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歐陸酒店是一家古老的維多利亞式酒店,坐落在市中心,離聯合廣場不遠。酒店建於一八九〇年左右,耗資頗巨,大堂內裝飾著巨大的牆柱、美麗的壁畫,鋪著英式地磚,每間屋子裡都裝飾著安妮女王風格的壁爐。儘管跟聖弗朗西斯、費爾蒙等新貴酒店相比,歐陸酒店規模很小,但它也面對同樣尊貴的客戶群。不管怎麼說,大體上一向如此。不過,最近幾年酒店運營成本不斷增加,導致管理層不得不稍微放低身段,把那些不符合其一貫標準的客人迎進了空蕩蕩的大堂。假如二十年前你建議在酒店裡舉辦一場通俗小說大會,酒店人員肯定會把你扔出去。

將近八點,我打扮得衣冠楚楚來到酒店,嘴裡還嚼著嘉綠仙薄荷口香糖,以遮掩晚飯吃的義大利辣香腸比薩的氣味。乘著四壁都是大鏡子的電梯抵達十五層,M套房就位於最南端。房間門口擺著一張桌子,貼了一條橫幅:「西部通俗小說大會——私人接待處」。桌後坐著一個男人,四十多歲,略微謝頂,穿著高領毛衣和運動夾克,正在油印清單上做記錄。聽到我報出自己的名字,他露出燦爛的微笑,一口牙齒歪歪扭扭。他緊緊握住我的手,彷彿我的名字是賽馬場上關於義大利賽馬的熱門消息。

「真高興見到你,」他說,「非常高興。我是勞埃德·安德伍德,大會主席。我從海沃德來。」

「您好,安德伍德先生。」

「叫我勞埃德就行。非常高興你能來。我聽說過你,我是說,在羅斯 ·丹瑟爾提到你要來之前就聽說過你,我在報紙上看到過你的名字。希望哪天有空看看你的收藏。有沒有拿什麼好的藏品來賣?」

「這個……」

「如果你想買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之前的《黑色面具》,一定要告訴我。我打算賣出一部分自己的藏書。我有兩本一九二七年的雜誌,還有一本一九二四年的雜誌,上面刊登了一篇漢米特寫的小說。三本書幾乎都是全新的,紙張潔凈,封面也沒有缺損。回頭等我給你一張清單。」

「呃,當然……」

「咱們有很多時間可以好好聊天。」安德伍德說,「如果你明天沒事就早點來。中午開始簽到,不過我十點半就能布置好,賣書的房間那時就會開門。現在你最好戴上你的姓名卡。」

「姓名卡?」

「你得戴上這個,這樣就能參加所有的活動了。你肯定是第一次參加這種大會吧?」他在一張貼紙上寫上我的名字,然後遞給我,「好了。進去之後左手邊就是吧台。不過如果你喜歡喝啤酒的話,目前還喝不到。我讓服務員去拿了,但他們還沒回來。」

我點了點頭,什麼也沒說,碰上像他這樣能言善道的人,我就會變得不善言辭。我穿過半開的房門,走進屋裡。房間很大,跟雞尾酒室差不多,兩對圓形立柱把房間分成了三部分。屋頂掛著洛可可風格的吊燈,兩邊的牆上分別裝著一個安妮女王風格的壁爐。正對著房門的那面牆全都是窗戶,其中幾扇開著,飄進幾縷微醺的夜風,散發著舊金山五月末的夏季氣息。雍容華貴的維多利亞式傢具位置擺放得當,供人坐賞美景。這裡風景的確不錯,特別是在這樣的夜晚,西邊有雙子峰,燈光明滅的港灣,以及散落在兩者之間的都市燈火。

屋裡大概有二十來個人,或站或坐,圍成小圈,歡聲笑語不斷。我穿過屋子,沒引起大家的關注,只有一位紅髮高個美女重重地瞪了我一眼。但這主要是因為我冒冒失失差點把她撞倒。我當時正邊走邊揭下姓名卡上的貼紙,並四處搜尋熟悉的面孔。

我發現丹瑟爾正站在一根柱子旁邊,跟一個骨瘦如柴的傢伙說話。那人年約六十歲,皮膚鬆弛,膚色黝黑,這麼深的膚色絕不是兩三個月的假期能夠曬出來的。丹瑟爾正在說諾伯特·戴維斯,說他是唯一既風趣幽默又不動感情的通俗作家,但那個瘦子好像並沒有在聽他講話。那人神色焦慮,心事重重,不停撫弄著頭頂的幾根頭髮——彷彿擔心這幾根頭髮會脫落或消失不見一樣。

丹瑟爾抬眼看到我,叫道:「嗨,就是他,偵探先生。」邊說邊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那個骨瘦如柴的傢伙猛地轉過頭,好像一隻受驚的小鳥,盯著我看了半天,然後又開始撥弄那幾根頭髮,手上酒杯里的冰塊一陣叮噹亂響。

