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封閉的信道 第八節

在石勒看來,莫應彪應該是那些含著金匙出生的養尊處優世家子弟,反恐怖特種部隊在深夜突然破門而入,不容多說地把他打翻在地,在他的親人前面把他像粽子一樣捆紮、封口後讓重案組探員套上頭罩,加上鐵鏈拉出去示眾。對這種人來說,除了嚇得屁滾尿流,應該是莫大的恥辱。

不過,石勒知道抓錯人了,這個判斷,不是被捕者有一副像女人一樣的細皮白肉軀殼,也不是因為搞清楚這個人是著名的「快速寬頻集團」董事總經理,而是這個人氣呼呼地坐在審訊室里,拒絕回答所有問題,堅持在沒有律師情況下有權保持緘默。這不是一種自恃地位和金錢的驕傲,而是臉上那一種胸有成竹的不憂不懼姿態。

在這種根據反恐怖程序下,在不須告知逮捕原因的迅雷不及掩耳行動中被捕的人怎會這樣鎮定?為什麼?誰的屁股里沒有糞?通常,來到這種時候,地位越高的人越草雞,手不顫腳顫。他到現在應該還不知道被捕原因,可是,他一點也不害怕。

指揮官在閑聊的時候曾經說過,如果要嚇人,只要用廉政公署信箋向所有的成功人士發出一封匿名警告信,上面只有八個大字:「東窗事發,走為上著」他相信赤獵角機場會擠滿香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有錢人。

警務督察打量眼前疑犯,這個人相貌普通,似個豬崽。渾圓臉孔上是小眼睛、小鼻子和小耳朵,如果不是有一副大嘴巴,有點人生經驗的人都不會相信他會是事業成功的商人。

可是,眼前的有錢佬沒有害怕的反應,對抗議、追究毫無興趣。最讓石勒懷疑的是,來到現在這個時刻,他對警察拘捕自己的罪名沒有一點好奇心,一副全心全意地等待律師出現的無所謂神氣。為什麼?難道他能未卜先知,知道警察會來抓他或者知道自己會吉人天相,化險為夷警察破門而入的時候,石勒曾經目擊他嚇得唏噓顫抖的樣子,證明他並沒有預料到警察的行動——不管如何,這個人懂得法律,鎮定下來時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加上地位和金錢——看來,這分明是另一個圈套,是瘋子送給石勒的燙手山竽,一旦搞不妥當,有可能替警察部隊惹來一身蟻。

韋文忠大律師就在這時候走進來,石勒吃了一驚。請得動這位收費達——天文數字壞胚的客戶,通常是身家超過一百億以上的富豪。莫應彪是有錢人,不過,「快速寬頻集團」不是香港第一流大公司,這個人距離第一級的有錢人還差得遠,捨得讓韋文忠這種人任意宰割「史提芬,我有責任要求警方解釋把我的當事人當作大賊五花捆綁的原因。」

韋文忠不忘伸手托一托眼鏡,表示他的認真和聰明。「警方使用過份武力傷害莫應彪先生的身體,無理的拘捕對莫先生名譽做成無法估計的損失,如果你說不出一個令莫先生滿意的答案,我保證會讓你們品嘗後悔不及的滋味。」

石勒冷冷地瞪他一眼,「我知道你是誰。坐下來吧,律師。我正式告訴你,你的當事人涉嫌謀殺,」

他微微頷首,示意警長開動攝錄機。「他堅持有你在場的時候才會講話。」

石勒曾經見識過大律師的醜惡一面,多年前,他把這個壞胚從綁架的死亡邊緣拽回之後,不但沒來一個電話表示感謝,偶然在法庭走廊看見督察也是視若陌路。

也許他心裡把石勒恨得要死,因為世界上只有這個警察知道他這副筆挺西裝里只是一堆齷齪;也許他心裡怕得要死,不知道這個警察在那一天會使用這個把柄威脅他。

大律師能夠肯定的只有一點:這個警察從心裡到神色都在看不起他。

韋文忠高傲地從鼻子里哼了一聲表示不屑,坐下來的時候故意用和藹的表情關注當事人,說道:「怎麼樣,警察有沒有對你無禮?他們膽敢對你使用一點過火手法,我保證叫這些人忘記爹娘姓名。」

石勒冷冷微笑,他知道大律師越是這樣越是色厲內荏。這壞胚善於利用法律賺錢來破壞法律的公正,所以他在解釋法律的時候就是看不起法律的時刻。

有一段時間,法庭走廊里流傳著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馬田的十歲兒子在學校因說謊被罰,母親說,「孩子,你知道自己做錯嗎?」兒子哭著說,「知道了,下一次,我會學爸爸,做了也沒有人知道。」

