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我歪在辦公室的椅子里,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偵探》雜誌。正看到羅素·丹瑟爾的一篇私家偵探小說,門開了,羅素·丹瑟爾走了進來。

生活中時常有巧合出現。幾個月前捲入「卡丁和尼克爾斯案件」 之後,我就認識到了這一點。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現時還是會嚇人一跳。我張開嘴,合上,眨了眨眼,隨即站起身。來人關上了門。

「嗨,偵探先生。」他招呼道,隨即越過屏風,邊走邊好奇地打量著四處散落的紙板箱,然後撲通一聲把手提箱扔在為來訪者準備的椅子上,「還記得我嗎?」

「還記得你嗎?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寫的一篇小說呢。」

「開玩笑吧?」

「絕對不是。」我把雜誌遞給他看,「雷克斯·漢尼根系列小說中的一篇。」

丹瑟爾瞟了一眼內頁插圖上的標題,向來帶著冷笑的嘴角彎出了嘲諷意味更濃的弧度,「『今晚,古老墓地驚現熱血犯罪。』那個年代,可恨的編輯都喜歡玩文字遊戲——越糟糕的越好。」

我答道:「標題也許很糟糕,但故事還是不錯的。」說話間我們握了握手。

「隨你怎麼說。過了這麼多年,我一個字也不記得了。」

「你從來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嗎?」

「我從來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寫過的東西。」他說,「而且,我所有的小說都被那場大火燒了,記得嗎?」

我記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離海岸一百英里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樹灣的村莊。一位名叫朱迪絲·佩奇的女士雇我跟蹤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周末總是不見蹤影,所以她懷疑他在和別的女人約會。佩奇把我帶到了柏樹灣,在那裡我陷入了一起兇險可怕的三重謀殺案。這起謀殺案涉及往昔歲月中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以及丹瑟爾二十年前寫的一本平裝版懸疑小說。儘管丹瑟爾沒做錯任何事情,那本小說卻差點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懷抱美女、暢飲美酒慶賀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小說,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濱小木屋裡,那他必死無疑,因為那晚有人縱火燒了小木屋。

「你沒有重新補上自己損失的那些書籍雜誌嗎?」我問他。

「沒有。」

「為什麼?」

「太麻煩了。」他說,「我以前總是收藏自己出版的大部分垃圾,但那場大火之後,就有點興趣索然。」他聳了聳肩,「寫出早期作品的那個傢伙已經死了,不會回來了。」

還是那個老丹瑟爾,我心想。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滿自嘲,還有些自暴自棄。他曾經非常用心。讀一讀五十年代之前的漢尼根系列故事,你就能看出這一點,看出他曾經多麼才華橫溢、前途無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輩子那麼久。在那之後發生了種種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讓他變得越來越糟。

如果說他現在還對什麼事情用心的話,可能就是金錢和美酒。現在他看起來很清醒,但呼吸中仍有股淡淡的波本威士忌酒味,說明他午飯時喝了酒,也許下午茶時也喝了酒。他的面容帶著所有喝過酒的標記:鼻頭和臉頰泛紅,膚色灰白,灰藍色的眼珠充滿疲憊,眼白上遍布血絲。他比我印象中至少瘦了十五磅,灰色頭髮也變得稀疏。他今年大概六十歲,而他看起來的的確確就是這個年紀——在他身上看得出每一個艱辛、不快的年頭。

我心中的想法一定流露在了臉上。丹瑟爾沖我撇了撇嘴,毫無幽默感地笑道:「可憐的老傢伙,是吧?」

「我說這話了嗎?」

「你不必說出來。」他又聳了聳肩,「所有的作家都是酒鬼,你知道。將要成為酒鬼、基本算是酒鬼、十足的酒鬼、徹頭徹尾的酒鬼、改過自新的酒鬼,總之是其中一種。全都是酒鬼,我們他媽的每個人都是。」

對此我無從評價,於是問道:「最近你的日子不好過?」

「沒有比這更難過的了。五個月來我沒賺到一分錢,或者說四個月來我幾乎沒寫出任何東西。不是因為我寫不出東西,而是因為我賣不出任何東西。」

「為什麼這樣?」

「市場緊縮。從上到下,競爭非常激烈,大部分像我這樣的老一代碼字工都被擠出來了。是有很多作品不斷出版,但要麼是簽約的大部頭垃圾,要麼是批發商生產的東西,要麼是出版社僱用文人寫的俗套作品。現在我沒機會進到那些出版社。平裝書編輯全都是二十五歲左右的英語文學專業畢業生,上班前從來沒看過一本該死的平裝版小說。他們構建起自己固定的作家群體,只用那些正奮力往上爬的作家。我的經紀人現在正跟其中一個談——驚心動魄的成人西部小說系列,要價三千塊。但不會有這種好事。」