「弗蘭克,這就是我跟你說過的那個喜愛收藏通俗小說的偵探。」

丹瑟爾跟他說完,轉過來對我說,「這位是弗蘭克·科洛德尼。通俗小說界最他媽吝嗇的編輯。利奧·馬古利斯 最負盛名之時也不及弗蘭克一半吝嗇,而弗蘭克私底下則不及利奧一半那麼討人喜歡,對吧,弗蘭克寶貝?」

科洛德尼什麼也沒說。我沖他伸出手,說見到他讓我備感榮幸。在那個時代,他可算是個魔鬼般的人物——他的成長過程歷經磨難,因此個性頑強。一九四二年他接手《午夜偵探》時年僅二十三歲,還患有嚴重的哮喘病。當時《午夜偵探》境況很糟,但科洛德尼卻讓這本雜誌重現生機,整個戰爭期間乃至戰後近十年內都一直蓬勃發展,比其他若干本偵探小說雜誌、西部小說雜誌、言情小說雜誌、空戰小說雜誌的狀況都好。看他這個人的外表,你絕不會猜到這些。但同時,他也以生活奢靡、飲酒無度聞名。或許,這些生活奢靡、飲酒無度的浪蕩子最終都會變成現在這副樣子:骨瘦如柴,皮膚鬆弛黝黑,頭頂只剩寥寥幾根頭髮。不管怎麼樣,像我這種生活低調,很少飲酒的獨身者就是這麼想的。

科洛德尼可不覺得見到我讓他備感榮幸。他嘴裡嘟囔了幾句,旋即鬆開我的手,就好像鬆開那些讓人討厭的東西一般,隨後一口氣喝了半杯酒。他看起來依然非常焦慮,心事重重。

丹瑟爾對我說:「你知道五十年代行動出版社倒閉時他都幹了什麼嗎?世上最他媽無恥的事。我到現在都沒緩過勁來。跟他說說啊,弗蘭克。」

「你說得太多了。」科洛德尼邊說邊從我身邊擠了過去,沖吧台走去。

「可真是個友好的傢伙啊。」我說。

丹瑟爾的好心情彷彿一下子沒了,變得怒氣沖沖,就像喝醉的人一樣,情緒變化莫測。事實上,他的確喝多了,或者說,喝得差不多了,從他的眼神就能看出這一點。「他這個狗娘養的。」

「為什麼這麼說?」

「四十年代剋扣了我差不多一千美元,這就是為什麼。還剋扣了別的作家很多錢。」

「怎麼剋扣的?」

「他有辦法。」丹瑟爾攥起拳頭,眼睛瞪著吧台邊科洛德尼站著的地方,「狗娘養的。」

「算了,」我說,「都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誰知道這事是真是假,我心裡想,「五十年代通俗小說行業垮掉之後科洛德尼幹什麼去了?你說了一半還沒說完呢。」

丹瑟爾一下又恢複了之前的好心情,嘴角浮現出一絲嘲諷的微笑:「買了座城鎮。」

「這又是怎麼回事?」

「買了座城鎮。搬到亞利桑那州,在山裡買了一座死城 。你想得出來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最他媽無恥的事?」

「他買座死城幹什麼?」

「什麼也不幹。他說他一直想要擁有一座城鎮,現在他做到了,還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上帝啊。科洛德尼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最他媽無恥的事?」

「這麼多年他一直住在一座死城裡?」

「他說時不時會去。大部分人在林間有座度假小木屋,而科洛德尼在山裡有座該死的死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

「是。」我說。我還在擺弄著那個姓名卡,背面粘著的那張紙撕不下來。去死吧,我心裡想。首先,我不喜歡姓名卡,其次,丹瑟爾並沒有戴這個東西。我把卡放進外套口袋裡,相信自己很快會忘了這東西。

丹瑟爾問道:「你不喝酒嗎?」

「不喝。勞埃德·安德伍德跟我說這裡沒有啤酒。」

「啤酒?今晚烈酒免費,你要知道。」

「我只喝啤酒。」

「別開玩笑了,為什麼?」

這時一個穿著西部風格T恤、打著領結的大個子走了過來,使我免於解釋自己的飲酒習慣。他正穿過人群走到我和丹瑟爾之間,估計是打算去衛生間,然而丹瑟爾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拉住了他。

「吉博 ,」他說道,「停一停。來見一下我跟你說過的偵探先生。」

「好。」大個子答道,露出一絲微笑,這使他堅毅的面容稍顯柔和。他大概七十歲,個子很高,站姿筆挺,雙肩微張,腦袋高昂,看起來是個很驕傲的人,同時也是個很有活力的人,並沒有因為歲月的流逝而變得行動遲緩。他沖我伸出手,說道:「我是吉姆·博安農。很高興見到你。」

「我也很高興見到你。」

「吉博在四十年代可是海尼·福斯特 的繼承人,」丹瑟爾說,「新一代麥克斯·布蘭德——西部影視節目之王。」

「都是些虛名。」博安農說。

「這是事實。差不多每個月都給利奧·馬古利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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