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周四下午兩點,我已回到舊金山,坐在埃伯哈特在高等法院的辦公室里,準備講故事。在場的人中自然包括埃伯哈特,還有一位速記員警官。羅斯·丹瑟爾也在,應我的要求,埃伯把丹瑟爾從拘留室帶了過來。此外就沒有別人了。

我還希望一個人在場:安德伍德。不過他現在在亞利桑那州,昨天下午我以謀殺未遂罪把他交給了科奇斯縣監獄,需要通過引渡程序才能把他帶回加利福尼亞。安德伍德情緒低落,一言不發。他蘇醒過來之後沒跟我說過一句話,彷彿餐桌上捆作一團的火雞。我換好輪胎——租來的車上有一個備胎,再從安德伍德藏在附近亂石堆里的道奇車上卸下另一個輪胎換上,然後驅車駛離那裡。漫長的路途中安德伍德依然沒有開口說一句話。等我把他拖進比斯比 的警察局,他終於開口了,大喊大叫要找律師,除此之外什麼也沒承認。

對現在這場小型聚會而言,安德伍德倒並不是非得出場不可。眼下,我要做的是向埃伯哈特解釋清楚這一系列事件的前因後果,讓他相信我言之有理。這樣才能撤銷對丹瑟爾的起訴,把他釋放,重新審理科洛德尼案,並由薩克拉門托警方重新調查米克身亡案。接下來的調查將會使安德伍德以謀殺罪被起訴,或者說,我是這麼希望除了在亞利桑那州謀殺未遂之外,我沒有任何別的證據指證他。不過如果警察相信他有罪,那麼一定會找出確鑿的證據。或許安德伍德會迫於壓力,交代一切。他在犯罪方面是個業餘人士,而大部分情況下業餘人士都會自己認罪。

我有充足的時間重新整理我的推論,弄明白為什麼兇手是安德伍德,而不是伊萬·韋德或者別的通俗小說幫成員。在亞利桑那州打理完所有事情之後已是晚上八點,時間太晚,我不可能趕回圖森,更別說搭飛機回舊金山了。我打了兩個電話,分別打給埃伯哈特和凱莉,然後在比斯比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我就開車趕到圖森,正好搭上十一點的飛機。飛機降落在舊金山的時候,我已經把整個過程都理清楚了。事實上並不是非常困難。我一搞清楚自己最初拼湊碎片時在哪裡出了錯,馬上就明白一切都指向了安德伍德。

辦公室里依然煙霧繚繞,跟上次我在這裡時一樣。埃伯哈特叼著一支直柄石楠根煙斗吞雲吐霧,丹瑟爾也在一支接一支地吸煙。不過這次至少沒開電暖氣,因此溫度還可以忍受。丹瑟爾依然穿著那件橘黃色的套頭衫,看起來還是那麼荒唐可笑。他不停地看我,眼裡滿是感激,彷彿一隻小狗,隨時可能撲過來舔我的手。這讓我感覺有點不舒服。我更欣賞他那副憤世嫉俗的落魄作家模樣,因為我能應付得了那樣的他,而應付巴結討好我卻很不擅長。

埃伯哈特從嘴裡拿出煙斗,生硬地說道:「好了,故事開場吧。」說話時他並沒有看我。自從我來了之後他就沒有正眼看過我。這點很好理解,對於周四早上跑到我那裡討論性生活問題,他感到非常尷尬。而他的處理方法就是置之不理,自己縮回硬邦邦的權威面具後面。不過看起來他還挺得住。他的眼睛布滿血絲,可能是因為又一場痛飲,也可能只是因為沒有睡好。他的面孔依然顯得有些輪廓模糊、昏暗無神,但他仍然非常堅強。他是那種老派人物,不會輕易崩潰。

「我最好按時間順序講述整個故事,」我說,「很複雜,不過如果按時間順序的話很容易弄明白。」

「你想怎麼講就怎麼講。這是你的地盤。」

「事件核心是那篇《迷霧》,對科洛德尼和米克而言這都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說了我的想法:米克寫了篇小說,出於信賴交給了科洛德尼,而科洛德尼剽竊了這篇作品,找了個人把小說改編成劇本,最終賣給了好萊塢。我解釋了為何我會發現《迷霧》的作者是米克。

埃伯哈特說道:「科洛德尼找的人是誰?你不會告訴我說是安德伍德吧?」

「不,不是安德伍德。他不是作家,而且那時候他也不認識科洛德尼。」

「伊萬·韋德?」丹瑟爾問道,他好像非常希望我給出肯定的答案。

「也不是伊萬·韋德。」我答道,「是沃爾多·拉姆齊。」

「沃爾多?」

「科洛德尼在死城藏了一個箱子,裡面放著拉姆齊寫給他的信,一九五幾年寫的。信里提到了這個劇本。」

「為什麼弗蘭克會把罪證保留這麼多年?」

「我覺得他喜歡收藏亂七八糟的東西。」我說道,雖然事實並非如此。科洛德尼之所以留著這封信,可能是想有朝一日敲詐一筆。他的保險箱里還留著西比爾·韋德的照片,以及其他東西。他是否拿這封信敲詐過拉姆齊,我無從得知,也許沒有。從好萊塢賺到的錢讓科洛德尼暫時停止了敲詐勾當,至少在這三十年間暫停了。這些我都沒提,因為我不想牽扯到敲詐的事情。再說這些跟這兩起命案並無關聯,我想維護西比爾的聲譽。在亞利桑那州的時候我就把那張照片燒了,一眼也沒看。