如果莫應彪需要說謊,他真的找對人了「沒有,」

莫應彪說,「我想這完全是一個誤會。我是一個講理的人,知道警方只是在執行職務,不會故意跟我過不去。如果警方願意立刻釋放我,我答應……」

精明的大律師立刻制止他,「等一等,莫先生,你是受害人,不需要向他們作出任何承諾。現在,害怕的是警察,不是你。」

石勒再一次大吃一驚,姓莫的看起來是精明生意人,不是善男信女。如果警察抓錯他,受到這麼大的侮辱,怎會這樣容易罷休?為什麼?除非他有什麼見不得光的東西,身上有糞急於脫身,才期望警察因為佔了便宜又找不到把柄而放棄追究不過,如果他打算息事寧人,他為什麼又要找韋文忠「史提芬,」

韋文忠第一次正視高級督察。「警方根據什麼證據才這樣大張旗鼓地逮捕莫先生?」

「我們在璺塑鄉碎屍案現場找到莫應彪先生的指紋,」

石勒乾脆地說道:「所以,警方有足夠的證據懷疑莫應彪先生涉嫌這樁謀殺案。」

「指紋?」韋文忠只呆愣了一秒鐘,輕蔑地說,「指紋能表示什麼!」

石勒平靜地說,「所有的陪審員、法官、律師都相信指紋是最有力的證據,它能令兇手無法狡辯,接受法律的制裁。這個確證制度不容懷疑,如果一旦崩潰,所有的律師都可以用這個借口為兇手服務。」

「嘿,」

韋文忠從鼻子里哼了一下,「所有制度必須講究素質,才能減少作弊,基礎穩固。到現在為止,世界上沒有一套公認的鑒定指紋標準,義大利規定要找到十六至十七點相同地方,巴西要三十點,瑞典只需七點,澳洲十二點,美國是警察說的算。何況兇案現場的指紋不會完整,用這種模糊證據定罪,九個所謂專家有十種說法。」

「我這個證據不但清晰,還十分完整。」

「你說指紋確屬於他,問題是,這個指紋是從哪裡來的?」大律師口若懸河,「督察,一九四三年,溫莎公爵擔任巴哈馬總督的時候,警方為了陷害無辜的人,曾經用玻璃杯上的指紋冒充取自屏風。一九八八年紐約的邁克和一九八九年的莎莉都被同一個沒良心的鑒證人員利用製造的指紋誣告為兇手。我可以去法庭上宣讀一大籮筐歷史事實,讓陪審團知道警察曾經製造了多少垃圾證據來冤枉好人。」

石勒不得不在心裡佩服地感嘆:真虧他!這壞胚能夠不假思索的一口氣謅出這麼多「事實」確有賺這種污穢錢的天分。「我這個證據有從現場取下的錄像。我們拍攝了整個過程,提防你這種律師從中吹毛求疵,找借口為兇手開脫。我願意跟你賭一鋪,你有膽量上法庭否認它,人人會認定你強詞奪理,不會懷疑這枚指紋。」

大律師扭過頭提醒當事人,「不要怕,莫應彪先生。你可以保持緘默。取證是他們的工作,根據普通法法律,你不必證明自己清白無辜。」

莫應彪搖頭,不動聲色說,「我跟璺墼鄉的兇案無關,沒有去過那裡,不認識那個人。」

「你不認識他?沒有去過那裡?」石勒說,「韋文忠大律師需要想一個好的理由讓法官和陪審團相信你清白無辜,是指紋自己走去那裡的。」

韋文忠摘下眼鏡,揚起一邊眉毛,「史提芬,你跟他沒有過節,為什麼不追查有人在設局陷害他。」

「設局害人?」石勒十分露骨地挖苦道,「你經驗豐富,有什麼好的提議?」

「我……」

莫應彪剛張口,又被律師制止。

韋文忠把眼鏡放在桌子上,神色自如地拍拍當事人肩膀,示意放心。他把身體俯前,臉孔扳得像大理石一樣,操起英語來,說道:「為了我當事人利益,我要求從現在開始記錄所有的盤問內容。」

「不行,這種問話沒意思……」

石勒也用英語回答。

「沒有白紙黑字記錄,我會指示當事人繼續保持緘默。」

大律師略為思索,「這樣吧,我想跟你私下說幾句。」

老王就在這個時候推門進來,跟上司耳語:「指揮官的電話。」

石勒站起來,對這個信心十足的壞胚說,「請跟小劉走,我就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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