麼是警察沒見過的?我們看見的現實比小說情節更荒誕離奇,如果寫成小說,連我們也不會相信。」
莫應彪緊皺的眉頭略微舒展,「上星期三,我在停車場取車,車匙插進匙孔的時候覺得頭頂一痛,蘇醒後發覺昏去二十分鐘。由於沒有財物損失,只是後腦有點疼痛,我以為是身體毛病,昏倒的時候撞傷就沒有報警。現在回想,一定是有人為了嫁禍,從後面打昏我來套取指紋。」
「你找醫生檢查身體?」
「沒找醫生。」
「為什麼?這不合情理,像你這種身份,發生無緣無故昏倒這種意外,那有不找醫生檢查?」
「我說你一定不相信。」
「你說你的理由。」
「就因為我的工作,你不相信我是真正的七、十一,天天是六時起床,七時到公司,十一時下班,凌晨才能睡覺。賺錢是一種可以死不可以病的生活,我最怕的是看醫生、進醫院。相信萬一檢驗到毛病是自找麻煩、自尋煩惱的理論。也許你不相信,我真的是一個不願意麵對現實的人。」
石勒凝視著這個滿臉無可奈何的人,目光那麼嚴厲,直盯對方雙眼,過了一會,冷酷的眼睛裡緩慢地出現一點溫情。他喃喃說:「通常,警察辦案不理會口供,只理會證據。我不瞞你,這一次我相信你。因為我也是諱疾忌醫的人。」
「你相信?」莫應彪傻笑起來,恐懼從他的眼中消失。
「我可以回家了?」
「不,你是聰明人,只是我相信還不行,警察的工作必須遵守法律程序,要有正式錄像存檔和上呈法庭,你要有律師在場,你要自願說出這個合理的解釋,承認警方工作的合理、合法後,我們給予你保釋,再經過一段合理的調查時間後才會撤消指控。你應該懂得,在文明進步社會中,只有經過這些合法、合理和高透明度的安排才有雙贏結局。你明白嗎?」
「我明白。」
莫應彪的小眼睛閃閃生光,飛快地說,「我會承認警方有足夠理由拘捕我,並保證事件結束之後不會投訴和追究。如果韋文忠敢節外生枝,違反我的指示,我會對著鏡頭宣布中止他的代表資格。不過,我有一個交換條件。」
「什麼條件?」
「請替我通知韋文忠大律師,我希望現在就和警方衷誠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