丹瑟爾搖著頭感嘆道:「我絕對想不到沃爾多會剽竊。那時候他正處於職業上升期。是啊,我們那時候都是。他看起來非常誠實,而且從來沒說過他寫過劇本。」

「嗯,他有這個天賦——他曾經改編過自己的一兩本作品,記得嗎?不過我不確定他知不知道自己剽竊了別人的作品。從那封信里的內容來看,他覺得科洛德尼得到了某個匿名作者的允許,希望把這篇小說改寫成劇本。也許他懷疑裡面有貓膩,但正如你所說,羅斯,那時他正處於職業上升期,而且科洛德尼付給他不少錢。」用他從西比爾·韋德那裡敲詐來的錢,我心想。

埃伯哈特說道:「歷史課上夠了吧。可以把時間推進三十年嗎?」

「當然。」隨即我告訴他們關於米克的推測:他發現自己遭到欺騙,年深日久的積怨,收到通俗小說大會發來的邀請,過了這麼多年,終於有機會和科洛德尼當面對峙。他做出近乎瘋狂的行為,寄出小說複印件,還有那封偽造的勒索信,以期找出當年跟科洛德尼一起剽竊他作品的那個通俗小說幫成員。

「他找到了嗎?」丹瑟爾問道。

「我覺得他沒有找到。拉姆齊肯定一下子就意識到《迷霧》是怎麼回事了,而且被嚇了一大跳。他的事業正如日中天,如果這種事情公之於眾,將大大有損他的形象。」

「所以他就有了相當不錯的殺人動機,不是嗎?」

「他也許這樣想過。我最開始也是這麼認為的:殺人兇手是那個剽竊者。看起來非常合乎情理。我根本沒想到還有其他人——也就是安德伍德——會被牽扯進這一團亂麻當中。我懷疑直到現在拉姆齊都不知道米克是《迷霧》的真正作者,米克可能也不知道是拉姆齊改寫的劇本。形勢迫使拉姆齊守口如瓶,希望能夠矇混過關。這兩個人之間沒有衝突。」

「安德伍德是怎麼被牽扯進來的?」埃伯哈特問道。

「我正要說到這個。首先得解釋以下幾件事。比如,殺死科洛德尼的那把點三八口徑手槍。那是西比爾·韋德的槍。上周四晚上她參加雞尾酒會的時候這把槍被人偷了。」

「被誰偷了呢?」

「科洛德尼。我在韋德的房間碰到的就是他。他想用槍恐嚇米克,而當時他只能找到這個武器。也許他還打算用這把槍殺了米克——這點我們永遠也不可能知道。」

丹瑟爾說:「他怎麼知道西比爾有槍?」

「因為西比爾用這把槍恐嚇過他。他想跟西比爾上床,被拒絕之後他打了西比爾一巴掌,西比爾就拿出了槍。」

丹瑟爾諷刺地笑道:「真想不到這個狗娘養的還有這種念頭,居然打甜妞的主意。」

「他是有這種想法。但這次大會上他也被嚇得不輕,他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米克。他當初之所以同意參會就是覺得不會遇到米克,結果他卻跟米克撞了個正著,嚇了他一大跳。特別是米克找到他當面對質剽竊的事情——這是免不了的。過去的時光對米克而言是一劑猛烈的催化劑,他用他那種畸形的復仇方式攪亂了所有人的生活,而科洛德尼正是他的首要目標。這也是他們兩個在雞尾酒會上發生爭執的原因:米克把科洛德尼逼急了,他很可能想迫使科洛德尼當眾承認自己做過的錯事。」

「這就是米克的目標嗎?」埃伯哈特問道,「逼科洛德尼當眾承認錯誤?」

「我覺得是這樣。他可能還想要錢,作為一種補償。但是已經過了三十年,他不太可能拿到什麼錢。不管真瘋還是假瘋,他肯定知道這一點。我覺得他並非一個真正的敲詐犯,這個可憐鬼的主要動機是復仇。」

「好吧。繼續說。」

「雞尾酒會事件之後,科洛德尼非常惶恐不安。他跑到韋德夫婦的房間,撬開門鎖,偷走了手槍,結果差點被我抓住,這件事肯定讓他更加緊張。他不確定我是不是看見他了,會不會認出他來。所以他決定低調行事,暫時不去找米克,先等一陣子,看看事態發展再說。出於安全考慮,他很可能把槍藏了起來。這樣的話,就算我認出他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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