「那你現在靠什麼過活?」

「殘羹冷炙,老兄。我三個月前從自家公寓搬出去了,搬到了一位女士家。」

「住在柏樹灣?」

「離那裡很近。詹姆斯堡。但她也不是特別有錢。如果我不能賺點錢回去的話,遲早她會把我掃地出門。」

我什麼也沒說。

他點起一根煙,把火柴頭扔進垃圾簍,環顧四周,然後說道:「看起來你好像也不怎麼寬裕。」

「嗯,不過我還沒到餓肚子的地步。」

「那這些箱子是怎麼回事?」

「我下星期搬家——不是被攆走的。」

「找到了更好的地方?」

「是的,稍微好一點點。」

「不錯,」他說,「這地方看起來真像四十年代偵探小說中的場景,你知道嗎?也許就是漢尼根小說里的:破破爛爛的辦公室,牆上滿是污漬,私家偵探坐在屋裡等客戶上門。你不會碰巧也在辦公室藏著瓶酒吧?」

「沒有。」我說。

「太糟糕了。」

「的確。」我開始覺得有點不自在,我猜這也在我臉上顯現了出來。丹瑟爾又沖我嘲諷地一笑。

「別擔心,我大老遠過來不是對你冷嘲熱諷的。」他說,「我還沒走投無路到這種地步,不管怎麼說,尚且沒到這地步。」

「過來打個招呼,嗯?」

「不。我是來市裡參加一個會議。」

「什麼會?」

「通俗小說 大會,還能是什麼?」

「哦?」

「你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這麼喜歡通俗小說的人居然不知道?」

「前幾個星期我特別忙,」我說,「跟我說說是怎麼回事。聽起來很有意思。」

「不是特別有意思。一群通俗小說收藏者和通俗小說迷湊到了一起,決定召開一次大會,如果第一屆花錢不太多的話,以後將會每年舉辦一屆。你知道這種大會:座談、講座、出售二手通俗小說、賣書、小孩子跑來跑去問你要簽名。十幾年前,我認識的一個傢伙拽著我去參加過一場科幻小說大會。真他媽的無聊,不過我猜有些人非常喜歡這種活動。」

「那你為什麼來參加這次大會?」

「因為他們付錢給我。」丹瑟爾說,「他們管這個叫車馬費。錢不多,但是足夠我來這裡待三天。此外,這也算是一場聚會。」

「聚會?」

「你有沒有聽過『通俗小說幫』?」

「沒聽說過。這是什麼組織?」

「四十年代在紐約成立的通俗小說作家私人俱樂部。只有我們這些寫通俗小說或從事與通俗小說相關工作的人才能加入。其實就是找個借口每月聚一兩次,最關鍵的是一起喝上一杯。有段時間大概總共有十二個人。其中有些人已經過世了——如今只剩下八個。」

「這八個人都來參加這次通俗小說大會嗎?」

「對,」丹瑟爾說,「別問我勞埃德·安德伍德——他是這次大會組委會的頭兒——是怎麼把我們這些人挖出來的,反正他的確把我們都找到了。」

「有我認識的人嗎?」

「可能有吧。博特·普拉科薩斯、沃爾多·拉姆齊、吉姆·博安農、伊萬·韋德和西比爾·韋德夫婦、弗蘭克·科洛德尼。」

這些名字我都知道。這個名單相當震撼:前五位是四十年代的頂級通俗小說作家,而第六個人,弗蘭克·科洛德尼,則是行動出版社著名的通俗小說編輯。

我問道:「他們不是都住在加利福尼亞吧?」

「不是。大會組織者給大夥出飛機票,博安農從丹佛來,普拉科薩斯從紐約來,科洛德尼從亞利桑那來。我們大部分人是昨天晚上到的。」

「大會什麼時候開始?」

「明天正式開始。不過今晚會在酒店舉行一場見面會,針對通俗小說幫和部分大會組織者。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可以帶你去。」

「我有興趣。哪家酒店?」

「歐陸酒店。」

「你住在酒店裡?」

「對。我住六一七室。」

「大會開幾天?」

「開到周六。」丹瑟爾在身上那件皺巴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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